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桃江县农机局 高葵花
桃江县兴农农机服务(水稻种植)专业合作社,驻桃花江镇半家洲村。2010年5月注册成立,主要经营服务内容有:农机维修、农机作业服务、零配件供应、农机技术培训、水稻生产全程机械化综合服务等。合作社现有入社农户78户,从业人员93人;拥有各类农机设备590台套,其中大型拖拉机带旋耕机60台套、插秧机18台、联合收割机58台、植保机械302台、其它农机具152台,资产总值达650多万元。农机作业服务范围涉及全县15个乡镇200多个行政村和邻近周边县市的乡镇。
合作社以“服务社员、让利群众、壮大实体、共同富裕”为经营宗旨,经过几年的发展,其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手段更加完善、服务方式更加便民,2011年2月被评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
(1)建章立制,提高合作效率。为保障合作社的正常运作、有序发展和合作效率,成立之初就从建章立制入手。一是建立了合作社社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明确“三会”的活动范围、责任和权利。二是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实行社务公开、财务公开。三是建立内部运行机制,重点是完善产权联结、内部价格保护、内部积累、利益分配、风险调节、自我服务等机制,形成以产权为基础、利益为核心、机制为保障的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
(2)强化培训,提高服务技能。合作社每年定期邀请县农机局、县农业局的专家到现场授课,举办农机技术培训班,组织科技示范户参观考察,让农户真正了解掌握新机械的主要性能和技术要领,让社员提高服务技能。同时,免费向社员提供相关信息服务,通过互联网、报刊等搜集市场信息,及时给社员提供农业农机技术、新型农机具和农机配件性能价格、作业服务、农产品市场及价格等信息。让社员实实在感觉到合作社就是自己的家、就是自己依靠的组织。
(3)多种经营,提高服务效益。合作社利用自身业务特点,同时开展多种经营服务活动。一是向社会经营各类农机具和农机配件;二是合作社充分发挥自身维修技术优势,在对合作社内部社员提供维修服务的同时,也对外营业服务,并将维修服务当作合作社农闲时期的一项主营业务来经营;三是经营各品种优良种子、各类标准化肥、高效无公害农药和杀菌剂以及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
(1)土地流转经营转为种植大户。合作社对流转经营的土地实行“三统一”管理,即统一农机操作技术规程、统一农资供应、统一生产管理。目前,农机大户经土地流转承包水田,转化为种植大户,现共计承包面积达667hm2。
(2)主要环节代劳及跨区作业。合作社只负责农户水稻生产过程的耕种收三环节的农机作业服务承包,2012年承包农户的耕种收面积达1334hm2。同时开展跨区作业,以增加合作社收入。2012年,2个跨区作业队的25台套机械,完成跨区作业面积达134hm2,创收入10余万元。
(3)订单作业服务。入社农机户按照合作社章程,实行统一管理,由合作社与农户签订机耕、机收、机插、农田水利建设等作业服务合同,合作社统一安排成员实行统一作业。2013年,合作社已签订机插、机耕作业合同面积2187hm2,其中机插作业面积 57hm2,机耕面积 2130hm2。
兴农农机化服务专业合作社成立以来,已取得不少成绩和示范效应,但客观地看仍存在不少问题。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强指导,特别是要争取政策扶持。
(1)合作社运作机制有待完善。对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湖南省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农机合作社在章程制定、股金设置、民主管理等方面还不够完善;合作社管理水平不高,发展内在动力不足。合作社社员大都由青一色的农机大户组成,主体结构单一,技术、管理、信息以及后勤保障等专业人才缺乏,组织运转协调性不够。
(2)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存放高性能、大型农机具库棚的建设用地及建设资金短缺,农机服务组织在享受金融信贷、税收减免、用地安排、用电用油等方面的优惠扶持政策仍未能得到落实。
(3)扶持措施建议。①加强对合作社建设的指导。一是农机、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合作社建设工作的指导,协助行其完善组织结构和章程制度,对主要管理人员进行培训;二是协调解决运过程中的矛盾、困难和问题;三是积极为合作社争取扶持政策。②加大农机化项目扶持力度。一是将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机库建设纳入补贴范围,确保农机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二是实施农机购置低息或贴息贷款政策;三是出台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燃油补贴政策,降低合作社经营成本。③建立农机中介服务的准入和登记制度。随着农机中介服务不断发展,应建立农机中介服务的培训、考核、发证、登记制度,加强农机中介服务的管理,更体现及完善农机行业管理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