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征税应避免损害小商户及消费者利益

2013-08-30 02:30朱卓越
财政监督 2013年14期
关键词:苏宁卖家税负

●朱卓越

新闻综述:

今年3月全国“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苏宁电器董事长张近东提出的向电商征税的提案在业界引发热议。6月4日召开的商务部新闻发布会上,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姚坚在被问到电商征税问题时表示,关于电商税收立法,财政税收主管部门正在研究和调研,《电子商务促进法》正在制定。此前,关于电商征税即将启动的消息多次传出,商务部此次发言被视为是官方的又一次明确表态。

评论员观点:

科学技术进步与发展的重大成果之一便是电子商务的蓬勃发展。据中国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的《2012年度中国网络零售市场数据监测报告》显示,截至去年底,中国网络零售市场交易规模达13205亿元,同比增长64.7%。

电子商务的发展能如此迅速,不仅因为它方便快捷,更得益于它较线下零售更为优惠的价格。除去线上销售可以消减多层分销环节的成本,节省店面的高额租金和装修费,较多网店不需征税也是重要原因。这也是许多传统商户一直叫屈的原因。

其实,电子商务并非从不征税。当前的电子商务模式主要包括B2B(企业对企业)、B2C(企业对个人)、C2C(个人对个人)。像京东、苏宁易购等大多数B2C电商平台已具备完善的税收制度,而游离于税收之外的多为以C2C为经营形式的小卖家,这些小卖家也正是此次电商征税需要规范的主要对象。然而最大的矛盾就在于,很大一部分小卖家只是微利经营,换而言之,电商征税提高了C2C小商家群体的运营成本,而有些小商家的抗风险能力较低,平时盈利也微薄。他们所面临的绝不仅仅是利润减少,而是能否继续生存下去的严峻问题。

苏宁董事长张近东在电商征税一事上,无疑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与推动作用。对苏宁来说,电商征税有利无害。其一,作为网络经营中规模较大且有代表性的企业,苏宁一直在缴纳应缴的税费,不存在税收真空;其二,在成本上升的情况下,很多小成本电子产品卖家只能提高价格,此举势必会使他们丧失唯一的竞争优势甚至倒闭,竞争对手的倒下恰可给苏宁带来自身利益最大化。不难想象,其他行业的一些小卖家也将面临类似的问题。

如果开始对电子商务征税,为了维持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最终买单的只能是消费者;然而商品价格上涨,又必然会损害消费者利益影响他们的购买热情。到那个时候,电子商务还谈何发展!中小型电商的崛起缓解了当前就业压力,刺激了消费内需,去年“双十一”的火热状况已经证明了电商发展是大势所趋。国家征税是为了公平和规范,其最终目的还是为了电子商务更好地发展,而不应该成为其发展的阻碍。

电子商务也是真实的市场交易,从理论上讲,它不是税收的真空。但是否实际征收以及实行多高税率,还有几重考量:一是我国经济下行压力增大,减税让利是大方向,在这种情况下,开征新税种应当谨慎。二是从发展服务业、扶持新兴产业,促消费、促就业,创新消费模式出发,即使承认它纳税的合理性,也应给以足够的免税期,让其休养生息。三是从平衡电商与店商、小电商与大电商的税负关系考虑,似乎多做减法为好,现阶段对实体店的征税本身就过高,是时候该降低实体店税负,而不是提高电商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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