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全林
(山西省国有林管理局,山西 太原 030012)
随着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推进和林权保护管理工作的加强,如何秉承“敬天为民”理念,实现林权权利人权有其利、权尽其用,是摆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国有林场改革实践者面前的一个课题。林权属于用益物权的范畴,它是由所有权派生出来的物权,是独立的物权和受限制的物权。在当前林价制度尚未建立,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在长期内不可能实现完全市场化的前提下,积极发展林下经济,充分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是实现林权权利最大化、提高森林经营水平和质量、促进农民和经营单位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据调查,近年来,山西省各地以林业专业合作社、林业大户、生态庄园和国有林区林场为主的经营单位,积极探索发展林下经济,已经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据统计,全省现有林下经济经营面积30.67万hm2,年均效益22亿元,亩均效益500元,连接农户近10万户。但是从总体上来看,全省林下经济的发展还呈现出规模小、质量低、机制不活、政策不优等问题,对此,笔者谈几个粗浅的看法,供有关部门决策参考。
山西地域南北差异大,各地社情林情不同,自然气候条件各异,发展林下经济具有不同的地域优势。从目前情况看,对已经初步形成的几种模式要积极扶持并引导发展。一是林菌模式。选择气候温和的林带,利用林下湿润的环境条件,用采伐剩余物、玉米秸秆、麦麸、麦秆等发酵料栽培蘑菇、木耳等。如洪洞县发展的林下林菌模式,就是利用玉米秸秆、麦麸、鸡蛋、麦秆等发酵料栽培蘑菇,每亩每年可以收入8 000元;用塑料膜、竹竿、铁丝等搭建鸡棚养鸡,发展林鸡模式,每棚年可收入6 000元;发展林兔模式,每亩每年可收入5 000元。二是林药模式。利用林中空地土壤肥沃、空气洁净、绿色无污染等得天独厚条件,在林下或林中空地培育山茱萸、黄芩、连翘、猪苓等经济作物,再延伸产业链,加工成茶、酒、饮料等产品,每亩综合收入可以达到7 000元。省直中条山、太岳山、管涔山等林区和阳城等县对此模式进行了积极的探索。三是林养模式。利用林中环境空阔、自然生物量大、绿色无污染等条件,发展林下养鸡、养猪、养牛等绿色养殖,具有仿野生、喂食加工饲料少、瘦肉多等特点,肉、蛋价格均比普通肉、蛋价格高出1倍~2倍。此模式比较典型的单位是吕梁山、中条山林区和灵石、洪洞等县。四是林苗模式。在气候、土壤、水肥条件较好的地方,发展山地定植苗圃,可以培育出大量适销对路的乡土壮苗,实现生态效益与经济效益“双赢”,每亩综合效益可达4 000元以上。此模式比较典型的是祁县、娄烦县等。五是经济林模式。在适宜发展经济林的地段,培育核桃、仁用杏、红枣、花椒等经济林,每亩综合效益可达3 000元。比较典型的有盂县、黎城县、灵丘县等。六是林中观光模式。为适应人们回归大自然的要求,在森林风景资源较好的地段,设立森林观光、游玩、科普、采摘园以及发展森林农家乐等,每亩综合收入可达3 000元。如潞城市南流休闲观光采摘示范园,在发展优质水果的同时,积极发展林下经济,种植多种高品质绿色蔬菜和观赏植物,并结合当地旅游优势,发展观光采摘的新型模式,为入社农民户均增收1 000余元,不仅增加了合作社成员的经济收入,而且还实现了带动周边农民依托观光生态旅游发展服务业,实现共同致富的目标。
一是大力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组织,形成发展林下经济的有效载体。专业合作社具有能够有效整合资源、有效联结农户、有效抗御市场风险等特点,应该大力提倡,形成发展林下经济的合力。如夏县志宏合作社发展林下药材种植27hm2,带动社员近500多户,主要种植猪苓、七叶一枝花等药材,总种植规模达到5.80万窝,年产值1 000多万元,每户年收入达到1.0万~2.0万元。垣曲县群利林业发展合作社通过林地改造,发展绿化苗木种植和食用菌种植,入社农户户均年收入达到1.0万元,带动当地其他农户户均年收入3 000元。灵丘县三诚林产品种植加工合作社发展林木、经济树种植,入社农户户均年收入达到7 500元,带动周边农户户均年收入3 600元。二是积极发展公司+基地+农户的经营形式,这是一种市场带动力较强、辐射面较广的经营形式。如广灵县甸顶山林业专业合作社以“公司+基地+农户”的开发经营模式,建起一条液体菌种生产线、一个黑木耳菌包生产基地。2011年林下种植食用菌54hm2,年产优质黑木耳干品400t,带动农户800户,实现产值2 000万元。参与黑木耳林下栽培生产的农户年均纯收入增加1.0万元左右。三是发挥企业的投资经营积极性,建设生态庄园和生态基地。古交市发展林下养殖场、建设林业生态园,涌现出福福山生态源开发实业有限公司、丰禾种植养殖场等一大批林下种养实力派,到目前,全市林下养殖专业示范场地达到22处。四是发挥国有森林经营单位森林资源质量高、环境好以及林地资源广等特点,建设一批高标准的示范基地。目前,吕梁山林局已经开发了13条生态沟,开展“森林猪”和木耳、蘑菇、中药材等产品的种植、加工和销售,为林下经济发展探索了新路。中条山林局规划实施了6 667hm2以连翘等为主的中药材培育基地;6 667hm2以黄连木、文冠果、黑椋子、翅果油树为主的木本油料生物质能源林基地;10万hm2以华山松、辽东栎、五角枫等优质乡土树种为主的大径材培育基地;6667hm2以橿子栎为主的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和2 000hm2以山地苗圃为主的种苗基地建设,形成了“一场一业”、“一站一品”的生态园区模式。在2011年举办的第二届中国国际林业产业博览会上,吕梁山林局“吕森牌”森林猪和中条山林局“中条大舜”牌香菇、木耳、猴头荣获博览会优质奖。
发展林下经济具有绿色无污染、市场潜力大、产业链条长、发展前景好等特点,特别是它利用广袤的林下空间,不与粮食生产争地,最适宜“二田一林七荒山”的山西地理优势来发展。当前,各地应该围绕山西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十二五”期间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翻番目标和“一县一业”、“一村一品”的战略,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优越的政策环境,在产业规划、政策扶持上出台有效的办法,促进林下经济产业化。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形成推动林下经济发展的合力。各级政府和林业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对发展林下经济的认识,组织开展专题调研,及时解决遇到的难题,宣传好典型经验,为林下经济发展提供政策、资金、技术、市场信息等服务。二是扶持龙头典型,抓好大户带动。由于林下经济是农户或林农自发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具有一定的盲目性、探索性和试验性,仍有大多数农户或林农持等待观望的态度。因此,扶持好龙头典型,抓好大户带动,就显得特别重要。下一步要抓好示范典型建设,总结推广示范户经验,推动林下经济的快速发展。三是要围绕林业重点工程的实施,积极推进森林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实现森林资源可持续经营。国有林区、林场要认真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把各项经营措施落实到山头地块,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的森林资源采取不同的经营管理措施和模式。集体林森林经营单位要编制简易的森林经营方案,根据森林经营方案开展森林科学经营,逐步实现由限额管理到由森林经营方案管理采伐的过渡,形成以森林经营方案为基础的森林可持续经营新体制。在编制森林经营方案的过程中,要进一步积极探索发展林下经济、提高林业综合效益的途径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