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杜春 教授 吴瑞琳(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哈尔滨 150030)
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影响因素探讨
■王杜春 教授 吴瑞琳(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哈尔滨 150030)
本文以黑龙江省肇源县为研究对象,以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提供农产品品质、物流配送能力、参与对接意愿为基础实地调研,运用probit模型实证分析了其参与农超对接的可行性及影响对接的多种因素。结果显示,产品品种、安全认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物流配送、对接意愿是影响农超对接的主要因素。
农超对接 农民专业合作社影响因素
随着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增加和生活水平的持续提高,人们对于农产品的要求不仅仅在于解决饥饱,而对品种、质量等方面有了更高的消费需求。从表1中可以看出2011年比2006年的城镇和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都增加了近一倍,并且我国城镇和农村居民近几年的恩格尔系数都保持平稳,由此可见,食品消费仍然是我国城乡居民主要的消费支出。因此,合作社和大超市联合开展农超对接,不仅可以满足人们日益提高的农产品消费需求档次,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同时也可增加超市的核心竞争力,增加双方收益。农超对接这种现代化流通模式已成为今后发展的必然趋势。
“农超对接”,即超市直接从农产品生产者手中采购农产品(胡定寰 2010),减少了中间的流通环节,有利于降低流通成本,提高农产品质量,稳定农产品价格,增加农民收入,最终实现多方共赢。我国学者对于农超对接的研究从近几年开始,而且具有多样性。从营销的角度分析:宋君,李玫瑰(2012)用4P的理论分析了我国农产品农超对接在销售模式上的现状及问题并找出解决对策;王振林(2011)站在4C的角度,对我国农超对接的可行性进行研究,指出了农超对接在市场上的巨大潜力,并肯定了其广阔前景。对农超对接的绩效评价:林乐碳(2010)运用DEA数据包络分析法对我国农超对接的整体模式进行了绩效研究;刘学馨等(2012)运用了AHP层次分析法对我国农产品的对接效果构建了模型并进行了分析。按地区分类研究农超对接情况:费鹏(2012)对葫芦岛市的农超对接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徐辉等(2012)阐述了荆州市农超对接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可持续发展的对策建议;金永亮(2011)说明了广州市农超对接模式的实践成效及问题对策。另外,胡定寰(2010)出版了《农超对接怎么做?》一书,全面系统的介绍了农超对接到底应该如何操作,阐述了农超对接的发展、实施、遇到的挑战的方面的内容,并列举了大量实例。由于这一课题起步较晚,因此对其的研究多为理论层面上的定性分析,或是对于开展的较为成熟的合作社、超市的经验借鉴,定量的实证分析较少。
黑龙江省肇源县作为国家重要的商品粮基地,拥有得天独厚的自然资源,是黑龙江省的产粮大县、牧业大县、渔业大县及绿色食品基地县,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均十分发达,本文以肇源县为研究对象,对其参与农超对接的可行性及影响对接的多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并得出相应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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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威廉姆森(1985)的观点,一些学者将农超对接这种流通模式看作基于新的经济制度下的混合治理模式,也将其称为准(垂直)一体化供应链管理行为。威廉姆森认为交易存在三个基本维度,分别是资产专用性、交易的不确定性和交易的频率。从上述三个角度出发,农超对接这种混合治理的方式不仅可以增强资产的专用性、节约交易成本、稳定交易市场的不确定性、降低风险,还可以增加交易频率,有利于规模经济的形成。
图1为我国现行的农超对接的一般流程,从图中可以看出,其参与的主体主要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大型连锁超市以及果蔬直销店等零售企业。与已经发展成熟的零售企业相比,农民专业合作社尚属于深化阶段,因此,超市在对接过程中拥有话语权,处于强势地位,掌控供应链的发展趋势。而合作社在愿意对接的前提下,也要努力增强自身素质,提高农产品品质,增加对接砝码,使农超对接得到持续发展,实现多方利益共赢。
因此,通过上述理论分析,并结合已有的研究成果,合作社是否参加农超对接取决于合作社的内在因素和外部环境的影响。本文将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影响因素分为合作社组织化程度、提供农产品品质、物流配送能力、参与农超对接意愿。
1.合作社组织化程度。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主要体现在合作社的组织规模、运营规范、管理程度等方面,是一个合作社综合实力的表现。拥有雄厚的资金,规范的运营机制,良好的管理模式作支撑才能在对接时为超市提供稳定的货源。
假设:合作社组织化程度越高,农超对接的可行性越大。
2.提供农产品品质。在农超对接中,超市作为强势主体对农产品的价格、卖相、质量、包装等方面有标准意义上的把关。因此,合作社在种植、再加工过程中要严格参照对接标准提供优质的农产品。
假设:合作社提供的农产品品质越高,农超对接的可行性越大。
3.物流配送能力。若合作社物流基础设施较为完善,具备物流配送的能力,并且在长距离运输过程中,能保证生鲜农产品的损耗较小,提高物流配送效率,降低物流成本,往往能成为大多数超市的首选。
假设:合作社物流配送能力越强,农超对接的可行性越大。
4.参与农超对接意愿。合作社的对接意愿是农超对接能否得以实现的重要因素。如果合作社认为超市的标准过于严格,对接后利润过低,或带来其他影响时,就会拒绝合作机会。只有当合作社愿意对接时,才会完整供应链体系。
假设: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意愿越强,对接的可行性越大。
根据之前的理论假设,可以将合作社对接超市的影响因素分析为:Y(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f(组织化程度、农产品品质、物流配送、参与意愿),对于合作社是否参与了农超对接,采用Probit线性模型对其进行评估,被解释变量y为合作社是否实现对接的二元解释变量,具体模型如下:
其中x,β为向量,
本文的数据来自于对肇源县289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地调研,其中种植类合作社164个,畜牧养殖合作社104个,大型现代农机合作社7个,剔除其他类型的合作社,有效的共有268个。调查内容涉及合作社的基本情况、农产品质量、销售额、产品包装、安全检验、物流配送等一系列相关情况,能够较全面的代表肇源县农超对接的启动初期及发展情况。
1.合作社的组织化程度情况(见表2)。运营时间。尽管合作社的正式实施是在2007年颁布了相关法律之后,但是在此之前已经有一些合作社以协会等经营方式运营。在268家合作社中运营时间在5~10年的有173家,5年以内(含5年)的有95家。成员数量。合作社中包含社员数量在50户以内(含50户)的有196家,大于50户的有72家。固定资产。合作社拥有固定资产的有227家,占样本总体的84.70%,没有固定资产的有41家,占样本总数的16.24%。统一服务。合作社中提供统一销售服务的有187家,一起购买生产资料的有224家,163家可以提供技术服务,96家提供筛选包装服务。社员代表大会。拥有社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243家,占样本总数的90.67%。
2.合作社提供农产品品质(见表3)。农产品品种。经营品种为作物种植类的有164家,比例为61.19%,其中蔬菜类的有55家,水果类的有25家,粮食类的有84家。经营畜禽水产类产品的有104家,比例为38.81%,其中牲畜类的34家,家禽类的45家,水产类的25家。安全认证。合作社中通过无公害认证的有104家,通过绿色食品认证的有39家,通过有机认证的有7家。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建立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将生产过程中所有的生产资料等记录在册,有助于向消费者提供更为安全的产品。合作社中建立该体系的有107家。
3.合作社物流配送能力(见表4)。物流配送能力。合作社自身可以配送或委托其他配送中心的有157家,占样本总数的58.58%。
4.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意愿(见表5)。第一,销售渠道。在销售渠道方面,合作社寻找经纪人的有109家,批发商的有178家,超市的有52家,其他的有67家。第二,销售额。合作社每个月的平均销售额小于10万(含10万)的有182家,大于十万的有86家。第三,对接意愿。通过调研得知合作社愿意参加农超对接的有242家,占样本总体的90.30%。虽然真正实现对接的合作社不多,但是对于农超对接,合作社还是表现出十分浓厚的兴趣及较为强烈的参与意愿。
上述模型涉及的解释变量x1~x9的赋值内容及变量说明如表6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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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68个合作社样本数据,运用Probit模型对其进行了两阶段的计量分析。在第一阶段的分析中,将所有变量带入模型中进行计算,结果如表7所示,模型1中的固定资产、社员代表大会、筛选包装、月销售额四个指标均不够显著。因此,在模型2中剔除了这些不够显著的变量,对模型重新进行计量分析。结果显示,所有指标都通过了显著性检验,数据与模型的拟合度较好。
1.合作社组织化程度。固定资产和社员代表大会这两个指标在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上虽然有正向影响,却没有显著性。可能的原因是,虽然超市会对于运营时间长、有固定资本并且运营管理规范的合作社更加青睐一些,但是更注重其所提供的产品是否严格参照对接标准、对接洽谈是否顺利、合作是否融洽等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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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供农产品品质。产品品种在两次回归中分别达到了5%、10%的显著性水平,但是在第二次回归中,产品品种的显著性略微下降,并且在两次回归中均有负向影响。这表明肇源县的畜牧类合作社对接成功率更高一些,究其原因,可能与肇源县自身发达的畜禽水产产业有关,产品质量较高,有特色,口碑好,易于与超市达成合作意愿。
安全认证在两次统计分析中分别达到了5%、1%的显著性水平,并带有正向影响。说明农产品的安全认证在农超对接中是较为重要的因素。随着人们生活品质以及购买力的提高,消费者对于农产品的内在品质要求越来越高,更加注重产品的安全性。因此,超市为了增加销售额,保障消费者利益,也更加重视其出售的农产品的安全认证。
农产品可追溯体系在两个模型中都具有正向1%的显著性影响,表明对接过程中,超市十分重视农产品可追溯体系的建立。将农产品在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中的信息记录在册,方便查询,同时也可以提高农产品的品质和安全性,有利于超市的监管及对质量的控制要求。
筛选包装这个指标在模型中没有体现出显著性影响。究其原因,可能是虽然超市会比较青睐品相完好并进行了筛选与包装的产品,但无形中产品的价格就会提高,消费者更喜欢质量优并且价格廉的产品,超市与传统的分销模式相比竞争力就会减弱。
3.物流配送能力。物流配送在两个模型中都是十分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都达到1%的显著性水平,表明物流配送能力对于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意义重大。合作社基础设施的逐步完善,在运输过程中有效的降低产品的损耗,并保证一定的物流配送效率,配合超市的销售节奏是十分重要的。
4.参与农超对接意愿。月销售额在回归中呈负相关,且没有体现出显著性影响。分析出现这种情况,其原因可能是,销售额体现出一个合作社的供货能力,供货能力越强,证明其货源越稳定,但具备一定供给规模的合作社更倾向与传统零售企业合作,其门槛要求相对较低。对接意愿在两个模型中都是十分显著的正向影响,并且均达到1%的显著性水平,说明对接意愿是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中十分重要的影响因素。只有合作社认为与超市合作是十分有利的,既能保障市场交易,又能增加产品收入时,才会产生对接意愿,促使其与超市的对接。
从总体上看,黑龙江省肇源县有农民专业合作社286家,大部分的运营较为成熟规范,作物种植类多为粮食蔬菜,畜禽水产业相对发达,已逐步重视安全认证的重要性,并具备一定的物流配送能力,有意愿参与农超对接的共有242家,比例达到了90.30%,参与意愿十分强烈,但是已经实现农超对接的合作社仅为52家,比例较低。虽然农超对接在我省起步较晚,开展时间较短,但仍然存在广阔的发展前景。
回归结果显示,合作社组织化程度中固定资产和社员代表大会这两个指标对农超对接参与意愿的影响均不显著;提供农产品品质中产品品种、安全认证、农产品可追溯体系三个指标有显著性影响,筛选包装未体现出显著性;物流配送与对接意愿这两个指标都有十分显著的正向影响。
实证分析表明,合作社提供的农产品品质越高,尤其是通过安全认证、建立了农产品追溯体系等方面,农超对接的可行性越大。合作社具备物流配送能力,并且配送效率越高,农超对接的可行性越大。合作社参与农超对接的意愿越强烈,对接的可行性越大。
综上所述,对于农超对接这一新型的流通模式,从合作社角度要逐步完善自身的组织建设,提高农产品品质,树立品牌意识,增强其市场竞争力;从超市角度要在产品质量保证的前提下,适当降低对接门槛,提高对接率,稳定交易市场,从而达到优化供应链体系的目的;从政府的角度,要做到深化推进农超对接这一新兴产业,积极探索“农户+合作社+超市”的全新模式,扩大对接参与范围,努力搭建对接平台,加大资金的扶持力度,并做好培训与指导方面的工作,最终达到多方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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