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日本扣押中国船长事件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启示

2013-08-15 00:52潘晓东
关键词:领土日方钓鱼岛

潘晓东

(黔南民族师范学院 马列部,贵州 都匀 558000)

2010年9月发生的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在大学生中反响很大。在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中,大学生对这起事件,表现了强烈的爱国情感,积极了解钓鱼岛问题,关心事件进展情况,支持中国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中折射了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问题,对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具有相关的启示作用。

一、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回顾

谈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是必先谈钓鱼岛问题的,钓鱼岛问题是这起事件的重要起因。正是对中国领土钓鱼岛的非法要求,才发生了这起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

(一)钓鱼岛问题

钓鱼岛位于中国台湾省基隆市东北约92海里的东海海域,是台湾省的附属岛屿,主要由钓鱼岛、黄尾屿、赤尾屿、南小岛和北小岛及一些礁石组成。

钓鱼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领土,是中国领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中国对钓鱼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我国的这一立场有充分的历史依据。

早在明朝初期,钓鱼诸岛就已明确为中国领土,明、清两朝均将钓鱼诸岛划为我国海防管辖范围之内,并非“无主地”。1895年日本趁甲午战争清政府败局已定,在《马关条约》签订前三个月窃取这些岛屿,划归冲绳县管辖。1943年12月中、美、英发表的《开罗宣言》规定,日本将所窃取于中国的包括东北、台湾、澎湖列岛等在内的土地归还中国。1945年的《波茨坦公告》规定:“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同年8月,日本接受《波茨坦公告》宣布无条件投降,这就意味着日本将台湾、包括其附属的钓鱼诸岛归还中国。

但1951年9月8日,日本却同美国签订了片面的《旧金山和约》,将钓鱼诸岛连同日本冲绳交由美国托管。对此,周恩来总理兼外长代表中国政府郑重声明,指出旧金山和约是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的对日单独和约,不仅不是全面的和约,而且完全不是真正的和约。中国政府认为是非法的,无效的,因而是绝对不能承认的。1971年6月17日,日美签订“归还冲绳协定”时,这些岛屿也被划入“归还区域”,交给日本。对此,我国外交部于1971年12月30日发表声明,强烈谴责美日两国政府公然把我钓鱼诸岛划入“归还领域”,严正指出“这是对中国领土主权明目张胆的侵犯。中国人民绝对不能容忍。”“美日两国在‘归还’冲绳协定中,把我国钓鱼岛等岛屿列入‘归还区域’,完全是非法的,这丝毫不能改变中华人民共和国对钓鱼岛等岛屿的领土主权”。其后,美国国务院发言人表示,“归还冲绳的施政权,对尖阁列岛(即我钓鱼岛)的主权问题不发生任何影响”。①

综上说明,钓鱼岛问题是中日两国的领土之争问题,事实证明,中国对钓鱼岛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日方对钓鱼岛的领土要求是没有历史依据的。

(二)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经过

日本海上保安厅巡逻船2010年9月7日上午在钓鱼岛附近海域与一艘中国拖网渔船发生碰撞。随后,日方巡逻船对中方渔船实施拦截。8日,日本海上保安厅非法抓扣了渔船船长。冲绳县石垣简易法院10日批准拘留船长10天。9月19日,日本冲绳县石垣简易法院决定批准将非法抓扣的中国船长拘留期限延长10天至29日。

日方扣押中国船长事件发生后,遭到了中国政府和中国人民的强烈抵制。中国政府认为:“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固有领土。日方在钓鱼岛海域非法抓扣中国渔民和渔船,顽固坚持对中方船长履行所谓国内司法程序,是对中国领土主权的严重侵犯和公然挑战,激起中国人民的强烈愤慨并严重损害了中日关系。中方理所当然要作出必要回应。日方的狡辩是站不住脚的。日方只有立即纠正错误,无条件放还中方船长,才能避免两国关系受到进一步伤害。玩弄欺骗世人和国际舆论的把戏是没有出路的。”②

由于受到中国人民的强烈反对,9月24日日本冲绳县那霸地方检察厅当天决定以“保留处分”形式放还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9月25日1时12分,由外交部和农业部组成的联合工作组接护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乘坐中国政府包机启程回国。中国政府认为日方对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进行的任何形式的所谓司法举措,包括所谓的“处分保留”都是非法和无效的。9月25日4时,被日方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詹其雄乘中国政府包机安全返抵福州。中国政府相关人员到机场迎接。中国船长在全体中国人民维护自己领土主权的决心下终于回到了祖国。

二、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中的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问题

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对全体中国人民反响很大,特别是对青年大学生的影响。这起事件对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内容具有了相应的启示作用。在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的教学中应加强对青年大学生的历史知识教育、法律知识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教育青年大学生将爱国热情化为爱国行动,做一个更务实而理性的爱国者。

(一)应加强历史知识教育,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不容别国侵犯

在思想政治教育中,应加强进行历史知识的教育。大学生是祖国未来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各条战线的主力军。为了胜利地担负起建设祖国的责任,不仅要了解中国的今天,还应当了解中国的昨天和前天。③要紧密结合中国的历史实际,通过对有关历史进程、事件和人物的分析,提高大学生运用科学的历史观和方法论分析和评价历史问题、辨别历史是非和社会发展方向的能力。

历史事实表明,钓鱼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的神圣领土。中国早在明朝就有关于钓鱼岛的历史文献记载。日本称钓鱼岛属其冲绳县管辖,但日本的冲绳县在距今约125年前曾是独立的琉球国。在日本1871年开始吞并琉球国之前,中国曾与琉球国有过约500年的友好交往史,最先发现并命名了钓鱼岛等岛屿。在明朝永乐元年(1403年)的《顺风相送》一书中便有关于“钓鱼屿”的记载。④据中国史书《使琉球录》、《筹海图编》、《重编使琉球录》、《使琉球杂录》、《中山传信录》所记载,钓鱼岛属中国领土而非琉球领土。

琉球王府权威史书——向象贤的《琉球国中山世鉴》也记录钓鱼岛属中国领土。向象贤系当时琉球的宰相和最有权威的学者,其观点自然代表了当时琉球统治者的立场。

关于钓鱼岛自明代以来即为中国领土,这不仅是中国政府的立场,也是日本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教授经过严肃认真考证后得出的结论。井上清曾于1972年撰写了一部专著,题为《“尖阁”列岛———钓鱼岛的历史解析》。他在书中指出,作为一个历史学家,他经过查阅历史文献而断定:钓鱼岛在日本染指之前并非“无主地”,而是中国的领土。⑤

以上历史资料说明,钓鱼岛事实上自古就是中国领土。日方所谈钓鱼岛属日方领土,事实上是站不住脚的。

(二)应加强法律知识教育,钓鱼岛是中国的合法领土,日方对钓鱼岛的领土要求是非法无效的

大学生应具备相应的法律素质,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运用法律的能力,是培养大学生法律素质的基本内容。只有领会法律精神,树立法治观念,加强法律修养,才是当代合格的公民。而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质,其中一个重要的内容就是要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思维方式。所谓法律思维方式,是指按照法律的规定、原理和精神,思考、分析、解决法律问题的习惯与取向。⑥在具体的实务中,法律思维方式就主要表现为,要讲法律、讲证据、讲程序及讲法理.

在钓鱼岛问题上,涉及国际法的法理问题,从法理上讲钓鱼岛是中国的合法领土。

首先,日本窃取我国钓鱼岛,根本不是所谓的“无主地”。⑦史料证实钓鱼列岛从明朝时起便已不是“无主地”,而已由中国明朝政府作为海上防区确立了统治权。日本在甲午战争之前的约10年间便已深悉以上事实,其对钓鱼岛并非“先占”,而是后来暗劫。因此,日本政府关于对钓鱼岛是“无主地”,日本对钓鱼岛的“先占”构成所谓钓鱼岛是日本“固有领土”的说法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其次,美日两国之间的任何条约或协议,均不具备决定钓鱼岛领土主权归属的法律效力.日本政府称,《旧金山和约》未将“尖阁列岛”(钓鱼岛)包括在根据该条约第二条日本应放弃的领土之中,而是根据第三条置于美国行政管理之下,所以美国将托管地区交给日本后,自然是日本的领土,而且中国对此从未提出任何异议,因而表明中国并未认为“尖阁列岛”(钓鱼岛)是台湾的一部分,只是到1970年出现东海大陆架石油开发动向后,中国才提出拥有钓鱼岛主权问题。这显然不符合历史事实。1943年12月1日中美英三国《开罗宣言》中便明确规定,“要使日本所窃取于中国之领土,例如满洲、台湾、澎湖列岛等,归还中国。日本亦将被逐出于其以武力或贪欲所攫取之所有土地”。1945年7月26日中美英三国敦促日本投降之《波茨坦公告》强调,“开罗宣言之条件必将实施,而日本之主权必将限于本州、北海道、九州、四国及吾人所决定其他小岛之内”。既然日本接受了《波茨坦公告》,就意味放弃其所攫取的所有中国领土,这当然包括作为台湾所属岛屿的钓鱼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历来认为,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美国片面宣布对钓鱼岛等岛屿拥有所谓“施政权”是非法的。早在1950年6月当时的周恩来外长便强烈谴责美国的行径,声明中国人民决心收复台湾及一切属于中国的领土。《旧金山和约》是1951年9月8日美国在排除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情况下一手包办的单独对日和约。同年9月18日,周恩来外长便代表中国政府宣布,这个所谓的和约因无中华人民共和国参加准备、拟制和签订,所以是非法的,无效的,中国绝不接受,怎么能说中国没有异议呢!

日本政府还时常提起1971年6月17日签署的日美 “归还冲绳协定”中包括“尖阁列岛”,企图以此作为国际法上日本拥有钓鱼岛主权的主要依据。然而,这一点连美国政府至今都不承认,况且,中国的领土怎么能由日美两国的协议来决定呢?在战后领土归属问题上,日本只能严格遵守1945年其所接受的《波茨坦公告》及《开罗宣言》。⑧

其次,日本难以通过所谓“时效取得”的说法获得钓鱼岛主权,日本右翼团体不断在钓鱼岛制造事端是徒劳的。

一些分析家指出,日本之所以不断在钓鱼岛生事,原因之一是日本企图为今后援引国际法中的所谓 “时效取得”(Positive Prescription)概念占有钓鱼岛奠定基础。其实,所谓“时效取得”之说,只不过是国际上取得领土时可能出现的一种方式,迄今它既未被大多数国际法学者所接受,也无真正按所谓“时效取得”原则裁决的国际判例。更何况“时效取得”本身还有一项基本原则,即“连续地、不受干扰地”行使国家权力。

中日之间的钓鱼岛领土主权争议问题,本来是可以通过政府间坦诚、冷静、务实的协商加以处理的。但是,日本却不断有人在政府纵容下登岛建立各种标志,以显示日本拥有实际控制权,一次次刺激中国。日本一些官员把中国的钓鱼岛说成是日本的“私人用地”,日本政府对右翼团体活动无法干预。在中国看来,这等于是继续为日本右翼在钓鱼岛制造事端开绿灯,并潜含着要求中国政府承认钓鱼岛是在日本主权下“私人土地”的说法。中国当然不会接受。⑨

(三)应加强爱国主义教育,使大学生在钓鱼岛问题上做理智的爱国者

在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发生后,广大的青年大学生表现了强烈的爱国情感,关注事件进展,谴责日方非法行径。在思想政治课教学中,应对青年大学生的爱国情感加以引导,将爱国情感化为自己实际的爱国行动,做一名理智的爱国者。

爱国主义不仅代表了人们对自己祖国的深厚情感,更体现为现实的义务和责任。首先,青年大学生要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承担起对国家应尽的义务。每一个青年大学生都要把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地位,与祖国同呼吸共命运。当祖国的领土和主权受到外来侵略时,自觉地担负起保卫祖国的神圣职责;当国家的利益受到损害时,同一切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做斗争。其次,青年大学生要自觉维护国家的利益,就要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爱国应当是一种理性的行为,不是简单的情感表达,要讲原则、守法律,以合理合法的方式进行。而不应是无序的上街游行盲目的抵制日货等,这不利于国家利益的维护,而应将爱国情感化为实际爱国行动,做好本职工作,化为学习的动力,增强建设国家的才干,去报效祖国。再次,青年大学生要自觉维护国家利益,要树立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就是相信依靠本民族的力量能够迎接挑战、战胜困难,使自己的祖国傲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⑩青年大学生具有坚定的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是维护国家利益、促进民族进步的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强大精神动力。青年大学生要做真正的爱国者,要把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体现在爱国的实际行动中。相信自己的民族自己的国家能够建设得更好,能应对他国非法的挑衅。

(四)应加强国防观念教育,中国走和平发展的道路,但强大的国防是中国发展的基础

在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中,涉及对大学生的国防观念教育问题。中华民族是一个爱好和平的民族,中国坚持走和平发展的道路,永远不称霸,永远不会侵略别国。但是,中华民族也是一个不畏强暴、不容他国侵略的民族。在当今时代,维护世界和平,维护国家的安全,促进国家统一和发展,需要建立强大、巩固的国防。

国防观念是指一个国家和民族对国防建设的目的、内容、途径和重要性等问题的认识,它主要包括国防忧患意识、国防目标意识、国防价值意识、国防责任意识、国防法制意识和国防献身意识等。(11)在我国,国防观念鲜明地反映了全国人民对防御外来侵略、捍卫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和国家根本利益的自觉关注。增强国防观念,不仅是保障国防安全的需要,也是增强民族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黏合剂”。

国防是国家生存与发展的安全保障。历史证明,国防与国家的兴衰、国民的安危密切相关。国防力量强大能为国家、民族的生存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而国防力量羸弱则会使国家、民族面临凌辱甚至被侵略的灾难。

对青年大学生要增强国防观念教育,要组织学习《国防教育法》,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不断增强青年大学生的国防意识,增强他(她)们的国防意识,增强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光荣感和责任感,更加自觉的履行国防义务。

三、结语

日方非法扣押中国船长事件侵犯了中国的国家利益。引起了中国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大家都表达了强烈的爱国情感,支持中国政府采取的应对措施,谴责日方的非法行径。这其中,青年大学生是一个引人关注的一个群体。青年大学生正处于人生的成长期,爱国情感更加热烈,在作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主渠道主阵地的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中应对大学生的爱国情感加以引导,加强历史知识的教育、法治观念的教育、爱国主义的教育、国防观念的教育,使青年大学生弄清事实真相,做一个坚定而理智的爱国主义者,将满腔的爱国情感化为实在的爱国行为,立足岗位,加强学习,增强建设祖国的本领,去履行青年大学生应尽的义务,去报效祖国。这样,青年大学生就能够在国家的建设、民族的复兴、抵御他国非法挑衅中,作出自己积极的贡献。

同时也应看到,中日两国团结合作共谋发展是主流,中日两国人民的友谊应世代传承下去。

注 释:

①新华网:《钓鱼岛问题》,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03/26/content_1386025.htm,2004-03-26/2011-03-16。

②中国政府网:《日本放还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 我将派包机接回》,http://www.gov.cn/jrzg/2010-09/24/content_1708961.htm,2010-09-24/2011-03-16。

③本书编写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0年修订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年。

④⑤⑦⑧⑨钟严:《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人民日报,1996年10月18日。

⑥⑩(11) 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7年修订版)》,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年。

[1]新华网.钓鱼岛问题[EB/OL].http://news.xinhuanet.com/ziliao/2004-03/26/content_1386025.htm,2004-03-26/2011-03-16.

[2]中国政府网.日本放还非法抓扣的中国渔船船长 我将派包机接回[EB/OL].http://www.gov.cn/jrzg/2010-09/24/content_1708961.htm,2010-09-24/2011-03-16.

[3]本书编写组.中国近现代史纲要(2010年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0.

[4]钟严.论钓鱼岛主权的归属[N].人民日报,1996-10-18.

[5]本书编写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2007年修订版)[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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