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 华
(中国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云南 昆明 650021)
2011年“一创两建”工作开展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及时总结近两年来全省“一创两建”工作成效,交流各地区、各单位开展“一创两建”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对安排部署下阶段工作,全面深入推进“一创两建”工作尤为重要,是进一步提升我省金融服务“三农”的水平和质量的发力点。
云南是一个农业省份,且城乡差距大、贫困人口多,金融资源在城乡分布不均、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薄弱是云南经济社会发展中亟待解决的重大问题。2011年,为破解金融服务“三农”难题,昆明中支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以推动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加强农村支付服务环境建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个方面为切入点,在全国首创金融服务“三农”“一个创新两个建设”(以下简称“一创两建”)工作。2011年4月21日,省政府召开了金融服务“三农”“一个创新,两个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标志着云南省“一创两建”工作全面拉开序幕。两年来,在各级地方政府的主导支持下,人民银行全力牵头组织,金融机构积极行动主推,全省金融服务“三农”“一创两建”工作成效明显。
“一创两建”工作启动后,在地方政府的重视支持下,各级人民银行有效牵头组织协调,推动工作开展,相关各级金融机构积极行动,全力拓展业务,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相关金融机构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协同配合、齐心协力,采取多项切实有效的措施,保证了工作的顺利推进,并逐步形成了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整体联动的工作格局。
一是地方政府主导,为“一创两建”工作创造良好环境。继“一创两建”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后,省政府相继印发了《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的实施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各州市政府积极响应,把“一创两建”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明确分管领导,建立激励机制,完善工作措施。县乡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当地实际主导开展工作。有的地方政府把“一创两建”工作纳入对金融部门的目标考核,有的地方政府把相关工作确定为当年惠民实事之一。各级政府结合财力状况对相关工作给予了经费支持,近两年给予相关工作经费补贴达1500万元。各级政府的有力主导,为“一创两建”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环境。
二是人民银行牵头,组织推动“一创两建”工作。昆明中支党委高度重视“一创两建”工作,为加强对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好人民银行组织推动、沟通协调的作用,成立了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一创两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整体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订了《云南金融服务“三农”“一个创新 两个建设”工作规划(2011-2015年)》,从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工作措施及保障督促四个方面,对全省深入推进“一创两建”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和统筹部署,推动“一创两建”工作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的可持续良性发展轨道。昆明中支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一创两建”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每一阶段工作。为有效组织推动,昆明中支由行领导带队,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州市开展“一创两建”调研和指导,及时总结工作成绩,加强对工作的督促指导,分析存在的问题,研究改进工作措施,督促“一创两建”工作在全省全面推进。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建立和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措施,并结合各地实际认真组织推动,建立完善了相关监测考核制度,及时了解掌握金融机构工作开展情况,把“一创两建”工作纳入对金融机构综合评价内容。各级人民银行的有力组织推动,为“一创两建”奠定了坚实的工作基础。
三是金融机构积极行动,结合实际拓展业务。“一创两建”工作开展以来,全省各级金融机构高度重视,围绕相关工作,制定了工作方案和工作措施,按照昆明中支的统一部署,积极行动,无论是宣传培训、组织推广还是相关制度办法的制定和实施都做了大量工作。同时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因地制宜,主动作为,紧紧围绕当地“三农”需求,加大业务拓展力度,不断推出各项创新业务,特点突出,亮点纷呈,今天在会上交流的只是一部分经验和做法,还有许多经验做法也极具创新性和推广价值,值得我们认真总结,并加以借鉴推广,实现金融在支持服务云南“三农”发展的同时自身业务也得到长足发展。
全省各级人民银行和金融机构结合当地实际,多措并举,开展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一是人民银行完善监测评估机制。把涉农贷款、小额担保贷款、林权抵押贷款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范畴,进一步完善评估指标体系,建立云南省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监测报告制度,动态掌握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农村金融创新工作进展情况。二是发挥货币政策工具作用。及时发放支农再贷款,有效执行差别存款准备金,积极争取总行增加云南支农再贷款、再贴现限额,支持涉农金融机构增强资金实力和信贷投放能力,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提供保障。三是金融机构结合各地实际,为服务“三农”量身打造创新符合实际需要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近两年来,16家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的职能定位创新的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达24种,其中,创新产品18种,创新服务方式6个。国家开发银行云南省分行推出了“公司+农户”信贷模式,满足了农村金融“短、频、快”的需求特点。省农村信用社研发了“金碧惠农卡”,率先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结合云南连续三年干旱急需增加水利建设资金的实际,在全国首创抗旱应急水源工程贷款;结合创业促就业的实际,在全国首创了“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大理州南涧信用联社针对当地农户发展经济林缺乏有效的担保抵押问题,在全省首创了经济林木(果)权抵押贷款,实现了资源变资本。开远市农村信用联社开办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抵押贷款和商标质押贷款,有效拓宽了农村担保抵押范围。
昆明中支经过几年的探索,明确了以切实解决农村行政村自然村金融服务缺失和不完善问题为突破口、以创新开展云南省“惠农支付服务”为手段,形成了云南省农村支付环境建设的特色。一是加快农村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人民银行积极督促指导农村地区金融机构加强行内系统建设,延伸拓展县乡以下地区的金融服务网点,提高农村地区现代化支付系统覆盖率和资金汇划速度,进一步畅通农村支付结算渠道。二是在全国率先推出可联网通用的“惠农支付服务”。人民银行以“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因地制宜、一县一策,分类指导、鼓励创新,循序渐进、持续推动”为原则,出台了“三个指南”,建立了“四项制度”,加强工作的推广和指导。同时,为确保“惠农支付服务”安全平稳运行,将惠农支付点纳入公安部门日常保护和服务的重点单位,并依托全省1万多个惠农支付服务点,加载集成了支付结算、反假货币、反洗钱和征信管理等宣传平台,将全省惠农支付服务点构建成农村地区金融宣传的重要窗口。各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并在实践中不断拓宽“惠农支付”服务领域。中国农业银行云南省分行、云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邮政储蓄银行云南省分行、中国银联云南分公司、银联商务云南分公司安排专人全程参与全省129个县惠农支付服务的推广工作。农行怒江分行抽调上百人次,翻山越岭,走遍全州260个村委会,全力推进惠农支付服务点建设。昆明市联社建立实行惠农支付业务领导问责制度。三是加快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建设。在全省农村地区639个邮政储蓄银行网点和1807 个农村信用社网点开通了农民工银行卡业务。加大推广培训力度,扩大农村地区银行卡使用范围,培养农民群众非现金支付习惯,农村地区居民用卡意识不断增强。继续推进县域“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建设,去年,在10个地州新建成18个“刷卡无障碍示范街(区)”,农村地区银行卡受理市场环境切实得到改善。四是创新非现金结算工具。推进银行卡在多个领域的业务创新,实现非现金支付工具在烟草、旅游、花卉、茶叶、药材等特色行业及专业市场的应用,根据农业龙头企业、特色农产品专业化市场不同的运作模式,广泛利用移动POS机、网上银行、商业银行行内系统、支付系统实现“农产品收购电子支付项目”。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工作的开展使农村支付环境在较短时间得到了极大的改善。
按照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实施意见,2011~2012年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的试点阶段,确定昆明、曲靖、红河、版纳四个试点地区的所有县及其它地区各选一个县共50县开展了试点工作。一是加强领导,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地区和试点县均成立了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各地结合实际均制定出台了试点地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实施细则》,明确了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实施措施及工作要求。部分地区将试点工作纳入政府工作考核目标。昆明中支结合阶段工作组织召开推进会、工作领导小组会,推动开展试点工作。二是全面开展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及“三信”建设。昆明中支组织涉农金融机构制定了《云南省农户信用信息与信用等级评价指标》,50个试点县试点工作期间组织新采集农户信息建立档案87.7万户,以农村信用社现有农户信息为基础档案212.8万户。在农户信用信息档案建设的基础上,开展“信用户、信用村、信用乡(镇)”评定,稳步推进“三信”建设,上线了全省统一的农户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三是加强宣传,多渠道多方式推进试点工作。昆明中支设计、印制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海报3万份、宣传单60万份向全省下发。各相关金融机构积极协助,配合参与人民银行做好资料发放、宣传培训等工作。各地在试点工作推进中,探索出了许多积极有效的途径和方法,普洱市采取“以农村信用社建立农户经济档案与建立县级农村青年信用示范户同步、农户信用信息采集与授信同步”方式推进试点工作;迪庆州以“四群”教育工作组深入全县村寨农户为契机,开展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培训;丽江市华坪县支行自主开发《农村信用信息录入辅助软件》,提高了农户信用档案数据录入效率和准确性;保山市昌宁县支行优化改造了“无贷农户信息填报模板”,确保农户信用信息准确、快捷导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下步全面推开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行了积极的探索。
“一创两建”工作开展近两年,在改善农村金融服务和推进“三农”金融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涉农贷款较快增长。截至2012年12月末,全省涉农贷款余额为4914.03亿元,同比增长17.2%,较年初增加706.5亿元,同比多增159.4亿元,占全部新增贷款的38.9%,实现了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余额占比及增量高于去年同期“三个高于”的目标。全省农田水利贷款、林业贷款增速分别高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2.25个和18.29个百分点,信贷资金在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支持力度不断加大。
二是林权抵押贷款连续三年居全国首位。截至2012年12月末,全省林权贷款余额突破百亿、达114.6亿元,连续三年居全国第一,比年初增加40.49亿元,同比多增13.98亿元,同比增长54.64%。全省有105个县(市)区开办了林权抵押贷款业务,涉及受益农户和企业数持续增加,林权抵押贷款不良余额和不良率实现双降。
三是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丰富多样。12月末,纳入人民银行重点监测的“林权抵押贷款、‘贷免扶补’小额担保贷款、农户住房和宅基地使用权抵押贷款、农业产品商标权质押贷款”等14项农村金融创新产品贷款余额合计409.53亿元,较年初增长55.84%。金融机构参与农村金融产品创新的积极性和参与面明显提高,开办林权抵押贷款的金融机构由2010年的6家,增加到2012年的16家。
一是畅通了农村支付渠道。截至2012年12月末,全省1127个乡镇消除了金融服务空白,农村地区银行类金融机构网点接入自身行内系统3073个,接入人民银行现代化支付系统1977个,覆盖面分别达到94.5%和60.81%,农村支付结算渠道进一步畅通,资金汇划速度大幅提升。
二是惠农支付服务效果显著。截至2012年12月末,全省惠农支付服务点数量达到10463个,服务惠及129个县的1219个乡10108个行政村,累计清算交易211.71万笔、金额8.07亿元,查询交易215.92万笔,实现了金融服务缺失地区乡镇的金融服务全覆盖,切实解决了农村行政村、自然村金融服务缺失和不完善问题,广大农村地区的农户“足不出乡”即可得到方便、有效的金融服务,实现了“老百姓满意、政府满意、特约商户满意、涉农金融机构满意”四满意。特别值得一提的是,怒江州解决了全国独龙族唯一聚居区——独龙江乡金融服务缺失问题,金融服务已覆盖全乡96个村。
三是农村地区非现金结算工具不断增加。截至2012年6月末,全省农村地区共发放银行卡2244万张、“惠农卡”431万张,发展特约商户31927户,布放ATM机具3021台、POS机36894台,布放机具较2010年末分别增长了5.4%和25.66%,农村地区人均持卡达到0.69张。农村非现金结算创新进程不断加快,非现金支付量增长27.8%。2012年,全省96%的烤烟收购点实现了非现金支付,交易笔数1120.26万笔,非现金支付金额245.36亿元,占全省烟叶收购总额的94.33%;茶叶、甘蔗、橡胶非现金收购金额80.15亿元,占此三项农产品销售总额的比例分别达到26.98%、56.15%和58.75%。
一是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截至2012年12月31日,全省50个试点县(市、区)为300万户农户建立了纸质信用信息档案,占试点县所辖农户总数的76%;评定“信用户”1494706户、“信用村”1245个、“信用乡(镇)”98个,试点地区农村信用环境明显改善,农户信用意识明显增强,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不良率下降。
二是农户贷款余额较快增长。截至2012年12月末,全省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达1187.4亿元。其中,农村信用社农户贷款余额910.24亿元,占比76.7%;农业银行农户贷款余额259亿元,占比10.3%;除农村信用社以外的其他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277.16亿元,占比23.34%,较2010年末上升8.54个百分点,多元化的农户信贷供给市场雏形显现。
总结回顾我省“一创两建”近两年来的工作,我们倍感欣慰也倍感自豪,正是在全省各级金融机构的不懈努力下,我们取得了上述成绩,使云南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环境发生了巨大的改变,为云南广大农村地区人民幸福安康、社会和谐稳定贡献了金融的一份力量。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金融服务“三农”工作离党和政府对解决“三农”问题的要求、离广大群众对金融服务的需求还存在差距,当前在“一创两建”工作中仍然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需要改进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有的地方和有的金融机构对“一创两建”工作的认识还不到位,导致各地工作推动不均衡,一些地方工作滞后,发展缓慢;二是地方政府、人民银行、金融机构三方的联动协调机制还不完善,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需要进一步加强,一些政策配套措施也有待完善;三是各级金融机构参与“一创两建”工作的面还不够广,有效的考核激励机制有待增强;四是对“一创两建”工作的各项监测指标体系有待建立健全,信息交流和反馈机制还不完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