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宪法看三权分立

2013-08-15 00:44:01张一风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联邦宪法权力

张一风

(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 学生工作部,河北 石家庄 050081)

抛开国家的自豪感,客观地说,在人类的历史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像当今的美国一样对世界具有如此强悍的统治性影响。也许有人会提到图拉真时代的罗马,元狩、贞观时期的汉、唐,维多利亚女王时代的大英……但事实告诉我们,那些昔日的强盛帝国在决定人类发展的未来走向上已无法同这个现存的超级大国相提并论。美国正凭借其强大的军事力量、雄厚的经济实力、发达的科学技术在世界上发挥着超乎寻常的作用。

据世界银行统计,2012年度世界各国GDP以美元为结算单位分别为:美国15.68万亿,中国8.22万亿,日本5.96万亿,德国3.34万亿,法国2.61万亿,英国2.43万亿[1]。即便我们不考虑从2008年次债危机以来美元疲软所带来的汇率损失,单从数字上看,美国也还是超过了第2和第3名的总和。2012年,美国在所有10个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占据了半壁江山;在全世界科技期刊文章发表总量中达到了27%[2];在世界最新的前10所大学排名中占有8席[3];而以销售额为衡量尺度的全球500强企业中,美国的比重同样超过总量的四分之一[4]……

那么造成这一切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什么使美国在过去的近百年内保持如此强劲的发展态势?笔者以为这主要与它相对均衡的政治结构有关。

说起美国的政治体制结构,稍有常识的人便会想到三权分立,即行政、立法、司法三权相互独立与制衡的原则。其实这里存在一个狭隘的理解误区。因为我们习惯上把西方国家尤其是美国的行政、立法、司法的制衡称作“三权分立”。但仔细分析就会发现,美国的分权制衡除了存在于联邦政府外,同时也存在于联邦、州和地方政府,参议院与众议院,州政府内部,以及联邦法院与州法院之间。由于篇幅所限,这里我们只是简要分析一下美国联邦级别上的权力制衡问题。

众所周知,美国的联邦机构大体是由以国会为代表的立法、总统为统领的行政和以联邦最高法院为中心的司法三部分组成。如此设置主要是依据1787年生效的美国宪法。对于这部宪法,虽然许多政客、学者甚至部分宪法制定者曾在不同时期和不同程度上怀疑过其适用寿命,然而,它却凭其基础性的指导地位以及200年间不断补充的27个修正案而顽强地生存下来。

像大多数近代国家的宪法一样,《美利坚合众国宪法》在引言部分也为其国民描述了一个美好的前景:“为了建立一个更为完善的联邦,树立正义,确保国内安宁,提供共同防御,增进公共福利,并保证我们自身和子孙后代永享自由的幸福,特制定美利坚合众国宪法。”[5]1253在美国宪法的正文里,第一条至第三条分别具体规定了联邦的立法、行政、司法的所属权、行使范围和选举程序细节等问题;第四条确立了各州间以及联邦与州的权限关系;第五条至第七条则是关于宪法本身的修改程序、适用范围和启始时效的规定。从根本上看,美国宪法为联邦政府的存在结构提供了法理上的支持和保证。

为什么美国人要制定一部这样分工明确的宪法?就像它的怀疑者所疑虑的那样:以政府低效率为代价的制衡是否值得?“在我们这个条件大不相同的时代,保留这些限制是否合适?”[5]48“这些制约对防止滥用政治权力是否必要或充分?”[5]49对于这些质疑,宪法的制定者们早就给出了明确的答复。托马斯·杰斐逊认为:“自由政府是建立在嫉妒而不是信任的基础之上的……因此,在权力的问题上别再考虑相信人,要用宪法之链予以束缚,以免受其祸害。”[6]由此可见,美国宪法归根到底还是为了达到不只是理论上的,更是保持于实际中的平等的目的。制衡只是一个手段,如果没有平等这一目标指向,那制衡除了变成一句空话外,还将导致效率低下、冗员杂多的分权杂合体现象。

美国宪法所追求的民主平等或共和平等,并不是我们在通常意义上所理解的多数人的平等,即执行时以多数人的意见为准,而是追求维持少数人的利益。因为在制宪者看来,多数人最终会凭借其人数上的优势去剥夺少数人的权益,况且现实中真理往往也是掌握在少数人的手中。这正如阿克顿所言:“我们据以检测一个国家是否真正自由的最可靠的标准,便是看其中的少数派所享有的安全程度多寡如何。”[7]为此,麦迪逊在《联邦党人文集》中写道:“防止把某些权力逐渐集中于同一部门的最可靠办法,就是给予各部门的主管人抵制其他部门侵犯的必要法定手段和个人的主动。在这方面,如同其他各方面一样,防御的规定必须与攻击的危险相称。野心必须用野心来对抗。”[8]

当然,只有深刻的思想和良好的愿望并不意味着事情就能够成功,美国之所以能够建立相对比较彻底的分权体系,除了它远离欧洲本土,专制思想尚浅,建国初期举国群情激昂并有一批杰出的政治精英等原因外,更主要的则是与各州强烈的自主愿望有关。例如:为了能够让最初独立的13个州通过宪法,建立起一个相对统一但又权力分散的中央政府,詹姆斯·麦迪逊不得不以起草的10条权利法案来作为换取各州自由主义者让步的交换条件;而据詹姆斯·M.伯恩斯的记载,位于美国领土版图中部的怀俄明州在1890年加入联邦时,更是以“宁愿在合众国外呆上一百年,也不愿意没有妇女选举权而加入合众国”为口号来阻止联邦政府对其现有本州选举法的干涉[5]160。

那么,三权分立是否真能维持一个上升到理想政治层面的共和国的运转?关于这一点及三权分立本身优劣问题,在过去两个多世纪的历程中已有大量的评述。不过,有一点需要强调的是,随着美国战后地位的提升,技术的革新,尤其是“9·11”后保守势力的进一步抬头,三权分立的不平衡性已再次急剧地凸现出来。目前美国总统的权力正在迅速扩大,而对总统权力起制约作用的国会和司法机构却有着日益沦落为行政机构和总统橡皮图章的危险。2005年戛纳电影节金棕榈奖的获得者,20年来首部曾被美国政府禁止在北美上映并因此而连换3个制片人的政论性影片《华氏911》,给我们展示了以美国总统为首的联邦政府以运用国家安全战略为名控制民众舆论、强化自身权力的种种手段。影片中众议员Jim McDermott讲述道:“是的,恐惧起了作用。如果人们害怕的话,你可以让他们做任何事。那怎样让他们害怕呢?我们不断制造一种气氛使他们害怕,像玩弄管风琴那样,(把恐怖袭击警告)从橙色一直吹到(最危险的)红色,又掉回到橙色警告。他们制造一些混淆的不明确信息……像是在训练一条狗,你一边叫它坐下,同时又叫它打滚,而它却不知道应该怎样应付才对,美国民众就是这样的被虐待,他们所做的事迹非常巧妙又丑恶。”[9]

而作为三权分立体系中的专业人士,譬如议员们又是如何来进行制衡判断的呢?密歇根州众议员John Conyers在接受采访时说道:“大部分法案我们都不会详读的,如果我们阅读所有的法案,知道会怎么样吗?往好里说是拖慢了法律的制定进程。”[9]没错,哪怕不考虑到政治权力的恶意侵袭,单就文件的浩繁和复杂程度,分权制衡体系已经在技术上出现了略显疲态的倾斜。动辄几百页的提案,晦涩难懂的技术名词,纵使有众多智囊团的大力支持,个人精力的有限也注定了制衡机制的缺陷。

在信息监测技术高度发达的今天,美国这个当今世界最为活跃也是最古老的宪政体系究竟会如何发展,我们只有拭目以待。

[1]世界银行集团.GDP[DB/OL].[2013-09-01].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NY.GDP.MKTP.CD?order=wbapi_data_value_2012+wbapi_data_value+wbapi_data_value-last&sort=asc.

[2]世界银行集团.科技期刊文章 [DB/OL].[2013-09-01].http://data.worldbank.org.cn/indicator/IP.JRN.ARTC.SC/countries/1W?display=default.

[3]2013世界大学声誉排行榜 [EB/OL].(2013-03-05)[2013-09-10].http://edu.sina.com.cn/a/2013 - 03 - 05/1136225967.shtml.

[4]2013年财富世界500强排行榜 [EB/OL].[2013-09-01].http://www.fortunechina.com/fortune500/c/2013-07/08/2013G500.htm.

[5]詹姆斯·M伯恩斯,杰克·W 佩尔塔森,托马斯·E克罗宁.民治政府 [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

[6]艾菲厄斯·T梅森.最高法院:自由的守护神 [M].安娜堡:密歇根大学出版社,1962:10.

[7]ACTON J.The History of Freedom and Other Essays[M].New York:Cosimo Inc,2005:4.

[8]汉密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 [G].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264.

[9]迈克尔·摩尔.Fahrenheit 911[CD].USA,2004.

猜你喜欢
联邦宪法权力
宪法伴我们成长
一“炮”而红 音联邦SVSound 2000 Pro品鉴会完满举行
《宪法伴我们成长》
不如叫《权力的儿戏》
电影(2019年6期)2019-09-02 01:42:38
303A深圳市音联邦电气有限公司
尊崇宪法 维护宪法 恪守宪法
人大建设(2018年4期)2018-06-26 08:38:16
权力的网络
博客天下(2015年12期)2015-09-23 01:47:57
与权力走得太近,终走向不归路
清风(2014年10期)2014-09-08 13:11:04
唤醒沉睡的权力
浙江人大(2014年8期)2014-03-20 16:21:10
三十而立:“八二宪法”的回顾与展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