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村水电及电气化发展局
湖南省首批实施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电站23座,改造前总装机容量8.98万千瓦,改造后总容量达到10.81万千瓦,增加1.83万千瓦;改造前近3年平均年发电量3.12亿千瓦时,改造后年发电量4.31亿千瓦时,比改造前增加1.19亿千瓦时,湖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改造成效见图1。试点项目涉及10个市(州)的16个县(市、区),总投资3.27亿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1.08亿元,地方财政配套5409万元,其余为自筹资金和银行贷款,湖南省改造试点项目资金利用情况见图2。
湖南作为试点省份,深知试点所承担的责任和意义,各级政府、各部门高度重视,将增效扩容改造作为贯彻落实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开展民生水利建设的重要内容,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和建立相关工作机制,确保试点建设任务顺利推进。目前,试点项目改造任务基本完成,正在陆续开展完工验收工作,工程综合效益逐渐显现。
图1 湖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改造成效
图2 湖南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项目资金利用情况
为确保试点电站改造成功,坚持改造必须符合先进、合理、经济、环保四原则,改造设计和建设严格执行有关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积极应用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和新设备,加大工程建设科技含量,显著提高了改造机组效率和工程综合效益。
1)坚持先进性。改造择优选用性能先进、技术成熟的高效转轮和配套性能先进、运行可靠的水轮发电机及其辅助设备,提高机组运行自动化程度和可靠性。
2)坚持合理性。改造方案科学合理,紧密结合和妥善处理本电站的不可变更或不宜变更的制约条件,如电站库容、来水量、灌溉水量、引水系统最大引用流量等约束条件。
3)坚持经济性。改造厉行经济节约,经论证可满足改造后需要,能保证安全生产的原有设备尽量保留,实现最小改造投资规模发挥最大工程效益。
4)坚持生态性。改造符合生态环保要求,电站改造选用节能型机电设备,建设施工做好各种生态环保措施,实现不破坏、不污染河道和周边环境。加强梯级电站联合调度,增设引水式电站生态基流泄放设施,改善河流生态环境。
1)解读政策到位。为加强政策理解和指导,多次召开全省试点项目法人工作会议,相继下发20多个有关于试点工作的政策、文件,解读增效扩容改造政策要求,明确目标任务。
2)技术指导到位。针对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点和突出问题,组织行业专家到现场进行指导和技术服务,提出最优改造方案。
3)培训学习到位。积极组织项目法人和电力科长参加培训学习,加强项目管理经验学习与交流;组织项目建设管理人员到其他试点省,学习先进经验和做法,提升建设管理水平。
4)平台建设到位。创建试点改造供需交流平台,组织项目法人、生产厂家见面,加强交流沟通,了解改造电站需求和生产厂家的技术特点与制造能力,节约工期、节省费用,提高效率,实现改造经济效益和综合效益最优。同时,针对企业自筹资金困难的问题,积极搭建融资平台,帮助联系金融机构落实贷款。
1)严格初步设计把关。设计科学可行是保证改造成功的基础。试点项目在改造前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完成初步设计,并按照事权划分,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分级负责试点项目初步设计审批,严把项目技术设计关口。
2)严格工程“四制”管理。落实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的工作责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四制”规定,试点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投标实行监督,严把工程建设准入关口。
3)严格建设进度考核。为了保障试点建设进度,建立了建设进度信息旬报、月报制度,根据项目进度跟踪考核,对未达到进度要求的进行全省通报。同时,将试点工作与全省“芙蓉杯”水利建设竞赛考核挂钩,有效促进了试点的改造建设进度。
4)严格全面监督检查。水利厅会同财政厅采取全面督查、蹲点督办等方式,对项目建设实施全过程监管,严禁擅自变更设计、降低建设标准。水利厅主要领导多次深入项目建设现场,加强项目质量、进度、资金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法人负责、施工保证、监理控制、政府监督”的质量管理体系。
健全组织机构,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是确保试点顺利进行和圆满成功的关键。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试点工作,省委副书记梅克保、副省长徐明华等亲自安排部署工作,明确全省水利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即为全省农村水电增效扩容改造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协调试点工作。省水利厅成立了以厅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试点实施日常监管工作。各相关市、县政府也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具体承办试点实施。省水利厅、财政厅与相关市(州)人民政府签订《责任状》,层层分解和落实政府、项目法人和参建单位的建设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为保证试点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相关部门不断加强协同配合,建立常态联系制度。在申报试点和落实配套资金、下达财政资金、监督检查财政资金等方面,水利和财政两厅分管领导多次共同探讨、商定有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在省财政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全额落实省级配套资金2671万元。对市、县财力困难不能足额到位的,省水利建设基金给予统筹补足。同时,为了增强改造电站的长期自我发展能力,经省水利厅与省物价局衔接,试点项目以及后续实施项目,都将执行新电新价政策。项目改造后,平均每度电的电价将由改造前的0.277元/千瓦时,提高到0.325元/千瓦时,显著增强改造电站的自身造血功能,有效保证了改造电站的持续运行。
通过多种方式大力宣传试点,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试点实施过程中,多家中央新闻媒体对湖南试点电站进行了采访报道,宣传了湖南的试点工作做法、经验及成效。结合试点自身情况,选择攸县酒埠江、桃源县黄石、衡东县荣桓等电站作为试点典型进行培育,在“服务三农、民生水电”等方面,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取得一定的可借鉴、可移植的经验,打造了一批榜样工程。
通过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消除了老旧电站长期以来存在的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提高了电站自动化水平,为安全高效运行打下良好基础,对保障工程安全和公共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嘉禾县油榨滩水电站机电设备严重老化,机组频繁发生飞车解列等安全事故,通过改造更换了发电机组和自动控制设备,提高机组运行稳定性和自动化水平,彻底消除了安全生产隐患。衡东县荣桓水电站在增容扩容改造试点项目带动下,地方财政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对坝基进行了除险加固处理,消除了坝基淘空这一重大安全隐患,有效保障了工程安全和下游50多万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等公共安全。
23座试点电站通过更换新型高效转轮和更新改造发电机组,明显提升了机组效能、效率指标,水能利用效率从原来的75%提高到90%以上,发电量增加38.1%,相当于节约标准煤14.43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量37.04万吨。攸县酒埠江水电站,改造后单机实际出力由改造前2600千瓦左右,增加至改造后3300千瓦,机组综合效能由改造前的70%提高到92%。
各试点项目结合增效扩容改造,不断提升服务“三农”水平。桃源县黄石电站在实施增效扩容改造的同时,对库区29个村直供电网及台区进行了改造,不仅提高了直供片区供电可靠性,还有效地降低农民用电价格,农户电价从过去的0.65元/kW·h降至0.588元/kW·h,每年可为用户节省电费支出59万元,为电站供区6800户25000名老百姓带来了实惠。
试点中,湖南积极探索流域梯级电站联合调度,水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株洲市酒埠江灌区网岭、枫木塘、档木塘三个梯级电站,建立联合运行调度系统,统筹协调水量和发电调度,极大地促进了灌区水资源利用的效益最大化。据测算,联合调度后,水资源利用率提高10%,年增加发电量235万kW·h。怀化市红岩水电站,在增效扩容改造中充分考虑城市河道生态用水需要,对原有的设施设备改造进行科学设计,对市区太平溪进行生态补水,城区水环境进一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品质进一步提升。
以增效扩容为契机,试点电站大力提升自动化水平,实行定岗定员,分流富余人员开展多种经营,变负担为财富,推动电站开源节流。攸县酒埠江水电站,通过增效扩容改造每年可增加发电收入200万元。同时,电站改造后自动化水平明显提高,实现了“无人值班,少人值守”,按照《农村水电站岗位设置及定员标准》,通过定岗定员,原有的34名运行人员分流16人到供水供电等部门,有效盘活了人力资源,每年可节约支出50多万元。
试点电站改造大多数都不改变机组原基础设施,不增加厂房面积,施工相对简单。试点电站改造大都是安排在枯水期进行,一般3~6个月即可完成机组改造,不影响电站的正常发电。总体上,试点电站改造费用一般在3000元/ kW左右,而新增装机投资一般在 0.8~ 1. 2万元/ kW。因此,增效扩容改造电站投资省,投产快,见效快,改造经济性非常突出。
好的改造设计方案,可以出水平、出效益,反之,不重视设计,容易出庇漏,造成返工或达不到预期的改造效果。增效扩容改造要达到高水平、高效益,必须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技术咨询并做到优化设计,在对电站原有设施或设备进行安全检测和分析评价基础上,做好电站技术改造方案和水轮发电机组及其附属设备的选型、选厂。同时,主管部门还要邀请相关专业的专家,进一步做好改造初步设计审查,把好设计关口。
改造电站最大程度地发挥工程效益,还需注重电站“软件”的更新和改造。根据新设备的运行、操作方式,编制电站现场运行规程、操作规程;通过举办培训班、规范讲座、反事故演习等多种形式,促进员工快速掌握新设备、新技能,为改造电站提供人才保障和技术支持。同时还要加强改造电站的生产和安全管理,优化人员配置和生产调度,定员定岗,建立职责分明、精干高效的管理和生产组织体系,确保安全生产,实现从管理中出效益。
湖南通过实施23个老旧水电站增效扩容改造试点,摸索出一套适合老旧水电站改造的建管机制和模式,在项目管理和组织实施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试点总体效果良好,为老旧水电站实施增效扩容改造提供参考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