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统计局
2012年,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紧紧围绕“稳定增势、高位求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创新举措合力攻坚,取得了新的成绩。
“就业促进”民生工程深入实施,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到2012年末,全省城乡劳动力资源总数达到6387.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4.0万人。年末城乡就业人员4798.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8万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1455.0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7.5万人。城乡就业构成比由上年的29.6%:70.4%变为30.3%:69.7%,城镇就业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按就业产业划分,第一产业1991.3万人,减少52.1万人;第二产业 1233.2万人,增加 22.5万人;第三产业1573.8万人,增加42.4万人。三次产业就业结构由上年的 42.7%:25.3%:32.0%变为 41.5%:25.7%:32.8%。从经济类型看,城镇就业人员中国有单位就业人员358.8万人,增加12.3万人;城镇集体单位就业人员33.8万人,与上年持平;城镇私营单位329.8万人,增加30.1万人;其他单位(内外资和港澳台投资)就业人员248.3万人,增加14.5万人;城镇个体419.3万人,增加29.2万人;城镇灵活形式就业65.0万人,减少48.7万人。从企事业、机关分组看,城镇企业就业人员394.9万人(不含私企),增加16.5万人;事业单位169.1万人,增加8.8万人;机关单位 76.3万人,增加1.5万人。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89.6万人,比上年增加13.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28.8万人,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9.5万人。全年共帮助628户零就业家庭每户至少1人实现就业。年末实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41.7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4.12%。年末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2414.6万人,比上年增加114.1万人。其中省内转移1291.9万人,增加200.2万人;省外输出1117.3万人,减少87.9万人,省内转移就业人数超过省外输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就业出现新格局;全年实现劳务收入2389.3亿元,比上年增加353.6亿元,增长17.4%。
全年共帮助3.5万名登记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4263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创业,分别比上年增加0.3万人和500人;组织1.2万名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招募1210名“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到基层服务。2009级藏区“9+3”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98.3%。
全年组织8.4万人参加创业培训,比上年增加1.1万人;培训后创业成功率82.5%,比上年提高17.7个百分点。全年新增小额担保贷款42.5亿元,比上年增加18.3亿元,增长75.9%。扶持自主创业人员4.9万人,比上年增加1.2万人;带动(吸纳)就业29.4万人,比上年增加11.1万人。全年促进农民工回乡创业9.3万人,创办企业6121户,创造产值110.8亿元。
全年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为城乡各类求职人员办理求职登记127.3万人次,求职成功率59.0%,比上年提高0.9个百分点;提供职业指导服务108.4万人次,比上年增加10.2万人次。
全年争取中央财政就业专项资金19.4亿元,省级财政就业专项资金0.8亿元。
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稳慎推进,收入水平稳步提升。2012年,全省城镇单位职工工资总额3689.9亿元,增长19.2%。城镇单位职工平均工资(即原全部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6138元,比上年增加4649元,增长14.8%,扣除物价上涨因素后实际增长11.7%。其中城镇非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3110元,比上年增加5186元,增长13.7%。分企业事业机关看,城镇非私营单位中,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40589元,比上年增长13.5%;国有企业职工平均工资51491元,增长13.9%,其中中央企业63895元,增长12.7%,地方企业41357元,增长16.4%;事业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7744元,增长14.6%;机关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5971元,增长13.0%。分经济类型看,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国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48777元,比上年增长13.9%;城镇集体单位职工平均工资33767元,增长17.4%;其他单位(内资、外资和港澳台投资)职工平均工资36197元,增长13.4%。全省私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25912元,增长16.9%。
全省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17.9万份,覆盖职工808.4万人。有18个市发布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在成都、德阳、南充、宜宾、遂宁、资阳等6个城市开展了企业薪酬调查。全省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全面实施,企业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基本建立,收入分配秩序进一步规范。
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现制度全覆盖。全年五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总收入达到1260.7亿元,比上年增加82.8亿元,增长7.0%。年末全省离退休人员(含由民政部门支付离退休费的人员)总数609.2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0.2万人。其中,离休人员1.9万人,退休人员(含退职)607.3万人。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数1615.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1.1万人,其中参保职工1073.7万人,增加74.9万人;参保离退休人数541.7万人,增加46.2万人;参保女性694.6万人,增加64.5万人;农民工84.7万人,增加15.4万人。年末参加企业养老保险职工人数971.8万人,比上年末增加74.3万人,其中个体经济组织及灵活就业人员433.1万人,增加23.8万人。年末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135.3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1万人,其中离退休人员33.4万人,增加0.5万人。年末企业退休人员社区管理覆盖面97.4%,比上年提高0.5个百分点。
全年共有508.3万参保企业离退休人员领取了养老金,比上年增加45.8万人。全年月人均领取水平达到1388元,比上年增加125元,增长9.9%。
年末参加城乡居民保险人数2828.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264.3万人,其中,享受城乡居民保险待遇1027.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86.6万人。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132.0亿元,比上年增加46.1亿元。其中征缴收入901.4亿元,增收31.1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收入168.4亿元,增加33.3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 (企业)0.6亿元。养老保险费当期征缴率98.0%,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全年基金总支出927.7亿元,比上年增加173.5亿元,其中发放企业养老金 826.5亿元,增加160.5亿元。年末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结存1464.3亿元。
全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60.3亿元,比上年增加71.7亿元。其中保险费收入56.9亿元,比上年增加33.7亿元;中央财政转移支付57.9亿元,比上年增加17.7亿元;地方各级财政补贴5.5亿元。基金总支出71.5亿元,比上年增加33.8亿元,其中支付养老金70.5亿元,比上年增加32.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64.1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人数2389.1万人,比上年末增加134.3万人,参保覆盖率97.0%。其中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1240.9万人,增加71.8万人,参保覆盖率97.6%;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1143.0万人,增加63.7万人,参保覆盖率96.4%;农民工85.0万人,增加5.6万人;灵活就业人员127.9万人,增加10.0万人。参加职工医保中,女性660.3万人,增加71.9万人;退休人员381.8万人,增加15.7万人;私营企业147.6万人,增加37.3万人。年末参加补充医疗保险1164.3万人,增加82.5万人;列入公务员医疗补助范围138.5万人,增加11.2万人。
全年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人数804.1万人,比上年增加68.1万人;享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待遇人数272.6万人,比上年增加75.1万人。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19.3万元,比上年提高2.9万元;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封顶线平均达到11.3万元,比上年提高1.8万元。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分别为81.1%、71.1%,比上年分别提高0.3和0.6百分点。
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72.7亿元,比上年增加28.9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58.8亿元,增加35.4亿元,当期征缴率98.8%,提高0.2个百分点;统筹基金收入169.6亿元,增加13.0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3.1亿元。全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支出219.9亿元,比上年增加 40.7亿元,其中统筹基金支出 139.1亿元,增加 27.5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年末累计结存373.1亿元,其中统筹基金260.9亿元。
全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59.7亿元,比上年增加11.7亿元。其中缴费收入13.9亿元,中央财政补贴28.0亿元,各级地方财政补贴16.7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53.1亿元,比上年增加15.6亿元。基金年末累计结存46.3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失业保险人数585.5万人,比上年末增加40.9万人。其中女性243.8万人,增加31.7万人;农民工69.3万人,增加5.7万人。
全年共为21.6万名城镇失业人员提供了失业保障,月人均领取失业金水平675元,比上年增加140元,增长26.2%。有20.3万名失地无业农民被纳入失业保险范围并领取失业保险金,为0.9万农民工提供了生活保障。
全年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71.6亿元,比上年增加10.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含失地农民)68.2亿元,增加 9.0亿元。全年基金总支出24.9亿元,比上年增加7.7亿元,其中支付失业保险金19.2亿元;医疗补助金支出3.9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61.8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工伤保险人数689.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38.6万人,其中女性240.4万人,农民工178.6万人,高风险企业121.2万人。全年有8.0万人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全年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22.0亿元,比上年增加1.6亿元。其中征缴收入21.2亿元,增加4.6亿元,当期征缴率95.8%。全年基金总支出18.0亿元,比上年增加5.7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34.0亿元。
年末全省参加生育保险人数654.4万人,比上年末增加52.6万人,其中女性293.1万人,增加25.3万人;农民工70.6万人,增加25.3万人;私营企业117.4万人。全年有12.5万人次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比上年增加5.6万人次。
全年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11.4亿元,比上年增加2.7亿元。其中,征缴收入11.1亿元,增加2.6亿元,当期征缴率97.0%。全年基金总支出8.8亿元,比上年增加4.5亿元。年末基金累计结存17.9亿元。
全年社保基金现场监督覆盖面52.0%,受理群众举报案件74件。全省建立企业年金制度企业个数236家,比上年增加59家;参加企业年金职工人数19.5万人,比上年增加3.1万人;领取待遇人数3617人。
人才队伍建设扎实推进,专家服务团智力援助活动深入开展,技能人才培训评价体系不断完善,国(境)外智力引进工作成效明显。全年评定确认专业技术人才高级职称1.5万人,发放专业技术职务证书9.3万本,培训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4万多人。引进“千人计划”31人、“百人计划”84人。遴选产生各类专家78名。新设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和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25个,招收博士后260人,到年末全省博士后科研流动(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已达213个。实施引进国外技术管理人才项目129项,引进国(境)外高层次和紧缺人才276人次。新建省级引智成果示范推广基地和示范单位9个,示范推广引智成果36项。执行出国(境)培训项目计划36项,参训人数589人。为81.7万名城乡劳动者提供职业技能鉴定服务,75.6万人获得职业资格证;全年新增高技能人才6.2万人,其中技师、高级技师1.1万人。全年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核3.8万人。
组织开展农民工培训88.6万人,其中技能培训50.7万人,品牌培训6.7万人,在岗培训31.2万人。
全省共有技工学校92所,其中高级技工学校14所、技师学院5所。全年招收新生4.1万人,比上年减少0.1万人;毕业学生3.3万人,减少1.3万人;技校毕业生就业率98.2%,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培训社会各类人员18.2万人。年末实有在校学生10.7万人。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1444个,培训各类人员81.5万人,培训结业人员73.8万人。就业训练中心158所,培训社会各类人员22.8万人。
人事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公务员聘任制试点工作稳步推进,公务员考录、培训、表彰奖励、职业道德建设等工作不断加强,全年面向社会公开考录公务员1.2万名。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岗位管理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实现全省覆盖,全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4.7万人。全年完成2117名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全年组织涉及全国、全省的各类人事考试96项,参考人数198.7万人次。
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断完善,“和谐劳动关系构建年”活动全面启动,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覆盖范围逐步扩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建设深入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主动预防和及时查处功能显著提升,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稳定。到年末,全省全部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88.3%,其中农民工85.7%。签订集体合同12.6万户,覆盖593万人,覆盖率87.3%。全省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工业园区已有198个,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街道 (乡镇)、社区633个,分别比上年末增加27个和42个。
全省已成立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机构203个,比上年增加73个;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142个,比上年增加 69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20个、县(区)级 121个,市(州)和县(区、市)建院率分别达 93.2%和 66.9%;建立各类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15577个,其中大中型企业调解组织6794个、乡镇(街道)区域性调解组织有4417个、事业单位及其主管部门4366个,组建率分别达到61.8%、89.0%、32.4%。各类调解组织共有专(兼)职调解员3.8万人,比上年增加0.4万人;各级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共有专(兼)职仲裁员1792人,比上年增加 980人,增长 1.2倍。全省各级调解组织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3万件,调解成功率90.5%;各级仲裁机构受理劳动人事争议2.7万件,当期结案率96.8%。全年接待群众来访、来信8.2万件(批次),比上年增加0.4万件(批次)。
全年主动监察用人单位5.9万户,查办案件1.8万件,取缔非法职业中介58户,责成用人单位补签劳动合同34.0万份,为49.6万名劳动者追发工资等待遇16.1亿元,督促用人单位为13.4万名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1.6亿元,为8.9万名劳动者补办了社会保险。纠正用人单位违法规章1.6万件。受理举报案件7148件,结案率99.9%;受理投诉案件2.0万件,结案率99.5%。
全年共接到行政复议申请333件,比上年减少73件。行政复议案件结案决定维持率87.6%,比上年上升12.8个百分点;发生行政应诉案件476件,比上年增加129件。行政应诉案件判决维持率73.9%,比上年下降1.2个百分点。
全省共有公共就业 (人才)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机构38691个,从业人员72733万人。其中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354个,从业人员4304人;社会保险经办服务机构552个,从业人员10505人;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203个,从业人员1035人;街道就业社保工作机构294个,从业人员1482人;乡镇就业社保工作机构(窗口)4093个,从业人员9333人;社区就业社保工作机构(窗口)5197个,从业人员8609人;村级就业社保工作机构 (窗口)27502个,从业人员31130人。
各市(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已全部实现与所辖县(市、区)联网;全年已发行社会保障卡1597.9万张,比上年增加1383.2万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