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评论部《创新我们的宣传思想工作之三》说,有领导同志这样揶揄一些干部“不会说话”:与新社会群体说话,说不上去;与青年学生说话,说不进去;与困难群众说话,说不下去;与老同志说话,给顶了回去。在一些人看来,人民是个抽象概念,群众是个集合名词。谁是人民?有哪些群众?说不清楚、也弄不明白。于是尽拿些老话、套话、官话、正确的废话出来,“会议没有不隆重的,鼓掌没有不热烈的,成就没有不喜人的”,只会泛泛而谈凌空蹈虚,别人自然不爱听、听不懂,达不到宣传效果,更谈不上统一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领导干部要多跟不同群体交朋友。就思想政治工作而言,只有把各种群体都了解了、摸透了,才有可能针对不同的利益关切和价值取向,做出形式风格各有针对性的宣传。意识形态工作要与时俱进,必须有针对不同社会群体的“分众营销”意识。工人农民仍是中国社会的主体,毫无疑问,懂得工农大众是把握社会大势的关键,但与此同时,也要了解职业经纪人、自由撰稿人、意见领袖、独立演员等各种群体,这样才不会一讲宣传,就让体制内思维的“新闻通稿”去包打天下,才能在坚持常规新闻报道、评论文章的阵地战之外,借助社会化媒体的传播手段,从微博、贴吧、BBS、QQ群、微信群等渠道入手,为不同群体量身定制小切口议程,与他们展开互动,让主流价值观的宣传真正入耳入脑。而这些创新,无不建立在对意识形态工作的时代化理解上,建立在“与群众打成一片”的真诚愿望上。
“统一战线”是我们取得革命胜利的法宝之一,而宣传思想工作是其重要内容。新中国成立前夕,周恩来“苦口婆心地劝说”爱国知识分子,利用其人格魅力广交朋友,让众多具有不同信念的知识分子留在了新中国。今天,宣传思想工作仍然离不开知识分子,然而一些人不做仔细甄别区分,“一竹篙扫落一船人”,在他们眼里,有个性、有主见的知识分子都是“异质者”,爱思考、能行动的社会人士都是“搅局人”,说实话、谏真言的有识之士都是“反对派”。抱着这样的态度,怎么可能争取到最大多数人,找到对话交流的公约数?社会群体越分化,越要学会建立“统一战线”,在求同存异中最大限度地把他们团结凝聚起来。在意识形态领域,价值多元、观点多样的现象非常普遍。既有舆论的正面力量,也有负面言论,还有介于两者之间的“中间地带”。要让主流思想得到更多认同、核心价值成为共同选择,就需要我们多交不同群体的朋友,说得上话、交得了心,把中间地带争取过来,形成社会转型期最广泛的“统一战线”。
人民论坛刊文说,习近平同志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说:“我们国家无论在体制、制度上,还是在所走的道路和今天所面临的前所未有的境遇,都与前苏联有着相似或者相近乃至相同的地方。弄好了,能走出一片艳阳天;弄不好,苏联的昨天就是我们的明天。”一个是“相似、相近、相同”,另一个是“弄不好,苏联的昨天就是我们的明天”,这两句话的分量非常重。其实,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就是要摆脱过去对我们影响很大的传统社会主义制度模式,就是去苏联特色,走自己的路。而我们党内存在的“四风”问题,其体制、制度的根源,也有很大一部分与从苏共移植过来的党建模式分不开。
斯大林当政后,抛弃了列宁的民主作风,搞个人专断,严重毒化了党内风气。他兼任部长会议主席,也就是总理,可部长们都对他怕得要死。卫国战争初期,有一天他半夜打电话给石油、天然气部的部长巴伊巴科夫,厉声地说:“希特勒正在扑向高加索,你得把那里的油井统统给我炸光,一滴油也不能给他留下,否则就把你枪毙掉!”石油部长赶忙说:“是,我马上去办。”这时,斯大林又补充了一句:“要是你把油井统统炸光了,希特勒没来呢,那也得把你毙掉!”巴伊巴科夫被这个两难指令吓得魂飞魄散,一句话都不敢说,立即飞往高加索做好炸井准备,在德军快到达时,才点燃了导火索,早一点晚一点他都没有命了。斯大林同政治局委员之间,也没有像我们党这样形成一个中央领导集体,而是毛主席所说的“猫鼠关系”。在这样一种气氛下,怎么可能形成正常的集体领导呢,更不用说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了。
中国新闻周刊刊文说,日前在关于中国航班延误的检讨中,根据广州地区某空中管制员以及某机长的透露,有些延误是因为飞机“插队”造成的。从该空管员和机长的介绍来看,政界权要、商界大亨以及民航业内领导等在内的航班,都会“插队”予以优先放行。这不能不使人感到惊讶,因为所谓优先放行的背后,体现的恰恰是特权逻辑。
中国的特权首先表现为一种制度特权。也就是特权是由制度或法律所规定的。制度特权在中国非常普遍,如警察和司法特权、歧视性的户籍制度、黑箱化的财政制度、领导人的特供、等级化的社保制度,等等。这些制度特权很大程度上是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虽然它对某些群体不利,但由于它涉及者众,甚至普通民众也可享受某方面的制度特权,因此,它还不是那么令人难以容忍。当然,从平权的角度看,任何特权都是不应该存在的,制度特权也必须越小越好。改革就是一个不断破除制度特权的过程。
如果说某类制度特权还有一定历史合理性,那么那些完全由权力和财富决定的超公民权利,就没有丝毫合理性可言。它是一种法外权利,享有这类特权者,是权贵和富商及少数知名公众人物如影星歌星等。他们不仅占有的资源多,且占有方式完全不合法和黑箱操作。这类特权者就是一般所说的既得利益者,它是人们最痛恨的一类特权。
无论是权贵还是富商,特权的基础是不受约束和监督的权力,因此,无处不在的特权现象无疑会助长权力崇拜,导致追逐权力成为社会时尚,这又会侵害社会的公平正义。道理很简单,社会的资源在一定时期内总量是有限的,虽然享有特权者人数不多,但由于它单个占有的资源量多,加起来其实也非常庞大。这势必会减少民众享有的资源,尤其在特权贪得无厌时,更是如此。而且,对特权者来说,他享受特权只是为了炫耀权力、地位和身份,这些资源在他们手上很难转化为社会的实际生产力,从而,他们占有的资源越多,社会生产的财富量反而更少,最后能分配到大众手中的财富也就越少。这样就形成一个恶性循环,导致社会总的财富量趋减。所以,特权盛行的地方,民权必定得不到有效保障。
特权由于不受监督和制约,它还具有自我复制的特性,即特权可以创造特权。例如,特权者可以给自己自赐特权,将自己的特权合法化;也可将各种特权恩赐他人,或者默许他人创造特权,从而形成五花八门的特权现象。现实中人们总是看到,权贵们在尝到特权甜头后,便会成瘾成癖,于是变着法子,不断扩充特权的范围,加深特权的程度,最后整个社会被特权所摧毁,它的极端形式,就是曾经存在于前苏联如今存在于朝鲜等极权社会所创造的各类闻所未闻的特权现象。
对于当下之特权不能小视。各类制度和法外特权的存在和蔓延,已经造成了社会的巨大机会不公,流动性断裂和巨大的财政代价。更严重的是,特权政治正在形成“城堡政治”,使得执政党及其政府官员和社会严重脱节。如果对中国的特权现象不加控制,发展到最后,特权者为了维持自己的特权统治,甚至可以任意制定法律和政策,任意征税,左右司法,操控媒体,乃至随意剥夺践踏民权。这并非毫无可能,目前在某些地区就出现了这样的苗头。
在民智和民权未开之时,社会对各类特权尚可容忍,现在民智和民权已开,人们就无法继续容忍不公正的特权侵蚀自己的权益。不过,既然特权的基础是权力,要最大程度地削弱特权现象,必须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消除特权政治。此乃治本之策。但这会是一个长过程。当务之急,是加强治标力度,为治本创造条件。它包括强化社会对权力和特权现象的监督,从制度上减少特权的种类和范围,实行社会服务和福利的货币化,在官员退休制度的基础上,结束领导干部级别终身制等。总之形势决定中国需要下大决心治理各类特权。这将是个政治民主化的过程。
新华社以刘铁男被实名举报之后,能源局曾称“污蔑”等四个典型事件为例,对先否后肯的官谣现象,提出了中肯的警示。这在官方严厉打击网络谣言制造与传播的背景下,给网民留下了“一碗水端平”的信心与期待。如果说以网络为犯罪空间的“民谣”给社会带来了巨大危害,那么“官谣”的危害绝对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官谣”借助的不仅是网络,更有着公权支撑的权力机构新闻发布会这样的特殊平台。因此,秦火火之流嘴里的“谣翻中国”,顶多是一种狂妄与无知,而“官谣”一旦成风,“谣翻中国”就可能不会仅仅是个笑话。“官谣”屡见不鲜,已经远远超出了官员个人逃避问责的一般谎言,而是对事实真相的蓄意掩盖,对公权公信的恶意扭曲。
此次官媒直指“官谣”忽悠民众,这在舆论监督上,无疑有着积极的意义。但是,“官谣”之害,绝不能停留在“正人先正己”的一般性作风要求上,应该上升到法治的高度,施以法治。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一个“官谣”的制造与发布者,像秦火火们的“民谣”一样,有人为之付出犯罪的成本。这也是此次打击网络谣言留给社会的缺憾。净化网络势在必行,但净化官方的虚假信息,更应作为一项民心工程、法治工程来看待,做到苍蝇老虎一起打,官谣民谣一起治。既要打击官谣的发布者,更要打击授意者。既要问责,更要治罪。民众对“官谣”的深恶痛绝,正是因为“官谣”背后的权力色彩。“官谣”不仅表现在应对举报等事件上的罔顾事实,还表现在将“辟谣”本身当作了造谣的过程,并附加着权力的恐吓与野蛮。刘铁男被举报之后,国家能源局官方不仅对外定性举报者是“纯属污蔑造谣”,还用恐吓的腔调宣称,“我们正在联系有关网络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正在报案、报警。将采取正式的法律手段处理此事”。这种恶劣的“官谣”,损害的已经不仅是事后证实犯罪的刘铁男本人以及新闻发布官员的个人形象,更是国家机关、国家机器的公信力。因此,给“官谣”治罪,不仅是公平公正的需要,更是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维护党纪国法的迫切需要。
根除“民谣”,也要重治“官谣”。将“官谣”的制造与传播者绳之以法,整治“民谣”才能得到更多民众的拥护与支持。打铁还需自身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