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博
(东华大学外语学院,上海 201620)
《生命的法则》是美国杰出的现实主义和自然主义小说家杰克·伦敦最著名的短篇小说之一。杰克·伦敦一生阅历丰富,极富冒险精神,20岁曾到北疆淘金。在淘金的这段岁月里,杰克·伦敦不仅阅读了大量的书籍,还亲眼目睹并经历了人们同恶劣的自然环境所进行的种种殊死搏斗。这些经历充实了他的思想,并为他的创作提供了大量鲜活的素材。《生命的法则》这部作品便取材于北疆生活,讲述了一位风蚀残年的老人被部族抛弃后走向死亡的故事。小说中对于“生命的法则”的思考贯穿了老人等待死亡的整个过程,读来尤为发人深省。本文将致力于“法则”一词的探讨,从社会达尔文主义、宿命论思想以及尼采的精神三变学说等角度入手,挖掘隐藏在“法则”背后的深刻含义。
1859年,达尔文在《物种起源》中就“进化”提出了“自然选择”的观点。在他看来,进化的机制在于自然选择,即保留具有有利变异、适应环境的物种,淘汰不适应环境的物种。与此同时,斯宾塞在生物进化论的基础上提出了社会进化学说。该学说将生物学中“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规律运用到社会当中,认为这一规律同样适用于社会进化的过程。在斯宾塞看来,无论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种族与种族之间还是国家与国家之间都存在着生存竞争的关系。[1]33与达尔文基于科学事实的客观严密理论不同,斯宾塞的哲学更为主观。他从人类社会的角度出发,将“适者”理解为“强者”,[2]92认为人只有在和同类的竞争中获得胜利才能继续生存下去。
作为美国自然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杰克·伦敦受到了达尔文进化论以及斯宾塞社会达尔文主义的极大影响。在《生命的法则》中,他通过描写主人公——曾经的部落首领科斯库什临死前回忆自己一生的坎坷与见闻,陈述了生命的第一条法则:物竞天择,强者生存。
这一法则的表现在整篇小说中俯拾即是。与斯宾塞把生物学的规律引入社会一样,杰克·伦敦在记叙人类生活的同时也不忘以生物作为譬喻。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那只影射主人公的掉了队的老麋鹿。任凭它多么勇敢顽强,还是摆脱不了穷追不舍的群狼,最终难免一死。植物亦是如此,老朽的叶子注定会飘落,正如科斯库什对儿子所说:“我就像去年的一片叶子,若即若离地连在茎上。一阵风吹来,我就会落到地上。”[3]234在人身上,“强者生存”的法则更是表现得淋漓尽致。一方面,人必须经历岁月的考验,老迈与衰弱将注定成为强者世界的弃物。科斯库什也曾有过自己人生的辉煌时刻,他年轻时做过部落首领,身强力壮,英勇无畏,让敌人闻风丧胆。然而,岁月不饶人,昔日出色的猎手在时间的无情步履下变得年老体弱,视力衰退,反应迟钝。这也就是科斯库什被儿子和外孙女按照惯例抛弃的原因,正如他年轻时曾遗弃自己的父亲一样。另一方面,人必须同恶劣的外部环境作无休止的斗争。这里的外部环境涵盖了气候、自然灾害、地理危险、疾病、狼群、其他印第安部落、白人等多重因素。战胜这些外部环境便能成为强者并得以存活下去,而一旦在与外部环境的斗争中失败,就会成为自然或社会的牺牲品。在闹灾荒的那几年里,人们找寻不到猎物,整个部落有超过十分之九的人死于饥饿,这其中也包括科斯库什的母亲;等过上了富足的日子,“男人们开始变得心高气傲,又开始犯先人留下的争吵不和的老毛病”[3]237。部落间相互残杀的结果便是强者生存,弱者毁灭。即便是在那些普通平常的日子里,优胜劣汰的法则依然存在,无论是那个身体虚弱、可能很快会夭折的小库蒂,还是那些在贴身肉搏中死于科斯库什之手的古怪白人,抑或是死于肺炎的传教士,没有一个人能够逾越这一法则。
“强者生存”的法则具有极强的现实性,不以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正如小说中所说:“大自然对生物的肉体毫不心慈手软。她并不把具体的一个个的人放在心上。她关心的是人类,是人这个物种。”[3]235这是一条残酷的法则,在一定程度上也体现出作者对于世界和人生的某种无奈。
宿命论这一世界观由来已久,最早可以追溯到几千年前的美索不达米亚文明和埃及文明。后来这一思想传至西方,进而传遍了整个世界。其主要观点是认为世间万物中皆蕴藏着某些神秘而又必然的定数,而死亡,便是这其中最为神秘而又最让人敬畏的定数之一。死亡是不可避免的,但人又不可能提前预知或感受死亡,这就增加了死亡的神秘感。
在《生命的法则》里,杰克·伦敦对于死亡进行了充分的阐述。“大自然派给每一个人的任务都完全相同。没有完成任务,他会死掉;完成了任务他同样会死掉。大自然并不计较。恭顺从命的人多得很,在这件事情上,永生永存的是人的‘恭顺从命’,而不是恭顺从命的人。”[3]235就个人本身而言,“他也是个匆匆过客,也会很快消失。大自然并不介意。她派给生命的任务只此一件,给生命定下的法则只此一条。生命的任务是整体的永存,生命的法则是个体的死亡。”[3]235这里作者便点出了生命的第二条法则:对个体来说,死亡是必然,是最终结局。
为了更好地表现死亡这一不可抗拒的必然事实,杰克·伦敦以女人一生的命运为例作出了生动的解释。一个女人无论她曾经多么的年轻美丽,也逃脱不了大自然派给她的既定任务。从最初对男人的暗送秋波,到青春魅力达到顶峰之际的结婚嫁人,尔后生儿育女、烧饭劳作,容颜褪去、年老色衰,直至行动迟缓、两眼昏花,最终她也将与一小堆火柴为伴,被留在雪地上等待死亡的到来。这就是女人的命运,也是作者对科斯库什的外孙女西卡图哈未来命运的暗示。别看她现在年轻靓丽、风姿绰约、毛手毛脚、顾前不顾后,一心想着同男人勾搭,总有一天她也会重复其他女人的故事,成为妻子,成为母亲,成为老妇,成为被遗弃的人,并最终走向死亡。
走向死亡的不光是那些衰老或者虚弱的人,即便是一些强壮的人也不可能逃脱死亡宿命。小说里的靖哈,这位部落第一猎手可谓当之无愧的强者却也不得不在同宿命的斗争中败下阵来,掉进了冰窟窿活活冻死。
虽然宿命论的观念带有强烈的悲剧性,但是与“强者生存”的法则相比,“死亡是必然”的结局更为人性化,因为在宿命面前人人平等。科斯库什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感慨万千后突然顿悟,一个人无论曾经多少辉煌,抑或是遭遇过多少不幸,他的最终结果都是一死,这也是他之所以放弃与狼搏斗的原因之一。在他看来,过于留恋生命已经失去了意义,“某个具体的人的死又有什么要紧?生命的法则不就是完成生的任务之后总有一死吗?”[3]239死亡宿命再也不是一种威胁,而是大自然的一份慷慨馈赠。相比之下,“强者生存”的游戏规则要冷血、粗暴得多,因为它在宣扬人成为强者的同时却忽略了很重要的一点,即弱者和强者一样拥有生活的权利。评判“强”与“弱”的标准在多数情况下局限于人的体格、性情、才能等,而将道德品质这一同样不可或缺的因素排除在外。这就使得“强者生存”的法则在某种程度上有失公平。
除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和宿命论思想外,杰克·伦敦还深受尼采超人哲学思想的影响。超人哲学来自尼采的巨著《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作品结构宏大,内容丰富,主要表现对基督教教条的反抗和对叛逆精神的呼吁。本文只对其中的精神三变学说进行讨论。精神三变是查拉图斯特拉下山后的第一篇演说,描述了精神发展的三个阶段,即“精神怎样变为骆驼、骆驼怎样变为狮子、狮子怎样变为孩子”[4]16。在尼采看来,骆驼具有吃苦耐劳、忍辱负重的精神:“有负载能力的精神要驮载这一切最沉重之物,犹如满载重物而匆匆走向荒漠的骆驼。精神也正是这样匆匆走进荒漠。”[4]17人类精神的低级状态就像这骆驼,逆来顺受,忍辱负重。然而,由于谦让、虔诚而背负着太多东西,无法发挥主观能动性,所以需要去改变,解放自身,这也就是为什么骆驼要变成狮子。狮子是生命力的代表,是反抗精神的象征。“它要为自己夺得自由,做自己沙漠的主人。它在此寻找它的最后一位主子,它要与之敌对,与它的最后一位神明敌对,为胜利起见,它要同巨龙搏斗。”[4]17狮子使人们摆脱传统的桎梏,真正成为自我的主人。当旧世界被狮子狂风暴雨般毁灭后,精神若是想找寻自身的归宿,仍需有所改变。于是,狮子又变成了孩子。孩子以一种最自然最纯粹的天性按照自己的意志重塑世界,[5]88象征着精神的重生。精神的一系列变形恰恰是整个永恒轮回过程的写照。
精神三变,被杰克·伦敦以极为艺术化的手法搬进了《生命的法则》。科斯库什一生的旅程,其实就是一个由“骆驼变成狮子,狮子变成孩子”的过程。通过这一过程,作者道出了隐藏在人生背后的第三条法则,即生命的永恒轮回。
小说中并没有明确地提到科斯库什童年、青少年时期的生活,但是读者可以根据他的经历推断,那个时候主人公正处在骆驼时期。几乎所有人在年轻时都是以学习和接受为主。在这一阶段人们还没有形成自身独特的价值观,在生活导向上还处在较为被动的状态。一方面,他们被告知应该做什么;另一方面,由于暂时还不具备破坏旧体系的能力,对于强加于己的传统或者外部力量他们只能忍受。当人的心智逐渐成熟,以至旧有的枷锁再也无法对他们进行束缚的时候,骆驼就变成了狮子。狮子的精神使得主人公明白自己需要什么,教会他通过与同类竞争、反抗自然而获得真正意义上的精神独立。于是,作为狮子精神的产物,青壮年时期的科斯库什成为部落中的强者,从而能够自由主宰属于自己的世界。然而,生老病死是大自然无情的法则,科斯库什也不能幸免,老人终于走到了直面死亡的那一刻。在经历了一番复杂的思想斗争之后,他放弃了与狼群搏斗,坦然地走向死亡,以一种最自然的天性,回到了自己的本初,即孩子状态,从而完成了精神的净化与升华。
事实上,永恒轮回的法则贯穿了主人公的一生,即便是在他被部落抛弃、独自等死的这段尤为短暂的时间里,精神的三种变形也依然清晰可辨。起初老人跟骆驼一样,处在非常被动的状态,因为族人抛弃了他,只给他留下了数量非常有限的木柴,他毫无选择,唯有独自一人静静地品味过往生活的美好,等待死亡的到来。但是狮子的影子依然萦绕在老人的心头,对于死亡的反抗精神犹存,因此他回忆起年轻时所亲眼目睹的老麋鹿与群狼战斗的场面。老人一度非常认可麋鹿在死亡边缘的最后呐喊,于是,当群狼一步步靠近的时候,他最初的反应是狂乱地挥舞起燃烧的树枝以作最后一搏。然而随着群狼的步步紧逼,老人的精神再度升华,他不再过分地留恋人生,而是顺应自然、顺应天性。“他让自己的头疲倦地垂落在膝盖上”[3]239,“正如同胎儿在母亲子宫内的姿势”[6]107,这恰恰代表了精神三变的最高阶段——孩子。这个动作,不仅象征着一种生命的结束,更是另一种生命的开始。它不是屈服,而是超脱,是对生命本源的追求。永恒轮回的规则表明死是生的延续,生亦是死的延续,正如尼采所说:“失去世界的重获世界。”[4]18
借助精神三变的原型,杰克·伦敦揭示了生命“永恒轮回”的法则。这一法则既不同于“强者生存”的冷酷功利,又不同于“死亡是必然”的神秘伤感,它多少赋予了生命一抹温馨的浪漫色彩。
《生命的法则》借一位印第安老人被部落抛弃后等待死亡的故事,对“生与死”这一人类历史的永恒话题进行了探讨。作者通过对生命各种法则的揭示,使我们能够从多种角度完整地看待生活、看待死亡。生命固然值得热爱、珍惜和留恋,当我们直面死亡的时候,不妨将其看轻、淡化,像主人公科斯库什一样,心平气和,坦然面对,向死而生,以寻求一种永恒的、回归生命本质的超脱。这也是万物存在的最高境界。
[1]任丰田.斯宾塞社会进化论思想述评[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2010(9):32-34.
[2]侯波.斯宾塞社会进化学说与达尔文进化论之考异[J].求索,2009(12):91-93.
[3]杰克·伦敦.杰克·伦敦作品选[M].雷鸣,译.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1.
[4]尼采.查拉图斯特拉如是说[M].黄明嘉,译.桂林:漓江出版社,2007.
[5]杜琳.尼采人生哲学评析[J].学理论,2009(28):87-88.
[6]毛延生.精神隐喻背后的“失认”与“失神”——论《生命法则》中的适应性悖论[J].中南大学学报,2010(3):106-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