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 健,王黔驹,许百泉,丁克永
(1.中国地质调查局发展研究中心,北京100037;2.全国地质资料馆,北京100037)
地质资料是地质工作形成的重要基础信息资源,分为成果、原始、实物三类。地质资料目录是按照一定的原则、次序和方法,编排组织成具有一定体系的地质资料信息条目的组合,是地质资料管理、检索和服务的重要基础。我国从20世纪80年代就开始研建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1],到目前大部分地质资料馆藏机构都建立起了目录检索系统并对外提供服务[1-4]。在当前地质资料管理与服务实际业务中,对于地质资料目录的管理以及对外服务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完善解决。借鉴国外地质资料管理相关先进经验[5],本文从地质资料目录标准、规范的现状应用入手,分析具体目录数据项的规定以及相关信息系统的建设情况,进行对比分析与总结,以期能对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服务中心建设打好基础,为进一步推进地质资料信息服务集群化产业化工作[6]做出贡献。
目前,地质资料目录数据著录和管理方面的主要标准规范包括六个,即: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DA/T23-2000)[7]、地质资料电子目录著录格式规定(试行)(国土资发〔2001〕257号)、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DD2010-05)[8]、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DA/T 41-2008)[9]、油气勘探与开发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要求(国土资发〔2006〕266号)、油气成果地质资料计算机著录细则(国土资发〔2007〕237号)等(表1)。其中,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规定了著录项目、著录格式、标识符号、著录用文字、著录信息源及著录方法和规则等整体性著录原则,为其他不同类型地质资料目录数据的组织与著录提供要求(图1)。
表1 现行地质资料目录数据标准规范
图1 地质资料目录标准规范体系图
针对除台湾省外31个省级地质资料馆藏机构所用到的主要的几项标准/规范所规定的目录数据项进行了分析。
从1996年8月起,原地矿部组织向国家档案局上报《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立项申请。1997年2月15日,国家档案局批准立项。1998年将《细则》征求意见稿上报原地矿部和国家档案局。国土资源部成立后,其职能包括统一管理全国地质档案原本,成果地质资料和地质实物资料。在广泛征求各省意见的基础上,修改完善后,于2000年12月6日首次发布,于2001年1月1日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行业标准实施。
该标准[7]规定将地质资料档案目录项共分9个大项,每项又分若干目录单元(小项),共35个目录单元(小项)。其中,9个大项分别为题名与责任说明项、稿本文种与语种项、密级与保管项、时间项、特殊细节项、载体形态项、子目项、附注与提要项、排检与编号项等;35个目录小项分别归属于9个大项中。
2001年8月24日,国土资源部发布《关于开展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建设和地质资料数字化的通知》(国土资发〔2001〕257号),决定开展成果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建设。在通知中,规定了成果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建设应遵循统筹规划、统一标准、统一软件的原则,并提出了《地质资料电子目录著录格式规定》(试行)。
其中,成果地质资料电子目录数据库及软件系统应包含下列规定的25个基本目录项:题名、档号、电子文档号、档案馆代号(名称)、资料类别(代码)、地质工作程度(代码)、矿产名称(代码)、行政区划代码(名称)、形成(提交)单位、编著者、批准机构、类型、语种、密级、保管期限、保护期、原本保存单位及地点、实物保存单位及地点、形成(提交)时间、起止日期、批准时间、汇交时间、地理坐标、主题词或关键词、内容提要等。
《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规定了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的总则、实物地质资料的接收、整理、数字化、著录、保管及服务的技术要求,适应于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工作,自2010年11月开始施行。该标准[8]中规定了实物地质资料的目录项内容包括:馆藏机构项、题目与责任说明项、馆藏实物地质资料项、密级与保管期限项、相关资料项、关键词与内容提要项等7个大项。同时,规定了一个工作项目产生的实物地质资料为一个建档单元,一档实物地质资料为一个著录单元,著录层次为案卷级,部分信息著录为文件级,涵盖钻孔岩心和岩屑、标本、样品、薄片、光片和其他实物以及相关资料等内容。
《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由全国地质资料馆负责起草编写,自2008年6月20日由国家档案局发布DA/T 41-2008,2008年9月1日正式实施。该标准[9]中规定了原始地质资料的归档范围,以及主要是卷内文件的分类、编号、编目和立卷归档的一般原则。其中,主要对文件的目录项进行了梳理,明确了共12个目录项,包括:案卷号、类别代字、件号、文件题名、单位、数量、密级、载体形式、纸介质盒(袋)号、电磁载体编号、文件字节数(Mb)、备注。
从当前的业务工作来看,地质资料目录项在资料保管单位中一般都分为案卷级和文件级两个级别目录数据。结合上文中对4个标准规范的研究,下面从案卷级、文件级两个级别层面对目录项的设置进行对比分析。
2.5.1 案卷级目录项比较
《地质资料档案著录细则》中规定了35个目录项,《地质资料电子目录著录格式规定》中规定了25个目录项,《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中规定了20个目录项,《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未规定案卷级目录项。通过比较,可以看出以下三方面。
1)前三个标准规范中,共有的目录项为12项:题名、形成(提交)单位、密级、保管期限、保护期、其他存放形式资料保存单位及地点、起始经纬度、内容提要、档案馆代号(名称)、档号、行政区划代码(名称)、主题词或关键词。
2)不同类型的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均要存放与之相关的其他类型的地质资料的存放单位和地点相关信息。
3)实物地质资料是以项目或者是矿权为一个整体来进行管理。
2.5.2 文件级目录项比较
对于文件级目录项,在实物和原始成果地质资料中进行了细分。其中,《实物地质资料馆藏管理技术要求》中提出了钻孔岩心和岩屑、标本、样品、薄片、光片和其他实物以及相关资料等四种类型文件级目录数据特点。《原始地质资料立卷归档规则》中提出了12个目录项,未按照类型进行进一步分类。
通过比较分析,对于不同类型的文件级目录,上述标准所共有的目录项为12个:件号、档号、文件题名、文件类型、完成人、完成时间、完成单位、载体数量、载体单位、载体类型、载体规格、密级。在共有的目录项基础上,不同类型的文件类型的目录项根据自身特点,又有所扩充。
在针对地质资料数据进行标准化管理和应用过程中,先后产生了诸多信息系统[10-12],大致可以归纳为著录系统、管理系统和服务系统三大类(图2)。
著录系统主要有成果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录入系统、成果地质资料电子文档制作浏览系统(ED-maker软件)、成果地质资料清理登记系统、地质资料联合编目系统等。其中,ED-maker软件包括分为老版本和ED-maker 2012两个版本。ED-maker老版主要是面向成果地质资料汇交,配合的是成果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录入系统(DBF格式);ED-maker 2012是最新开发的版本,综合了原始、成果、实物地质资料汇交。
管理系统根据部署应用范围可分为,全国性的、行业性的和地区性的。其中全国性的管理系统包括地质资料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地质资料汇交监管平台、原始地质资料管理系统(固体矿产)等;行业性的包括石油天气然地质资料委托管理系统,主要对原始和实物地质资料进行管理;地区性的主要指部分省馆自主开发的地质资料管理系统,比如辽宁省地质资料馆。
服务系统主要包括省馆现有服务系统、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服务中心系统、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和电子阅览室系统。省馆系统主要是面向成果资料的,以目录数据库为基础。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服务中心和地质资料信息集群化共享服务平台主要是形成全国统一的地质资料集群化共享服务服务,提供地质资料目录查询、公开地质资料数据共享服务和依申请及产品数据服务等多层次数据服务。电子阅览室系统主要是基于的是全国汇交的系统,提供以地质图和电子文档的在线浏览为主、以纸质借阅为补充的服务方式。
图2 地质资料目录数据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现状
对比分析上述系统软件可以看出以下内容。
1)各类地质资料目录系统建设过程中,所涵盖的目录数据项基本上是以《地质资料著录细则》(DA/T 23-2000)为基础上,根据系统需求和数据特点各有所扩充。
2)软件种类繁多,其中成果地质资料的目录系统建设较成熟,基本上已经实现了汇交和管理,并初步开始对公众提供网络查询检索服务。而对于固体矿产的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的信息化管理滞后,只是做了一些初步的研究,没有可供推广的管理信息系统提供利用。
3)在地质资料汇交文档制作软件中,EDMaker的使用较为广泛。
4)油气实物、原始类地质资料的管理自成体系,其目录项标准与固体矿产差异较大,因此在构建一体化的目录数据管理体系中要重点考虑和对待。
本文在调研分析地质资料目录数据标准规范和相关信息系统应用现状基础上进行综合分析,认为在地质资料目录数据项定制、目录数据集群、信息系统的统一构建和目录数据发布服务等方面还存在以下问题。
1)各部门地质资料目录数据项标准不统一,集群程度低地质资料主要分布于部省两级馆藏机构、地调系统、行业(油气、核工业)等部门,覆盖实物、原始、成果三大类。尽管目前已经有地质资料的著录细则及相关汇交办法,但是大部分是针对成果地质资料进行操作的,况且在馆藏部门与行业系统之间的成果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库结构也存在着差异;再者,实物和原始地质资料目录结构标准的无推广、不确定性和不统一性,更增大了三类资料的集群难度。
2)地质资料目录数据管理与服务信息系统较多,缺乏互联互通。当前运行的信息系统繁多,但是系统之间对于数据库架构、目录项设置和定义等都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实践,这就客观上造成了系统之间较难定制接口,难以实现互联互通。
3)地质资料目录数据共享服务机制不健全。地质资料数据的管理与服务当前一部分程度上“各归其主”、“各自为战”,“共建”的思想缺失,“共享”的意识不浓,这就客观上造成了地质资料数据的相互壁垒。
4)地质资料目录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滞后。地质资料的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的滞后,统一管理平台的缺失,客观上造成了在当前地质资料馆藏分布比较广的情况下,对于“地质资料分布在哪?总量是多少?”、“如何快速的查找资料,定位资料的所在?”等问题没有一个很好的答案或者应对措施。
针对上述的现状分析以及所存在的问题,本文对于地质资料目录数据的建设给予以下建议。
1)制定覆盖成果、原始、实物在内的统一的地质资料目录数据标准规范,形成地质资料数据资源唯一标识符规范,实现三大类地质资料的一体化管理。
2)研究多源目录数据集成技术,研究目录数据结构,定制目录数据接口,实现现有目录数据的集群化管理与服务。
3)全面推进全国地质资料目录服务中心系统建设,完善目录数据的共享服务机制,形成地质资料目录管理与服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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