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 叶
(作者为河南省作协副主席,河南省文学院专业作家,著有《最慢的是活着》《盖楼记》《拆楼记》《认罪书》等,曾获鲁迅文学奖)
常听人们在感慨动物们的险恶和世态炎凉的同时,会不由地叹羡动物们的单纯、自由、明澈和可爱。诸如鱼的悠闲、鸟的飘逸、马的雄烈、雁的淡远……那天下午,我偶然读到了一本关于动物的书,却发现全非如此。
仅听名字,就知道吸血蝠是一种可怕的动物。但它的进食方式却十分稳当。
一头驴被主人拴在一棵树旁。
一只吸血蝠盘旋着飞过来,然后,落在离驴不远的地方,慢慢地接近它,终于站在了驴的身上。在下嘴之前,它先在驴身上选定了一块位置,又闻又舔。
驴没有反抗,陶醉地享受着它的亲吻。
吸血蝠露出了长长的牙齿,轻轻地把驴身上的那块毛咬掉,然后把舌头形成一只吸管,尖利地刺了下去。
驴仍然没有动,似乎并不觉得痛——在吸血蝠的唾液里,含有适度的麻醉剂。
饮血将近一个小时之后,吸血蝠酒足饭饱地返回了栖息地。
黑色苍鹭的进食程序亦很有趣。在捕鱼之前,它先展开翅膀投下一片阴影,使自己的眼睛处于暗处,以便看清楚水下面的鱼。同时,黑暗亦能吸引来那些喜欢逃避阳光的小鱼。当它们以为这片难得的黑暗是莲叶洒下的荫凉时,却不知道苍鹭的利喙正在静静地等着它们。
琢磨着这两种动物的心机,忽然想起两则不伦不类的俗语:要想杀猪,先要它吃饱;要想害人,先要对他好。不禁有些毛骨悚然。
美国前总统林肯曾经说过,河狸具备人类创造美好生活的一切特征。它们聪明机智,性情温顺,而且还有一副好牙齿。不过人们也许不会想到,如此可爱的河狸身为父母之后往往是十分决断和残忍的。
河狸的安乐窝一般建定在池塘里。冬去春来,天真活泼的小河狸便来到了世间。两年之后,小河狸长大成人。当它们想要在这个熟悉的家园安顿下来成家立业时,池塘已经“狸满为患”了。但它们显然还是没有想到,父母会要它们离开池塘。
它们拒不离开。
妈妈耐心地向它们解释:这么多嘴父母是喂不过来的,而且那些刚刚出生的小河狸应该享有较好的生存条件。但它们仍不理解,倔强地在原地徘徊。
于是,一场厮杀拉开了帷幕。
河狸夫妇紧紧地追逐和厮咬着它们曾日夜守护与疼爱的孩子。小河狸惊惶失措,四散而逃。它们似乎怎么也不能相信:露出老虎钳一样的牙齿逼迫在它们身后的,就是曾经亲爱无比的爸爸妈妈。
流血的战争终于结束了。一些小河狸被咬死了。一些小河狸死里逃生,开始了新的生活。
在河狸居住的池塘里,所有家庭都是这样破裂的。似乎是自然,也是必然。
人类的父母当然要比河狸复杂得多文明得多。生下孩子后,不但要养他,还要供他念完幼儿园、小学、中学、大学,毕业后又要殚精竭虑地为他找工作、娶妻、备房、成家、看幼、护孙,成了一辈子难舍的牵挂和无尽的恋念。而且即使儿女将来不愿赡养不愿尽孝,父母也会有种种无奈的解释和原谅他们的理由。
对于这样的父母来说,河狸父母简直是太不人道了(它们的行为在很多人心里也许果然只配称为兽类之举)。除非万不得已,他们是断断不会这么将儿女们遣撵出去,任他们去栉风沐雨、自生自灭的——于是就有了永远长不大的老小孩。
这也许是人类的幸福之一,但又何尝不是人类的悲哀之一呢?要知道,任何一颗心灵的成熟,都必得有寂寞的飘泊和孤独的奋战啊。
我十分喜欢欣赏色彩缤纷的热带鱼。每当看到那些艳丽绝伦的鱼时,我都会觉得鱼体上那些飘逸的绸带和灿烂的织锦正如人的华衣一样,也许会有一些避寒掩肤的作用,但更大的功能似乎就是为了装饰。
后来才知道:远非如此。
来自印度的矮斗鱼有着虹一般长长的飘带,但这些飘带实际上是它的腹鳍。它们进化成这个样子,实际上是为了帮助矮斗鱼在漆黑的河水中感受河底道路的情况。章鱼具有高超的变换色彩的能力,甚至在它游泳时,你都可以看见它的色彩在不断地发生变化。但它并非是为了炫耀自己的美丽,而是为了伪装自己和保护自己。每当它找到新的住处,它就会变得与环境颜色完全一致。而晶莹剔透的玻璃鲶鱼则与它完全相反。它徐徐地穿行在水中,内脏器官清晰可见,你甚至可以透过它的身体看到另一边的水蚤和藻草。它安静淡远.恍若无物。可是你知道吗?它的这种特征同样可以让敌人们“熟视难睹”,能起到极佳的防御作用呢。
由此我忽然想到了人类的时装,什么昆虫衣、孔雀裙、猛兽装、水晶衫之类,似乎都是借用自然之美来创造时尚、显示别致和突出性感。鱼仅仅是为了具备最基本的生存条件才不得已衍生了华衣,而人为华衣绞尽脑汁似乎只是为了试图印证和享受所谓更高层次的生活。二者外表越来越相似而内境似乎越来越迥然。是鱼类太愚蠢还是人类太虚伪呢?
我不知道。
也许是因为多年来一直东奔西跑的缘故,我对“迁徙”这个词常常感觉十分亲切和温暖。
对许多动物来说,迁徙应是一件可以简单抉择却需要去艰难实施的事情,有时甚至得为之付出生命的代价。
例如红大麻哈鱼。
红大麻哈鱼在迁徙之前,一定要在太平洋生活五六年时间,等到长得又肥又大时,它们才开始踏上迁徙的征程——从此永不再返。
它们在加拿大西部的弗雷泽河中逆水而上.到达这条河的源头,然后在那里产卵——这是它们一生中履行的最后职责。对它们来说,它们只能经历这一次。因此当它们经历这唯一的一次时,它们的身体会因全部能量的积累而逐渐变得通红。
产卵之后,没有一条红大麻哈鱼能够再返回大海。它们美丽的身体寂寞地漂在河水中,任凭波流把它们冲走。而它们留下的小小的鱼卵,有的被冲走了,有的被吞食了,而那些幸存者在这条河里生活了两三年之后,就顺流游入了大海,又长成了又肥又大的红大麻哈鱼,开始重复又一轮的迁徙。
小海龟一出生就开始迁徙了。它们从沙土中爬出来,嗅着海风的气息爬向大海。它们永远不会走错方向。对它们来说,最亮的地方就是大海。大海对于它们,就像墨西哥西岸对于雪雁,塞拉玛吉山脉对于大花蝴蝶以及南极对于海燕一样,充满r生命的意味。而这种意味产生的根源,也许如动物学家所说的那样:“迁徙是由动物的欲望和冲动驱使的。正是这种不可遏制的欲望和冲动,迫使它们踏上迁徙的征途,别无选择。”
那么人呢?明知生命短暂身如云烟为何还有那么多人要去苦苦地飘泊、匆匆地流转、不停地奔波、不懈地追求?
我不知道别人。也许我只知道一点儿我自己。对我来说,虽然哪里都可以生存,但我只想要那一片明亮的大海。虽然哪里都可以驻足,但我只想在风雨路上由虫变蛹,由蛹化蝶,拍打出一双自己的翅膀。
动物间的恋爱实在有趣。
首先它们也得备送礼物。在求偶之际,在未接到雄鸟送来的礼物之前,白嘴端雌燕鸥也是不会接受雄鸟的求爱的。
是不是和人有点儿一样呢?
其次它们也很善于炫耀和诱惑。雄孔雀长久地展示着他那色泽夺目的尾屏。极乐鸟的雄类则抖动着它那姿态万千的羽毛,并且不失时机地传达着自己蛮横的力量和蓬勃的生机,以此来印证自己的优秀。而雄鱼们就会像任何一位维多利亚时代的姑娘一样的呈显出漂亮的红色,并且像闪动的霓虹灯广告牌一样变幻着自己身上的浓彩,还会在对方反应良好时用甜蜜的声音咕咕的向雌鸟求爱。蝴蝶则集炫耀与诱惑于一身。它不但会充分地扇动自己那双美丽绝伦的翅膀,还会分泌出一种特殊的香气来吸引雌蝶。与上述动物相比,奎利亚雀和园丁鸟的炫耀方式大约是最特别的了。它们必须当着雌鸟的面表演一下筑巢建房的技巧,以此说明自己完全有能力构成一个家庭。
是不是也和人有点儿一样呢?
再次它们似乎亦很容易由爱而生恨。
一只雄蝎正在向母蝎求爱,母蝎没有动静。雄蝎又小心翼翼地献着殷勤。母蝎微微地动了一动,似乎想要反抗。雄蝎便迅速地伸出了铁钳,钟情的配偶顷刻间变成了可口的猎物。
与蝎子相反的是,在蜘蛛的求偶过程中,母蜘蛛随时都有可能把雄蜘蛛吃掉。刚才还得意洋洋的新郎,转瞬间可能就成了婚宴食品。那些在求爱时对雌鸭恭顺得像位绅士似的公鸭也比蝎子和蜘蛛好不到哪儿去,它们常常会竭力迫使那些尚未产卵的雌鸭与它们交配。许多雌鸭会在这个过程中身受重伤,甚至死去。无论当初多么爱恋多么缠绵,现在存留的似乎只有伤害和痛楚。
是不是还和人有点儿一样呢?
当年轻的它们费尽心机地想要拥有爱和享受爱时,它们是否想到了此时的惨状呢?
作为兽类,也许它们不知道。那么,人呢?
每当看到那些忠贞爱情的鸟儿,如丹顶鹤、白鹳、海雕、信天翁时,我就会不无遗憾地想:有些人还真的不如这些纯挚的动物。
越来越多的事例都在表明:动物似乎是具备思维能力的。
在一次快乐的重逢中,两头大象摆动着耳朵互相招呼着,它们伸出长长的鼻子拥抱着,并且不时制造出一些我们人类称之为接吻的场面。它们以特有的动作和声音传达着感情。聪明绝顶的人类,此刻被茫然地关闭在它们的世界之外。
一只名叫塔菲的海豚经过一段时间的强化训练后,已经能够熟练地进行一些人类无法承受的工作了。它能够在深海水底为自己拍摄,让人们根据画面上它皮肤变形的程度来判断水压对它身体的影响。它甚至会记住在浮到水面上时向一个容器中呼气,让人们以此测量到它一次呼吸的耗氧量。它还能在昏暗的条件下设法捕食,还能在海下同几公里外的同伴相互交谈。
多么聪明而神奇的动物!
人们一向认为:把人类与动物分隔开来的最大鸿沟就是人类会使用工具与技术,而动物并不会。现在看来,这个结论并不完全正确。射水鱼会向远处的小昆虫喷出一股水流,把它们打入水下吃掉。海獭会把一块石头放在肚皮上当作砧子。在上面用另一块石头动作熟练地敲开贝壳。黑猩猩则会很自然地用手边的旧塑料帽盛水喝。
如果不是它们具备与生俱来的智能,那么有谁告诉它们这些教会它们如此呢?也许它们的脑海中没有语言、没有文字、没有种种复杂的意识形态和文明概念,可是它们确实完整地为自己保持了一个自己理解中的世界。
人所能做的,不也是仅仅如此吗?
可是,动物似乎比人还要完美。它们既可以运用大脑的思维来支撑生活和感情的必需,又不必为抵押贷款发愁,也不必为战争和核武器担忧,更不必为历史的伤口而痛楚流泪,为未来的天空而绞尽脑汁地去勾描蓝图。它们生命的全部意义就在于自身的存在。
也许这是最低境的智慧——然而同时不也是最高境的智慧吗?
那天看美剧《破产姐妹》,看到那个落魄公主Caroline 离开豪宅之后随身带走的居然是一匹马,我忍不住笑了。但笑得很短,因为想起了家里曾有过的那匹马。
1982年,我十岁。夏天麦收之后,我家分到了地,之后集体的一切都开始分,包括原来生产队的牲口。牲口是要抓阄的,我家去抓阄的自然是一家之主的父亲。那天,父亲很晚才回来,一脸喜气,说:“咱家抓了一匹马。”母亲却不怎么高兴,说:“是那匹白马?”父亲说:“是呀。”奶奶说:“它有年头了,怕是干活儿不中。”父亲说:“它肚子里还有个小的呢,春天就生了。”母亲和奶奶顿时高兴起来,一起说道:“那好。”我这才知道,它是匹母马。弟弟问它在哪儿呢?父亲说它在院子里拴着呢,我们便跑出去看她。夜色里,它安静地站在那儿,长长的睫毛下,一双温和极了的大眼睛默默地看着我。我试探着摸了摸它的身上,它一动不动地任我摸着。我看着它的肚子,想着里面有一匹小马吗?真是神奇啊。
西厢房是一间破旧的平顶小屋,就成了马的家。我自告奋勇,一放学就去喂马,给马添草、添水,打扫马粪。我喜欢听它喝水的声音,摸着它的长耳朵,和它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和同桌又吵架了,今天语文作业很多,不小心丢了两毛钱,放学路上有男生劫道说闲话……乡村之家,大人们都整日忙碌着,哥哥和姐姐都在异地读书,弟弟太小,只知道坐在地上玩土玩沙,我常常是孤独的一个。很快,这马成了我最好的朋友。无论我说什么,它只是默默地看着我,在寒冷的冬日,它鼻子里咻咻的热气吹着我的手。我还喜欢摸她的腹部,那里的皮肤十分细腻,温柔,缎子一样,特别适合抚摸。而且非常温暖。像装满了温水的保温袋。
我还骑过它好几次,悄悄地。我站在马槽的沿上,小心翼翼地伸出腿,跨坐在它的背上。小屋很低,我的手很容易就摸到了房顶。我俯下身,搂住马的脖子,在它身上蹭啊,蹭啊。有两次我摔了下来,摔到了马蹄子旁边,马一动不动,等我起身,稳稳地在它面前站定,它方才默默地看着我,甩一甩尾巴……这样的日子里,老马的肚子渐渐大了起来,春天也渐渐来了。春光和暖,春风拂面。春天让人沉醉,也给我一种幻觉,似乎日子就一直会在春天里,不会改变。
但那一天,终于还是来了。那天,我放学回到家,一进院子就觉出了异样。我奔到小屋,马就不见了。我当即哭起来。母亲走过来,把我拉进堂屋,方才告诉我:已经把它卖了。
“它快生了。咱们不会伺候快生的马,太费心……”“我伺候!”
“你?”母亲笑起来,“生下来,那小马驹还得调教呢。都是细功夫,咱家谁也不成。”
“为啥不早说?”
“早说你会让?”
是的,我不会让。这马已经成了我的亲密朋友,朋友能卖吗?
自从这匹马之后,我再也没有饲养过别的动物。我怕。这白马让我知道,以我的心性,我不能把动物只当成动物。它们是朋友。也因此,在我没有能力和精力去善待这些沉默的朋友的时候,我就自觉地保持着和它们的距离,以免自己陷入无奈的疼痛。——是的,我承认我是一个懦弱的人,也是一个脆弱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