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广东省水利厅党组高度重视水政监察工作,多次了解水政监察工作的任务职能,并要求水政监察队伍要严于职守、依法行政。广东省水政监察队伍在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下,按照“忠诚、为民、科学、务实”的新时期广东水利人精神,狠抓执法能力建设,认真做好执法查处工作,为维护广东省正常水事秩序、保障水利改革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从1996年开始逐步建立,到2000年大部分开始独立运作,广东省绝大部分水政监察队伍实行水利综合执法,负责对有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查处水事违法行为,调处水事纠纷,依法征收水利规费。
到目前,广东全省共组建水政监察队伍139支,其中省一级队伍5支(包括广东省水利厅水政监察局和4个流域水政分局),地级以上市水政监察队伍22支,县(区)水政监察队伍112支,2/3的队伍人员编制属于公务员编制的执法专项编制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编制。
水政监察执法车辆
水政监察装备
2013年广东省水政监察工作的重点之一是提高水政执法能力。一方面,全省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通过举办纪律教育、基层人员执法、水土保持执法、水利规费征收等各类培训班及执法技能比武竞赛等形式,着力提高水政执法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另一方面,积极改善执法基础设施和装备条件,北江、佛山、三水西南省市联合执法点建成投入使用,进一步完善了东莞麻涌水政执法码头,在设卡查处非法运输河砂、执法船舶停靠、采砂执法处罚等方面起到很大作用。
另外,根据广东经济欠发达地区财政比较困难的情况,广东省水利厅积极筹集资金,为基层水政监察队伍购置调拨了执法车辆12部,近年总计已达到71部,调拨了计算机、打印机、照相机、摄像机等87套取证器材,进一步改善了基层执法条件。
水土保持执法培训
水政执法技能比武竞赛
1.水政执法人员查处水库水事违法行为
2.水政执法人员清理河道违法设施
3.水政执法人员检查运砂船
4.非法运输的河砂被责令卸到指定地点
5.水政执法人员进行水资源执法检查
执法·情况
2013年,广东全省各地水政执法人员开展河道巡查2329次,联合执法169次,出动执法人员34877人次,出动车辆5555辆次,出动船只1122艘次,查处非法堆砂场110处,河道清障170处,查获非法采(运)砂船(设备)230艘(辆、台)次,查处水事违法行为2218宗,有效地遏制了河道水事违法行为蔓延的势头。
中山市水政监察支队办公楼
2013年,河砂供求矛盾越来越突出,广东省水政执法工作的重心仍然是河道执法,特别是河道采砂执法,兼顾水土保持执法、水资源执法和水工程执法。
2013年,广东省水利部门按照水利部开展河湖专项执法检查活动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实施计划,认真组织落实,以省市联合执法点为依托,坚持昼夜24小时值班和节假日专人专班,加大河道巡查力度,设点检查采砂船、运砂船,及时查处河道水事违法行为。
此外,广东省水利部门在加大河道执法力度的同时,注重拓展水土保持、水资源、水工程等执法,截至目前,已办理水土保持案23宗,水资源案14宗,水利工程案8宗,有力地打击了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为认真处理群众投诉举报案件,广东省水利厅成立了打击水事违法行为举报中心,制定了《广东省水利厅关于水事违法行为举报案件处理办法》。截至目前,举报中心共接到举报线索195条,已办结178条,及时办理信访件,核实查处水事违法行为,化解社会矛盾。
为解决地级以上市行政区域交界河段执法问题,广东省组织主要江河沿线的地级以上市水务局签订了交界河段联合执法协议,在属地管理原则的前提下,进一步明确了工作职责和工作配合,努力消除执法的盲点。广东与广西交界的西江界首河段也签订了河道采运砂监管联合执法协议,并进行了多次协作执法。
为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广东省水利厅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印发了《广东省水行政主管部门与公安机关执法协作规定》,初步形成了水利与公安联合执法机制,并在省政法委的领导下,积极参与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作为成员单位录入了行政执法基础信息,按规定做好“两法衔接”工作。此外,广东省水利厅与广东省环保厅联合发文,在东江的惠州、东莞两市先行先试,逐步推动水利和环保建立联合执法机制,不断提高水政执法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