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汇集西方民族音乐学研究新成果的译作
——张伯瑜编译《世纪之交的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读后

2013-11-16 22:02:18宋玉红
艺术评论 2013年2期
关键词:音乐学音乐文化

宋玉红

宋玉红:河南省周口师范学院音乐系副教授

由张伯瑜教授策划编译的《世纪之交的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是第二本介绍西方民族音乐学研究理论的译作。内容主要有“音乐意义的时空性”、“音乐与社会性别”、“全球化与政治”、“音乐与生态系统”等十个专题研究。

第一部分是“音乐意义的时空性”研究,收录了著名民族音乐学家蒂莫西·赖斯的文章。作者认为,有关音乐隐喻的意义有四种形式:第一,音乐作为艺术的隐喻提出了音乐的本质在演奏的过程和创作的过程中是第一的,也是最重要的;第二种隐喻即音乐是社会的行为;第三种隐喻是音乐作为艺术的另外一种形式,它强调了音乐是符号系统或一种文本;第四种隐喻是音乐成为了一种日用品。(第16-17页)作者以三个保加利亚音乐的故事(“一个女性的风笛”、“有力的声音”、“后共产主义者的‘流行化的民间音乐’”)为考察个案,对“音乐体验以及音乐民族志中的时间、地点和隐喻”的相关理论问题给予分析解读。

在第二部分“音乐作为商品和消费品”研究中,主要考察音乐作为商品和消费品的社会文化属性问题。当下,尤其是商场、酒吧等公众场合的背景音乐所承载的社会文化功能属性,成为民族音乐学所关注的对象。在这部分中收录了乔纳森·斯特恩的文章《弥漫在美国商城的音乐:程序化音乐和商业空间中的建筑形式》,该文以美国购物中心中的背景音乐为例,对其所播放的程序化音乐作为论题,针对其是否具有商品性的特征、程序化音乐的制造目的、制造方法,以及其存在的意义等等议题展开讨论。作者认为:其一,程序化音乐的族性就是资本主义的。程序化音乐无论对于音乐来说,还是对于音乐的体验来说都预设着或是已经建立了他们的商品状态;其二,“就程序化音乐来说,其具体的功能就是一件可以购买和出售的可听商品。”(第56页)

在第三部分选题中,收录了美国民族音乐学家杰夫· 泰顿的文章《田野工作探微》。作者认为:“新型的田野工作由对音响的捕捉与分析变成了对行为的描述与理解,而理解的基础是体验,包括对音乐结构的体验。亲临场景的体验,音乐现象学的描述,进而达到对音乐文化的理解,这一过程便构成了新型田野工作的主要内容。”(第59页)作者认为,目前田野工作中存在的三个重要问题主要有:第一,田野工作者没有暴露信息提供者的法律权利;第二,田野工作者扮演的英雄探险的角色,造成的结果是,音乐民族志变成了一种单一的探索式的叙述形式;第三,基于认识论的。后结构主义者认为应该否定独立的我的存在。田野工作被看作是自己和别人的相遇的概念被认为是一种错觉,就像独立的我是一种错觉,而他者的观念也是一个虚构化的客观。(第71页)

在“世界音乐演奏”专题研究中,收录了苏玛萨姆教授的文章《机遇与互动——从爪哇到威士利安的佳美兰音乐》,作者针对“双重音乐能力”所折射出的相关问题展开讨论。我们知道, 受曼特尔·胡德提出的“双重音乐能力”的影响,如今在世界很多高校的民族音乐学专业中,十分重视对它的学习与体验。作者分别选取爪哇与美国威士利安大学的佳美兰音乐教学作为考察个案,对其音乐教学与师资情况作了一个较为详细的调查研究。作者以自己的亲身感受针对美国的佳美兰音乐教学中有关音乐品种的选择原则、师资队伍的来源以及对文化“局内人”的教学方法,以及成为美国大学教授之后,对于这种角色的转换对文化传播的影响等问题给予了详细的探讨。

“音乐与社会性别”研究,起始于上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的后现代主义音乐研究的兴起。国内学界以汤亚汀教授为代表,陆续编译了女性主义音乐研究的学术论文。本书收录了贝弗莉·戴蒙德与皮尔科·莫依沙腊两位学者合写的《协同变化的世界》,该文是两位学者共同编辑的《音乐与性别》一书的前言部分,作者从“社会性别与音乐关系研究中的多种观点”、“身份认同类别与身份认同准则之间的协调”、“社会性别与田野”等方面展开论述。作者认为,不赞同社会性别研究中采用相同类型的方法,并希望以此促进不同文化间更大的理解。研究者要研究异文化中的社会性别观念,同时为适应研究场景也要进行自我社会性别的塑造。(第101-102页)

“音乐与移民”问题,移民音乐研究涉及到文化发展中的濡化与涵化问题,随着城乡间流动人口的逐渐加快,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与融合问题成为日益关注的重点之一,由此而形成的文化变迁问题也是一个被受关注的焦点。同时随着经济与文化全球化步伐的逐渐加快,国际间的移民文化研究也成为文化学者关注的对象之一。如中国学者洛秦、黄婉等人对居住在上海市外国人移民音乐或对音乐“飞地”的研究。对于移民音乐的研究,笔者认为,意义在于可以洞察与考究文化之间传承与交融的整个历史轨迹,且为考察文化变迁问题提供科学依据。同时对于窥探族群音乐文化之间的风格与结构特征,以及通过音乐文化之间的横向互动折射出作为客体的移民音乐在主体音乐文化圈内所处社会地位以及主体受众群体的接受程度等等问题,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这部分专题研究中,收录了美国民族音乐学家凯·考夫曼·谢勒梅的文章《音乐与迁徙》,作者选取移居美国的中国人、中东的阿拉伯人、非洲人为个案对其移民音乐进行了考察研究,得出结论:“音乐的发展在于音乐之间的碰撞与交流,而这些碰撞与交流时随着人的流动而产生的。人在寻求自己新家园的时候还带着属于他们的音乐,并用音乐来确定他们自己,而且用音乐来作为融入新环境的桥梁。但是,进入20世纪以后,与原始的人群移动所形成的文化主体性不同,新的移动往往是作为一种客体形成了与己有主体之间的主-客关系。这种关系不仅是人际上的,而且是文化上的。”(第120页)

“全球化与音乐政治”专题,也是西方民族音乐学界关注的重点。该书收录了英国民族音乐学学者马丁· 斯托克司的《全球化与世界音乐政治》一文。作者以四个论点为例,重点探讨了“文化霸权主义”涉及到全球化问题争论。作者认为:“全球化”社会语境的影响,也产生了一个社会现象,即是“身份认同”。不同人群总是在事件中努力体现自己民族或群体的个性特征。同时,“文化的主体‘地域’并没有消失,某‘地域’中的主体文化显而易见,同时混杂着各种跨地域性的‘客体’文化,在‘主体文化’与‘客体文化’的交融之中便构成了文化的‘全球化’现象。这种所谓‘客居’的(即‘全球化’了的)文化现象在‘客体’地域和自己的‘主体’地域之间受到了不同的认同。其中不仅显示出了文化认同差异,更显示出了政治内涵。”(第138页)

有关“音乐与生活”问题的考察,多数是从音乐体验与审美的角度进行研究的,而对音乐是怎样并为何与我们的个人空间这一观念相关联的问题相对缺乏考察。这个专题收录了西蒙· 弗里斯的《音乐与日常生活》,作者结合音乐社会学理论对音乐是怎样并为何与我们的个人空间这一观念相关联的问题进行详细探讨。作者认为,音乐不仅仅是一种装饰性艺术,而且具有个人情感功能,尤其是作为交流工具与社会性的形式方面同样非常重要。其次,作者反对把音乐简单地视为功能化的术语。他认为,需要平衡人们如何应用音乐以控制他们的情绪与音乐如何作为一种不可预测的力量——瓦解我们的情感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第156-157页)

民族音乐学关于个人传记的研究,大多是从音乐民族志文本的叙事方式开始切入的,多以考验其生活和音乐活动为起点的,由此去观照和审视传统音乐在所处的社会文化语境中的变迁过程。其中国外的两个案例为:一是蒂莫西·赖斯《愿它充满你的心灵》,是一部生动的音乐民族志,作者通过保加利亚民间艺人瓦利梅佐夫一家的音乐生活,让读者感知到保加利亚音乐传统的变迁过程。二是英国学者施祥生《二十世纪的中国音乐创作——阿炳的音乐与意义》,是对中国民间艺人阿炳及其音乐的分析研究。作者从“阿炳”这样一个“个案”的研究出发,引伸开去,不但对中国音乐的现状作了透视,还以其特定的视角对一个世纪来中国音乐文化的历史变迁进行了诠释。这是当今国际民族音乐学界的一种很新的做法。该书收录了施祥生的《音乐与个人传记:面向个人化的或传记式的民族音乐学》,作者认为:“一部传记不但是具有一定自传性质的书,同时也是社会现实的片段,民族志所要呈现的东西被认为是基于研究者个人的个性和体验之上的,同时他们要与他们所要研究的人打交道。”(第168-169页)笔者认为,民族音乐学研究不单注重音乐与社会文化之间的互动关系考察,同时要关注于音乐制造过程中有关人的因素的考察(主要是针对表演者)。

“民族音乐学与音乐节”论题中收录了马克思·彼得· 鲍曼的文章《全球化过程中的音乐节、音乐参与者以及心理建构》,作者认为:“地区性的传统与音乐的多样化以及不同文化间的音乐创作和即兴密切相连。在一个旅游化、移民、音乐节,由科技所决定的全球化以及世界逐渐变小的时代,文化和地区的概念化通过音乐以极其不同的方式表达出来。音乐所产生的地区可以完全不同于(其所流传衍变的)地区,即通过音乐象征性地体现出来的地区。”(第176页)笔者认为,随着经济与文化全球化时代的逐步推进,人类文化之间的表层特质已经越来越呈现出趋同化特点。在世界各地的音乐节活动中,为了体现出不同文化间的个性差异(“文化和地区的概念化”),大多是通过音乐的方式表现出来的。然而,从当下社会经济与文化发展的整体语境看,文化间的吸收、融合、交流,以及碰撞或者对抗趋势逐渐加深。世界各地的音乐节同时也是一种“不同文化间邂逅的场所”。如在“通向跨国文化社会之路?”的论题中,作者以“安卡拉与世界管弦乐团”中的印度的塔不拉鼓、加纳的金杯鼓、巴西拨铃波琴等,共同演奏法国的缪赛特风格或美国灵歌、爵士以及福音风格的乐曲,从上述乐器的文化属性以及演奏的音乐文化符号可以看出,“乐器的听觉经验是以国家符号的风格化为依据的,然而它们实际上听起来却像是在跨越国界的语境关系之下的一种摆脱地域化的表现方式。”(第185页)笔者认为,民族音乐学家对世界各地音乐节的研究主要关注不同音乐文化间的差异性及社会属性的身份界定问题。同时对于在现代化、全球化社会语境中关于音乐的价值判断问题,以及在音乐节当中不同地区音乐文化之间的文化属性界定问题,或者说音乐与乐器之间的音乐文化属性与政治符号的二元关系界定问题,是一个值得深入考究的话题。

有关“音乐与生态系统”专题中,杰夫·泰顿的《音乐及其持续性》,主要涉及到音乐文化生态系统的保护问题。作者从保护生态系统的四个原则(即多样性、有限制地发展、相互关联性和管理)来讨论音乐的文化政策。同时还针对“文化遗产”概念的有效性提出很多质疑,即“把文化管理者放到了保护所属资产的守护神的位置上,而对于通过旅游商业来支持这些财产的保护来说,遗产管理不仅注定要陷于建构舞台化的真实这类矛盾的事物中,而且还会更加危害到音乐文化的内部政策。虽然这一切并不是有意而为,但确实给音乐文化带来了负面的结果。”(第199页)作者以柬埔寨皇家芭蕾舞的保护与创新问题为个案,得出结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遗迹而要求进行保护和维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意指其真实性在于它过去的辉煌;当它作为活生生的传统文化需要得到保护时,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所要说明的是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可持续性取决于其对未来的适应能力。确立柬埔寨皇家舞剧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现其自身无意中成为了当地文化政治的武器。”(第199页)

总之,编译者以敏锐的学术视角触及收录了当下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中最新的学术成果,而且文章选题具有多重视角。如文化全球化问题、移民音乐文化、性别音乐研究(主要是女性主义音乐的研究)、对民族音乐学家对个人传记,以及音乐生态系统的考察研究,等等。因此,我们有理由相信,该书的编译出版,对于及时了解和追踪西方民族音乐学研究的最新发展动向,开阔国内民族音乐学学者的研究视野,以及加快中西方民族音乐学研究领域的学术互动具有重要的学术意义,同时对于指导中国民族音乐学理论与教学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注释:

[1] 张伯瑜编译:《世纪之交的西方民族音乐学理论》,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12年版。

[2] 汤亚汀:《社会性别与音乐》,《交响》2003年第2期,第54-58页。

[3] 洛秦:《音乐文化诗学视角中的历史研究与民族志方法——20世纪三四十年代上海俄侨“音乐飞地”的历史叙事及其文化意义阐释》,载《音乐艺术》2010年,第1期。

[4] 黄婉:《凝聚族群的“飞地”音乐生活》,上海音乐学院2010年音乐学博士论文。

[5] Tinothy Rice:May It FillYour Soul:Experiencing Bulgarian Music,Chicago: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1994.

[6] [英]施祥生(Jonathan P.J.Stock),沈沁译、沈洽校:《二十世纪的中国音乐创作——阿炳的音乐与意义》导言(上),第8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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