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建永
(山西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山西太原 030006)
在工程建设中,建设资金无疑是最基本、最重要的保证,建设资金能否按照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地支付给施工单位是保证工程顺利建设的首要条件,因此国家及地方相关部门针对工程建设领域的资金保障出台了很多法规、制度,较好地维护了工程建设市场的正常运行。但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种种原因导致建设工程建设资金不到位、拖欠工程款、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现象还十分突出,不仅造成工程项目建设工期拖延、工程质量下降、投资浪费、安全事故频发,甚至引发农民工罢工、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因此说,建设资金与工程建设息息相关,影响着工程建设的方方面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建设单位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的30 d内应和中标的施工单位订立施工合同,合同中要对建设项目的工期、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等做出明确而详细的约定。工程款主要包括预付款、进度款、中间结算款、结算款,建设单位应当严格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地支付工程款,否则会直接影响建设工期。施工单位进入施工现场后,每一项生活生产活动可以说都离不开资金的支持,包括开始的临时设施搭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措施,工程实体中工料机的投入,项目管理费用的支出等等。如果建设资金能够得到保障,则各项生产活动就会依据施工组织按部就班、有条不紊地展开,从而确保正常的建设工期。反之,如果建设资金得不到及时支付,就会发生拖欠劳务人员及管理人员工资、拖欠工程材料款、拖欠分包单位分包费用,从而影响工程建设的正常运行,如果拖欠时间太长,超出施工单位的垫付能力范围,就会导致劳务队伍停工闹事、材料供应商停止供货、分包单位中止与总包单位的合作等等,迫使工程进度减缓甚至全面停工,直接导致建设工期拖后。
从表面来看,好像建设资金与工程质量没有直接关系,不会对工程质量的好坏构成影响。其实不然,建设资金能否及时足额支付,与工程质量的好坏密不可分、影响很大。在建设资金得到保证的情况下,劳务人员和管理人员的精神面貌、积极性,材料的品质,分包单位的协作等都处在正常有序的状态,对保证工程质量自然十分有利。相反则会产生如下负面效果:1)劳务人员不能按时拿到工资,直接影响工作、工作状态,作业的时候就可能有意无意地降低质量标准;2)管理人员拿不到应有的报酬,就会影响到管理积极性,降低管理效能,对监理、建设单位的要求指令产生抵触,从而影响到对工程质量的把控;3)工程材料、机械设备不能及时到位,会导致总包和分包单位使用价格便宜,质量标准较低的材料、设备,给工程质量造成很大影响;4)在后续建设资金到位后,施工单位会设法抢已经拉下的工期,势必会突破施工常规,难以精工细做,甚至会不重细节、偷工减料,使应有的质量得不到保证;5)对一些工期紧张的建设项目,尤其是那些所谓的“政治工程”“献礼工程”,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也会迫于工期、资金压力,对一些质量问题有心无力、放松尺度,无法做到高标准、严要求。
如上所述,工程建设中如果建设资金不到位,将会造成建设工期拖后、工程质量下降等问题。对工程建设项目来说,拖延建设工期洽洽是导致建设投资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我们知道,成本和进度之间是凹形曲线关系(见图1),即进度过快或过慢都会造成施工成本的大幅上升。进度过慢、工期拖延会使机械、周转材料使用成本增加,人工使用周期增长,管理成本加大;同样在单位工程量不变的情况下,要加快工程进度只有增加人员和机械设备等投入,使单位工程量的人工、机械等费用相对上升,成本增加。
图1 成本与进度之间的关系曲线
从工程合同角度来说,如果是由于建设单位资金不到位,工程款得不到及时支付造成施工单位停工、工期拖延损失或被迫赶工费用,均要由建设单位承担,可见,在建设资金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会大大增加不必要的建设投资。另一方面由于建设资金不能及时支付,如造成工程质量降低,还会增加在建筑使用过程中的维护修缮费用,从而增加使用成本。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民群众对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要求越来越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忽视安全,不文明施工会造成难以估量的损失,因此,国家对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管也越来越严,新的工程清单计价中将安全文明施工费列为不可竞争的措施费用。造成工程安全事故的原因很多,但因为建设资金不到位,施工单位拿不到工程款,不愿在文明施工、安全施工上投入或投放不够、不及时很有关系,如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设备机具维修保养不及时、水电设施不规范等等都会造成安全事故,因此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及时支付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并监督落实施工单位加大安全文明施工投入,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既然建设资金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如此巨大,怎么还会经常发生工程款不能及时支付的现象呢,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1)建设单位对新开工项目的投资需用量估计不足,没有一个科学细致的资金需用量计划和资金筹措计划,因此在建设过程中发生了资金链断裂;2)在建设资金没有落实的情况下盲目开工,造成建设过程中资金跟不上;3)不按建设程序办事,搞“三边”工程,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频繁修改设计,使原估算投资不足;4)不按确定的投资计划建设,擅自提高建造标准、增加建设内容,超出工程概预算,致使建设资金短缺;5)违法挪用预算内建设资金,造成资金缺口。
从上述原因中不难找出,应从如下几个方面着手解决工程款不能按时足额支付的问题:1)要做好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依照总体规划、建设规模、建造标准,充分做好投资估算,并确定筹资渠道;2)根据建设周期、工期计划,制定科学周密的资金使用计划,做到心中有数;3)根据筹资计划,积极筹措落实建设资金;4)根据落实的建设资金、结合项目使用时间上的要求,确定开工建设的规模和时间节点,切不可没有科学的计划盲目开工,造成资金上的青黄不接;5)要严格依据确定的规模、标准建设,不得随意修改设计,尤其不能随意提高建造标准和增加工程内容;6)健全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严禁挪用建设资金;7)简化优化工程款支付程序、理顺支付渠道;8)发挥建设单位的龙头作用,充分发挥审计部门的作用,监督检查施工单位专款专用,不得随意挪用、截流收到的工程款。
总之,确保建设资金及时足额到位,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是一项艰巨而复杂的系统工作,需要政府、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
[1] 张海波.浅析工程造价控制管理[J].山西建筑,2011,37(19):235-2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