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正文 江云峰
(1.中共黄冈市委党校,湖北 黄冈 438000;2.团风县总路咀高级中学,湖北 团风 438000)
中国古代儒家思想内容丰富、内涵精深,其整个思想集中体现为“三纲五常”,“仁、义、礼、智、信”则为其核心价值观。儒学是由孔子创立,在两千多年的历史中始终发挥着主流意识形态的作用,确立了其牢固的国家权威地位,赢得了全社会的广泛认同,成为中国民众的价值共识和文化传统,深深渗透到历代中国人的价值思维方式和人伦教化之中,成为一种民族心理、民族习惯,并为社会普遍遵循。儒家思想大众化程度之高,影响之深远,展现出了强烈的历时态魅力。
考察中国古代儒家思想传承过程,我们可以知道,儒家思想大众化方式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以儒取仕、科举推动,以儒化人、宗法联动,以儒名教、社会互动。
儒家核心价值观得以传承并独尊为社会主流,一个极为重要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古代历代政府把儒家思想确立为国家意识形态,为“天地立心”并大力弘扬。公元前134年,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主张,儒家思想从众多的社会思想学说中脱颖而出,上升为治国理政的指导思想。随后,东汉提炼出以“三纲六纪”为核心的儒家伦理价值观,并编集为《白虎通德论》,将儒学思想法典化,儒学独尊的地位通过政治权力确定下来[1](P406-407),进而固化为一种官方价值体系被推广传播。以后,隋代组织考订五经文字,统一儒学各派;唐朝撰成《五经正义》颁行天下,定为全国各级各类官学的统一教材;宋元明清时期,编撰“四书五经”并颁行全国……如此种种,使得儒家伦理最终光大成一种强大的国家意识形态机器。可以看出,儒家核心价值观的确立与传播,主要有赖于国家的推动。
一种思想、价值观的存在、传播和发生作用,关键要能够“入脑”,也就是要实现“化人”。中国自西汉开始通过“以儒取仕”引导、整合社会“向儒”,国家把儒家思想作为评判人们贤能的重要指导思想及官员选拔任用的衡量标准,以刺激、吸引民众学习儒家经典、内化儒学思想。两汉时期在选官制度上实行察举制,均以儒家核心价值观为标准,由地方官在辖区内考察推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孝弟(悌)力田”者给上级或国家,以考察儒家经义为主要内容,通过“对策”(考试)确定等次予以任用。自此,“学而优则仕”开始成为历代儒者追求的价值目标,民众欲进仕途必习儒家经典,儒家思想开始逐步为社会所推崇。
隋唐开始实行科举制选拔人才,打破了贵族世袭,克服了举荐弊端,相对公平、公开、公正的选人机制,为各阶层人员通过考试改变命运、实现自身价值提供了通道,因而得到社会最为广泛的认可。科举考试以儒家经典为主要内容,这正好契合了儒家追求的“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政治理想。儒家核心价值体系就在科举制的推动下,成为社会成员追求与奋斗的方向,使之成为一个获得高度认同、形成传统的制度。这样,科举制与儒家思想在双向互动中体现了“儒家思想的制度化”和“制度的儒家化”,儒家核心价值体系正统地位通过科举制得以维系。
科举考试内容的确立必然直接影响到教育制度和教育内容的确立和改革。在科举制下,学校教育儒家化,教育就成为推动儒家思想大众化的主要途径。于是,传统中国社会构建了以儒学为核心的较为完备的教育体系,通过学校教育并引导着社会和家庭教育,形成比较统一、规范、稳定的教育内容和考核标准,有意识地、连续地灌输儒家所倡导的核心价值观。学校与科举制紧密相联,同时更加推动了民间书院、学田、家塾的兴办,这类机构都在教授研习儒家经典。于是“学校皆儒学,官吏皆儒生”[2](P400)。通过这种教化,无论是金榜题名者还是名落孙山者,均以儒家核心价值观作为自己人生的价值取向,并身体力行、垂范世人,成为儒家核心价值体系传承的自觉担当者,并为社会提供精神支持和思想导向。
科举制经过长期的实践而逐渐完备并制度化,表现出极强的稳定性、权威性,为儒家思想的传播和延续提供了严密的制度保障。历史上多数皇帝都相当看重科举制的神圣性和严肃性,历代科举的主要规章均由皇帝通过诏书形式颁布。南宋建炎元年高宗开科取士诏曰:“国家设科取人,制爵待士,岁月等阴阳之信,法令如金石之坚。”[3]美国学者罗兹曼说:“科举制曾经是联系中国传统的社会动力和政治动力的纽带,是维护儒家学说在中国的正统地位的有效手段……它构成了中国社会思想的模式。”[4](P338)以稳定的科举制度为基础和保障,历代统治者都极力推崇儒家核心价值观,这也为社会重视儒家思想提供了清晰导向。北宋真宗作《劝学文》:“富家不用买良田,书中自有千钟粟;安居不用架高堂,书中自有黄金屋;出门莫恨无人随,书中车马多如簇;娶妻莫恨无良媒,书中自有颜如玉;男儿欲遂平生志,六经勤向窗前读。”这把学习儒学获取功名与人的生活紧密联系起来,以一种功利色彩极强的方式肯定了科举考试,推动了科举文化成为社会意志,极大促进了儒家思想的社会覆盖面。因此,科举制的影响远超任何一部典章制度,它外化为社会风尚,内化为理想信仰,深深植入传统文化,并与传统文化融为一体,为儒家核心价值体系的传承发展起着支撑作用。
中国古代传统社会结构最为显著的特征就是基于宗法制而形成的家国同构模式。家国同构模式将家庭的伦理道德上升为普遍的社会规范,经由国家承认。儒家核心价值体系的“三纲五常”均以家庭为基点而展开生发,而国家尊奉儒家思想也就很容易得到家庭的支持。因此,在古代传统社会,家庭自觉承担起用儒家核心价值思想对个人的教化。古代家庭教育通常通过家训、族规、家谱等形式,把儒家核心价值观加以具体化,形成日常性生活化的教育。
古代传统社会的家庭都非常重视家庭“教化”,形成了众多的各具特色的家训。一般来说,为达到伦理道德教化的目的,维系家族的发展与家声,家训常常从积极方面进行提倡。综观历代家训,其主要内容是用儒家思想教育训导子孙,包括修身向德、谦虚勉学、扬善去恶、勤俭持家、孝亲尊长、为人处世等,对于传递儒家核心价值观起着重要的作用。如安徽桐城刘氏家族家训十六条:“存心,积德,司仪,治家,孝亲,兄弟,教子,训女,夫义,妇从,睦族,各邻,敬长,接交,忠君等。”[5]家训常将道理的教诲与具体的实践结合起来,以情说理通俗易懂、以情动人朴实可亲,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再如宋代欧阳修在训诫中教诲其子要苦学以成人:“玉不琢不成器,人不学不知道。”明嘉靖进士周怡写给儿子的家训《勉谕儿辈》教育子孙节俭持家:“由俭入奢易,由奢返俭难。常将有日思无日,莫等无时思有时,则子子孙孙常享温饱矣。”清代朱柏庐的《朱子家训》以修身、齐家为宗旨,教育后代待人接物态度要诚恳坦荡、知恩图报:“见富贵而生诌容者,最可耻;遇贫穷而作骄态者,贱莫甚”,“施惠无念,受恩莫忘”。[6](P707)
传统社会家庭往往依宗法血缘关系聚族而居,形成联系紧密的家族宗亲关系。为加强家族内部联系,一般的家族都按照儒家伦理精神,通过制立族规以确立家族关系准则,通过纂修族谱以促进宗族认同情感。族规是家族普遍遵守的行为准则,强调对传统的追溯以建立家族血缘关系的尊卑伦序,着眼于现实以寻求家族内部长期和平共处、聚而不散的途径,实现尊祖敬宗、安守名分、遵礼奉孝、修仁立德。纂修族谱以儒家 “三纲五常”等伦理道德为指导,以“劝善惩恶”为宗旨,目的主要是为了说世系、序长幼、辨亲疏、睦族收族,对宗族成员进行“尊尊亲亲之道”的伦理教育,激励后世不断进取光宗耀祖。台湾学者陈捷先认为谱牒“有着睦族治乡与阐扬伦理的特殊竞效能,六经的微言,子史的奥义,尽在其中,是中华文化的精华所在。”[7]通过族谱的大量纂修,儒家核心价值观逐渐深入乡村僻壤,进入千家万户,作用于男女老少,对家族人众产生了巨大的伦理道德教化作用。
家国同构的社会结构模式,使得基于血缘宗法的儒家核心价值观很容易在家国之间达成一致,家族高度认同国家的神圣权威、治理理念、道德教化,国家也非常鲜明地支持家庭家族自组织教化模式,善于将民间伦理道德提升至国家层次立威于天下。明代朱元璋早在执政之初,参照民间家训,亲自制订、颁布了《教民六谕》(也称《圣谕六言》):“孝顺父母,恭敬长上,和睦乡里,教训子孙,各安生理,毋作非为。”[6](P501)而在民间社会,众多家族把皇帝(国家)教化民众要求的“圣谕”或收录家训族规之中,或作为宗规家训的一项内容置于首位立为家法,以之为族众思想和行为遵奉的规则。如明代高攀龙在《家训》中说:“人失学不读书者,但守太祖高皇帝圣谕六言……时时在心上转一过,口中念一过,胜于诵经,自然生长善根,消沉罪过。”[6](P538)通过家训族规的作用,贯彻孝治思想,遵奉皇帝圣谕,族谱家训既人伦化,也被政治化,使族众在生活之中接受了伦理道德的洗礼并付诸行动。可见,以宗法关系为基础的家国同构模式,决定了儒学是传统家族文化本质特征,无论是帝王贵胄、世家大族还是平民之家,莫不如此。正如现代学者张天来所言:“宗法结构与儒学具有一种天然的亲和力,因为儒学思想的核心‘礼学’和‘仁学’产生的基础是以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宗法结构。”[8](P65)
中国传统儒家思想的生命力更在于其根植社会生活之中,并通过社会形式展现其历时态魅力,这就是第三个方面“以儒名教,社会互动”。名,即划定名分;教,即进行教化。名教的内容主要就是“三纲五常”,在社会生活中的具体象征符号就是“天地君亲师”。“以儒名教,社会互动”,就是把儒家思想的政治观念、价值追求、道德规范等上定名分来教化天下,把它转化为风俗习惯和民间文化,渗透到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从而起到教化、规范、引领人们思想、行为的作用。在古代传统社会,国家一般利用士绅贤达等民间社会力量敦行教化,利用乡约民俗等民间社会规范醇化民风,利用娱乐艺术等民间社会文化怡养德志,利用道德楷模等民间社会典范型塑精神。
士绅贤达等民间社会力量敦行教化,对于传承儒家核心价值观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他们以自己的德性操行、地位势力自觉教化地方。士绅一般都有深厚的儒家思想背景,以儒家价值观为自己的信仰,大都很注重以儒家道德标准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追求在世代所生活的乡土熟人社会里树立社会道德形象并发挥着道德表率作用。于是他们把“敦教化,厚风俗”作为自己安身立命的价值取向和内发动力,致力于民间信仰的地方化,试图将儒学思想普及民间,建构儒学化的礼教秩序,成为儒家思想的负载者、传播者和儒家文化传统的维护者。如湖北黄冈明清时期的士绅经常维修古迹、保护文物,考证溯源、赋诗作记,崇师重道、兴建书院,立祠祭祀、规制乡约,教化民众、维风导俗,对保持黄冈风俗人情、学术文化、社会教化起着重要作用,受到当时社会广泛赞誉,并对后世黄冈社会产生了深远影响。[9]另一方面,士绅也协助政府“褒善惩恶,劝戒愚顽”,引导舆论,教化民众。中国的社会结构特点(皇权不下县,县下唯宗族,治理靠乡绅)决定了国家的治理教化很难直接深入到乡村,这就需要借助地方有实际影响力的力量。士绅有着广泛的社会关系,在乡土社会中有着特殊的地位,有的是大势之家,有的是一族之长,自然就成为政府花费成本最小最为便捷的依赖对象。同时士绅通常也借助与官府打交道来进一步提高自己的声望地位,以增强地方影响力。因此,当国家需要将儒家伦理道德精神、规范制度灌输至民间社会时,士绅之人常常配合进行:一是配合进行宣传官府精神,使之深入村族堂里;二是推举“仁义孝悌贤善”之人接受官府旌表,搜罗“无礼义廉耻”之徒送交官府惩戒。
中国传统社会还注重利用乡约民俗等民间社会规范醇化民风,维持乡村社会秩序,将儒家核心价值观社会化,融入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乡约是将符合儒家伦理精神的社会生活伦理、道德、习俗等制定成民众需要维护与遵守的言行规范或准则。乡约的调节功能主要通过社会舆论制裁,让每一个人在“十指所指,十目所视”之中接受社会评价,使违规之人良心受道德审判,遭受舆论压力,从而改正错误。更为重要的是,古代乡约大多数具有官办、官督民办或民办官许的特点,它们不同程度地具有国家法或民间法的性质,从而使得乡约在传承儒家伦理精神和核心价值过程中具有约束的强制力,也极具威严性。中国古代民众在日常生产、居住、饮食、服饰、婚丧、节庆等方面,因共同喜好、风尚与禁忌而形成的民俗事象与民俗文化,渗透了儒家伦理原则,对整合社会人心、弘扬人伦价值起到了巨大历史作用。如通过传统节日习俗中的祭祖、拜神、城乡交流、集体娱乐等活动和仪式,使民众学习接受社会伦理道德观念、习得和践行伦理行为规范,使传统文化和价值观念得到肯定和继承。
利用娱乐艺术等民间社会文化怡养德基,成为我国传统社会推动儒家核心价值观大众化的又一重要途径。民间娱乐艺术文化由于形式活泼、贴近民众生活等特点而为民众喜闻乐见,成为我国传统社会推动儒学思想大众化的重要形式。古代社会民间常见的娱乐形式包括小说、戏曲、说书等,承担着“载道”作用。通俗小说一般都以儒家思想精神为内核,塑造德性情操鲜明的人物形象,大力颂扬那些大忠大孝、品德高尚之士,痛斥那些无德无行的奸邪之辈,人物形象渭径分明。戏曲题材主要体现忠孝节义、仁义礼智信等道德规范,是我国传统社会广大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获取文化知识、了解历史传统、培养陶冶内在性情的重要途径,与书本说教相比更加人性化且更富感染力和吸引力。民间说书,也叫评书,是中国一种传统口头讲说的表演形式,通过叙述情节、描写景象、模拟人物、评议事理等艺术手段,演绎历史及现实故事,对中国文化思想、道德情操、审美情趣、民风民俗、苦乐心态产生着巨大影响。刘烈茂曾深有体会地说:“中国自古以来,识字并不普及,缺少文化的民众只能通过鼓词等说唱形式来认识人生,了解历史。《三国演义》、《水浒传》、《西游记》、《岳飞传》、《杨家将》等古典名著之所以能够家喻户晓,老幼皆知,成为中国老百姓的‘人生教科书’,鼓词等说唱形式所起的传播作用,功不可没。”[10](P 56-57)
通过树立道德楷模内化核心价值理念也是儒家思想实现大众化的有效方式。自古以来,“忠孝节义”都是儒家极力提倡和践行的道德标准。古代国家常常将符合这些道德标准的个人或群体立为社会楷模,授以社会荣誉和地位,通过各种方式大力旌表,引导社会学习和践行。如通过授牌赐匾、建坊立祠、志书树碑、刻石建亭等具体可见的实物,树立象征形象,大力宣扬忠烈义门、孝子贤孙、贞女节妇、仁人善仕等,加强儒家伦理道德教化的社会效果。一方面,这就为民众树立了榜样,不仅在人生的几乎所有领域为人们提供了相应的参照样本,而且为具体指导人们的人生实践提供了全方位的发展原则;另一方面,通过人们对楷模人物的景仰、追求和效仿之中日益符号化,使儒家核心价值理念无声无息浸润到人们的思想灵魂深处,不断汇集沉淀到中华民族的血液之中,凝聚成中国传统文化的精神内核,从而使儒家核心价值观具有了超越时空的影响力。如历代对孔子形象的树立,使孔子成为了人们顶礼膜拜的“圣人”。
以儒取仕、科举推动,这是从国家意志与制度层面来讲的,反映的是国家把儒家核心价值确立为意识形态,以国家意志权威加以维护、引导与强化;以儒化人、宗法联动,这是从家庭血缘关系层面来讲的,反映的是家庭、家族以血缘为中心对儒家核心价值观予以认同,并自觉承担起日常的教化;以儒名教、社会互动,这是从社会交往关系层面来讲的,反映的是儒家核心价值观融入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民间社会力量链接着国家与家庭家族进行儒家核心价值观的传承。从这三个层面实际的运行机制来看,表现出个人-家庭-国家-社会之间适当的律动关系,涵盖了公共与私人、正式与非正式的立体空间,贯穿了人的生命全部历程,构成了儒家思想存在、传播、发生作用的场域。正因为如此,传统社会儒家核心价值观才得以拥有时空的穿越性,至今影响着中国社会乃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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