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王卫 贝群 蔡爽
▲十里河保健食品专营市场一角
保健食品专营市场,在北京市朝阳区保健食品市场中占据一定比重,是药品监管部门的监管重点。与一般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相比较,保健食品专营市场具有外地人员聚集、法律意识较为淡薄、小品种居多等特点。朝阳区辖区内的北京十里河尚仕兴源国际保健食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十里河保健食品市场”)位于城乡接合部,市场内经营保健食品的商铺较多。本文通过对十里河保健食品市场的调研,力求客观地反映朝阳区辖区内保健食品专营市场的管理现状和特点,深入分析保健食品专营市场存在的问题,为加强保健食品监管提供参考。
十里河保健食品市场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大洋路8号,东南三环十里河桥东侧,程田古玩市场地下一层,市场面积2000平方米,现有商户83家。专营市场及经营保健食品的商户均有《食品卫生许可证》,目前共有44家,全部商户持有《营业执照》。
据了解,目前全国各直辖市及大部分省会城市,都有规模较大的保健食品专营市场。北京市现有的4家分别位于朝阳区、海淀区和丰台区,除十里河保健食品专营市场外,其余3家市场面积均为8000平方米左右。而十里河保健食品市场位于东三环和南三环交接处,市场位置优越,距三环主路不足百米,且邻近京津塘高速、京沈高速,靠近天津港,物流非常方便。因其交通便利,人流密集,开办时间最早,因而相当红火。
十里河保健食品市场建立于2010年1月,市场中每家商户租用的经营面积为20平方米左右,租金每年5~6万元,年利润平均在10万元左右。每家商铺均有从业人员3~5名,学历均为高中以上。根据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朝阳分局保化科的初步调查,此专营市场的商铺中,专营医疗器械的占5%,专营化妆品的占5%,专营参茸产品的占10%,专营成人用品的占40%,其余40%商铺均主要经营保健食品,此外还经营食品、医疗器械、消毒产品等。
十里河保健食品专营市场所经营的保健食品,主要销往北京市,其余大约30%销往周边省市。销售对象大致为:保健食品专营店占30%,商场超市占30%,药品零售企业占30%,个人占10%。
1.1 专营市场中的商户大都具有多年经营经验。在专营市场的44家商户中,成立时间不到1年者仅有3家,已经成立2年~5年的35家,大部分商户进入十里河保健食品专营市场时间都在2年以上。
1.2 专营市场中的商户大部分规模较小。 被调查商户中,30家注册资本只有10~20万元,38家员工人数都在3人以下,只有4家员工在3~5人之间,只有2家员工在10人以上。从商户经营状况来看,半数商户表示基本保本,8家商户表示持续盈利,还有6家商户表示年年亏损。在经营保健食品品种方面,半数以上商户经营的保健食品不足10种。
1.3 专营市场中的部分商户员工流动较大。有7家商户的员工流动性很大,21家商户偶有流动,16家商户人员流动不大。
1.4 专营市场商户的经营品种情况。专营市场内商户经营的保健食品,从剂型来看,以片剂、胶囊、冲剂和口服液为主,并以片剂和胶囊产品居多。这些企业经营的保健食品,功能多以减肥、缓解体力疲劳、改善睡眠、辅助降血糖和提高免疫力为主。多数产品来自广东、上海或其他大中城市。
1.5 专营市场内商户被投诉者较少。 在顾客投诉方面,37家商户表示从未被投诉过,7家商户曾被投诉但次数不多。遇到投诉,多数商户都能按照相关规定处理。对客户投诉不合格的产品,商户基本都能在核实后退款召回。
从十里河保健食品专营市场和其他地方的保健食品专营市场来看,当前保健食品市场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2.1 保健食品经营者对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 从十里河保健食品专营市场的经营者来看,因受教育程度不高和商户员工队伍不够稳定,大部分商户经营者对保健食品的相关法律法规知之甚少,仅通过商户自我培训、自我提高很难达到要求。这是药品监管部门需要加强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2.2 保健食品概念不够清晰。当前的保健食品,大多数是用传统中草药加工而成,且多数是以药食同源的中药饮片为原料。市场上经常见到同一类产品,成分相同,却有的是药品,有的是保健食品,这就容易使商家炒作保健食品概念,打药品的擦边球。
2.3 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名目繁多政出多门。 按照《保健食品注册管理办法》要求,2005年7月1日以后,保健食品的注册审批移交到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其批准文号应为“国食健字”和“国进食健字”。但从我们对保健食品的日常监管情况来看,一些保健食品却还有其他批准文号,审批部门有卫生部、各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卫生局等。
2.4 保健食品经营环节存在诸多安全隐患一是保健食品经营者对保健食品质量把关不严。调查显示,40%的保健食品经营者是通过厂家或代理商的网站联系采购产品,30%的经营者是直接与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联系等候送货上门,只有30%的人员是通过电话、产品订货会等渠道采购产品。在索证索票方面,只有80%的保健食品经营者向供货人索取产品及生产厂商资质证件,但是能够认真核对资质材料并对产品进行验收把关的却只有30%的经营者。多数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购销台账登记不够准确,在销售时又不开具正规票据。二是保健食品经营人员大都没有经过任何专业知识培训。他们对于保健食品的了解,主要通过厂家的推荐和产品广告,而了解保健食品风险的主要渠道应该是药品监管部门网站以及媒体报道。三是保健食品经营者的设施设备难以保证保健食品质量。由于大多数保健食品经营者同时经营其他各类商品,往往都将保健食品与其他商品混存混放,往往达不到保健食品所需要的保存条件。
2.5 保健食品包装标签混乱。保健食品的标签和说明书是消费者选择使用保健食品的主要信息来源,但许多保健食品标签和说明书并不规范,已经成为保健食品的安全隐患。
2.6 非法经营保健食品或假劣保健食品屡禁不止。包括:盗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冒用保健食品标志、将普通食品当成保健食品进行宣传、销售;利用“ 专家咨询”、“免费体检”等手段诱导消费者购买保健食品等等。
2.7 虚假广告降低了保健食品的可信度。有的把保健食品功效说得神乎其神,有的广告宣传对专家的评审意见断章取义,有的保健食品广告夸大功效宣传。更严重的是,有的广告故意把保健食品当成药品宣传,误导消费者。患者使用了保健食品,而没有及时采取其他的治疗手段,延误病情,耽误治疗。
2.8 保健食品经营多部门监管,导致监管体制不顺、监管乏力。以十里河保健食品专营市场为例,工商部门是市场的主管部门,药监部门是保健食品质量的监管部门,此外还涉及其他一些部门,容易形成人人都在管、人人管不到位的情况。
如何逐步解决上述问题,笔者将在此后的相关文章中专题阐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