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彩云
〔河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开封475001〕
在我国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这既是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统一战线的一种形式,也是我国社会主义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
实行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的政党制度,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和建设实际相结合的一个创造,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重要特点,也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要优势。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历史及现实,证明这个制度对于巩固和扩大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和爱国统一战线,发扬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民主,促进全国各族人民的大团结大统一,实现党在各个历史时期的总任务,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但是,关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确立的时间问题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不少研究认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完满召开,标志着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已经确立。[1]也有学者认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形成于1956年。[2]
我们认为: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框架形成。而在政治、思想、组织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真正确立时间是: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我国各民主党派主要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斗争中先后成立的。中国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的合作也主要是在抗日战争时期开始的。各民主党派诞生初期,其社会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以及同这些阶级相联系的知识分子、其他爱国民主分子。这些阶级、阶层在旧中国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买办资产阶级的政治压迫、经济剥削和精神统治,一般都具有强烈的爱国心和反帝反封建的要求。但是,由于民族资产阶级的软弱性和小资产阶级的散漫性,加上他们所处的旧中国社会历史条件的局限性,决定了他们不可能担负起中国民主革命的历史重任。他们要摆脱被压迫、被剥削的地位,就必须向工农寻找支持,向中国共产党寻求合作。周恩来指出:“我们的革命是在反帝、反封建、反资本官僚主义的斗争中谋求自己的生存和发展。国民党实行一党专政,压迫民主党派,因此,他们就要反对国民党的独裁。这种历史条件,使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各民主党派能够在民主革命时期逐步在国民党和共产党两大党的对立斗争中选择了共产党。当然,单是有了历史发展的有利条件并不能解决问题,关键在于领导,在于党的政策。党领导得正确,才能使历史条件所提供的可能性变成现实。”[3]347-348从周恩来的论述中可以看出,多党合作的形成有以下条件:一是国民党一党专政,排除异己,压迫其他民主党派选择了共产党。二是中国革命是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它的性质同我国民主党派的斗争纲领,即反帝爱国、要求民主是一致的,吸引了民主党派。三是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工人阶级的先锋队,中国各族人民利益的忠实代表,其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大多数人谋利益、求解放。它的路线政策代表了各民主党派的根本利益,感召了各民主党派,它是中国革命和建设事业的领导核心。
我国各民主党派从来不是单一阶级组成的,而是由不同阶级、阶层的人们所组成的具备阶级联盟性的政党。它们在经济和政治上集中反映了这些阶级、阶层的特点和要求。这些愿望和要求与中共的愿望和要求是一致的,它们在成立时的政治纲领同共产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的纲领是基本相同的。因此,从各民主党派成立时起,在中共统一战线政策的影响下,同中共建立了不同程度的合作关系,并随着革命斗争的发展而不断加强这种合作关系。
在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合作,共同为抗战,团结,进步,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分裂、投降、倒退行径而努力。在日本投降后的旧政协和国共和谈期间,共产党同民主党派合作,共同反对国民党反动派的内战、独裁政策,为和平、民主而奋斗。在国民党反动派不顾全国人民的反对,悍然发动全面内战以后,民主党派站在共产党一边,反对国民党的反革命活动,共同与他们的攻击、逮捕和残酷迫害作坚决的斗争,进一步发展了合作关系。在这个过程中,共产党与民主党派患难与共,风雨同舟,共同为推翻国民党反动政府的统治作出了重大贡献。在共产党与民主党派合作中,确有极少数民主党派成员主张中间路线,但没有形成主导地位,没有影响共产党同民主党派的合作关系。因此,各民主党派在共产党领导下,对于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都作出了自己的贡献,并在新中国诞生前夕都正式作出了接受共产党领导的历史性选择。1949年9月,各民主党派同共产党一起参加了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协商制定了《共同纲领》,选举产生了中央人民政府,宣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从此,中国共产党成为领导全国政权的执政党,各民主党派成为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参加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政党,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开始作为我国的一项重要政治制度而出现。
上述各民主党派对中国多党合作政治的探索历程告诉我们:至1949年新政协召开前,各民主党派已明确了与中共合作的方针,并认可了中共在多党合作中的领导地位。
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关于多党合作制的探索历程,向人们揭示了三点认识:第一,多党合作制是在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共同反对国民党一党独裁政体中形成和发展起来的。第二,多党合作制是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共同的愿望和要求。第三,共产党的领导地位不是自封的,它是在历史发展中形成的,并得到了各民主党派的一致认可。
中共和各民主党派在民主革命时期对多党合作制的理论探索和实践,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正式形成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和政治基础。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各民主党派走上了新的历史发展道路。各民主党派都废除了原有的政治纲领,修改了章程,明确宣布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自己的政治纲领,制定了接受共产党的领导、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总路线。
上述情况表明,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作为一种政党制度,其基本框架在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召开后正式形成。
1949年9月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形成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框架,从政治、思想、组织等多方面考察,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真正确立时间应该是:1956年9月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
建国初期,我国面临着完成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医治战争创伤,恢复国民经济,巩固人民民主专政。当时,国民经济千疮百孔,百废待兴。帝国主义不甘心他们在中国的失败,国内残余的反革命势力还在挣扎。占农村人口三分之二的新解放区尚没有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这就要求共产党团结尽可能多的政治派别和各方面代表人物,努力巩固和发展在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
1949年召开的人民政协会议,虽然形成了多党合作的政治体制框架,但在当时,无论是在中国共产党内部还是在民主党派内部仍有一部分人对此认识不足,尤其是对民主党派存在的意义和作用缺乏清醒的认识。由于革命的胜利,中共党内一部分人产生了骄傲情绪和以功臣自居的思想,他们看不起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对于安排民主党派和民主人士担任政府领导不服气,主张“不应在政治上抬高他们”。有的甚至认为,中国革命已经胜利,民主党派“任务已尽”,“是包袱”,“可有可无”等等。有的到处发牢骚,讲怪话,说什么“革命不如不革命”,“早革命不如迟革命”,“革命困难的时候看不见他们,革命胜利的时候都来了。”[4]在民主党派内部也发生了是否需要继续存在下去的激烈争论,有一些人认为,自己已经完成历史使命,没有存在的必要,准备宣告结束。如沈钧儒等领导的中国人民救国会,在参加人民政协会议后,于1949年12月8日发表宜言,声称:“中国人民救国会所号召的政治主张已经全部实现,它胜利地完成了它所负担的历史任务。作为人民的政治性的组织,它已没有存在的必要。它向全体同胞、朋友们和同志们宣告它自己的光荣的结束。”[5]民进、九三学社以及民盟等也都在酝酿解散。上述情况,引起了中共中央的极度重视。1950年2月,毛泽东访苏回到北京后,听到救国会解散的消息,非常惋惜地说:救国会是进步团体,不应当解散,并当即表示民主党派不能取消,“不但要继续存在,而且还要继续发展”。对党内暴露出来的藐视民主党派的关门主义倾向,毛泽东指出:从长远和整体看,必须要民主党派。民主党派是联系小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的,政权中要有他们的代表才行。认为民主党派是“一根头发的功劳”,一根头发拔去不拔去都一样的说法是不对的。从他们背后联系的人们看,就不是一根头发,而是一把头发,不可藐视。[6]6毛泽东随即委托中共中央有关负责人做好民盟、民进、九三学社的工作,并亲自找沈钧儒,力劝不要解散民盟。
1949年12月,民盟召开一届四中全会扩大会议,周恩来代表中共中央亲临会场,并与会议人员举行了茶话会。周恩来在茶话会上,高度评价了民盟在革命中的历史作用,劝阻民盟不要自行解散。周恩来说:“民主党派在中国革命中是有贡献的,不论民盟或其他民主党派都应该继续存在下去。如果纷纷合并,人民就不能理解,帝国主义者也会说:你看!共产党把各党派都搞光了。所以今天不能取消党派。关于民盟,我们曾两次敦劝沈老,毛主席也提出不能取消。掌舵的向东,浪向西,硬是要顶住才行。不论对内对外讲,民盟取消都是不好的。民盟应该把能够团结的知识分子都团结起来,一道前进。”[3]155-156
应该说,正是中共中央的劝导和教育工作,一些民主党派才打消了解散的念头。如民主促进会,原打算在政协结束后召开会员大会宣布解散,但在中共政策感召下,公开宣布要继续与中共合作奋斗。1950年4月15日,民进“一大”通过的宣言就宣称:“我们在这次召集的全国代表大会上经过郑重讨论,一致认为本会有继续存在和加强组织的必要。因为本会在过去曾经作为民主斗争的一个组织力量存在,今后自然更应当作为人民民主统一战线的一个组成部分继续工作。”[7]新中国成立时,原有11个民主党派,不久自行解散l个,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与三民主义同志联合会、中国国民党民主促进会三党合并,仍称中国国民党革命委员会,至此变为8个民主党派。这就从组织形式上保证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的正常发展。
从上述情况可以看出:如果不是共产党作劝导和教育工作,民主觉派就会因解散而不存在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就成了一句空话。
为了巩固和加强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使刚刚建立起来的多党合作的政党体制正常发展起来,并在全党取得共识,中国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工作应遵循的方针政策,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一是明确民主党派的性质与作用。
各民主党派都以《共同纲领》为自己的政治纲领,接受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而肯定他们“基本上都是新民主主义性质的政党”。[6]14共产党不仅要同各民主党派“共同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还要把他们带到社会主义去。”[3]172所以,毛泽东提出把党对民主党派在抗战时期实行的“团结、抗战、进步”的方针,改为今天的“团结、建设、进步”的方针。在政治上和思想上要以《共同纲领》为准则,团结和推动他们共同奋斗。在组织上,必须尊重他们的独立性,善于根据它们的具体情况,推动和帮助他们逐步前进。
对于民主党派的作用,归结为“参、代、监、改”。“参”就是参加国家事务的管理,参加对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大事件的协商和执行;“代”就是代表其成员和所联系群众的合法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监”就是对共产党和国家机关的工作发挥监督作用;“改”就是对其成员和所联系的群众,通过学习和实践,进行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
二是帮助各民主党派清理整顿组织、发展成员,协商各自分工活动的主要范围和重点。
在共产党的帮助下,各民主党派于1949年底至1950年4月先后在自己的全国代表大会上,制定了“巩固组织,质量并重”的方针,并决定开展清理整顿组织、建立健全各级领导机构的工作。经过一年的努力,基本上达到了纯洁组织、健全机构的目的。同时,还根据他们的社会联系和历史联系,协商确定了各自活动的范围和重点,即:民革是原国民党及与国民党有一定历史联系的人士;民盟是文教界知识分子;民建是工商业资本家及与工商界有联系的知识分子;民进是中小学教师和文化出版界人士;农工党是医务界和公职人员;九三学社是科技界知识分子;致公党是归国华侨及与华侨有联系的人员;台盟是在大陆的台湾籍同胞。在组织整顿的基础上,各民主党派在国家机关人员、知识分子和各界进步人士中吸收了一批成员。到1953年初,各民主党派成员从刚解放时的1.2万多人发展到3万多人,增长了两倍。
三是鼓励推动民主党派参加建国初期的反帝爱国运动,积极参加“一化三改”和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
中共推动各民主党派参加民主革命遗留的任务,如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土地改革、抗美援朝、镇压反革命、“三反”、“五反”和知识分子思想改造等各项运动。
1950年6月毛泽东在中共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在土地改革运动中团结民族资产阶级和民主党派,建立最广泛的反封建统一战线,以最大限度地孤立和打击地主阶级和其他反对土地改革的反革命残余势力。针对他们的思想状况,中共中央领导通过各种方式同他们反复地交换意见,逐渐统一了认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颁布后,各民主党派立即发布了表示拥护的决议,指示其成员学习土地改革法,积极参加到运动中去。各民主党派大批成员直接参加了土地改革运动,这就壮大了反封建的统一战线,减少了土地改革的阻力,为在我国彻底铲除封建土地制度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抗美援朝运动中,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先是共同协商、相互支持,共同发表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的联合宣言,之后又针对美帝在东北地区进行细菌战,联名向美国政府发出强烈抗议的声明。各民主党派派人多次参加祖国人民慰问团,奔赴朝鲜前线和后方进行慰问,回国后组织多种形式的报告会、座谈会,介绍志愿军可歌可泣的英雄事迹,使各民主党派普遍提高了爱国主义和国际主义的觉悟。
在革命和建设的各项实践中,中国共产党支持各民主党派代表成员的合法利益,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并且协助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宣传贯彻有关政策,协调关系;欢迎他们通过提出意见和批评,发挥民主监督作用;并且积极协助民主党派进行自我教育。
1956年在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已基本建立的新的历史条件下,对于民主党派是否有必要继续存在下去,在共产党内和民主党派内部都有不同的看法,又出现了议论。按照有些人的观点,各民主党派的阶级基础主要是民族资产阶级和小资产阶级,进入社会主义了,剥削阶级已不复存在,民主党派自然是“皮之不存,毛将焉附”。1956年4月25日,毛泽东在《论十大关系》的讲话中明确回答了这个问题。他在这个讲话中讲到“党和非党的关系”时指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究竟是一个党好,还是几个党好?现在看来,恐怕是几个党好。不但过去如此,而且将来也可以如此,就是长期共存,互相监督。”[8]他说,我们的方针是要把民主党派、资产阶级都调动起来。要有两个万岁,一个是共产党万岁,另一个是民主党派万岁。在我们国内是民主党派林立,我们有意识地留下民主党派,这对党、对人民、对社会主义很有利。[9]这就是毛泽东提出的在共产党和民主党派的关系上“两个万岁”的思想。
毛泽东的上述思想,直接影响了中共八大对民主党派方针、政策的制定。1956年9月,在中共“八大”上,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所做的政治报告正式宣布:“在今后,我们认为,应当采取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10]47并对这一方针作了深刻阐发和明确的规定。大会通过的决议也明确写道:“必须按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继续加强同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民主人士的合作,并且充分发挥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和各级协商机构的作用。在一切政府机关、学校、企业和武装部队中,共产党员都必须负责建立起同党外工作人员合作共事的良好关系。”[10]47,8161957 年 2 月,毛泽东在最高国务会议上作《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的讲话,对“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思想再次作了系统阐明,并要求作为一项根本方针确认下来。
中共八大“长期共存、互相监督”方针的提出和确定,是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在社会主义时期合作关系的重要发展。
一是它确定了社会主义时期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合作的长期性。1956年,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任务的完成,资产阶级作为阶级趋于消灭。但各民主党派并不会由于资产阶级作为阶级趋于消灭而失去存在的社会基础,它们仍有其继续存在的历史客观必然性,中共“长期共存”方针的提出,就打消了人们的疑虑,稳定了各民主党派与中共合作的信念。共产党根据马克思主义统一战线的理论,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地提出了同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受到各民主党派的热烈欢迎,极大地鼓舞了民主党派成员的政治热情,被一些民主人士誉为“民主党派新生命的开始”,更加坚定了民主党派与共产党合作的信念。
二是它规定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平等合作的友党关系。各民主党派享有宪法范围内的政治自由和组织独立性,共产党对民主党派实行政治领导,但无超越它们之上的权力,无权命令、干涉或者控制它们,且必须承认和尊重它们的自由和独立平等地位。共产党同各民主党派实行互相监督,而首先应该“由共产党请人家监督。”[3]250“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实际上是扩大民主。周恩来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没有互相监督,不扩大民主,是不可能做得好的。因此,互相监督的面还要扩大,不能缩小。”“这对我们的民主化有极大的好处。”[3]351-352
这些方针、政策的提出,表明了到中共“八大”时才从政治、思想、组织等方面使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完善起来,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才真正确立,各民主党派也成为由共产党领导的、同共产党通力合作的参加人民民主专政政权的参政党。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逐渐向着制度化、法律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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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佚名.中共党史教学参考资料:第18册[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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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中共中央统战部研究室.历次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概况和文献[M].北京:档案出版社,1988:6.
[7]于刚.中国各民主党派[M].北京:中国文史出版社,1987:557-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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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李维汉.回忆与研究:下[M].北京:中共党史资料出版社,1985:813-814.
[10]中共中央办公厅.中国共产党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献[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