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北京住总集团工程总承包部获悉,北京两个大型公建——阜外医院改扩建和北航南区科技楼率先“试水”BIM技术。
据北京住总集团工程总承包部北航南区科技楼项目副经理王海韦介绍,北航南区科技楼BIM技术应用主要侧重于机电专业,实现专业深化设计、三维碰撞检查、模拟施工、施工现场布置与调整、设计变更、分项工程及特殊过程施工控制、物料精细管控、工程量快速测算、机电管线综合平衡、工程出图等功能。
在建筑改造过程中,BIM技术就像是一台功能齐全的病情探测仪器(CT),管道是否有交叉,设计是否有缺陷,以前只能通过看俯视图、剖面图和施工管理人员的经验去分析,经常会出现偏差。今后施工企业可通过BIM技术,先给工程设计图做全方位的“CT”检查,自动发现图纸中的“病灶”,不仅能减少不必要的返修、二次施工,加快工程进度,有效节约建设成本,还可实现建筑工程有效的可视化管理。
湖北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就切实做好保障性住房竣工分配入住管理工作下发通知,要求全省各地坚持一手抓建设,一手抓管理,在全面完成省政府确定的目标任务的同时,按照“四个确保”的要求兑现承诺。
一是加强竣工管理,确保如期交付使用。各地在抓好项目开工、确保工程质量的同时,要加快工程建设。一般情况下,当年开工的18层以下单体住宅,建设周期满两年应竣工交付使用;当年开工的19层以上单体住宅,建设周期满3年应竣工交付使用。加快完善配套设施建设,做到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同期建设、同时交付使用。
二是加强分配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公开。各地保障房建设不仅要考虑当地户籍居民,还要考虑常驻人口、外来务工人员。地级城市及有条件的县级城市要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各地要根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布的保障房准入标准,结合当期保障房竣工情况,科学制订分配方案。分配方案内容应包括房源数量及分布情况、摇号或评分办法、轮候规则等。原则上,当年分配入住的保障房比例不得低于当年基本建成的60%。
三是加强入住管理,确保健康持续发展。各地要建立动态监管机制,加强保障房合同管理。对人均可支配收入和人均居住建筑面积超过规定标准的承租人,住房保障部门应责令其限期退回。逾期不退回的,住房保障部门可以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四是加强组织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能,共同推进保障性住房竣工分配入住管理工作。对于疏于管理、玩忽职守、以权谋私等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严肃查处,涉及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近日,《福建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向社会征求意见。《方案》提出,福建绿色建筑行动的主要目标是:城镇新建建筑严格落实强制性节能标准,到2015年末,竣工验收阶段节能标准执行率达到100%;新增绿色建筑1000万平方米以上,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的比例达20%,生态示范城区的绿色建筑比例达100%;建立2个绿色生态示范城区,100个绿色建筑星级项目;推进既有公共建筑和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新增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面积3000万平方米。
绿色建筑的指标体系涵盖绿色建筑比例、生态环保、公共交通、可再生能源利用、土地集约利用、再生水利用、废弃物回收利用等内容,这些指标将纳入到建筑的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修建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并落实到具体项目,商品房住宅自然也包含其中。
按照初步的计划,从2014年起福建省政府投资的公益性项目、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公共建筑、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以及福州、厦门、泉州的保障性住房要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日前从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了解到,目前,陕西省已竣工保障房共37.81万套,19.55万户保障对象入住。其中,2012年,该省保障房建设项目竣工30.01万套,入住12.8万套。
自国家大规模建设保障房以来,陕西省保障房建设各项指标连续两年均处于全国前列。截至去年年底,全省保障房实际开工89.12万套,完成目标任务的104.4%,竣工37.81万套,分配入住19.55万套,初步形成了以廉租房、经适房、公租房、限价商品房4类保障房与普通商品房组成的覆盖不同收入阶层的住房供应体系,并在工作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经验。
2012年5月,陕西省率先在全国建立了住房分配轮候公示制度,一次性确定了保障对象5年轮候次序,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低收入家庭收入调查工作,建立210.13万户保障对象状况档案,确定172.5万户保障对象。同时,率先在全国建立了保障房信息平台,实现了全省范围内的精细化管理。目前,信息平台已投入试运行,实现了5级联网。保障对象申请、审核、配租配售等后续管理工作都在这个平台进行,整个过程公开透明、阳光高效。
按照陕西省“十二五”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2011年及以前开工的项目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并尽快分配入住;2012年开工的多层、小高层建筑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达到竣工条件,高层建筑要全部基本建成;今年保障房实物建房为33.7万套,规模仍居全国第三位。到2015年年底,陕西省将有172.5万户保障对象进入轮候,住房保障面将超过23%。
为增强工程质量意识、提升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质量的管理水平,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发布了《2013年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实施细则》。这标志着今年河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管理工作考核将通过“百分制打分”来评定。
按照细则,质量管理考核内容包括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情况、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及工程创优情况。其中,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占42分,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40分,工程创优情况18分。
质量管理考核分为日常考核和年终综合考核。日常考核以质量巡查、暗访检查、专项检查等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内容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巡查情况和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情况。年终综合考核采取以专家为主的形式进行,主要考核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日常质量管理工作情况和工程创优情况。特别指出的是,如果全年出现重大质量安全事故、问题,造成恶劣影响的,不予年终综合考核。
据了解,考核评定结果将作为分配河北省政府设立的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奖励基金的主要依据和全省质量监管系统各类评先的一项重要依据。对在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弄虚作假的单位和个人,一经证实,将取消其考核成绩,追究相关当事人责任,并予以通报批评。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召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要求各地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开展季节性和各类专业检查,强化汛期安全生产检查,确保特殊时间段安全生产形势平稳运行。
会议要求,各地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考核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技术标准,严格实施安全生产动态扣分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认真做好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送和调查处理工作。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责成辖区内各施工监理单位、各项目部迅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同时,全区所有已开工的建筑工地,必须立即组织实施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未经安全生产教育的工人不得上岗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