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水功能区限制纳污指标分配探讨

2013-08-15 00:46邢晨曦盖瑞杰张彦萍韩永涛
水科学与工程技术 2013年2期
关键词:水质标准排污口红线

邢晨曦,盖瑞杰,张彦萍,韩永涛

(1.河北石家庄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石家庄050051;2.石家庄市水资源综合管理办公室,石家庄050051)

2011年中央1号文件提出了我国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其核心内容是建立三条控制红线,其中第三条红线是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即科学核定水域纳污能力,研究分阶段入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这为各地执行水资源严格管理和高效保护工作指明了道路。如何贯彻落实好纳污红线,如何明确责任、落实措施更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1 纳污红线的主要目标

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目标为:①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控制入河湖排污总量;②各级政府要把限制排污总量作为水污染防治和污染减排工作的重要依据,明确责任,落实措施;③对排污量已超出水功能区限制排污总量的地区,限制审批新增取水和入河排污口;④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监督管理制度;⑤加强水源地保护,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

2 分配方案的总体思路与原则

2.1 总体思路

2.1.1 建立严格的水功能区纳污制度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为目标,水环境有效保护为重点,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有效遏制水环境污染趋势,解决水污染问题。

2.1.2 严格控制入河排污总量

从严核定水域纳污容量,严格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必须以水功能区的达标作为水资源保护的重要切入点,建立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体系,完善监测预警和监督管理制度。

2.1.3 将水功能区纳污红线落到实处

首先从水功能区达标率入手,将水功能区达标率作为考核水功能区纳污红线的重要指标之一。

2.2 区域划分及原则

水功能区的区域划分,首先要满足上一级政府的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中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的需求,围绕着水资源配置、节约和保护,根据区域水功能区性质、特点、开发利用现状,按照区域内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等相应要求,以提高水资源监控能力,落实考核制度为目标,在相应的行政区(县、市、区)所辖的水域,按照水功能区划中主导功能划定,并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及进行区域年度达标率考核。

根据区域内水功能区的代表性、重要程度、兼顾区域平衡、结构合理的总体原则,在各级水功能区划的基础上,筛选出纳入考核的水功能区。

筛选出的水功能区按照对区域内生态保护具有重要意义的水域,确保其水功能区状况不降低的原则,确定保护区和保留区达标率不低于现状水平。

按照优先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大工农业生产用水功能保护力度,兼顾低功能水域水质改善原则,以保证水功能区水质状况逐渐改善。

依据区域内经济发展规划等相关规划,对政府规划污染优先控制单元、重点污染治理水功能区段,结合水质达标现状,同时兼顾各市经济社会发展,确定其考核目标。

3 水功能区达标率确定

3.1 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的界定

(1)保护区水质标准根据需要分别执行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I、II类水质标准。

(2)保留区水质标准按现状水质类别控制。

(3)开发利用区水质标准按二级水功能区划分类(饮用水源区、工业用水区、农业用水区、渔业用水区、景观娱乐用水区、过渡区和排污控制区)分别执行相应的水质标准。

(4)缓冲区水质标准按实际需要执行相关水质标准或按现状控制。

对已列入考核的水功能区,所有参评项目均满足水质类别管理目标要求的水功能区即为达标水功能区,反之有任何一项不满足水功能区水质类别管理目标要求的水功能区为不达标水功能区。

3.2 水功能区区域达标率的确定

由于各地区地理位置、流域情况、水功能区分布等差异,水功能区的区域划分多种多样,给水功能区达标率的确定造成了一定困难,因此水功能区的区域达标率要根据实际的划分情况来确定:

(1)水功能区隶属同一县的,水功能区达标与否计入该县考核。

(2)水功能区隶属不同县的,但能根据县行政边界,将水功能区清楚地分段划分,依据分段划分水功能区的隶属关系,计入该县水功能区达标率考核。

(3)水功能区为两县边界,两县分别处于功能区的左、右岸,该水功能区计入两县的考核目标。水功能区达标,两县考核均为达标;当水功能区不达标时,要调查监测两县排污口情况。根据监测排污口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两县的考核统计。

(4)水功能区处于多个县交叉管理,无法清楚地划出明确的界限,为便于考核,该段水功能区将计入所有途径县市的考核目标。考核合格即所有县市全部合格,若考核不合格,追溯其污染来源,调查所属县排污口,根据所属排污口的实际污染情况,确定该县的考核统计。

按照水功能区达标率指标分配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允许其处于不达标状态的水功能区,根据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原则及水功能区的实际情况,可以适当为其增添考核要求。例如对县所属排污口进行调查监测,每年对其排污口污染物的排放量进行消减统计,对于完成污染物排放消减量的,考核为合格。以此督促其县对功能区严格管理,积极落实整治措施。

4 结语

由于目前执行的水功能区划中,水功能区长度较长,跨区域多且情况复杂,这给区域内水功能区纳污指标的分配及区域内水功能区达标率的确定带来了一定困难,对于县考核统计的可操作性带来了一定局限性。进入水功能区的排污口性质用途复杂,如何确定排污口对水功能区水质影响风险难度较大。

如何对水功能区进行区域划分、如何将纳污指标进行区域分解及如何确定区域内水功能区的达标率,都是今后需要研究和探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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