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军
甘肃省陇东地区,包括今天的庆阳、平凉及天水东部的部分地区,是华夏民族农耕文化重要的发祥地之一。春节期间 “耍社火”是该地区一项历史悠久、形态古老的民间习俗活动。由于地域差异,各地形式不尽不相同。本文以平凉地区静宁县仁大乡为个案,对陇东地区 “耍社火”文化进行调查和研究。
一
据调查,平凉地区静宁县仁大乡一带的 “耍社火”有如下程序和形式:
首先是准备阶段。当地人们对 “耍社火”是非常重视的,届时地不分东南西北,人不分男女老少,可以说是一年中集体性全民参与的最为热闹、盛大的节日活动。所以,很早村子上就开始着手准备了。每年农历十二月 (即当地人们所称的 “腊月”),村子里的一些 “把手”(即 “行家”的意思)、“社火头”(即 “耍社火”的负责人)就开始热情地召集一些爱好者,开始置办相关的器材,如服装、乐器及其他用具。一般地,由于每年都要 “耍社火”,所以各种器材都是延续用下来的,除非损坏,或者破旧,这就需要重新添置。接着,由 “把手”开始训练 “耍社火”中的各项表演,如怎么样舞狮子、划旱船、扭秧歌等,尤其是秧歌的唱词,需要一遍遍地反复训练、熟悉。这样,一直准备到大年初四,整个村子里就开始敲锣打鼓,为即将开始的 “耍社火”营造热烈的氛围,俗称 “炒社火”。
其次是正式表演阶段。“耍社火”的表演,要持续举行多次,从正月初五日开始,一直要延续到正月十五日为止。正月初五日晚上,是传统的 “赶五穷”活动。所谓 “五穷”,据唐代韩愈的 《送穷文》,也叫 “五鬼”,分别为 “智穷、学穷、文穷、命穷、交穷”等五种穷鬼。在陇东的平凉地区静宁县仁大乡一带,普遍流传着正月初五 “赶五穷”的习俗,即将此 “五穷”赶走,祈求来年丰收。先是由村子里组织的社火队,在指定的地点集合 “装身子”。由于长期受到当地普遍盛行的秦腔这一戏剧演出形式的浸染,这些 “身子”多类似秦腔剧中的人物造型,如装扮成春官、王灵官、赵灵官等 “身子”。化妆时,多在人物的 “画脸”上下工夫,当然毕竟由于不是专业的戏剧演出,所以比不上秦腔脸谱那样的精致。同时,还有 “耍狮子”的,还有由一二十个小孩子组成的秧歌队。另外,还需配备各色旗帜、两只领头的大红灯笼以及锣、鼓、钹等敲击乐器。准备就绪后,社火队由 “社火头”端着香马 (香火、黄纸,到每个巷道、每家门前时都要烧香、烧纸)带领,去本村各家农户的院子里、麦场上去 “赶五穷”。社火队锣鼓喧天地进入各家,绕院子三周。各家都备有临时的酒席供给社火队,还要给专门收钱的人所备的背篓里放上10到20元不等的礼钱。其中的高潮部分,是 “社火头”面对各家的上房 (正房)念念有词,高声送上祝福的话语,如 “主家五谷丰登、人寿年丰”、 “发、发、发,斗大元宝滚进家”之类。同时,狮子舞也起劲地表演,配以劈里啪啦的鞭炮声,气氛达到了顶点。而秧歌队一般此时不演唱,只是跟着社火队扭秧歌。经过这么一闹腾,据说就把各家的 “五穷”赶跑了,来年会五谷丰登、日子红火。
从正月初六开始,一般是每天晚上,要在村子里指定的公共活动场所举行正式的 “耍社火”表演。届时,村子里的人们都要前去观看。一般地,村里的每家每户,都要轮流准备好 “锅子”(即农村的火锅,采用黑色陶器,中央有专门烧炭的地方,周围盛上各种热气腾腾的菜和肉)招待社火队。“耍社火”的表演内容,首先是 “耍狮子”。由村里会舞狮子的小伙子头顶用纸、竹等裱糊好的 “狮子”,在 “狮子头”(化妆成戏剧中武生的形象,手持火把,后来采用红布包住的手电筒)的带领下入场。“狮子头”以火把或手电筒为指引信号,在空地中央开始舞动,动作激烈、奔放、粗犷。“耍狮子”的精彩之处,在于 “狮子”要时刻跟紧 “狮子头”,不断围绕着火把或手电筒,不时地作出急切想要 “吞”掉的动作,而 “狮子头”要随时作出 “呵斥”的姿态,千方百计耍弄,不让其 “阴谋得逞”。“耍狮子”时,锣鼓震天,鞭炮也劈里啪啦,围观的人们随时报以热烈的喝彩声,可谓热闹非凡。最后,表演结束时,“社火头”有意地将火把或手电筒放在空地中央,作出几次轻微吓唬的动作后,任由 “狮子”将其 “吞”掉。“狮子”这时才终于 “如偿所愿”,张开大嘴巴,将火把或手电筒一口 “吞”进肚子,然后滑稽地 “拉”出来,幽默诙谐,逗得人们哈哈大笑。 “耍狮子”表演,实际上体现了与农耕文化紧密相连的对 “火神”的恐惧和敬畏,将其 “吞”掉,也就意味着来年没有灾患,家家平安。而且,村里的妇女和小孩还有个非常讲究的说法,即如果在 “狮子”身上拔几根 “狮子毛”带回家,会给家里带来安康。所以,拔 “狮子毛”成了他们最为激动人心的活动。
接着,进入第二个表演内容,那就是人们喜闻乐见的划旱船和扭秧歌。旱船制作得非常精巧和华丽,中间稍微鼓出,而两头稍微扁平乃至尖刻。旱船周围,挂着繁多的红线所串起来的红彩球;旱船两头,各装一盏大彩灯。表演者一般是村子里选出的动作灵巧的妙龄女郎,身着红色的喜庆衣服,也要化妆成戏剧中花旦的形象。旱船一般是一对,表演时,由 “船公”(装扮成戏剧中船夫的样子,手持用红布缠绕的 “船桨”)带领入场,然后绕着场子交叉表演。“划旱船”可以说有张有弛、急缓相间,且妙趣横生。在 “船公”带领表演时,旱船的行进速度比较快,节奏也紧张,两只旱船互相穿梭,各自走8字路线,还要不时地故意做相碰状、搁浅等动作,引人发笑。当 “船公”累了的时候,旱船也就停下来,开始一摇一摆,此时,秧歌队在场子外围开始唱秧歌以助兴,曲子纯朴而动听,飘散在农村的上空。唱完一曲后,锣鼓又激烈地响起,“船公”精神抖擞地又带领旱船绕着场子表演起来。关键处在表演的临近结束时分,旱船会装作溺于水中不能行进,这时似乎急得老 “船公”心急火燎,一个人拿它毫无办法,于是呼朋引伴,旁边的人群里就会闪出早已准备好的同伙,一起使劲地抬。折腾半天,旱船终于起来了,于是大家一片喝彩,锣鼓喧天,鞭炮阵阵。在这个过程中,适当时机还会有化装过的丑得要命的一对老年夫妇 (俗称 “老妖婆”),互相打情骂俏,动作滑稽,稍不留神就会曾到围观的小孩子、妇女身上,做各种鬼脸,于是大家哄然大笑。这样反复三四次才尽兴,划旱船表演也才告一段落。
“耍社火”的第三个内容,也即最后一项内容,就是扭秧歌。在节奏匀称的鼓点声中,由小孩子组成的秧歌队迈入场子,人们立即报以热烈的掌声对这些稚气未脱的孩子们表示鼓励和欢迎。秧歌队的孩子们也要化妆,女孩子装扮成戏剧里小女孩的形象,一只手端着制作精巧、方形喇叭状的花灯笼,一只手拿着小布帕;男孩子装扮成陕北传统的农民模样,头缠白色 “羊肚子”头巾,手持 “蝇刷子”(即一根木棍,一段扎上些麻丝)。队伍的男女孩子要互相插开,鱼贯而入。表演时,队伍随时变换,有时男孩子一个队伍、女孩子一个队伍,并行表演;有时互相穿插,男女混合表演。秧歌队在有节奏的哨子的指引和伴随下,每个成员一边扭动8字步,一边唱曲,偶有鼓、镲等相奏。所唱的曲子,一般韵律简单,节奏匀称,自始至终是一个唱腔。所唱的歌词,多从农耕生活实践及根据我国古代社会、小说和戏剧故事而来,如 《花儿》:
十月里开的冬青花,花又开,雪里梅,钟离洞宾来下凡,终南山修仙访道来。
九月开的黄菊花,花又黄,满社香,万里长城秦始皇,世上的贤良说孟姜。
八月里开的琪叶花,花又长,满园香,亏心斩了彭元将,十万里江山不久长。
七月里开的穿草花,花又长,好像坟园里的女娘娘,鬼箭射死唐太子,不为民者假贤良。
六月里开的玉盏花,花又开,灵英小姐泪满腮,家有黄金共百斗,相子出家不回来。
五月里开的豌豆花,花又长,磨房受苦李三娘,多早望着儿长大,搭救亲娘出磨房。
四月里开的桑梅花,花又开,朱墨成担柴逢集来,家有妻儿豆珍女,拣穷爱富两离开。
三月里开的桃杏花,花又开,张生跳过粉墙来,家有莺莺红娘爱,一对鸳鸯降下来。
二月里开的迎春花,花又开,苏秦求官空回来,爹妈嫂嫂不搭采,妻儿登机不下来。
正月里开的看灯花,花又开,有意无意采冰来,家有妻儿赵珍女,罗裙撩土垒坟台。
再如 《十绣歌》:
一绣一只船,绣在江边前,再绣上水手来把船儿板。
二绣韩湘子,云游在西方,丢下小灵英,夜夜守空房。
三绣洛阳桥,鲁班爷爷造,张果老倒骑毛驴跑。
四绣观世音,手拿紫金瓶,再绣上童子拜观音。
五绣美良玉,烈女数孟姜,千里去寻夫,哭倒长城墙。
六绣杨六郎,教场里把名扬,再绣上胡兵败战场。
七绣织女星,银河搭鹊桥,七月七日喜,牛郎会织女。
八绣王宝钏,受苦十八年,单等薛平贵,转呀转回还。
九绣梁祝兄,学堂拜弟兄,再绣英台改了嫁,活活哭死梁山伯。
十绣喜莺莺,手提花篮去观灯,王孙公子观明灯,红莺娘想的是张生。
二
甘肃省陇东地区的 “耍社火”,有几个方面的共同特征:首先是集体性。“耍社火”固然由农村的部分人组织,但在表演的前前后后,需要全村的人共同参与。如在准备期间,每家每户都要出份子赞助。社火队必须要到每家表演 “赶五穷”,每家要力所能及地 “隆重”接待。正月初六至十五的表演,还需每家轮流准备,犒劳社火队。表演时,更是全村出动,可以说万人空巷。其次是娱乐性。“耍社火”虽然主要目的是祭祀社神和火神,但在表演的同时,在铿锵的锣鼓声中,在载歌载舞中,给人们以极大的娱乐感,酣畅淋漓地释放着一年来的各种烦恼,心灵得到彻底的放松。再次是目的性。 “耍社火”的目的,一是祭祀社神和火神,而是祈求来年五谷丰登、身体康健、合家幸福。这一目的,直接与农耕文化一脉相承,和农民的生活、生产密切相关,表达了农民们的美好愿望。最后是简约性。由于以前农村条件艰苦,在每年春节期间举行的 “耍社火”表演中,尽管表面看花里胡哨、热闹非凡,但实际上不论是人物装扮、表演形式上还是内容来说,都相对简单的多。比如人物装扮,还有各种器材,一般是就地取材,利用村里演秦腔的各种现成用具。再如形式上,也是固定的, “赶五穷”大都是按照惯例到各家转三圈,以后的表演也多是 “三步走”,即耍狮子、划旱船、扭秧歌,程式、动作、唱词,每年沿袭不变。陇东地区一带,还普遍盛行社火比赛,在传统的春节期间各村举行社火表演的基础上又加丰富和多彩,但基本形式和内涵变化不大,兹不再赘述。
三
甘肃省陇东地区的 “耍社火”,有着浓厚的农耕文化内涵。社火,是一种古老的民间祭祀民俗,是华夏农耕文化传承的重要载体和形式,其核心的文化内涵,是对社神、火神的崇拜和祭祀,主要的文化色彩是娱神而兼娱人。社神,即土地神。土地,历来是农民们赖以生存的依托。对土地及土地神的崇拜,渊源于史前时代[1]。殷商时期,对土地的祭祀已相当普遍。周以后,称土地神为社神或社主,原始的土地崇拜发展为社祀。春秋战国以后,社祭有很大发展,国、州、县、里各级均有社祭,即使是穷乡僻壤[2]。火神,一般认为是燧人氏、祝融或炎帝。但是,在陇东地区人们心目中,既没有明确的火神载体,也没有火神相关的庙宇,火神仅仅是一个观念而已,人们只是确信火神的存在。陇东地区的 “耍社火”,主要的对象即为社神和火神,主要目的,其实就是娱神,如陇东社火中所保留的一种叫做 “神社火”的,可以说最具地方特色。据当地老人们解释:社火必须先让社神、火神 “看”,然后农民们才能自我娱乐,否则,就得罪了神灵,会遭到其报复,并且使农民的庄稼减产。陇东地区的 “耍社火”中,明显流露出对农业传统文化的继承。农民们辛苦一年,在春节这一难得的农闲时节,以 “耍社火”来表达农耕文化情怀,预祝来年五谷丰登、百业兴旺。其内容,从 “赶五穷”到 “耍狮子”、“划旱船”、“扭秧歌”,又无一不与农耕文化血肉相连。同时,通过这一活动,将全村的人们带动起来,全民参与,还有促进乡邻和睦、加强村民团结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四
但是,随着陇东地区农业现代化浪潮的冲击,“耍社火”这一古老的习俗正在农村日益衰退。陇东地区的农业生产方式在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已经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以前,这一带的农业生产基本上一直延续着 “朝天一把籽,连种带收去两次”的传统农耕方式,粮食产量极低,甚至入不敷出,因此农民生活有时还没有保障。但是后来,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革新,很多地方的农村,已经从单纯种植农作物向种植苹果树的商业化道路迈进,而传统的农作物种植,正在日益萎缩,甚至退出农村舞台。以甘肃省陇东地区静宁县为例,据统计,在2011年,全县果园面积达到76万亩,实现收入16亿元,荣获 “全国经济林建设先进县”和 “中国苹果之乡”荣誉称号,“静宁红富士”尤其是仁大乡的红富士苹果,已经名扬海内外。如今,在该县的农村尤其是仁大乡,一家一年的果业收入四五万是很平常的,有的甚至一年收入十多万已经不是新鲜事了。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 “二牛抬杠”式的农耕方式早已被彻底扬弃。农民甚至几乎不种植小麦,吃的都是现成的面粉和蔬菜,穿的都是集市上买的衣服。
陇东地区的农村富裕了,但随之而来的则是这些地区传统农耕习俗的悄然变迁,甚至消失殆尽。比如,传统的 “打场”,正在消失。以前,人们进行传统的农作物种植,打场很自然。而现在,不种植农作物了,无 “场”可 “打”。很多麦场已经荒废,用来堆放杂物,有的干脆废弃,被改成田地种植果树,而碌杵更是退出了历史舞台,成了文物,难得一见。再比如 “迎喜神”,现在很大地方不种植农作物,也就不使用牲口,或者干脆不蓄养牲口。在这些地方,迎喜神的习俗也在逐步淡化、萎缩,其消亡也是指日可待。这样悠久的农耕习俗,在现代化浪潮的冲击之下,面临着一去不复返的窘迫命运。而对于 “耍社火”这一习俗来说,也面临着同样的困境和命运。上世纪90年代以前,陇东地区很多地方还是全国闻名的 “贫困县”、“贫困乡”,人们在一年辛勤劳作之后,趁着春节的农闲之余,兴高采烈地组织 “耍社火”,热热闹闹地 “过年”。当时,农村还没有电,也没有其他的娱乐方式,所以 “耍社火”非常盛行,每年持续不断地举行。然而,自从果业发展起来以后,农民的生活条件得到了极大改善,不但家家通了电,有了电视,而且还盖起了小洋楼,日子红红火火。生活富裕了,娱乐的方式也日益丰富和多元化了,如家家有电视看,于是呆在家里不出门。还有很多人,腰包鼓起来后,将平日大量的闲暇时间消耗在了打麻将甚至赌博上面,社会风气急剧衰败。据笔者考察,村子里专门有人家组织赌博,给每位赌徒提供方便面,甚至是好吃的肉菜,以便让这些人通宵达旦地狂赌。另据甘肃省秦安县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2)秦刑初字第7号载,被告人陈五定系秦安县人,自2012年11月以来,先后在先后在安伏乡魏峰村、安伏乡李河村及静宁县仁大乡一带,多次组织人员以摇色子、猜单双的方式进行赌博,参赌人员竟然每次达十六、七人到三十余人不等,其抽头渔利达六十余万元!
在农村现代化浪潮冲击之下,陇东地区的 “耍社火”习俗,已经从上世纪末开始日渐淡化。比如,“赶五穷”还有人出面组织,但也是越来越简单、形式化,可以说是一些老人不甘心,年轻人于是勉强应付差事,简单一装扮,到各家走走过程而已。而且,以前 “赶五穷”在晚上进行,灯火辉煌,热闹非凡。现在,年轻人怕耽误晚上自己的娱乐活动,干脆改在了白天举行。而白天不需要灯火,自然也就没有了喜庆的花灯笼,没有了秧歌队。再如以前传统的从正月初六到十五的 “耍社火”表演,已经消亡了,成了人们心中遥远的记忆。
与各村 “耍社火”日渐淡化的情形相比,每年由县政府组织的社火比赛却如火如荼。一般情况下,以乡为单位,官方每年正月都要组织得盛况空前,而且表演地点由农村转移到了县城。各乡的社火,都不惜巨资,竞相争胜,以博得颜面上的好看。形式上,诸如 “高抬”、 “车亭子”、“踩高跷”、“大头娃娃”等,可谓五花八门,形形色色。
陇东地区传统的 “耍社火”习俗所面临的窘迫命运,必须引起民俗学者的重视。实际上,这种 “耍社火”的命运,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存在,陇东地区绝非个例。传统的 “耍社火”的习俗,从装扮、表演形式和内容方面,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有很多方面已经逐渐消亡。虽然现在的技术手段越来越进步,保护民俗文化的途径也越来越多样,诸如文字记载、摄影图片、录音、电视录像、实物本村等等,但是面对 “耍社火”习俗,却在保护和传承方面还远远不尽人意。很多的相关资料,都是由官方去做,而且很多地方都只是书斋式的,很少有人能够真正深入农村的角角落落,从实际出发,传承和保护原汁原味的 “耍社火”习俗。
民俗文化向来是民族精神和民族凝聚力的象征,对于前人所创造的丰富多彩的民俗文化,加以认真的保护和研究,是每一代民俗学者的责任[3]。而包括陇东地区 “耍社火”习俗在内的这些珍贵民俗遗产,如果不及时加以保护,可以设想,若干年后只能成为人们的一种遥远记忆,那么,要达到 “民俗学在学术研究与改造社会两个方面”的 “重要的作用”[2]只能成为一种奢望。
[1]司马迁.史记·封禅书 [M].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p1357
[2]钟敬文.民俗学概论 [M].上海:上海文艺出版社,1998年,p135-136、p11
[3]张国杰、程适良.中国民俗大系·新疆民俗 [M].兰州:甘肃人民出版社,2004年,p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