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报告强调指出,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在新形势下,官员的法治思维状况如何?在决策和处理问题时是否运用法治的方式?官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怎样?从传统的非法治思维和方式向依法办事转变,最大的困难和障碍是什么?提高官员依法办事能力的突破口在哪儿?……本刊对福建省的一些官员和百姓进行问卷调查,并对问卷结果做出分析和评述。
此次调查共发放调查问卷400份。其中,对官员发放200份,收回186份,收回率93%;对民众发放200份,收回183份,收回率91.5%。调查主要结论如下:
调查显示,当被问及“你认为现在的官员有没有法治思维”时,50%的官员认为“有”;而民众中,认为“基本没有”的占57.4%,认为 “有”的只有27.3%。总体而言,官员与民众在这个问题上认同度差距较大,官员对自身是否有法治思维比较有自信,而民众的看法却没有这么乐观。
法治方式本质上是一种行为准则,是法治思维在实践中的具体体现。官员法治方式的运用水平影响依法治国的进程,影响和谐社会的构建。在被问及“你认为大多数官员在决策和处理问题时,是否运用法治的方式”时,66.7%的官员认为 “基本有”,8.3%认为“有”,只有 25%认为“没有”。而55.7%的普通民众则认为“没有”,另有41%的认为“基本有”,只有 3.3%的认为“有”。可见在这个问题上,官民再次出现了分歧,官员对自身运用法治方式进行决策和处理问题的能力有较高估计,而民众对此则不认同。
如果说是否具备法治思维,并自觉运用法治方式来决策处理问题是衡量官员依法办事能力的基础的话,那么能否正确评价官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则是提高官员依法执政能力的关键。在被问及“你怎么评价官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时,官员与民众的总体评价趋于一致。大部分官员对此问题有着清醒的认识,认为 “能力一般”的比例占到75%,66.7%的民众也认为 “能力一般”。20.8%的官员认为“能力很弱”,民众认为 “能力很弱”的则占到32.8%。可见,在这个问题上,大部分官员都存有“本领恐慌”,着力提高官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问题的能力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如下图所示:
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思想和行动两个方面为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指明了具体路径,体现了加强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时代性和必要性。当被问及 “你认为从传统的非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向依法办事转变,最大的困难和障碍是什么”时,45.8%的官员认为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25%认为是“压力不够,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25%认为是 “根深蒂固的传统人治观念”。而与此相对应,48.6%的民众认为是 “压力不够,没有相应的监督制约机制”,36.6%认为是“体制机制不够完善”,9.3%认为是“根深蒂固的传统人治观念”。可见,官员与民众在此问题上的看法并不完全一致。在问及“你认为提高官员依法办事的能力,最大的突破口在哪”时,58.3%的官员认为应“深化改革,完善机制”,29.2%认为应该“加强监督制约,对不依法办事的官员进行问责”。而50.3%的民众则认为应“加强监督制约,对不依法办事的官员进行问责”,29%认为应 “深化改革,完善机制”,20.7%认为应“把依法办事的能力列为政绩考核评价内容和干部任用的重要条件”。综合来看,体制机制问题尤其是监督机制的不够完善,是影响从传统的非法治思维与方式向依法办事转变的重要因素。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关键在监督。如下面所示:
上述调查结果分析表明:当前官员的法治思维及自觉运用法治方式决策处理问题的状况堪忧。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尤其是监督制约机制的滞后是从传统的非法治思维和方式向依法办事能力转变的最大障碍。因此,继续深化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尤其是加强监督,对不依法办事的官员进行问责,不断提高官员依法办事的能力,仍是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