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冲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浅论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利与弊
■张 冲 湖北国土资源职业学院
《小企业会计准则》自2013年1月1日正式起施行,对于小企业来说,既对小企业产生了一定的积极影响,同时又有一定的消极影响。文章论述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优势,分析了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劣势,在此基础上,提出了完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几点建议。
会计制度 小企业 利弊
1.有利于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相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而言,《小企业会计准则》减少税会差异,与税法高度一致。在税收规范上,采取了和税法更为趋同的计量规则,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对短期投资、应收款项、存货等,均不再要求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资产的转让呆账和损失、坏账损失均在实际发生时予以确认,从而基本上消除了会计利润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暂时性差异,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大大简化了会计准则与税法的协调,有利于满足税收征管信息需求。
2.有助于小企业更好的满足金融机构信贷需求。金融机构主要是利用小企业会计信息做出信贷决策,它们更希望小企业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提供财务报表。《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的理念、框架结构、计价方法、核算原则等都充分考虑了金融机构等外部会计信息使用者的需求,有助于金融机构更好的了解小企业的资金动态,满足其信贷需求。
3.有利于简化小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由于小企业规模小,融资渠道也相对单一,这种特点在一度程度上决定了小企业的会计核算主要是应对税务部门以及银行贷款等机构审查的。《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制度》以及《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比较而言,使得会计科目账务处理大量简化,其统一采用成本法核算长期股权投资,统一采用直线法摊销债券的折价或者溢价,要求企业采用应付税款法核算所得税,大大简化了所得税的会计处理。缩小了职业判断的空间,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节约会计核算成本。
4.有利于提高企业的决策效益。如前所述,《小企业会计准则》简化了会计核算程序以及会计科目的设置,职业判断空间也由此缩小,在一定程度上与税收法规也相对协调,比较显著的就是简化了融资人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简化了借款费用的核算,所以这些简化,使小企业的财务会计的核算时间大为减少,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应对企业的内部监控和财务决策,能够在减少会计核算成本的基础之上,提高会计分析和预测以及决策效益。
1.增加了小企业的融资难度。小企业融资渠道多样,小企业向第三方的长期以及短期贷款,向第三介入合法化,会导致融资混乱。从《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来看,其规定小企业可以不计提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委托贷款和无形资产以及在建工程等长期资产减值准备。如果上述的长期资产发生了减值的事实,就会造成未计提减值的现象,从而本期业绩也会夸大。又如,《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小企业的财务报告仅必须包含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以及报表附注等要素,小企业选择编制现金流量表以备融资需要,而债权人往往更关注企业的资金流情况,从而也会增加小企业的融资难度。
2.加重小企业的所得税负担。为了达到简化小企业所得税的核算手续,一般情况下,小企业都是采用应付税款法进行核算所得税,这也是《小企业会计准则》所规定的。虽然在手续上,所得税的核算得以简化,但是在实际情况中,却有所出入。一个比较明显的事实就是导致企业多缴所得税。这主要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税务部门在税务检查时只注重检查企业是否少缴税,一般不考虑企业是否会多缴税,再加上当前税收征收的政策大多是“补税必罚”,所以无论是企业还是税务部门都很重视当期发生的税前会计利润小于应纳税所得额差异;另一方面由于前期发生的时间性差异在当时是按永久性差异处理的,没有递延税款的记录,导致后期无法转销,即使企业凭备查登记簿记录进行转销,也难以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即使能得到税务部门的认可,申请与审批的时间也会很长。
3.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壮大。《小企业会计准则》一般的适用是在我国境内设立的经营规模较小且不对外筹集资金的小型企业。其中“不对外筹集资金”的可以理解为除向商业银行贷款外,不公开发行企业债券或股票的小型企业。《小企业会计准则》严格规定,按照《小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的小型企业,假如有发行股票或者企业债券的需要,需要转为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准进行相关的操作;如果因企业本身的规模发生变化,使得其连续三年或者三年以上都不符合小企业的规模的,也应该转为以《企业会计制度》为准进行相关的财务操作。会计制度的转换属于会计政策变更,需要进行追溯调整。由于小企业的会计基础非常薄弱、会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也不高,因此会计制度的转换成本很大,不利于小企业的发展壮大。
1.简化会计处理与贯彻重要性原则并举。简化会计处理、降低会计核算成本是《小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但简化会计处理的前提应该合理保证会计信息的可靠性。如果能够在简化会计处理的同时有力地贯彻重要性原则,就可以避免重大的影响事项因简化而遗漏,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例如,对于明显存在重大减值的长期资产,就应该根据重要性原则而计提减值准备,而不是一味地适用简化原则不计提减值准备。同理对于达到重要性水平的股权投资差额也应该进行摊销。
2.进一步协调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进一步协调税法与会计制度的差异,可以降低小企业的纳税幅度,从而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例如,《小企业会计准则》有规定,在税前列支的企业正常管理所产生的费用中,未包括税法所允许的扣除的消防和绿化以及外事费等费用,可以通过在修改《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情况下,实现会计制度与税法的一定协同。
3.豁免由《小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为《企业会计制度》。可以豁免由《小企业会计准则》转换为《企业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进行追溯调整的规定由于小企业会计基础非常薄弱、会计资料可能不完整,进行追溯调整不仅难度大,而且调整后的金额也不一定正确,因此可以通过豁免追溯调整来降低会计制度转换的成本,以促进小企业更好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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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袁小勇.《小企业会计准则》与《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差异比较》[J].会计之友,2012,08:109-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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