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薛桥, 黄国华
(中北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 山西 太原 030051)
2010年山西省被批准成为我国设立的第9个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也是我国第一个全省域、全方位、系统性的国家级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在探索进行综合配套改革的进程中,山西省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不仅面临一系列制度体制改革创新的问题,还面临一系列评价测度问题。知识产权在山西社会经济发展和科技进步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拥有状况不仅直接决定企业自身生存竞争力,也会直接影响山西产业结构的定位和整体经济实力的提升。
工业企业特别是大中型工业企业,是山西省经济发展的骨干力量,在山西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中扮演着重要角色。根据《山西统计年鉴(2011)》有关数据,2010年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有1 119家,占工业企业总数的26.39% ,但正是这少数企业创造的利税额为1 627.375 9亿元,占到了总数的89.52%。这说明山西省的大中型工业企业是山西省经济的主体力量。但是,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竞争力现状如何? 相比于其他省份的优势在哪里? 差距又在哪里? 如何保持自身的竞争优势? 这些就成为一个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本文力图借助集对分析方法,客观评价中部六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水平,通过评价结果分析找出存在的差异,并为山西省提出相应对策建议。
国外对知识产权评价的研究较早,但没有相关文献提及到“知识产权竞争力”这个概念。 专利是知识产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专利竞争力是学者们的研究热点。国外对专利竞争力评价的代表性研究主要有: 德国学者Ernst认为企业专利竞争力是专利申请量和平均专利质量之乘积,专利平均质量为各个质量指标之和;[1]IPIQ 公司将专利竞争力表述为美国专利的数量乘以企业专利的当前影响系数,即用当前影响系数修正或加权专利授权量。[2]
对于知识产权竞争力的内涵, 目前还没有统一的定义。国内学者吴玉桐、梁静国认为知识产权竞争力可以通过知识产权数量和知识产权质量来衡量。[3]而黎薇等人指出知识产权竞争力是一个综合的概念,它既表明组织在某一时间段上所创造的专利成果,同时又表现为在更长一段时间里所能发挥的潜力,它们共同决定了一个企业在较长时间内的发展水平和竞争地位。[4]于丽艳、朱肖颖等学者的观点与黎薇相类似,认为知识产权竞争力不仅包括该组织内现拥有专利和专利实施的状况,还应包括开发潜在专利及申请保护专利的能力,本质是专利主体不同的专利行为引起的竞争力的差异。[5-6]
在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评价研究方面,黎薇等人将影响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因素的指标划分为三大部分:数量类指标、质量类指标、价值类指标。[4]卞志昕等人选择的企业专利竞争力指标包括:专利活力指标(专利活力、活动年数)、专利质量指标(自引数量、他引数量)、技术覆盖指标(IPC数、独特IPC)和研发力量指标(发明人次数),但有些指标在我国缺乏相关的统计数据,实用性受限。[7]
目前,国内对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评价的方法主要有层次分析法、模糊综合评价法、突变级数法等,每种评价方法都有其特点。[8]
综合已有的知识产权竞争力评价方法,结合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特征,本文尝试采用集对分析法对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的知识产权竞争力进行评价和分析。
在相关研究的基础上,兼顾指标的可获得性及代表性原则,本文构建的中部六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由知识产权投入能力、知识产权产出水平、企业发展绩效与知识产权创造潜力等构成,如表1所示。
本文数据来源于公开出版的年鉴及相关部门公布的权威指标数据,具体如下: 《中国统计年鉴2011》、《中国科技统计年鉴2011》以及2010年中部各省份统计年鉴、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指标权重的确定直接影响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 目前,权重的确定大致有两类:主观赋权法和客观赋权法。在这里,我们采用客观赋权法里的熵权法来计算各指标的权重,该方法不需要大量的样本数据来支撑,可操作性强,得到各指标的权重如表1所示。
表1 中部六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评价指标体系
由于各项指标原始数据的量纲不同,在对评价目标进行分析之前,需要对评价指标的原始数据进行标准化处理。[9]155-170本文采用Min-max标准化法对原始数据进行规范化处理,得到标准化数据。
运用集对分析法对中部六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进行评价。
知识产权投入能力的评价矩阵
理想方案
则其不带权的同一度矩阵
由前面得到的权重向量λ1,可得知识产权投入能力的带权同一度矩阵
Q1= λ1× N1= (0.035 6, 0.064 7,0.046 3, 0.049 8)×
同理,可以得到知识产权产出水平的带权同一度矩阵
企业发展绩效的带权同一度矩阵
知识产权创造潜力的带权同一度矩阵
最后,中部六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综合评价值Q= Q1+ Q2+ Q3+ Q4= (0.388 2,0.63,0.140 5,0.591 1,0.216 1,0.823 5).
中部六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得分及排名情况见表2。
表2 中部六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综合排名
从表2可知,2010年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综合得分在中部六省中最低,与得分最高的湖南相差很大,与其他中部省份相比也存在一定差距。从4个综合指标来看,除了知识产权产出水平得分高于江西以外,知识产权投入能力、企业发展绩效和知识产权创造潜力得分都是中部六省中最低的。 山西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还是处于较低的水平,有必要对评价结果进行分析,找出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低的原因。
4.1.1 研究开发(R& D)经费不足
研发经费的不足严重制约了企业获取多数量、高质量的知识产权。2010年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R& D经费内部支出67.57亿元, R&D经费投入强度只有 0.62%。 而根据国际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通行标准,企业R&D经费投入强度(即R& D经费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不足1%的企业难以生存;企业要保持生存,其比例应达到2%以上;企业要保持领先水平且具有竞争力,其比例应达到5%以上。山西大中型工业企业R& D经费投入强度在中部地区排名靠后,与发达国家5%~ 10%的水平相差甚远。
4.1.2 高素质人才缺乏
技术人才,特别是高素质的人才,在技术创新中是关键因素,没有高素质、高技术的人才,知识产权竞争力就不可能得到很好的发挥。山西大中型工业企业R& D人员状况不太理想。从原始数据来看,2010年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R&D人员投入强度在中部垫底,知识产权人才流失严重。虽然人才存量少,但是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机构硕士以上学历人员比重达到10.37% ,在中部地区排名第三,说明山西对高素质人才已越来越重视。高素质人才缺乏的主要原因主要有: ①对人才重视不够,部分企业领导不重视研发和创新,技术研发机构人员流失严重; ②山西属中部欠发达地区,又是能源工业省份,加上人才激励机制的不完善, 导致难以吸引和留住人才。
4.2.1 产出规模少
在知识产权产出规模方面, 2010年山西大中型工业企业专利申请数量为1 776件,仅占安徽同期申请量的1/4;拥有注册商标数1 230件,也仅占湖南同期注册商标数的 1/4;形成国家或行业标准数351项,在中部地区也只是中间水平。究其原因可能是: ①知识产权投入严重不足,直接影响了知识产权产出的规模和数量; ②山西大中型工业企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一些企业忽略了自有商标的价值。
4.2.2 产出质量较低
专利是企业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产出。 然而在发明专利、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专利形式中,技术含量最高的发明专利的申请及授权情况也不理想。 据统计,2010年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发明专利申请数只有 644 件,仅占企业专利申请量的36.26%。同时,反映知识产权产出效率的万名R& D人员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和亿元R&D经费内部支出年度发明专利申请量在中部地区排名也很靠后。究其原因可能是: ①山西大中型工业企业对高端的发明专利的申请重视不够; ②知识产权投入产出的效率不高,在创新资源投入上存在不合理现象,尤其是在资金投入上浪费严重。
产品升级受阻,设备更新缓慢,知识产权对改善企业效率的贡献度低。新产品产值率、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和大中型工业仪器和设备支出占固定资产净值比重是衡量知识产权对企业发展绩效贡献度的重要指标。根据评价结果,在这三项指标值的得分上,山西都很靠后。这说明知识产权在支撑山西经济结构调整和促进大中型工业企业发展方面发挥的作用还不够明显,在改进企业绩效、促进企业管理改善和提升方面发挥的作用有待加强。
4.4.1 自主知识产权环境欠佳
众所周知,企业的发展除了靠自身努力以外,仍然离不开社会各个方面的支持与协助。 政府不仅要从制度上给予企业一些必要的政策扶持,加大创新支持力度,还要给科研活动足够的经费保证,使企业能够灵活使用资金,金融机构也是如此。然而,在2010年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中,政府资金、国外资金和其他资金所占比重很小,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资金绝大部分靠企业自筹。 企业融资途径单一、外资利用质量不高,也是造成企业研发经费投入不足的原因之一。
4.4.2 企业研发机构不足
企业的研究开发机构是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的组织保障,是企业赖以开展技术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活动的科研基础。2010年山西大中型工业企业中有研发机构的企业所占比重只有13.49% ,低于中部地区平均水平(25.96% )达12个百分点。此外,山西大中型工业企业中研究开发机构不仅数量少,而且实力较弱。
在实现传统发展方式转变、大力推进创新型山西建设战略目标指引下,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提升企业的知识产权竞争优势。
企业是自主创新的主体。在发达国家,80%的科研工作在大企业完成。从上面的分析可以看出,企业专利数量少、层次低是造成企业创新能力低下的重要因素,也已成为制约山西省经济发展的一个瓶颈。推动山西省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任务还相当艰巨和繁重。 建议借鉴“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市场导向、各方支持”的“青岛模式”[10], 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使企业真正成为研究开发投入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的主体和创新成果应用的主体,从而全面提升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按照国际上比较流行的观点,研发投入低于1%的企业,通常难以生存;低于3%的企业,就失去了竞争力。[10]针对目前山西省研发投入存在的问题,各级政府在不断加大对科研教育工作的投入,建立长久的投入机制的同时,企业也要增加研发经费的投入,逐步建立起以企业为主体、多渠道、全方位的保障体系。充分发挥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科技人才、设备优势,促使其与企业密切合作,加速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不断提高山西省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
融资途径单一、资金投入不足是现阶段影响山西省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提高的原因之一。因此,建立以企业投入为主、多渠道、多方位的大中型工业企业资金支持和保障机制才是拓宽企业获得技术研发资金途径的长久之计。
首先,修改完善投融资法律规则,构建多元化的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创新投融资支持体系。 在现有政府资金、银行资金的基础上,吸引其他金融机构和民间资金参与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企业融资渠道的多元化;加大对国家级、省级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通过政策的不断完善降低企业的融资成本;推进专用权资本化运作,深入开展股权出资、股权出质登记,解决企业资金短缺问题。
其次,搭建政银企信息交流平台。积极发挥政府在知识产权工作中的引导作用,促进企业与金融机构信息的交流和深入合作,支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鼓励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作价出资。 另外,继续实施和加强政府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大中型工业企业的技术创新,促进知识产权成果的市场化、资本化。 进一步改善金融政策,为企业的研究开发、产学研结合提供资金支持和信贷担保,同时开辟质押登记绿色通道,提高工作效率。
[1]肖延高.基于竞争优势的企业知识产权能力研究[D].成都:电子科技大学,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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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惠民.高科技企业知识产权综合实力评价指标体系研究[J].科技进步与对策, 2009(3): 106-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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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礼海波, 樊燕甫.我国中部地区大中型工业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实证研究[J].科技与管理, 2010(6): 12-18.
[9]朱建平, 殷瑞飞.SPSS 在统计分析中的应用[M].北京: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7.
[10]石薛桥.基于专利现状的山西企业自主创新问题思考[J].中北大学学报(社科版), 2009(3): 5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