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语》“劳”字议——兼及《诗经》

2013-08-15 00:47:42高照成
绥化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里仁徒劳小雅

高照成

(中国计量学院国际文化系 浙江杭州 310018)

在《论语》中,“劳”字共出现了十次,分别在第二、四、五、八、十三、十四、十九、二十章中。除第二十章中连续出现三次之外,在其他七章中各出现一次。具体如下:

1.子夏问孝。子曰:“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为政第二》

2.子曰:“事父母几谏,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里仁第四》

3.颜渊季路侍,子曰:“盍各言尔志?”

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而无憾。”

颜渊曰:“愿无伐善,无施劳。”

子路曰:“愿闻子之志。”

子曰:“老者安之,朋友信之,少者怀之。”《公冶长第五》

4.子曰:“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故旧不遗,则民不偷。”《泰伯第八》

5.子路问政。子曰:“先之劳之。”请益。曰:“无倦。”《子路第十三》

6.子曰:“爱之,能勿劳乎?忠焉,能勿诲乎?”《宪问第十四》

7.子夏曰:“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未信,则以为厉己也。信而后谏;未信,则以为谤己也。”《子张第十九》

8.子张问于孔子曰:“何如,斯可以从政矣?”子曰:“尊五美,屏四恶,斯可以从政矣。”子张曰:“何谓五美?”曰:“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欲而不贪,泰而不骄,威而不猛。”子张曰:“何谓惠而不费?”子曰:“因民之所利而利之,斯不亦惠而不费乎?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尧曰第二十》

以国内阅读颇广的两个译注版本为例,在上述有关“劳”的语句中,对于《为政》、《公冶长》、《子路》、《宪问》、《尧曰》中的“劳”字的解释,大体上都是相同的;也是基本不存在争议的。不过,杨伯峻、刘殿爵本把《尧曰》中的第一和第三个“劳”字分别译为“劳动(百姓)”和“劳动他们”,[1]虽然不存在语义性错误,但似乎不太合乎现代汉语习惯。就此而言,还是孔祥林本译为“役使”和“让他们劳动”比较合适。[2]至于《子张》中“君子信而后劳其民”,杨、刘本译为“动员”似乎不太合适,即使是引申义的话,也存在过度诠释的问题。此外,本句中的“信”应为“取信”义,译为“信仰”也是不合适的。[1]同时,需要指出的是,在杨、刘本的英译中,《公冶长》中的“无施劳”翻译为“never to impose onerous tasks upon others(永不把繁重的任务加于他人)”是错误的。[1]无使劳”的本意是说“不表白自己的功劳”,对此是不应该存有争议的。

然而,对于《里仁》和《泰伯》两则中的“劳”字,当前流行的论语译注书籍中却是一直存在着分歧的。先看《里仁》中的“劳”字句,杨、刘本对这句话的翻译为“侍奉父母,[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得轻微婉转地劝止,看到自己的心意没有被听从,仍然恭敬地不触犯他们,虽然忧愁,但不怨恨。”[1]孔本的为:“侍奉父母,如果他们有过失,要婉言劝阻。如果父母不听,也要恭恭敬敬,不加违抗,虽因此担忧但不要抱怨。”[2]国内的其他中文版本,如毛起的《论语章句》、孙钦善的《论语本解》、李泽厚的《论语今读》、《傅佩荣细说论语》、王国轩等译注的《论语·大学·中庸》等也都分别解为“忧虑”[3]、“忧”[4]、“忧伤”[5]、“内心忧愁”[6]和“忧愁、担忧”[7]。蒋伯潜的《四书读本》[8]与蔡尚思的《论语导读》也与上述诸本一样,采纳前人的意见释为“忧”。像后者的注解为:“劳:清王引之《经义述闻》:‘劳,忧也’,劳而不怨,‘亦忧而不怨也’。”[9]

与上述诸多版本不同的另一个解释主要出自《中华成语大辞典》和《中华成语辞海》等处。前者在关于“劳而不怨”的词条中,以上述《里仁》和《尧曰》篇中的劳字句为例;其中关于《里仁》篇中的相关内容是这样解释的:“劳,劳苦、劳累。虽然很辛苦、很劳累,却没有怨言。形容孝子侍亲的态度”。[10]后者在关于“劳而不怨”的词条中对“劳”字的解释与前者几乎完全一致。[11]

当然,比较以上两种解释,显然第二种更接近“劳”的本意。但笔者认为,这同时这也正是它的缺点所在。这里释为“劳苦、劳累”太拘泥于“劳”的本意而没有结合语境对之进行更加灵活的引申阐释。劝阻父母没有成功,之后一如既往地敬重父母而不违抗他们;自己虽然很劳累(劳苦),却不怨恨。这样解释虽然不存在语法错误,但显然也不够恰切。因为,“劳累,劳苦”主要是指身体方面而言。而这里的“劳而不怨”之“劳”除了身体方面的劳累之外,还应该包含子女在劝阻失败、劳而无功之后的心理方面的反应。而这一心理因素也正是上述第一种解释的注重所在。

对于杨(刘)、蔡、傅、李等版本,笔者以为,依据语境,把“劳”解释为“忧愁”、“担忧”及“忧伤”大体都是可以理解和接受的,但却同样不确切且有过度引申之嫌。孔子这句话的原意应是:侍奉父母,如果发现他们有错误的念头或打算,做子女的要婉言劝阻,倘若自己的劝言没被接受,依然要敬重父母而不能冒犯他们。虽然劳而无功,但不怨恨。这里的劝谏应该是在发现父母有做错事的苗头时但尚未付诸实施之前。因此,杨、刘本和孔本的“[如果他们有不对的地方]”和“如果他们有过失”的阐释也不够明确,前者让人无法判明父母的不对是指言语方面还是行动方面。如果指言语方面,那么这些不对的言语是否还会对未来产生负面影响?如果只是一时的语言发泄,不会对未来产生不良影响,那么也就不必劝止了。如果是指父母在行动上的过失已是既成事实,破坏性的后果已经发生,那么做子女的也没有加以劝阻的必要了。后者中的“如果他们有过失”,一般应被理解为已经完成的错误行为。倘若如此,也同样没有必要加以劝阻了。笔者之所以这样认为,是因为孔子在《八佾第三》章中曾说“成事不说,遂事不谏,既往不咎。”意思是说:已经做了的事就不要再谈论了,已经结束的事就不要再进谏了,已经过去的事就不要再追究了。因此,可以认为孔子有一种面向未来的博大胸怀,他主要关心的是即将或可能发生的事情。人的时间和精力有限,如果老纠缠于过去,势必会影响到当前和未来。因此,笔者认为,这里子女劝阻父母的前提应该是发现他们有错误的念头和打算但尚未付诸实施之前。

再回到“劳”字的解释上来,之所以说自王引之以来的诸多版本释“劳”为“忧也”、“忧伤”、“内心忧愁”和“忧愁、担忧”是可以理解的,正是因为子女劝阻的是尚未发生但有可能即将发生的事情。劝而不能阻,想到错误的行为即将由父母实施,做子女的自然忧愁、担忧乃至忧伤。然而,这样解释虽然可以理解但却极大地偏离了“劳”的本意。王力先生著的《同源词典》中是这样解释“劳”的:“说文:‘劳,剧也。’尔雅释诂:‘劳,勤也。’舍人注‘劳,力极也。’一切经音义十一:‘劳,谓力极也。’国语越语下:‘劳而不矜其功。’注:‘劳,动而不已也。文选张衡东京赋:‘舆徒不劳。’薛注:‘劳,罷劳也。'”[12]除许慎《说文解字》中的解释不太明确且不通行之外,从先秦到东汉的其他各种解释“勤劳、勤奋”(勤也)、“疲乏、疲劳(力极也、罷劳也)”、“劳作、辛劳(动而不已也)”等义项都是通用的。在《诗经》中,“劳”字曾多次出现,主要有以下几类:

1.《卫风·氓》中“三岁为妇,靡室劳矣”、《小雅·节南山》中“不自为政,卒劳百姓”、《小雅·渐渐之石》中“山川悠远,维其劳矣”及《小雅·大东》中“东人之子,职劳不来”等,这些诗句中的“劳”字皆可解为劳作、辛劳、劳累等义。

2.《卫风·硕人》中“大夫夙退,无使君劳”、《小雅·绵蛮》中的“道之云远,我劳如何”及《大雅·民劳》中的“民亦劳矣,汔可小康”等,这些语句中的“劳”字则主要可释为疲劳、劳倦等义。

3.《邶风·燕燕》中的“瞻望弗及,实劳我心”、《邶风·雄雉》中的“展矣君子,实劳我心”及《小雅·白华》中的“维彼硕人,实劳我心”等,这些诗句中的“劳”字则应释为愁苦、忧劳等义。

4.《大雅·民劳》中的“无弃尔劳,以为王休”,这一“劳”字应释为功劳、功绩。

5.《曹风·下泉》中的“四国有王,郇伯劳之”、《小雅·黍苗》“悠悠南行,召伯劳之”及《大雅·旱麓》中的“岂弟君子,神所劳矣”等,这些语句中的“劳”字则应主要释为慰劳、劳来。

此外,《小雅·巷伯》、《小雅·蓼莪》、《齐风·甫田》及《邶风·凯风》中还分别有“劳人”、“劳瘁”、“劳心”、“劳苦”等词语。[13][14][15]

由此可见,“劳”字在孔子的时代之前已经具有了比较丰富而稳定的意义。两千五百多年的后今天,这些义项中除了“忧劳、愁苦”义已不常见之外,其他各项依然在被广泛地使用。而文章开头提到的《论语》中的“劳”字,除《泰伯第八》外,其他都分别可以对应于《诗经》中“劳”字的诸义项:

《为政第二》(“有事,弟子服其劳;”)、《子路第十三》(“先之劳之。”)、《宪问第十四》(“爱之,能勿劳乎?”)、《子张第十九》(“君子信而后劳其民;”)、《尧曰第二十》(“君子惠而不费,劳而不怨,……择可劳而劳之,又谁怨?”)皆可对应于《诗经》中的第一个义项——“劳作、辛劳、劳累”。当然,这里“劳作”义项可根据具体情况译为“使…劳作”、“使…勤劳”、或“役使”。

《里仁第四》(“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基本可以对应于上述《诗经》中“劳”字的第三个义项——“忧劳、愁苦”。

《公冶长第五》对应于《诗经》中的第四个义项——“功劳、功绩”。(“愿无伐善,无施劳。”)

剩下的就只有《泰伯第八》中的“恭而无礼则劳”了。(至于这个“劳”字,如果非得面选择一个与上述《诗经》诸义项最相近的解释的话,也只能选择第二类了。但显然,这一义项是不太合适的。对此下文还会具体展开。)与“仁”一样,“礼”也是《论语》这部书的一个重要主题。像《学而第一》中的“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八佾第三》中的“八佾舞于庭,是可忍也,孰不可忍也?”及“子入太庙,每事问。或曰:‘孰谓邹人之子知礼乎?入太庙,每事问。’子闻之曰:‘是礼也。’”《里仁第四》中的“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不能以礼让为国,如礼何?”《雍也第六》中的“君子博学与于文,约之以礼,亦可以弗畔矣夫。”《颜渊第十二》中的“克己复礼为仁。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勿言,非礼勿动。”《宪问第十四》中的“上好礼,则民易使之。”《季氏第十六》中的“不学礼,无以立。”这里列出的只是《论语》中有关”“礼”的一部分语句,但已可充分地看出孔子及其弟子对于“礼”的重视程度。尤其是对于季氏僭越礼的做法,孔子更是感到忍无可忍。

“恭而无礼则劳,慎而无礼则葸,勇而无礼则乱,直而无礼则绞。”在《泰伯第八》章中,孔子更是连续用了四个礼字,这在《论语》全书中都是少见的,但从中也可看出礼在孔子视界中的极端重要性及其与其他行为规范之间的密切相关性。对于这一则中的“劳”字,国内的注释版本大体上也是存在着两种解释:杨(刘)本、李本、傅本皆释为“劳倦”或“疲劳”。[1][5][6]孔本、蔡本和蒋本则分别释为“徒劳”[2][9]和“徒然劳苦”[8],毛本译为“困苦”[3],孙本译为“忧烦不安”[4],王(张)本则释为“烦扰不安”[7]。结合《论语》全书孔子对于“礼”的重视和强调,显然孔本的解释更符合孔子的原意。因为,虽然你非常庄重、非常恭敬但却不符合礼节,依然不会为人所接受。忽视礼节的恭敬只能收到事倍功半的效果,这样的恭敬甚至可能是过犹不及的。因此,“恭顺而无礼就是徒劳”了。之所以说是徒劳,正是因为它无法产生符合礼节的恭敬和庄重本该产生的结果。其他释为“劳倦”“疲劳”或“烦扰不安”的版本显然不大符合孔子的本意,而且整句话翻译成现代汉语也不通顺,更无法让人明白孔子究竟想表达一种什么样的涵义。如此看来,孔子这句四个礼字连用的话就可以用现代汉语大致表述为:恭敬但缺少礼节就会劳而无功,谨慎但缺少礼节就会畏葸懦弱,勇敢但缺少礼节就会莽撞作乱,直爽但缺少礼节就会刻薄伤人。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即使对于《论语》这样家喻户晓的古典人文名著,现存的注释版本依然有一些不完美之处;而上面提到的两处应该说是比较典型的。这种情况的出现,有时是受到了前人注释的束缚而不敢或不想逾越;结果是一味地承袭。像对于《八佾第三》中的这一“劳”字的解释就是如此。朱熹的《四书集注》中对于这一“劳”字是没有注解的,[16]于是目前流行的大多数版本便承袭了清王引之的说法。而王引之,如果笔者的猜测站得住脚的话,则应该是承袭了前人对于《诗经》中“实劳我心”的注解;抑或是他把《论语》中的“劳而不怨”之劳直接与《诗经》中的“实劳我心”之劳等同了起来。再一种可能就是我们现当代的学者在此问题上与他持同一种观点。于是便出现了众多版本纷纷释此“劳”字为“忧愁、忧伤、担忧”的情况了。而朱熹之所以没有在《四书集注》中对这一字做注解,应该是由于他认为这是一个很常用且具恒定意义的字,因而没有必要专门做注吧。其实,即使是《诗经》中数次出现的“实劳我心”,简单地翻译成“忧伤、忧愁、伤悲”等也是不恰切的。这些解释也都是对“劳”字的一种过度诠释。“实劳我心”其实是说那个人的失去或与那个人的别离使我非常的六神无主、坐立不安、不知所措、朝思暮想;这种煎熬虽然主要是精神上的,但这些精神行为的开展都离不开身体相关部位的配合。而且,这些忧伤、思念的精神行为也会引发一些随之而来的身体行为,如去探听所思念之人的消息、设法与之取得联系等等。因此,用仅指代精神方面的词汇“忧伤、忧愁、伤悲”等来解释应该说是不完美的。而如果用另外一个词“忧劳”来解释则似乎可以涵盖这两个方便的含义。忧劳者,忧愁劳苦也;该词既可以涵盖精神方面的忧伤、忧愁,也可以包括身体方面的劳苦。对于孔子说的劝阻父母失败一事,其实也是如此。劝阻失败则必然担心父母即将会做错事,这自然是精神方面的忧愁。而担心父母即将会实施错误的行为则必然会使子女去劳思费神,考虑如何才能使父母尽早接受自己的意见并几次三番地去劝阻。这也就是《礼记.内则》中所说的:“谏若不入,起敬起孝,悦则复谏。”如此,也就必然涉及到身体上的奔波往返和对父母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时的口舌之劳。这样看来,如果我们用“忧劳”来解释“劳而不怨”之劳,似乎是比单纯用“忧愁、担忧、忧伤”抑或“劳倦、劳累”更贴切些吧。

至于,《泰伯第八》中的“恭而无礼则劳”句,笔者以为是不应该存在争议的。正如上文已经提到的那样,对于这一“劳”字的解释很自然地应该采纳孔本和蔡本的意见,译为“徒劳”;或者像笔者主张的那样,译为“劳而无功”。这两种翻译都是符合孔子和《论语》全书关于“礼”的语境的。但笔者以为,如果非要从两者中选取其一的话,还是“劳而无功”好些。因为,“徒劳”一词主要指的是没有或不会达到目的(收到成效),它主要强调的是一种结果,而对导致“徒劳”之结果的原因不太关心。是行为主体本身的方式方法有问题而导致徒劳的呢,还是客体方面的固有属性使得主体的行为必然是“徒劳”的呢?如果是前者,即行为主体方面的原因,例如“恭而无礼”,那自然就属于“劳而无功”了。这样“劳而无功”就强调了“无功”的原因是行为主体“劳”的方式方法不对。(因此,“劳而无功”主要地是被作为一个否定性词语来使用的。)如果是后者,即客体自身的固有属性使得“徒劳”的结果必然发生,那么就是“知其不可而为之”了。对于这种情况,除非有奇迹发生,否则我们大体都可预见到“徒劳”的结果。(但这种否定性的结果却并非行为主体自身的失误造成的。因此,与“劳而无功”不同,“徒劳”主要地是作为一个不包含褒贬意义的中性词来使用的。)很显然,“恭而无礼”带来的否定性结果本是可以轻易避免的---只要“恭”的行为主体在“恭”的同时能够遵守“礼”就可以了。倘若一味地“恭”而没有遵守“礼”,那么他再多的“劳”也终归只能是“无功”的。

[1]杨伯峻,刘殿爵,译注.论语[M].北京:中华书局,2009.

[2]孔祥林,编译.论语[M].北京:外文出版社,2007.

[3]毛起.论语章句[M].南京:南京大学出版社,2009.

[4]孙钦善.论语本解[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9.

[5]李泽厚.论语今读[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

[6]傅佩荣.傅佩荣细说论语[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09.

[7]王国轩,张燕婴,译注.论语·大学·中庸[M].北京:中华书局,2010.

[8]蒋伯潜.四书读本[M].北京:新世界出版社,2010.

[9]蔡尚思.论语导读[M].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2008.

[10]郑薇莉,周谦.中华成语大词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国际有限公司,2009.

[11]刘万国,侯文富.中华成语辞海[Z].长春:吉林大学出版社,1994.

[12]王力.同源字典[Z].北京:商务印书馆,2002.

[13]周振甫.诗经译注[M].南京:凤凰传媒出版集团,2006.

[14]程俊英.诗经译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6.

[15]迟文浚.诗经百科辞典[Z].沈阳:辽宁人民出版社,1998.

[16]王浩(整理).朱熹.四书集注[M].南京:凤凰传媒出版集团,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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