文/郭二玲
拥有一双手,是我年幼时最大的梦想!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越发清晰地知道:那是一个永远也无法实现的梦!因为没有双手,我需要付出比常人多百倍的辛苦,用残缺的双臂达到生活自理。
实现了生活自理,我便有了新的梦想——上学。为了这个梦想,我每天都会让姐姐教我写字,用残肢夹着笔不停地练习。八岁那年,我写的几个字终于得到了小学校长的认可,使我有机会走进盼望已久的学校。
入学不到一年,我就完全克服了写字难题。随着学习的深入我慢慢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没有身体优势,要立足社会就必须依靠知识。经过两次高考,我终于圆梦迈入了大学的殿堂。可家庭拮据,为了实现我的大学梦,父亲把爷爷留给他的祖宅都卖了。那时,我暗暗发誓:当初父母没有因为残疾把自己扔掉,现在又卖房子供我上大学,我一定要学成归来,回报双亲。
进入大学后,很多人都在帮助我,使我在远离亲人的异乡再一次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从那时起,我也深刻地意识到:社会就是人与人之间的交融,我们每个人都承担着一份责任,只要人人都献出一份爱心,就会淡化痛苦、减少眼泪,让人间充满笑声,让社会充满爱。
2006年7月,我大学毕业了,那时最大的梦想就是有一份工作,挣钱回报父母,为贫困不堪的家庭尽一份力。可许多单位都因我是残疾人,婉拒了我,几经周折后我才找到一份办公室内勤工作。可这与我的专业毫无关系,如何发挥好自己的专业特长?怎样使自己有真正的用武之地?经过一番思考后,我决定参加全国司法考试,做一名律师。
为了这个梦想,2007年我参加了全国司法考试。之后有幸到呼和浩特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在那里,我第一次感受到了众多弱势群体对法律的渴求,体会到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真正内涵。由此我改变了自己当初的梦想,萌生了新的信念:法律援助工作者是帮助困难群体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我要做一名光荣的法律援助律师。
2008年,我终于通过了司法考试,取得了法律执业资格证,实现了自己做法律援助律师的梦想。
尽管我不能帮助每个当事人都圆满地打赢官司,但与接受援助的当事人坐在一起,倾听他们的心声,为他们讲解一些法律知识,让原本不懂法的人能够意识到法律的重要性,让他们在面对困境时能够鼓起勇气,每当听到他们得到答复后心满意足地说着“谢谢”时,我便感到十分欣慰和自豪。
法律援助是一项崇高的事业,在追求梦想的道路上,我意识到自己不仅仅代表着个人,而是代表着法律援助者这个群体。法律援助带给受援者的帮助直接体现了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我要沿着这条道路坚持不懈地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