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小伟,曾永兰
(四川省资中资州医院,四川 内江 641200)
处方是医师为患者治疗的文字凭证,具有法律、技术和经济意义,同时也反映了医疗机构的用药水平和医疗质量,直接关系到患者治疗效果。我院是国家二级综合性民营医院,了解临床用药情况是提高合理用药的重要手段。为此,特对200元及以上门诊处方243张进行点评,以降低门诊处方费用、限制大处方等不合理用药。
查阅2012年9月1日至30日门诊处方共计4 143张,其中200元及以上门诊处方243张,占5.87%。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处方点评管理规范(试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回顾性分析处方中药品价格、临床诊断、用药品种及数量、使用方法及用量等。
医师处方情况:在243张200元以上门诊处方中,急诊处方12张,眼耳鼻喉科18张,内科209张,外科4张。其中一名聘请的医学院校附属医院的内科教授就有153张,占62.96%。
处方合格率:243张门诊处方中,不合格处方210张(86.42%),其中超7 d常用量的处方最多,且未注明理由。详见表1。
表1 不合格处方统计情况
药品使用频率:243张200元以上的处方使用药品共计624例次,平均每张处方用药2.57种;每张处方用药最多的5种,最少的1种。243张200元以上的处方涉及83种药品,其中抗菌药物13种(注射剂6种、口服7种),使用排序前10位药品见表2。
表2 使用频率排序前10位的药品
超7 d常用量未注明理由:根据《处方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 d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 d用量;无特殊情况门诊处方不能超过7 d常用量。这种大处方现象要引起重视。如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下,要延长用药时间,须在处方上注明理由。如处方金额288.46元,临床诊断高血压、脑缺血,处方“硝苯地平控释片30 mg×7片×4盒、倍他乐克25mg×20片×2盒、尼膜同30mg×30片×4盒”。超7 d常用量(多数是28 d)的处方,一般未注明理由。据药师反映,与处方医师沟通多次,都不愿意注明理由。药师要是拒绝调剂处方,写联系单请患者找医师修改处方,患者来回奔走怨气很大。建议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及经济情况,合理使用药物,不开大处方。切实做到降低门诊费用,消除患者对民营医院的偏见。
用药与诊断不符:根据资医[2012]035号文件的点评内容“扩展用药须经患者同意”。在临床诊疗中,医师要制订合理用药方案,超出药品说明书适应证用药时,应由临床医师提供权威的文献依据,并经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核同意,每次应用时向患者说明理由并签署知情同意书。例如1张金额为310.05元的处方,临床诊断肾结石,处方硫普罗宁片0.1 g×12片×15盒,用法0.2 g,每日3次。硫普罗宁说明书上的适应证是“恢复肝脏功能,用于慢性肝炎的辅助治疗”。《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及《中国国家处方集》(2010年版)上也未写明“用于肾结石”。只有《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上写有“用于治疗严重的胱氨酸尿症,预防半胱氨酸结石形成(国外资料)[1]”。经查文献,肾结石多为草酸钙结石,加上硫普罗宁的不良反应报道很多,长期大量服用硫普罗宁罕见蛋白尿或肾病综合征。建议医师使用药物应按照药品说明书的适应证和用量用法,合理使用药物。
用法用量不合理:如急诊科1张金额为223.60元处方。患者男,30岁,临床诊断高位截瘫伴尿路感染,处方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1.8 g,每日1次,左氧氟沙星注射液4瓶。克林霉素为抑菌剂,属时间依赖性抗菌药物,1 d剂量分2~4次给药才能达到有效抑菌浓度。左氧氟沙星注射液为广谱抗菌药物,抗菌谱足以覆盖克林霉素磷酸酯的抗菌谱,尿路感染应做尿培养,根据药物敏感性试验结果合理选用敏感的抗菌药物。医院暂未开展微生物检验及药物敏感性试验,可以经验单用广谱杀菌剂的左氧氟沙星,没有必要联合抑菌剂的克林霉素磷酸酯,两药联合使用存在药理配伍禁忌。
联合用药不当:如急诊科1张金额为234.30元处方,临床诊断淋巴结炎,处方注射用头孢曲松钠2 g,每日1次,联合帕珠沙星注射液0.3 g,每12 h 1次,静脉滴注,用药3 d。根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淋巴结炎没有联合使用抗菌药物的指征。头孢曲松钠的抗菌谱几乎涵盖了帕珠沙星的抗菌谱。喹诺酮类抗菌药物近来耐药率增高,2012年抗菌药物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指出,要限制和合理使用喹诺酮类抗菌药物,减少耐药菌株的产生。临床药师建议医师加强学习《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生部第84号令),严格掌握使用抗菌药物感染指征。对“经常超适应证、超剂量使用的抗菌药物”开展调查,“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药师未按照规定审核抗菌药物处方与用药医嘱,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发现处方不适宜、超常处方等情况未进行干预且无正当理由的,医疗机构应当取消其药物调剂资格”。
这次调查的门诊处方中,200元以上处方占5.87%,比例是否合理未见文献报道,有待与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交流;每张处方平均使用药品2.57个,符合“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的规定,比湖北省孝感市中心医院报道的“平均每张处方用药品种数3.63个”[2]要少1.06个,值得提倡。药品使用越多,出现的不良反应成倍增加,所以“能单独使用药物,就不要联合使用”。从表1和表2可以看出,超7 d常用量未注明理由的处方占不合格处方数的88.57%,胸腺五肽、硫普罗宁片等使用频率较高,医院非常重视,将统计结果发放到门诊各位医师手里进行专题讨论。
[1]卫生部合理用药专家委员会.中国医师药师临床用药指南[M].重庆:重庆出版集团,2009:777.
[2]曾焕文,陈大奎,陈 静,等.门诊专家处方质量点评及大处方情况分析[J].中国药业,2011,20(20):52-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