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眉
海明威的小说《乞力马扎罗山上的雪》,以山顶上躺着一只冻僵了的豹子开头,铺垫了它尊贵而自足的艺术气息。
我要说的是天山。
每个人都会有一场留在记忆中的大雪,以及那场大雪中刻骨铭心的故事。
1992年的大雪,是那种搓绵扯絮般的鹅毛大雪,仿佛一场就下了整整一冬。
雪中的我,在红色的羽绒服内,揣着一纸调令,在“乱花渐欲迷人眼”的大雪中,挤上长途汽车上,从呼图壁,过昌吉,过米泉,到达阜康。
在新疆,一个县就是一块绿洲,或者说,一块绿洲上就坐落着一个城镇,我是从西域三十六国中的劫国出发,过东且弥,乌贪訾,一直走到了卑陆后国。在这座后来又被乾隆赐名“阜康”的小城,在阜康宾馆的前厅,消磨一个异乡异地的傍晚。
站在宾馆的落地玻璃前,外面的纷扬搅得我心神不宁。马路上,一个骑车带孩子的男人摔倒了,哭声久久不绝,那人抱着孩子颠着,哄着,几次想把孩子放到车的后座架上,但孩子蹬直着身子,嚎哭。
我跑了出去,帮着把孩子放了进去,那一刻,恍恍惚惚呼吸到了鲁迅时代的空气。愈是小人小事,愈是在生活中循环上演。
鲁迅说,“人的哀乐并不相连”。与别人的哀乐并不相连,他是怎么成为鲁迅的,或许只是反讽?但那时的我,没有心思体会反讽。命运上寻找出口,思想上寻找标高,写作上寻找风格,表达上寻找语言,一切都尘埃未定、悬而未决,像一头随时准备一气奔跑到山顶的惊鹿。
我将要在阜康开始的生活,以一场鹅毛大雪开了头。从此,我与阜康段的天山、天山上的主峰博格达,与这里的羽翼、皮毛、纹理,细细相连。
初到一地的陌生,把我的周围变成了大块的空白,这些空地自成一个盆地:准噶尔盆地;自成一个沙漠:古尔班通古特沙漠;自成一个湖泊:高寒的天池;自成一个听得见厮杀却看不见人神踪迹的魔鬼城……
好在,我的窗外,是尺幅万里的天山长卷。每天,这座行政大楼的人们下班后,走廊里不再有高跟鞋来来回回“笃笃”时,我在办公室的大窗前定格,恣意而忘情地凝望,凝望着千年的雪,落在千年的博格达峰上。
博格达峰是东天山之巅,正对着我的窗户,无论什么时候,只要一抬头,它,总在那里。每次,我的目光都沿着它那蹭棱的曲线,来来回回,不断地打磨。
天山把自己庞大蜿蜒的身躯,挤进准噶尔盆地和塔里木盆地之间,于是,新疆分为南北。新疆南北两半的聚合,是天山山脊,而这个山脊的高光点,是海拔五千四百四十五米的博格达。
因了这一轮天际轮廓的存在,天山脚下一块块绿洲上的一座座小城就都有了景深,有了明暗,有了色度。
每天,旭日给博格达的冰峰喷上一层厚薄不匀的金粉,漫天霞光,从天庭透射人间,日落时,敷了一天的金粉最终被夕阳点爆,烧成腾空的紫焰,所以,新疆人把博格达称为“紫气之源”。
博格达披挂着垂直的四季。如果夏天去攀爬博格达,山脚是七月,细碎的山花开得异香盈野;登到半山腰时,绿草如织,春意缭人;往上,落叶萧萧,秋风秋凉;再往上,雪线在即,寒气逼人。
恰像我,能在一日之内遍历酸甜苦辣、悲喜交加。
博格达和它的母体天山一样,是大地在一次翻身时定格的吧。那次著名的“翻身”,被称为喜马拉雅造山运动,使得东天山主峰博格达,以三峰并举的“山字型”,屹立在雪海天界,像三个擎天捧日的巨神,撑开了天山南北的有序空间。
小时候,父母被下放到天山深处一个叫石梯子的山沟,我整天坐在青草的山坡上,痴迷地看山。这项“静功”是从那时就开始了的。那时的我懵懵懂懂,猜不透山里面有些什么,山后面是些什么。终于有一天,我决定攀爬屋后的那面山,去看个究竟。等到好不容易爬上山头,迫不及待地放眼一望:山后面还是山,层峦叠嶂。
天山有的是时间,它耐心地等我长大,来继续着我与它之间的那个“山盟”。
看山须面面观赏,才能成岭成峰。童年时看的是它的一面,现在看的是另一面。
看得久了,硬是能挪用气功里的“气吞山河”,与天山达到神气贯通。
一座山要有个性,要耐看,须凌凌然超出周围的地势,超出的那部分,要轮廓突兀,鬼斧神工,石颜古怪,绝壁刀削,令人胆寒到过目不忘。
博格达的山势高如拔,重如压,瘦欲削,陡欲倒,具有了一切主峰应该具有的那种目无天地的意气。所以,尽管辛弃疾写的是衢州的江郎山,可我却把它当作博格达来读:
三峰一一青如削,卓立千寻不可攀。
正直相扶无倚傍,撑持天地与人看。
多年的凝望,使我不会把天山与任何一座山混淆起来,无论阿尔卑斯山、乞力马扎罗山、冈底斯山……无论是山的实体,还是它们的明信片、邮票、油画,因为,那是我家人的照片。
我自属于博格达,像自属于它的冰川所融汇成的一条内陆河、内陆河所浇灌出的一块绿洲、绿洲上的一座县城、县城里的一户人家、人家房顶上的一个孩子,整天对着山奇思妙想……
有人在叙述的时候思想才流动,有人在写作的时候思想才流动,而我,只有在窗前凝望博格达时,思想才流动。贾岛说,“一日不作诗,心源如废井”,而我,一日不看山,“心源如废井”。后来的我,再也没有过像在阜康时那样,把整天整天的时间专注于永恒,生活在纯精神的纯光之中。从那里以后,我转向了知识的各个分支,但它们都是从博格达山顶倾泻而下的各个支流。
世界上的所有地形地貌都是由山脉来决定的。山的骨架,决定了河的走向,河的走向,展开了人群的走向,人群的走向决定了大小城市的走向。天山腹背,负载了新疆的一切。新疆的各色人种、各类动物、植物,沿着天山南北,顺坡而下。
山脉的人文含义也很庞大。黑格尔分析了自然环境对于人的行为方式的决定性的影响,将世界分为高山、平原、海峡三类。
我总是从自己的地理地貌、性格命运出发,去遇到、并理解到那些颇为显赫的深奥哲学,硬是把它从高头大马上拉下来,拉到我地方志的缝隙中来,加以检验,加以筛选。
山脉对人类影响的大小,还取决于它的高度。大凡海拔两千五百米以上的山,称为高山,这样的高山一般都是江河的发源地。潮湿的空气沿着山脉向上升腾,遇冷,变成云、雾、雨、雪,成为江河之源。而降雨时的山脊,分割了降水,遂称分水岭。
“博格达”是蒙古语,“神灵”的意思。三剑出鞘般的博格达峰,被崇拜大山的游牧民族誉为“神山”、“祖峰”,凡路过者,骑者下马,行者叩首,官员停车下拜。元代后,博格达因它明显的道家含义,即“像高山那样令人仰止,像大道一样令人遵循”,而有了道教色彩。道教宗师丘处机经居庸关、阿尔泰山、准噶尔、赛里木湖,至中亚的一路上,讲道说经,修建道观,据说天池上的铁瓦寺是他路过博格达峰时的留存……
博格达不怒自威,完全是一种精神气候。新疆本身就是一种精神气候,使得我有一种非把自己牢牢镶嵌进永恒而不可的生理需要。我必须得保证:生命意义的内核,不能被一大堆日用品所混淆、淤塞,它必须是单独挑出来的一块石头,置于博格达之巅,让一切价值围绕着它层林尽染,这,就是所谓的“道”吗?
那个时候的我,多半是自怨自艾的:我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被抛在寒冷的北方,博格达,以一种空间位置的形式,把命运强加给我,我的人生以此为起点,不得不接受它的地理气候、人情风俗、社会经济……不仅仅天山给我以空间的限制,而且,历史给我以时间的限制,社会给我以制度的限制,宗教给我以文化的限制……我就这样被拴在天山之顶,听见全欧洲响着卢梭的名言:“人类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
不知用掉了多少时间,我才明白,特殊的地貌有时候并不是特别的惩罚。有一座博格达在彼,我就注定了不满足于平地上的驰骋,注定了在雾气迷茫的山谷中攀越。它昭示我,生活的意义,用的也是它的高峰而不是低谷。博格达,充当了我对这个世界的感受中心,充当我的生命必须越过的最高峰。
我的思想有了固定的登顶路径。每天,我都把自己放逐在博格达山脚,凝望着自己变成一个不断攀登的小点点,在越过一道道悬空的冰缝时,用滴血的指甲一寸寸地扣攀壁立千仞,并在终于登顶的高峰时刻里,大口地呼吸,欢欣地与雪线上的事物同处于一种纯洁之中。
越是这样的攀登,我的“道”的体系越是宏大,博格达作为我思想的制高点,托举着我离开不洁,以鹰为朋,以雪为友,以日为邻,狂飙于一切之上。
人类文明是一座顶峰,要想在峰顶对人类的文化成果来一番盘点,就必须达到它所在的高度。如果说,上一世纪的哲学地貌是康德和黑格尔,至今仍无法攀越,那么,二十世纪则是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等各种奇峰、群山、丘陵所组成的、有等级的思想者,在多声部地合唱。
每个人都要翻越自己的最高峰,并站在自己的山峰上,与对面的高峰进行高一级的对话、联合,并在更高一级的联合中,回归自己。
道理如此,但操作不易。我究竟该怎样运用地方性知识的写作,来与整个世界的高地相通呢?
我发现,当一个人从地方史的见解中爬出来,站在自己的地域高光点上,并最终超越它们时,如果他用的是梯子,那么,他一定会把梯子扔掉,但如果抬升他的是一座高峰,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后来的我有时会感到奇怪:为什么我没有被那些巅峰,以及巅峰上的大师们吓倒?那是因为,有天山庞大的基座做靠山,有博格达冷峭的剑锋做标高,无论体系的伟大、理论的伟大、财富的伟大、或灵魂的伟大,都降服不了我。
回顾阜康段那种内视、内敛,并不算是白白的内耗。一个思想者,需要大段大段的时间用来定位、定型,用来自我登顶。
我与天山的这个“山盟”真是山重水复。它只有等到你一一越过限制与自由、渺小与伟大、群体与个体所组成的连绵不绝的山脊、达坂、冰川时,你才能纵深地看到,自己正与它们一起,构成了重重景深。
曾经的那头惊鹿,终于在山顶上,一回头,小天下。
总是写着写着,就写成了一种包罗万象的文体。裁剪是我最费心思的事情。因为,写作时,我面对的新疆就是这样的包罗万象。
也许,当我挺拔到像天山顶上的松树,结晶到像天山里的矿石,具有冰川冲破冬天那样的肺活量,具有内陆河浇灌了绿洲之后就消失了自我的道德……或许,我能够有一部区别于海明威《乞力马扎罗的雪》那样的作品,就叫它《天山之巅:博格达的雪》?
那要等待它能够像天池上千年一熟的蟠桃,否则,我不会忍心伐掉一颗天山松,造成纸张,来写下满篇废话。
我极目着极西的珠穆朗玛峰。
地球上所有的山脉,在生长中都遵循着“叠罗汉”的规则,层层加码。当山脉达到一定高度、山体的自重大于地壳承受力时,山体底部的岩石会碎裂,会熔化。科学家根据这一基本物理常数,演算出地球上山脉的高度极限,不会超过万米。珠穆朗玛峰已近极限。我总是忧心地看待那些勇攀珠峰的人们,怕他们成为压碎珠峰的最后一根稻草。
这才发现,我把全世界顶峰上的思想一并搬到了我的天山,我的博格达,那些思想的重量,那融铸而成的新的冰川,那在冰缝里的奋力攀登,还有那太多的巡视的目光,能否成为压跨博格达的最后一根稻草?
从鹅毛大雪中来到阜康,到中秋日离开阜康,我在阜康的日子,像一部有头有尾但没有故事、没有情节的小说,中间夹着厚厚的空白页。
在这些厚厚的空白页中,我唯一的姿态是凝望博格达,凝望在冰达坂上攀登的那个小小的自己,那,就是我的1992年。
注:2013年06月21日,获悉新疆天山被列入世界自然遗产名录,喜悦与感奋之下,当即翻出旧稿,再赋新意,以贺天山。
我的家,推开窗,是古尔班通古特沙漠,那是我国的第二大沙漠,推开门,是一片树叶状的绿洲,那是西域三十六个绿洲之一,爬上屋顶,是“窗含西岭千秋雪”的天山。
我常常用没头没尾、囫囵一体的时间,凝望着古尔班通古特沙漠。
一个人看沙漠,时间会变得无限,空间会变得无限,心会变得无哀无乐。诗人说,和无花果相互凝望,到最后,会成为一棵硕果累累的无花果;哲人说,假如你凝望着深渊,深渊也在凝望着你;那么,和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凝望,会最终成为一个心中有沙漠的人吗?
沙漠没有昼夜,没有节奏,没有叙事资源,没有细节,只有海市蜃楼、响沙、魔鬼城、废弃的古堡……在这样的地方,唯一能做的事情,就是凝视、凝视、凝视。
古尔班通古特是真主给我锁定的地方,日复一日的忍耐,将我煎熬成一个荒野之灵,荒野之魂,荒野的在者,荒野的哑者、舞者、谛听者。
在大天大地的孤寂中,我一边点叫着自己的名字,一边远远地应答。真希望能有一株草,一块石头,一声狗叫,半道篱笆,来缓解一下古尔班通古特单调的疲劳,让眼睛有个地方停落。虚空,是这样的没有体积,没有面积,没有高度,没有厚度,不能做任何衡量。
人们在喜剧与悲剧之间,选择喜剧,我则在悲剧与空白剧之间,选择悲剧。即使是悲剧,也比一个空白剧有价值。于是我把自己当成一群人,各有分工,沿着不同的方向走出沙漠。当我像将军那样巡视战场时,看到的是无数个自己在一路夺取水源,坚守要塞,寻找出路时,尸横遍野。相信这块为我空出来的旷野,是别有深意的,我不能辜负了它空无所有的表达。
仔细地观察着每一个沙丘,发现不同的沙漠有着不同的纹路,古尔班通古特沙漠的北部,是树枝状沙垄,南部,是新月形沙垄,东边,分布着复型沙垄、格状沙丘、线状沙垄,让我疑心那是从天书里拆出来的字母——我,有能力把它们词连成句、句连成段吗?特别是那些密集的新月型沙丘,使我顿悟,为什么穆罕默德让伊斯兰教以新月为标志。
那是七世纪,一个骑着骆驼的人,来到亚历山大城,他坐在驼峰的两只口袋间,一袋是无花果,另一袋是小麦,外加一只木盘,是他的全部财产。那些照耀了许多国家和时代的灯塔,没有和这个伟大的灵魂直接交流过。穆罕默德单独在那里,在荒野中,在沙漠里,和自己的思想在一起,那是他的天课。
伟人的寂寞,不是因为所处太高、太远,而是缘于他周围沙漠一样的沉寂。戈壁、沙漠、雪原,这些大的事物,都像是一个大人物的内心,充满废弃的荒野之美。
穆罕默德诞生的国土上,白天,是炎炎的太阳,晚上,是莫测的繁星,像埃及文化史家说的那样:“沙漠地方的人,日对大自然,目无所障;烈日当空,则脑髓如焚;明月悠悠,则心花怒放;星光灿烂,则心旷神怡;狂飙袭来,则所当立摧。人们在这样强烈的、美丽的、残酷的大自然之下生活,心性未有不驰思于仁慈的造物、化育的主宰的。”
如果说,每个种族都有诞生自己的环境,那么,诞生伊斯兰的全套布景就是沙漠!
正是沙漠的宁静与渴望、恐怖与纯洁,诞生了伊斯兰,即和平的信念。这,或许可以解释世界上大多数人信仰的三大宗教产生于沙漠地区的秘密:犹太教产生于西奈沙漠,基督教生产于巴勒斯坦沙漠,伊斯兰生产于阿拉伯沙漠,而我纯粹意义上的个人宗教则产生于古尔班通古特沙漠。
沙漠里,褴褛的先知,牵着疲惫的骆驼,自言自语着那句著名的教诲:“知识是伊斯兰丢失的骆驼,什么时候找到了都要把它牵回来。”骆驼的形态、骆驼的性格、骆驼的色泽,都与沙漠浑然一体,不分彼此,骆驼仿佛是一座活转过来的沙丘,走着走着,一停下来,眨眼功夫,就能变回成一座凝固的沙丘,走上前去,似乎还能从骆驼的肚子里捧出一捧沙来;而只要给一座静止的沙丘拴上一串驼铃,在风的吹打下,沙丘会立马活转成一头蹒跚的骆驼……
在沙漠,仅仅继续下去,就是超人的事了。为了继续下去,我挂出一张硕大的安格尔的布上油画《泉》,这幅作于1856年的画,画着一个裸体的少女,肩抗水罐在倾倒着泉水。
只听说过盗火的普罗米修斯,没听说过有哪位神明盗水?如果我能盗来一个安格尔布上油画中的那只宝瓶,抗在肩上,向古尔班通古特倾倒着不尽的“泉”,那么,我情愿引来啄着普罗米修斯的大鹰,为水受罚。
我每天会在心里挖出些新的沟渠,随时准备着能有水流进来,甚至,把二胡、琵琶、古琴,把《高山流水》、《二泉映月》、《江河水》,都当成水流。
这就是古尔班通古特的主题:乞雨。
我像羔羊乞求被牧,伸出双手,五体投地:布雨吧,布雨吧,布雨吧……我常常能够站在自己的背后,看见自己像裹着树皮的先民,伏地乞雨。
沙漠上空没有一丝云彩,久久无雨。
不远处,流水的声音经年累月地响着,但数年来,硬是没有一丝风,没有一颗露珠降临,我是一尾咸鱼,忍受着体内无法稀释的盐分。
那时,我的思想是挤成一团的星云,我没有办法去讲述一团星云,直到遇见了那个又饥又渴的坦塔罗斯。
坦塔罗斯得罪了神祗,被打入地狱。站在一池深水中,波浪在他的下巴翻滚,每当他弯腰喝水,那水就被吸走不见了,脚下出现了乌黑的土地;他的身后长着一排被果实压弯的树,有蜜水欲滴的生梨、鲜红的苹果、绿油油的橄榄,灿烂的石榴。可当他去抓的时候,风就把果实吹向云霄;他的头上吊着一块巨石,随时都会将他砸得粉身碎骨。——他忍受着饥、渴、死亡的三重折磨,永无休止。
这种惩罚一语道出了我久久无以自况、无以捕捉的状态。自以为没有人物、没有细节、没有故事的星云状生活蓦然间具象起来。
还有,太阳之子法厄同,擅自驾着父亲的太阳车,越过了天空的最高点,因失控而开始下滑,大地受尽灼烤,田里冒出了火苗,他一头栽下去的地方烧成了沙漠……
我把发生在绿色的原野、蓝色的大海上的希腊神话,挪到了古尔班通古特。 从此,古尔班通古特开始布满神祗,勾肩搭背的神仙,或坐或卧,裙裾处处。
这时,我遭遇了一场干雨。
在非洲的撒哈拉大沙漠,在我国的塔克拉玛干大沙漠,在我的古尔班通古特,有时会看见雨从云中降落。但这些雨并不着地,而是落在空中,大地仍然干旱、灼热。这种不落地的雨被称为“干雨”,气象学上又称它为“雨幡”。
我知道,它不过是坦塔罗斯悲剧的另一个天空版。我究竟有过多少思想的泉水就这样不着痕迹地渗进了永无餍足的沙漠?
活在无水之地,每天都希望能被水声吵醒,被鸟鸣吵醒。只要沙漠里能够有水,哪怕是一条恨水,一条忘川之水,或者,一条泪河……
光有辘轳不行,光有汲水的长绳不行,光有水桶不行,只有在自己的心里挖出一口甜井,才有可能穿越旱季。
——没有雨,你得自己是水;没有馕,你得自己反刍;没有亮,你得自己是灯;无始无终,你要自己有停有顿;无边无际,你要自己有界有限。在醉得死人的单调里,为了照亮古尔班通古特,你得全凭自己闪闪发光。
之所以有沙漠,人迹不至,人力难涉,那是因为,真主总得为自己留出一个不被打扰的落脚地吧?
对世界的渴望像沙漠般浇灌不满,乃至于每次洗澡,都觉得自己浑身渗水。渴望,是人在沙漠的命运,是人在沙漠的惩罚。即便喝了水还是会渴,你永远无法在沙漠解除渴望。
滚烫地跋涉在古尔班通古特,这个世界的骨灰部分。最终,我会像一只口渴的鸟,误把宝石当露珠,被活活噎死吗?
背着三重诅咒的人,得救的唯一出路,就是牵着骆驼走出沙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