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瑞新
(黑龙江省红兴隆垦区江川水利建筑有限公司,黑龙江红兴隆154302)
在现有水价制定与管理过程中,政府对于灌区水价的核定大多在量水设施比较齐全的斗口以上,因而斗口以上灌溉及水价管理相对规范一些。斗口以下渠道,受工程条件限制,大多没有计量设施,用水户上交水费大多按亩平均,一般由当地乡村一级政权组织管理。受各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很多地方管理就比较薄弱,乡村一级管理人员常以各种名义搭车收费。政府主管部门认为,这是当前影响灌溉水价改革最为重要的因素。
一方面,灌区所能收到的水费并不高,另一方面,末级渠系管理混乱,乱收费,乱加价挤占了合理的调价空间,不仅影响了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还加重了农民负担,成为灌溉水价改革的“瓶颈”。
价格主管部门计划将灌区价格管理向末级渠系延伸,正在积极推行末级渠系水价改革,核心思想是要实行“终端”水价,也就是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确定农民用水的到户价,农民按照该价格交纳水费。江川灌区就是一个典型。
我省调整省属灌区水价的同时,政府价格管理部门和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对灌区实行“终端”水价,即制定了到农民地头的水价标准。水价构成包括国有水利工程水价、基层管理费、村组浇地管理费3个部分,包含了供水灌溉各个环节的收费。终端水价是国有水管单位供水价格和末级渠系水价确定,末级渠系价格根据末级渠系供水成本确定。
终端水价的核定,增加了水价的透明度,可有效避免各种形式的乱加价、乱收费等不合理现象,可以减轻农民的不合理负担。可是,中国区域辽阔,各地水土资源禀赋、工程条件、经济发展水平差别很大,在一些末级渠系工程条件很差,灌溉只是有限补充的地区,推行终端水价会有一定的难度。同时,即使在工程条件许可的地区,可能会大大增加价格管理成本,影响未级渠系经营者和农民参与用水管理的积极性,不一定利于水市场的建立。
调查2个灌区末级渠道共60条,选择计量口以下渠道控制灌溉面积最大的一条。渠道控制灌溉面积在4.67~320 hm2。固定渠道长在220~16 990 m内,渠道流量 0.014~2.500 m3/s,过水断面面积0.014~12 m2,渠道工程基本特征差异较大。调查渠道平均衬砌率39.8%。江川灌区最高为76.5%,其中衬砌率在80%~100%内的占75%。饶河灌区于1999年主要建成的是骨干渠系,其末级渠系工程标准低,调查渠道衬砌率为40.45%,其中未衬砌的7条,工程基本情况见表1。
表1 末级渠系工程基本情况
渠道衬砌的形式有“梯形”、“矩形”、“U形”3种,以U形渠道为主,占衬砌渠道的76%。江川灌区U形渠道形式占60%,饶河灌区斗农渠基本都采取U形衬砌形式。衬砌渠道过水断面面积0.014~0.700 m2,平均0.031 m2。
2个灌区自流灌溉方式取水36条,提水灌溉方式24条,以柴油机泵、潜水泵提水为主,部分建有小型扬水站提水灌溉。农田灌溉以提水形式占多数,调查的20条中占了13条,占该灌区调查数的65%。江川灌区基本为自流灌溉方式,饶河灌区提水灌溉方式占45%,自流灌溉方式占55%。
2个灌区渠道的行水天数基本相同,江川灌区粮食作物、经济林基本是井渠结合灌溉,水稻地表水利用量占79.08%;经济林地表水利用量占55.03%;玉米地表水利用量占49.86%。蔬菜全部利用的是地下水灌溉。饶河灌区小麦、经济林、水稻、蔬菜地表水灌溉分别占64.0%、60.2%、50.4%、16.1%,玉米基本是用地下水灌溉。
综合各种农作物利用地表水、地下水状况见表2。江川灌区由于水文地质条件限制,浅层地下水可开采量低,农作物灌溉几乎全部利用地表水,且灌溉农作物为水稻,其计量口以下作物综合净灌溉定额为3 705.00 m3/hm2。饶河灌区属井渠联合灌溉,计量口以下作物平均综合净灌溉定额分别为7 356.00 m3/hm2和 5 164.50 m3/hm2,地表水和地下水利用各占1/2,总体上,江川灌区地表水利用高于饶河灌区见表2。
表2 田间农作物综合灌水量及水源
考虑末级渠系输水损失的农作物综合毛灌溉定额,井渠结合灌区地下水灌溉方式有低压管道直接输水入田间、单井或群井(一般是2~3眼机井联合)抽水入渠道输水到田间、井水与渠水混灌等。地下水灌溉只利用部分末级渠道,不同灌区、不同灌水方式综合毛灌溉定额差异很大。因此,计量口以下综合毛灌溉定额只统计地表水。江川灌区在现有作物种植结构下,末级渠系灌溉水利用系数0.53~0.95,平均0.79;综合毛灌溉定额(水稻)平均则为4 485.00 m3/hm2。饶河灌区末级渠系灌溉水利用系数为0.74~0.95,平均为0.87,综合毛灌溉定额平均为4 545.00 m3/hm2。
根据灌区提供的当地主要作物节水灌溉定额,作物净耗水量指标,结合1993年完成的“中国主要农作物需水量等值线图”给出的作物需水量值来评价2个灌区计量口渠道以下作物灌溉水量,有4个方面的持点:
1)集中于江川灌区部分新开发的自流和提水灌区田间节水技术普及推广程度低,田块面积大、平整度低,采用大水漫灌方式,作物田间灌溉水量大于作物需水量1~1.5倍。
2)位于灌区上游,水源保证程度高的自流灌区,田间节水技术有一定的普及和推广,田间灌溉定额较高,作物田间灌溉水量高于作物需水量。
3)水源相对有保证,田间节水技术普及推广程度高,畦田灌溉普遍采用,作物田间灌溉水量接近作物需水量,此种情况在饶河灌区占多数。
4)江川灌区下游或灌水困难的高斗、高地,或是提水运行成本偏高的地区,作物田间灌溉水量小于作物需水量。部分供水严重短缺的地区,由于地理位置所限(如灌区末端),灌水不方便,作物实际灌水量只有作物需水量的70% ~80%,作物产量较低。江川灌区内水资源丰富,节水投资成本高,这些地区往往属于节水投资不经济地区,而在饶河灌区的上游地区、灌溉定额高于作物实际需水量,但这些损失的灌溉水常常补给了地下水。可以推断,这些地区节水潜力并不是很大。
一个灌区的水资源禀赋条件,水利设施状况在影响和决定着一个灌区的水费征收方式、供水单位(灌区)与村级组织、用水户之间的关系。江川灌区供水设施管理主要在主渠,田间渠道管理依赖于行政力量。水费的征收方式按亩进行,征收依托于村级组织。农民在用水及水费的征收方面参与程度最低,水费的征收率不是很理想,对水价改革态度反映强烈。
在饶河灌区,基本实行承包管理,每个农户用水实现了计量,所以水费实收率高,水的商品性体现较为充分。管理上,供水承包到站,站雇用段、斗长,斗长的报酬按水费的一定比例进行激励,这种方式对于明确供用水双方的责任是清晰的,有利于管理。在这种情况下显然在站一级实现了用水户协会的改革,村一级(用水小组)水费征收对村级行政力量还是有很大的依赖性,灌区还需要村级领导的支持,包括水费的征收、鼓励用水户多用渠水方面。
值得关注的是,末级渠系水量损失是由用水户来承担的,对供水单位来讲斗口以下用水户用水越多,灌区收入越高。末级渠系联系着灌区、地方行政组织和用水户,其建设、管理、水费征收对于提高灌溉用水效率发挥着重要作用,同时,末级渠系管理应是下一阶段水市场发育的着力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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