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英案:民间金融的冰山一角

2013-09-06 16:33庞清辉
中国新闻周刊 2013年6期
关键词:吴英集资新闻周刊

庞清辉

“吴英的判决,我们到现在都不能接受。不接受也没办法,这就是吴英的命,她的所作所为也有错的地方。”2013年1月26日,吳英的父亲吴永正接受《中国新闻周刊》采访时依旧很激动。此时,据吴英的终审判决将近一年。

2012年5月21日,在最高人民法院未核准死刑的背景下,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经重新审理后,对吴英案作出终审判决,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吴英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其个人全部财产。至此,吴英保住一条命,吴英案尘埃落定。

2006年4月,吴英迅速“暴富”,一夜成名,仅10个月后,2007年2月,吴英便从胡润女富豪榜第6名沦为阶下囚,吴英在给家人的信中写道:“就像一场烟花”。而此后持续5年的审判却如同马拉松。

从来没有一个富豪死刑犯能像吴英一样,获得如此广泛的同情而非仇视。中国的法律界、经济学界、普通民众纷纷为她喊“刀下留人”,由此引发的民间资本出路、金融垄断、社会公平等一系列问题,则将此案的意义推向更高层面。

“异类”吴英

“被告人吴英,你可以为自己辩护。”法官问道。“我认为我不构成集资诈骗罪,但我认可构成非法吸收存款罪。”吴英低声说。

2011年4月7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吴英集资诈骗案二审在东4法庭开庭。法庭门外,二三百米长的路,被几十个法警层层把守。

这是《中国新闻周刊》记者第一次见到吴英。30岁的吴英扎着马尾、戴着眼镜。因为长时间站立,她还一度悄悄踢掉脚下的皮鞋,光脚站了几分钟。一旁的法警告诉记者,此时的吴英和一审时的逞强、愤怒相比平静很多。

这次庭审也是吴英案发4年来,首次认罪。中国刑法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最高刑期为10年,而集资诈骗罪量刑最高可判死刑。或者坐10年牢,或者死。2012年1月18日,浙江省高级法院二审维持死刑原判。

如今,吴永正和妻子以及另外一个女儿每个月去监狱看一次吴英,去的时候会带一些吴英要的法律方面的书。吴英详细研究了刑法、刑事诉讼法、监狱法和相关实施细则,还坚持看管理类的书学习。

学习法律让吴英有了审视过往和当下的新角度。她频频对一些似乎司空见惯的事提出异议,俨然成了看守所里的“异类”。针对自己提交的材料被延迟上交、室友中暑未获救治等情况,吴英多次成为在押犯人中站出来批评的那一个,并把意见全都写成控告材料上交。5年的漫长洗礼,她曾在身边人可能改判的鼓励中重建信心,也曾吞下半瓶工业胶水自尽,希望与失望一直交替折磨着她。

乌托邦帝国

吴英暴发的资金来源曾经对很多人是一个谜。2006年那一年,吴英的商业版图瞬间越铺越大,各种新闻捉人眼球:“2亿元现金买下东阳世纪贸易城三层700多间铺面;一次性购入高档汽车20多辆;部门经理年薪50万到100万元、保安月薪2100元;她开的洗车店和洗衣店都是免费的。”

吴英的律师、北京京都律师事务所律师杨照东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吴英是个很豪爽的人,有时候,比男人还豪爽,还大方,她甚至在一天之内两次往返于广州和义乌。

2009年,记者采访时,仍有人不时和记者提起对吴英身世的各种揣测:走私、卖军火、傍大款,还可能是南洋军阀遗孀,继承了一大笔遗产。

吴英出生在浙江省东阳市歌山镇塘下村,上世纪80年代还只是浙西南一个两百多人的村子。和温州一样,东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悄悄囤积起巨大的财富。

在浙江省道通往东阳市区的途中,路边悬挂着各种各样的巨幅广告牌,街道上驶过一辆比一辆豪华的名车。“这里的每个人都想当老板,都在做生意,也都在讲述、传播财富的故事。” 杨照东律师说。

直到案情公布,吴英的资金往来脉络方才水落石出:几乎所有的资金都来自民间高利贷。吴英在庭审上承认,2006年成立8家公司的注册资金1亿元都是借来的。她向林卫平等人所借资金年回报率至少在50%以上,部分达到100%,到后期资金链出现问题时,甚至出现“3个月回报期”:即三个月的利息达100%。即使不算利滚利,年息也在400%以上。在其公司繁盛时,甚至有人托关系,才能把钱借给吴英。

2009年12月18日,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的事实显示,吴英于2005年5月至2007年2月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高额利息为诱饵等手段,向社会公众非法集资人民币7.7亿元,案发时尚有3.8亿元无法归还。

脆弱的江湖

事实上,在浙江,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存款和正常的民间借贷,泾渭从来不分明。吴英的故事是一个公众已经听了很多年、很多遍的集资故事。

在采访中,从事建材生意、也参与放贷的温州商人杨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他小时候,家里一旦有大事,例如生病,大额教育支出,生意启动资金等很多资金都来自当时村里的“抬会”。“没有复杂的手续,彼此的信任靠亲情和邻里关系来维持,可以说是一种高效的民间融资方式。”采访中,很多浙江商人均和记者提起自己当年创业初期借贷融资的历史,民间借贷深入骨髓。

吴英一审时,也曾斩钉截铁地为自己作“无罪”庭辩。吴永正说,包括亲友和吴英在内,他们当时认为“可能被借钱的人绑架,但是不会想到被公安抓”。

采访中,记者发现本色集团已知的银行贷款,只有工商银行东阳支行一笔1550万元的短期贷款。在经济学家茅于轼看来,吴英反映了被排除在主流金融秩序以外的民间创业者的无奈。“问题的根源在于金融业的垄断,你把金融业垄断起来了,老百姓的钱就没地方去,一方面钱很多,一方面借钱还借不到,就是你金融业出了毛病。”茅于轼告诉《中国新闻周刊》。

“国企向银行贷款出现坏账,其消化方式,是政府和银行埋单,作坏账处理;而民企向民间高利借款的消化方式,用刑事手段打击平息民愤。”京衡律师集团董事长兼主任陈有西近两年连续为一些涉及数十亿企业的民间民事债务问题、被控数十亿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案件的辩护,对第一线的民间金融运作和司法调控方法有第一手的了解和研究,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在陈有西看来中国商业银行的垄断,是加剧民营企业金融危机的一个重要原因。

“在吴英这些民间个体借贷者的背后,还有一个更强大的江湖,吴英的方式还是个小儿科。”杨林说。他告诉记者:民间融资方式已渐成职业化,散兵游勇的时代已经过去,取而代之的是集团军作战。“大量的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机构和人员充当金融掮客,以基金会、私募等名义的融资,合法融资与非法集资交织一起,是非难辨。”而且这些机构都和银行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在浙江南部,银行与上述机构的合作,也已经是公开的秘密。“一些中小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大都与地下钱庄有着或多或少的关系。一个店面只有10平方米左右的钱庄,现在每天从那里出入的现金量,要远远超过国内许多银行的地方分行。”杨林说。

2012年3月14日,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答记者问时表示:“对于吴英案件的处理,一定要坚持实事求是。我注意到,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关于慎重处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通知,并且对吴英案采取了十分审慎的态度。”杨林说。

各界数度请命,公众舆情沸腾,中国最高法院拖延日久之后,最终未核准吴英死刑。吴英活命,似乎也是各集团博弈之下的最大公约数。

2012年3月28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设立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但是,作为温州人,近一年的改革试验,杨林几乎没有感觉到任何变化。三年前,接受记者采访时,他一度认为,吴英被判死刑,民间借贷会依然活跃,而且会催生更多的借贷主体和借贷方式。

但是,三年后,他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民间借贷“已经被做烂了”。2011年下半年出现的沿海地区企业资金链断裂,很多企业家出走、自杀、被绑架,民间高利贷进入后期崩盘阶段。而且很多人在出走跑路之前,骗走更多的借款,民间借贷赖以生存的诚信已经瓦解。此前,在温州,商人之间往往在茶楼会馆间闲聊,如果聊到某个项目可行,三五商人牵头,一晚上融资几个亿并不是什么难事。如今,这已经不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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