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梅 额尔灯毕力格 特日根白乙拉
1.内蒙古民族大学蒙医药学院2009级研究生,内蒙古 通辽 028000;2.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左后旗阿都沁中心卫生院,内蒙古 通辽 028100
痔疮是直肠下端、肛管和肛门缘的静脉丛淤血、扩大和曲张所形成的静脉团[1]。临床上治疗方法很多,手术是效果比较好的治疗方法。我们从2009年3月到2011年9月通过观察127例痔疮住院手术治疗病例,术后运用蒙医验方基础上改进而研制的蒙药外用散局部换药,与生肌象皮膏换药对比疗效显著。现总结如下。
1.1 一般资料 住院手术治疗痔疮患者127例,随机分为治疗组和对照组。排除严重的心脏、肝、肾等疾病及其他肛肠科急症。治疗组69例,男36例、女33例;年龄18~60岁,平均45岁;病程1~24年,平均21月;平均创面面积(3.3±0.8)cm2;对照组58例,男30例、女28例;年龄19~62岁,平均43岁;病程1~27年,平均22月;平均创面面积 (3.1±1.2)cm2。两组性别、年龄、病程、创面面积等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P>0.05),具有可比性。
1.2 诊断标准 混合痔诊断依据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2]。
1.3 治疗方法
1.3.1 药物组成及制法 麝香30g,冰片30g,朱砂30g,寒水石30g,硼砂30g,石决明30g,血竭30g,当归30g,紫草30g,雄黄20g,甘草20g等11味单药共研细末。制法:其中当归、甘草、紫草3种药提取其有效成分,其它药物共研细末,采用现代工艺技术制成软膏。将药膏涂抹在纱条上,每隔 4~5层涂一层,厚度约 0.5cm,经121.3℃高温30min后取出,备用。
1.3.2 方法 治疗组:术后第一天开始,先用新洁尔灭棉球消毒创面,然后将“蒙药外用软膏”纱条置于创面上,换药1次/日,7天为1个疗程。对照组:术后第一天开始,先用新洁尔灭棉球消毒创面,然后将“生肌象皮膏”药纱条置于创面上,换药1次/日,7天为1个疗程。
两组在治疗过程中注意饮食起居调理,避免大便干燥和负重用力,忌食辛辣等刺激性食物。
以7天为1个疗程,2个疗程后评估术后创面愈合情况,水肿以及局部皮肤颜色等。
应用SPSS 17.0进行数据统计,计数资料χ2检验,计量资料采用t检验。
2.1 疗效评价标准[2]显效:症状和体征消失,伤口愈合>75%,无水肿;有效:伤口愈合≥50%,切口边缘轻度水肿,皮肤光亮但柔软,偶感乏力,不影响活动;无效:伤口愈合<50%,切口局部红肿、变硬,皮肤透亮,活动轻度受限,乏力、食少等。
2.2 治疗结果 两组有效率比较:治疗组显效31例,有效34例,总有效率94.2%,水肿明显减轻,渗出减少。对照组显效20例,有效26例,总有效率79.3%。两组比较有统计学意义 (P<0.05),术后治疗组的有效率优于对照组。(详见表1)
表1 两组痔疮术后有效率情况比较[例 (%)]
2.3 创面愈合情况比较 两组术后创面愈合情况比较有统计学意义 (P<0.05)。术后使用蒙药外用软膏,治疗组明显加速创面愈合,治疗组优于对照组。(详见表2)
表2 两组痔疮术后创面愈合情况比较 (cm2/±s)
表2 两组痔疮术后创面愈合情况比较 (cm2/±s)
与对照组比☆P<0.05
组别 例数 术后第1天 术后第14天治疗组 69 3.3±0.8 0.8±0.15☆对照组58 3.1±1.2 1.0±0.3
痔疮术后伤口多采取开放处理,因创伤刺激、肠内细菌所致的伤口炎症及水肿等因素的影响,存在着创口愈合时间长,创面易感染,疼痛,渗液等缺点。西药治疗虽对消除创口不适症状具有良好的效果,但有明显的副作用。目前对加速术后创口愈合不断进行着各种研究,但是还缺乏行之有效的方法。蒙药外用软膏中麝香具有杀虫、消肿止痛作用;冰片具有清热解毒,消肿止痛作用;寒水石具有清热解毒,祛腐生肌作用;雄黄具有解毒杀虫,防腐消肿,愈合创伤作用;朱砂、硼砂、石决明具有清热解毒、防腐收敛、愈合创面作用;当归具有活血止痛作用;甘草具有清热解毒作用;紫草具有解热消炎、促进肉芽生长、创伤愈合作用;血竭具有止痛、消肿、散瘀、止血、敛口生肌等作用[3]。综上,诸药配伍有清热解毒、消肿散瘀、祛腐生肌、消炎止痛,收敛止血之功效。且该软膏根据临床观察无明显副作用。
临床观察结果表明:蒙药外用软膏具有促进痔疮术后伤口的愈合,有效的改善局部血液循环,减轻手术创面局部水肿,减少渗出物,改善了上皮细胞及肉芽组织的生长环境的作用,并无副作用。说明该软膏是临床上痔疮术后加快创面愈合、减少患者症状的较好的方法,值得推广应用。
[1]安阿玥.肛肠病学[M].人民卫生出版社 ,1998:97.
[2]国家中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S].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1994:132-133.
[3]钱信忠.中国医学百科全书[M].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1992:194-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