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铁喜
(惠州学院 政法系,广东 惠州 516007)
“新型城镇化”已成为各方关注的焦点。根据十八大报告精神,新型城镇化战略是现今中国撬动内需的最大潜力所在,是中国未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快速发展的新型城镇化建设将对历史文物保护产生重要影响,历史文物保护也给新型城镇化增添活力和动力,历史文物保护和新型城镇化建设存在辩证关系。本文将结合珠三角的实践探讨历史文物保护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战略意义,分析新型城镇化建设给历史文物保护所带来的机遇与挑战,以及历史文物保护与新型城镇化建设协调发展的对策,为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实现合理、有效的历史文物保护提供思路。
新型城镇化不仅仅要为人们创造物质生活环境,还要创造精神文化生活环境。这种精神文化生活环境要有中国文化传统,要有独特地方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必须特别注重留存物质文化遗产,因为这些物质文化遗产蕴涵着传统文化的精髓。新型城镇化建设绝不是简单地把农民变成市民,不是把乡村建成与城市同质化的一部分。新型城镇化的过程是在推进落实城乡公共服务均等的同时,实现城市和乡村的差异化协调发展。进入新城镇的居民不但要享受工业化、城市化所带来的现代文明,而且还必须在新城镇中寻找自己的根,自己的灵魂归宿,自己的精神家园。因此,不能因为城镇化就抛弃中华民族传承几千年的乡土文明。乡土文明的传承事关新城镇化居民的精神存在。中华民族传统的乡土文明直接来源是农耕文化,而农耕文化包含了几千年来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知识和技术,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及相应的社会结构方面,孕育了生态文明的初始形态。乡土文化作为一种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也代表一种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倡导这种“生态与自我相融通”(天人合一)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弘扬顺乎自然的生产和生活方式,对于人类走出现代化困境并创建未来生态文明具有重要意义。散落在民间社会的具有历史意义的器皿、碑刻、民居、村落等物质文化遗产和民间说唱、传统手工艺技能、民俗活动、礼仪、节庆传统表演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正是中国传统乡土文明的载体。应该合理有效的保护和开发乡镇历史文化遗产,推进新型人文城镇化建设。在新型城镇化过程中,有必要充分发挥历史文物历史例证功能。因为,文化遗产不仅可以证明历史,而且可以补充历史、修正历史,甚至可以成为—部实物的历史,包括各种历史的例证。如社会发展史、科学技术史、文化艺术史和各门专史,使新型城镇化居民抚今追昔,今昔对比、知悉过去开拓未来;充分发挥历史文物实物教材功能,使新城镇居民通过历史文化遗产中凝聚着的先辈们艰苦奋斗、攻坚克难精神和聪明智慧充分认识中华民族是一个勤劳勇敢而又有革命传统的民族,实现对新型城镇化居民的爱国主义、革命传统精神以及历史唯物主义和科普教育。而且有许多文化遗产本身就是一件精美的艺术品,能给人们以美的享受,陶冶精神情操,提高文化素质。[1]文化是魂,保护历史文物可以提升城镇历史文化品位,促进城镇的精神文明建设,使新城镇居民从中得到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精神食粮和智力源泉!作为历史文物保护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精神支柱的例证,珠三角是岭南文化中心地、海上丝绸之路发祥地、中国近代民族革命策源地中心,保存的历史文化遗产颇为丰厚。以祠堂庙宇民居建筑为例,有以广州陈家祠、番禺留耕堂等为代表的祠堂建筑,以佛山祖庙、广州南海神庙等为代表的庙宇建筑,以东莞可园、佛山梁园、番禺余荫山房和顺德清晖园为代表的园林建筑,以佛山东华里、三水大旗头村、东莞南社村等为代表的单门独院式的粤中民居,深圳鹤湖新居等为代表的聚族合居的客家民居,特色鲜明,具有浓郁地方特色。现代爱国主义文物方面,仅仅近代就有林则徐销烟池与虎门炮台旧址、广州三元里平英团旧址、花县洪秀全故居、康有为故居与万木草堂、梁启超故居、广州“三·二九”起义指挥部旧址、孙中山大元帅府旧址等是中国近代重大历史事件鸦片战争、太平天国运动、维新运动和辛亥革命的重要史迹。从乡土文明的保护与开发角度看,南沙,番禺、南海、顺德、从化、增城等珠江三角洲地区尽管今天工业化程度比较高,但仍然保留有很多古村落,古镇,更有保留至今并进一步发展的美好田园风光。
历史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并不矛盾,二者相辅相成、协调发展,相得益彰。有历史遗存的城市和乡镇能够为经济发展创造极佳的人文和地理环境;经济的发展能够为历史文物保护提供更好的物质基础。此方面苏州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一方面苏州主打历史古城品牌,着力历史文物保护和开发,古城风貌依旧,小桥流水人家,风光优美,古意盎然。另一方面苏州是全国利用外资最多的城市,从经济总量上看,长三角除了上海,苏州排名第二。历史文物保护能够为新城镇化建设提供以下新的经济增长点:首先,历史文物保护有利于助推旅游观光产业的发展,文物古迹是旅游参观的重要对象,是发展中国式旅游的优势。散落在城镇乡村的古祠堂、古庙宇、古村落、以及名人故里和其它风景名胜等都是旅游的热点。其次,历史文物保护有利于文化产业的大发展大繁荣,充分挖掘文物中的人物、事件、典故付诸于电影、电视、电影、网络等传媒有利于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如:江门赤坎古镇堤西路因为绵延300多米的骑楼街、保存完好的600多座古老的骑楼,具有上个世纪二三十年代旧广州、旧香港的韵味,而深得影视界人士青睐。香港电影《醉拳II》、央视《香港的故事》、凤凰卫视《寻找远去的家园》都曾在这里拍摄。通过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档案馆等展播历史文物有利于文化博览产业发展。我国许多文化遗产蕴藏着许多科学技术的成果,有些东西今天还有重大的现实价值。如天文、冶炼、化学、水利等,都是值得研究并加以应用的。再次,历史文物保护还有利于新型科技产业的发展。加强历史文物保护与开发工作,使文物旅游、文物展会、文物科技等要素延伸到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文化是力,文化是效,在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由历史文物保护所衍生的一系列新型产业和经济增长点不但能更好地发挥就业富民作用,也能加速推动新型城镇化进程。
新型城镇化究竟建设什么样式的新城镇?应该杜绝一个模板,千篇一律新城镇,在中华大地进行新型城镇化建设,是为中国人民建设新城镇,中国人的新城镇建设一定要有中国味道、有民族风格、有地方特色。文化是城镇化的灵魂。高水平的城镇化,应充分挖掘地方文化特质,打造富有地域文化特色的新城镇形象,避免将高层建筑当作现代化标志的钢筋水泥崇拜,使城镇化变得生硬而浅薄。历史文物所传承的历史与地域文化,赋予了每个区域每个地方自身与众不同的个性和魅力,使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不论是新城镇规划,还是旧城镇改造都能呈现“一个地方一种文化,一种文化一种特色”风格,使深厚的文化内涵、鲜明的文化特色积淀,成为永恒的城镇风景线。例如:广州市番禺区沙湾镇有着800年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和得天独厚的南国水乡地理环境优势,沙湾镇充分利用丰富深厚的历史文化资源和良好的区位环境,大力发展以文化产业为主导的第三产业,与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这一生态人文大环境融为一体,建成了地方特色鲜明、融岭南水乡特色和南国风光的集传统和现代于一体的山水文明城镇。
新型城镇化建设给历史文物保护带来了新机遇。首先,新型城镇化战略有利于国家从战略高度全盘思考城镇化战略与历史文物保护之间的辩证关系,从而把历史文物保护纳入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提醒各级政府和相应职能部门充分重视。其次,新型城镇化建设为历史文物保护搭建了一个全新的支撑“平台”,借助此平台历史文物保护能够纳入各级政府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城乡建设规划,能够争取相应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从而有利于增加历史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有利于加强历史文物保护的组织领导,有利于贯彻历史文物保护的领导责任制。
新型城镇化建设给历史文物保护带来了一系列严峻挑战。首先是某些领导干部的文物保护意识还比较淡薄,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新型城镇化的障碍、绊脚石,保护的主动性不强,有些领导把新型城镇化建设视为房地产开发,滥拆滥建,对待历史遗存,不是经过仔细的调查研究,鉴别哪些是好的,哪些要留的,哪些要拆的以及采取怎样适当的措施把好的留下来,并且在新建的过程中怎样继承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而是单纯地图大、图快、图政绩。有些领导把传统历史遗存一扫而光,[2]全部建成新房新楼。有些领导热衷于外国样式,搞些什么欧陆风情;有些领导热衷仿古建筑,拆了历史文物重建,对历史文物构成毁灭性破坏。其次是一些群众对文物保护常识缺乏了解,随意出售历史文物,在文物保护范围内违章搭盖,随意破坏文保单位周边环境风貌等。再次,历史文物的发现、鉴别和保护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快速的大规模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不仅给历史文物保护管理、考古发掘、执法督察等专业人才的需求提出了挑战,而且也给所需历史文化保护资金缺口以及文物资源策划展示利用效率提出了挑战。最后,随着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推进我国历史文物保护呈现出了新的趋势,主要表现为文物保护空间由单一文物保护拓展到整村整镇并连接城市街区乃至整个城乡一体化,保护性质由重要史迹或建筑等物质文化遗产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并重的方向发展,保护尺度由古代拓展到近现代等,文物保护工作与中心城区、城镇、新型农村小区的距离越来越近,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已经日益成为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要议题。例如,珠三角绿道网工程就是一个涉及有机串联珠三角有代表性的文化遗迹、历史建筑和文化设施,充分展示珠三角城乡历史风采、文化乐趣与人文魅力的文物保护与开发系统工程。
思路决定出路,观念决定行动,应该充分认识新型城镇化建设给历史文物保护带来的机遇与挑战,在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历史文物保护之间切实处理好开发与保护、继承与创新、共性与个性的关系,尊重和顺应自然条件,严格保护城镇历史文化遗存,深入挖掘历史文物文化底蕴,不断丰富新型城镇内涵,提升新型城镇化品位,走具有中国文化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
在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要进一步加强对文物工作的领导,把文物保护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要将分布于乡村的文物纳入各级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与市级省级乃至国家级文物保护总体规划相衔接,严格按照《文物保护法》配套相应的资金、技术与人才。
对普查到的历史文物做到有保护范围、有保护标志、有记录档案、有保护机构,进一步摸清家底、亮明价值、说明范围,在城镇化中尽可能避开不可移动文物,尽可能避免文物流失。
首先,“有效保护”是“合理利用”的前提和保证。如果文物被破坏了,原始文物不存在了,再谈文物合理利用,合理利用就变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因此为了实现对历史文物的合理利用,必须对历史文物进行有效保护,既要亡羊补牢,更要未雨绸缪,保护措施和保护理念既要有科学性又要有前瞻,要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其次,“合理利用”是“有效保护”的目的。有效保护的目的是要充分利用历史文物资源中所承载的文化信息。不同的利用方式要求不同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不同的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方式对历史文物资源产生不同的利害关系。因此合理利用必须要有一个“度”,恰到好处。“过犹不及”,对遗产的过度利用,实际上是对历史文物资源的破坏,谈不上有效保护。正因为如此,在正确处理历史文物的“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关系上,充分的科研工作必不可少。科研工作是有效保护的基础。没有深人的科学技术研究,保护工作就会陷入盲目性。
运用现代高科技手段保护历史文物。虚拟现实(virtual Reality,即vR)技术是20世纪末兴起的一门融合了数字图像处理、计算机图形学、多媒体技术、传感器技术等多个信息技术的崭新综合性信息数字化技术。在此技术条件下生成的视觉环境和音响效果都是立体的,且人机交互性强,一改以往人机之间枯燥、生硬和被动局面,使人与计算机创造的环境交融相处并陶冶其中。透过网络技术将新型城镇化中的历史文化遗产资源整合,并向社会传播,丝毫不会影响历史文化遗产本身的安全。虚拟技术条件将遗产实体保存在一个更加严密的环境中,大量多角度的完整地展示历史文化遗产,有利于历史文化遗产“物尽其用”并“延年益寿”。首先,通过影像数据采集,建立起历史文物三维或模型数据库,以利于文物资源的高精度、永久性保存。其次,分析采集数据预先判断和选取最有效历史文物保护手段和方案,提高遗产修复精度和缩短修复周期。再次,通过计算机网络有利于大范围地整合历史文物资源,并且通过网络全面、生动、逼真地传输和展示,从而突破历史文化资源的地域界限,资源共享,真正使历史文物成为全人类历史文化遗产最后,我国应着力开发出一套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相适应,可用于文化馆和博物馆的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和保护虚拟技术软件,推动文博产业数字化发展,实现历史文化遗产展示和保护的现代化。[3]
新型城镇化建设中毁坏历史文物事件不时被报导出来,折射出当前新型城镇化进程中文物保护的困境和难度,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必须依法严厉打击。首先是要强化执法。就目前的历史文物保护法治现状而言,我国立法不少,但问题是有法不依,违法不究。这需要文物执法部门统一认识和行动,严格执法,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惩历史文物保护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维护文物法律法规的尊严和有效性。其次是要强化监督和问责,这需要各级人大加强对《文物保护法》的执法监督,监督各级政府部门依法履职,需要各级媒体和社会舆论的配合,自觉自愿检举、揭发历史文物保护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还需要健全历史文物保护领域的过错责任追究制度,依法追究各级责任部门的违法渎职行为,违者必究,确保新型城镇化建设中不再有历史文物破坏事件上演。
[1]梁航琳,杨昌鸣,梁亮,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与再利用研究[J].天津大学学报,2005,9(7):233-237.
[2]孙英臣.城镇化建设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访著名古城保护专家、同济大学教授阮仪三[J].领导之友,2009(2):34-36.
[3]鲍展斌,曹辉.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开发的对策思考[J].宁波大学学报,2002,15(3):86-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