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 钰
(四川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5)
在中国处于社会转型的社会环境下,人口多元化、人口老龄化、青少年犯罪问题、青少年教育、朋辈群体等方面的社会问题都因为社会转型而导致矛盾更加突出和尖锐。针对青少年犯罪问题,中国的犯罪青少年矫正社会工作并没有形成完整的独特的实践体系,急需从多角度、多方位探索和实践。
笔者与矫正对象阿强①本文中的阿强为化名。展开了多次的个案会谈,并做了一定的个案记录。本文以阿强的案例为个案,尝试运用优势视角,探讨如何运用个案管理模式,在我国的情境中开展犯罪青少年的矫正社会工作。
犯罪青少年社区矫正社会工作多开展于司法体系之中,研究对象为未成年人。其主要目标是恢复和改善犯罪青少年的社会功能,促进其早日回归社会。在此目标下,犯罪青少年的社区矫正多以教育辅导为主,主要包括青少年犯罪前的预防性教育服务、判决前后的教育服务、替代性教育服务、重返社会教育服务等。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司法机关的指导下,指派社会工作者在社区对犯罪青少年进行跟踪帮教,积极做好犯罪青少年在社区的考察教育工作,在社区开展个案、小组、社区实践活动,以引导犯罪青少年树立积极向上的世界观、人生观,提高克服困难的勇气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同时加强与司法机关的联系,保证各项考察教育工作有序衔接、相互配合。其着力点是落实各项教育、感化、挽救的措施。坚持对违法犯罪情节较轻的犯罪青少年尊重其人格尊严,保护其各项权益;坚持教育、感化、挽救;关心爱护,积极引导;各方参与,形成合力的基本原则。
通过与阿强的多次访谈和交流,了解到他这一群体内心的独特世界。
本研究探访了一位名叫阿强的未成年人,男性,17岁。在离家出走的一年期间流窜到其他地区而与父母失去联系,并跟社会上“不务正业”的四个青年认识了,组成了一个偷盗小团伙,后来偷盗“事业”越干越大,多次参与摩托车偷盗和入室偷盗,终于在一次摩托车偷盗的案件中,由于被害者举报,最后调查出阿强和其他四个青年涉嫌参与多次摩托车偷盗和入室偷盗金钱和笔记本数额达到七万元以上而被警方刑拘,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一年执行。
阿强的主要问题是:与父母沟通较少,阿强父母文化素质低,都只有中学文凭,对阿强的学习不能进行正确的指导,家里较为贫穷。母亲对阿强的事也很少过问,多是言语上指责,但之后因为对阿强的溺爱开始放任阿强。对于孩子的管教问题,父亲认为自己是家里的支柱,选择包揽对阿强的管教问题,同时坚信“棒下出孝子”。这导致父亲在阿强出事之后并没有对阿强进行有效的心理开导,而通常是不管不问地毒打阿强,促使阿强对家庭和学习产生了严重的逆反心理,喜欢逃课和打架,觉得跟自己的同学和社会上的朋友有更好的沟通,有共同的兴趣爱好,长此以往,阿强对身边朋友产生一定的依赖性,认为有什么问题都找朋友解决。犯罪问题的产生,是因为过于信任朋友的同时,在偷盗事件成功拿到金钱后产生心理上的愉悦和快感,阿强的对金钱的获得有一种渴望和诉求,进而在偷盗后形成了一种习惯性的行为。身边没有良好的社交网络和资源,使阿强染上恶习,逐渐陷入绝境,走上犯罪道路。
阿强的社会问题没有家庭人员的支援和帮助,是很难展开的。不仅如此,阿强和阿强的父母都需要对家庭问题有个重新的认识。阿强的家庭是阿强的避风港,是他生活的避风港。只有阿强家庭问题得到改善,阿强才会对生活有新的认识,才能体会到自己还没有处于绝望,而是面向希望。首先,阿强父母必须改变对阿强疏于管教和呵护的问题;其次,阿强父亲也要改变对阿强遇事就毒打阿强的习惯。阿强也要学着相信父母,愿意与父母沟通,只有父母和孩子双方达到很好的沟通和交流,阿强才能从认识和态度上有所转变。而且无论阿强有怎样偏执甚至错误的价值观,阿强的父母都不去责怪阿强,而是支持阿强改变,这也会促成阿强向良性方向发展。总之,家庭是阿强进行社会化的重要场所。家庭的纽带也将牵绊着阿强犯罪问题和犯罪心理的良好处理。
阿强父母已经年迈,所挣的钱并不多。阿强现在没有学可以上,而在阿强刑满的时候,阿强也已经成年,那时的阿强必须学会独立生活,学会一门挣钱的工作技能。对于经济的需要,只有通过阿强不断地努力,才能重新得到社会的认可,才能不用依靠任何人,靠自己的双手,过上幸福的生活。
在人际沟通良好的情况下,可以促进案主有良好的情感交流,可以产生积极的生活态度。这对案主来说无疑是十分重要的。阿强的家庭交往处于停滞的状态,促使阿强对家庭失去了信任和爱。阿强对自己也产生了强烈的自卑和无助感:一是认为自己无可救药。一想起自己的现状,就无故叹气,讲到难过的时候,眼睛里含着泪。二是自我评价相对较负面。他在长期与父亲矛盾的交往中,已经对亲情持以怀疑态度。对朋友的界定也十分狭隘,认为只要谁肯帮助自己,即使是干坏事,自己也会愿意挺身而出。但往往在亲情问题上,一直缺乏情感和心理倾诉对象。唯一信赖的就只有自己那几个同样“混社会”的朋友。亲情以及经济问题,使得案主与家庭和外界的交往产生很大的障碍。
对阿强来说,不断被强化的弱势地位常常剥夺了他的自我发展能力。不管现实处境如何,阿强还是希望,如果再给他一次选择的机会,他会希望有个美满的家庭,自己可以上大学,找一份不错的工作,结交一些对自己有益的真心朋友,能够找到自己的优势,能够凭借自己的努力,不断进取,实现自己的价值和作用,为社会做贡献。
针对阿强的个人需求和现状,笔者尝试采用个案管理模式的介入策略。所谓个案管理模式,是近年来较为新兴的社会工作方法,也称照顾管理或服务管理,它通过一系列的服务输送环节,如需求评定、服务计划与安排、服务监测、服务评估等,着重于连接和整合服务系统内的各种资源以满足案主的多种服务需求[1](P1451-459)。社会的发展现状表明,对于一些社会功能缺失严重的工作对象需要多部门、多专业、长时间地提供服务,而单一性的服务和多部门资源重复浪费的服务都不利于促进社会工作的服务效果。个案管理模式就可以为被服务对象提供一套完整的服务输送体系,并以需求导向的方式提供给需要者。而矫正社会工作是社会工作实践领域中一个较为特殊的领域,其服务对象是社会功能丧失严重、服务需求多元、但是已经处于社会边缘化的违法人员。对这些人员的矫正工作内容,应当包括监管、矫正、计划、评估和服务等多个方面,需要社会大众各类人士的广泛参与和配合,以协调和整合的方式提供服务。结合阿强的个案,具体应当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1.从政策倡导入手,改变现行法律制度中对于犯罪青少年的重罚制度规定,与社会工作行政相联系,推行社区矫正制度。社区矫正,就是以社区为基础的矫正、治疗罪犯的措施,包括缓刑、假释、社会服务、院舍训练等各种在社区执行的、非监禁性的刑罚制度。在欧美国家,近年来对于青少年犯罪问题的处理都发生了很大的转变,多采用预防、矫正的方式方法,对违法情节较轻的罪犯大多判以“缓刑”,即不投入到监狱去服刑改造,而是放置在社区中进行矫正,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和地区刑事司法制度的潮流和趋势。21世纪,在世界范围的刑事司法制度改革潮流的影响下,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指导下,“社区矫正”已经作为一种理念和制度被提上我国刑事司法观念和制度改革的“议事日程”,甚至在中国社会得到广泛认可并成熟使用的时机逐渐到来。
此外,从社会位置的角度来看,处于不同情况的犯罪青少年,有不同的需求。由于犯罪青少年的社会认可度低、地位低,他们最急迫的愿望和需求都很难获得保障,这也需要我们进行深入的思考。优势视角要求我们,在倾听案主个人经历的基础上,以他们提出的需求为出发点来设计社会政策和社会服务。目前,犯罪青少年既有物质方面的需求,也有精神、社会交往、自我实现、医疗方面的需求,因此,要针对不同的需求给予不同的帮助[2]。在社区建立犯罪青少年矫正救助站,安排社会工作者和心理咨询师来定期给犯罪青少年展开心理咨询和矫正个案,并对其家属和其他居民在社区展开一定的精神支援活动和法律普及活动,帮助犯罪青少年改变自己的不良心理和态度,并提高居民的法律了解程度,改良他们对犯罪青少年的社会认可度,从而让犯罪青少年有信心开始新生活。
2.立足社区,帮助案主建立生计维持系统。这主要包括:根据犯罪青少年的不同情况,采取分类救助的方法,帮助像阿强这样的犯罪青少年知法懂法并了解福利资源和社会政策,申请各项救助;组织救助对象参加社区组织的各项公共活动,同时,为犯罪青少年的再就业活动提供帮助,可以整合社区各种文化教育资源,与社区驻地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联手,对犯罪青少年进行有针对性的短期职业教育与培训,包括就业技能与技巧、职业生涯设计等,提高犯罪青少年的再就业能力,为他们重新融入社会打基础。
1.促进案主自我增能,运用积极思维方式来处理自己面临的各种困扰。矫正对象是判处不同刑罚的罪犯,由于“标签化”的自我认同,矫正对象大多表现出消极、畏惧、自卑等不良心理状态。因此,矫正对象通过正常途径获得社会资源和人际交往的可能比较微弱。矫正社会工作者必须协助案主恢复自身的积极信念(充满希望和期待)、健康的积极向上情绪是走出逆境、实现自我的不可分割的要素。要帮助案主培育积极思维方式,矫正社会工作者应保持社会性别敏感性,利用专业方法对犯罪青少年提供深层次的个案辅导,认真地倾听案主的生活经历,使案主的情绪得到宣泄,从其意义世界中寻找个体的优势,提升案主的抗逆境能力[3]。但是帮助不等同于代替,矫正服务总会有结束的时候,矫正工作者应该帮助矫正对象恢复和重建其通过正常途径获得社会资源、自助能力的意识。
2.在社区中开展互助小组,促进社区中犯罪青少年的互助合作。将有需求的犯罪青少年集合起来,组成一个小组,一起开展丰富种类的小组活动,有利于整合犯罪青少年的共同特性,发掘有价值的社区资源,促进矫正犯罪青少年的个人问题[4]。通过运用社会工作的理论、知识和技术,为犯罪青少年及其家人,在社区矫正期间,提供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信息咨询、就业培训、生活照顾以及社区环境改善等方面的服务,使犯罪青少年消除犯罪心理结构,修正行为模式,适应社会生活。使同样处在边缘地位的犯罪青少年互帮互助,提高他们的可塑性,互相接纳组中每一个成员。以进步大的成员为模范和榜样,促进每一个犯罪青少年成员向更好的一面成长。
初期犯罪青少年矫正社会工作服务阶段,需要青少年自己直接面对自己的个人问题和经历,并在回顾之后进行反思,找出需要改善的具体目标和内容。当明确了目标之后,社会工作者引导矫正对象开始转变,并对矫正对象的改善过程进行评估,并继续执行反思—行动—评估—反思的循环过程。
笔者在与服务对象阿强的多次访谈中感受到,“叙事治疗方法”是促使治疗矫正阶段青少年进行反思的较为有效的方法。具体来说,“叙事治疗方法”就是矫正工作者邀请服务对象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自我叙述、现实感受以及对外部社会的看法中发现他们在矫正过程中自我解决(自助)的智慧。这种智慧是通过交流、互动来寻找其生命历程的重要事件和意义,其自我认定以及角色困惑的情境和脉络。笔者认为,在上述研究的基础上,通过订立个案管理模式的服务框架,以对犯罪青少年矫正对象在倾听和尊重的前提下,运用“叙事治疗方法”,开展的犯罪青少年矫正社会工作服务,对于青少年恢复社会功能,实现自我价值、自我角色的再造,有着重要的意义。
[1]Austin,C.D.Case Management:A Systems Perspective[J].Families in Society,1993,74(8).
[2]向德平,成玲.赋权形势的新探索——艾滋病患者自助小组的实践[C]//中国社会工作研究:第五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7.
[3]杨洪斌.优势视角——从一个全新的角度看农村残疾人社会工作[J].中国残疾人,2006(2).
[4]史伯年.社会工作实务(中级)[M].北京: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