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企业的若干问题探讨

2013-08-15 00:43刘小霞徐永祥
关键词:非营利利润责任

刘小霞 徐永祥

(1.华东理工大学 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37;2.上海应用技术学院人文学院,上海 201418)

社会企业是一个新兴的概念和研究领域。近20年来,国内外对社会企业的学术研究日趋繁盛,社会企业实践也日益丰富。总体看来,欧美国家社会企业的研究主题丰富多样,研究方法也更趋实证,在对社会企业诸多问题探讨的基础上,积累了丰富的实证材料和行之有效的研究方法。从学科上看,有公共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及社会学等学科的积极参与,且学科之间的借鉴和融合也渐成趋势。从研究内容上看,由于各国政治体制和经济结构各不相同,分析视角各异,对社会企业的根本问题存在持续性争议和讨论,主要集中于社会企业概念厘定上。国内这方面的研究则刚刚起步,多为介绍性或阐释性的文献。为了更加有效地促进研究,有必要对社会企业的若干核心问题进行梳理。据此,本文将围绕社会企业的基本概念厘定,从社会企业的内涵和外延两个维度,分三个层面进行详细梳理。

一、社会企业:组织属性及目标

概念界定一直是社会企业研究中颇受争议的话题。由于欧美社会企业在组织和实践活动上的诸多差异,以及相关法律规制的不同,社会企业概念难以统一。因此,现有研究大多采用欧美分别论述的方式。关于社会企业的概念厘定,代表性的观点主要有以下几种:

社会企业一词最早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在1994年提出。OECD(2003)认为,社会企业是介于公私部门间的组织,其主要形态为利用交易活动以达成目标及财政自主的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除采取商业企业经营手法外,也兼具非营利组织强烈的社会使命感。①OECD.The Non-profit Sector in a Changing Economy,OECD.2003:299.Defourny 认为,社会企业具有经济特性和社会特性。从经济特性来看,社会企业具有可持续性的生产商品和销售服务、高度自治、经济风险显著、带薪雇员数量尽可能少等特征;从社会特性看,社会企业具有一个让共同体受益的明确目的;它由一群公民发起行动;拥有的决策权不是基于资本所有权;其有参与性, 受项目影响的所有人都能参与活动;只进行有限的利润分配,或者说资产锁定。②Jacques Defourny “Introduction:From Third Sector to Social Enterprise,”in Carol Borzaga & Jacques Defourny(eds.),The Emergence of Social Enterprise,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2001,PP.1-28.

然而,实践发展中,双重指标观点的社会企业可行性遭到许多挑战, 为了解决弱势群体就业之结构性困境和追求财政支持, 欧美社会企业内涵已逐渐演化,在原先经济与社会指标外, 加入公共政策(public policy)或环境(environment)指标,朝向三重底线(triple-bottom line)方向迈进。③转引自郑胜分、王致雅:《台湾社会企业的发展经验》,《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第33页。比如英国社会企业(Social Enterprise UK)(原名为英国社会企业联盟(The UK-based Social Enterprise Coalition))在原有社会企业定义——运用商业手段,实现社会目的——的基础上重新修订,认为“社会企业是受社会或环境目标驱动的企业④Social Enterprise UK:http://www.socialenterprise.org.uk.”。突出保持环境永续发展的三重底线。

Dees⑤Dees,J.Gregory,“Enterprising Nonprofits,”in Harvard Business Review on Nonprofits,Boston:Harvard Business School Publishing,1999,PP.135-166.从社会企业组织形态的角度阐释社会企业组织属性和特征,认为社会企业的概念应置于非营利组织的背景中,视社会企业为一种多元混合的综合体,其并非单纯为财政目标而存在。认为社会企业是在纯慈善(purely philanthropic)(非营利组织)与纯营利(purely commercial)(私人企业)之间的连续体(Hybrids)。Kim Alter⑥Kim Alter.Social Enterprise Typology.http://www.virtueventures.com/typology.2007.的可持续性发展光谱也呈现了社会企业的混合体特征。

Dennis R.Young 从组织运作模式和组织目标的角度,认为社会企业是指采取企业的方式和商业活动,以促进社会事业(social cause)或对公共财政有所贡献为目标的组织。若从结构决策(structural decisions)的角度分析,社会企业包含两种界定方式:①对社会公益有所贡献的企业;②作为非营利组织通过商业化手段赚取利润。据此两种界定,社会企业乃是一个连续体组织,可区分为三种组织形态:企业慈善(corporate philanthropist)、社会目的组织(social purpose organization),及两者之间的混合型组织(hybrids)。⑦Dennis R.Young.,“Organizational Identity i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Strategic and Structural Implications,”Nonprofit Management & Leadership,Vol.12,No.2,2001,PP.139-157.

王名⑧王名、朱晓红:《社会企业论纲》,《中国非营利评论》2010年第2期,第13页。认为,社会企业兼具了非营利组织和企业的双重属性,是一种介于公益与营利之间的企业形态,是社会公益与市场经济有机结合的产物,是一种表现为具有非营利组织和企业双重属性和特征的社会组织,二者之间是内在有机统一的。也有学者①赵萌:《社会企业战略:英国政府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4期,第35页。指出,判定社会企业社会内涵的主要标准是看其经济活动如何与组织声称的社会使命相关联,看它有怎样的社会产出和社会影响。社会企业的企业内涵在于创立人和管理团队所具备的企业家精神,及其不依赖于外部资助的可持续收入机制。

从社会企业组织属性的论述中可以看出,相关研究趋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侧重于社会企业的社会目的性,把社会企业归类为第三部门的范畴;二侧重于社会企业的营利性。这两个方面也正体现了社会企业的组织特性:商业手段、社会目标。更多的学者从连续体的角度阐述社会企业的混合体特征,认为社会企业是一种多元混合的连续体,难以简单地进行单极划分。

总体来看,对社会企业的概念分析,可以得出社会企业内涵的基本要素:(1)社会企业的根本目标是创造社会价值,即社会目标是基本宗旨,社会使命是存在动因;(2)社会企业的多样化组织形态呈混合体特征;(3)社会企业的组织目标实现路径呈商业化,但经济目标产生盈余是为了更加有效解决社会问题而非利润。社会企业的混合体特征,展示了一种新的组织形态;经济手段和社会目标的结合,体现了组织发展的可持续性;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保证了社会企业的公益性,社会企业概念的基本元素同时体现了组织属性。②刘小霞:《社会企业研究述评》,《华东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第3期。

二、社会企业:组织形态及边界

社会企业组织形态的多样性使得对其组织属性的争议最终体现在组织形态的讨论上。社会企业应该是非营利组织抑或商业企业?社会企业与企业慈善、企业社会责任是否一致或如何区分?为了更加清晰地理解社会企业的特征,我们有必要对社会企业的相关概念进行辨析。

(一)社会企业与非营利组织、社会经济

基于社会企业的混合体特征,本文对社会企业组织边界的讨论依据Alter 的可持续性发展光谱,根据社会可持续性和经济可持续性两端的组织形态分别进行类比。

对于传统的非营利组织而言,要清晰界定其概念,首先有必要对相近概念进行简要说明。在国内外已有的研究中,诸如非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社会团体、民间组织、中介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第三部门等概念经常被混淆使用。这些概念不加区分地混淆使用,实际上既无助于科学研究的深化,也无益于社会政策的推进。这些概念既有内涵和外延交叉的地方,亦有明确的边界。非营利组织(Non-Profit Organizations)是相对于营利性组织(企业及其他逐利机构)而言的,强调的是与企业及其他逐利机构之间的区别,即非营利性。其活动范围在于政治领域和社会领域,以及为企业服务而自身并不牟利的行业中介组织。从这个意义上而言,非营利组织和非政府组织、民间组织的概念具有交叉重叠之处。但非营利组织因其事实上存在着官办组织和民办组织两种形态之分,不能把非营利组织简单等同于非政府组织或民间组织。“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这两个概念都是本土化的产物,理论上都具有非政府、非营利的属性,但因为实际情况的复杂性,不能将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简单地归类于非政府组织或非营利组织。“第三部门”(Third Sector)是一个相对于国家(政府)、市场的概念,强调的是社会领域和国家领域、市场经济领域之间的区别。③徐永祥:《和谐社会建构中的民间社会组织及其社会政策》,《学海》2006年第6期。

萨拉蒙④[美]莱斯特·M·萨拉蒙等:《全球公民社会——非营利部门视界》,贾西津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2年版,第24页。概括了第三部门的五个特征:组织性(formal organization)、非政府性(nongovernmental)、非营利性(nonprofit-distributing)、自治性(selfgoveming)和志愿性(voluntary),这些特征成为判断第三部门的基本标准。Defourny(2001)①Jacques Defourny“Introduction:From Third Sector to Social Enterprise,”in Carol Borzaga & Jacques Defourny(eds.),The Emergence of Social Enterprise,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2001,PP.1-28.认为非营利部门具有如下特征:(1)正式性,具有一定程度的组织化和法定特征;(2)私人性;(3)自治性;(4)非分配性约束,利润不能在成员间进行分配;(5)对志愿活动的投入,并建立在成员自愿加入的基础上。

Defourny(2001)指出,社会经济包括合作社和相关企业、互助社团和协会开展的经济活动。如果从法律或制度的角度进行分析,社会经济可以分为三类企业或组织:合作社类型的企业(Cooperative-style enterprise)、互助社团类型的组织(Mutual -type organizations)和协会类型的组织(Association);如果从各类组织共有的原则和特征的角度进行分析,这些组织的基本准则表现为:(1)为成员或共同体服务, 而不是为了创造利润;(2)独立进行管理;(3)民主的决策过程;(4)人们和劳动力在收入分配中优于资本。非营利部门和社会经济都是按照它们的基本结构和组织规定界定的,对市场收入、政府补贴或其他资源没有任何限制或要求,二者在组织目标设定、组织控制及利润分配等三个领域存在明显差异。社会经济和非营利部门并不能单一地概括社会企业的组织特征,也不能反映社会企业的动态演变性。

美国社会企业联盟②Social Enterprise Alliance:https://www.se-alliance.org/why.区分了社会企业明显不同于非营利组织和政府机构的三个特点:(1)直接应对社会需求,服务公益;(2)商业活动是强大收入来源;(3)公共利益是首要目标,这是组织本身属性决定的。早期的社会企业运动主要是非营利组织使用商业模式和策略,赚取收入,达致组织使命。如今,亦包含了社会目标的营利性企业。美国社会企业联盟认为,组织使命是首要的和根本的,组织形式只是一种策略性选择,只要能最大程度上实现社会使命即可。社会企业的出现,被认为是介于传统的政府部门、非营利组织和商业之间的中间部门,比政府更加有效率,比非营利部门更加具有可持续性和创造性,比商业企业更加慷慨(generously)。因此,社会企业的出现,以具有自我可持续性的,以市场为基础的,商业化的手法有效地回应了社会需求。

尤努斯③穆罕默德·尤努斯:《新的企业模式:创造没有贫困的世界》,鲍小佳译,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第23-24页。从实践发展的角度区分了社会企业的两种类型:(1)企业关注社会福利,而不是所有者的利润最大化,社会企业为追求社会福利的投资者所有,投资者追求心理、情感和精神上的满足,而不是财务收益,企业本质在于创造社会福利。任何能够实现这一目标、通过产品或者服务销售收回成本、不为投资者分红的企业形式都可被归为“社会企业”;(2)由穷人或弱势群体所拥有的利润最大化企业,社会福利通过企业分红方式获得,帮助穷人减贫或脱贫。企业本身由穷人或者弱势群体(根据一定标准定义并由公司主管实施)所有,公司运营产生的收益用于帮助穷人。企业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一定创造社会福利,其创造的社会财富体现在所有制结构中。尤努斯认为,社会企业能同时为穷人提供两种效益:根据所提供产品或服务的性质,产生社会福利,以及被穷人或弱势群体所有。尤努斯社会企业的分类实践为辨识和理解社会企业形态提供了更加直观的思路。

可见,社会企业并非单是非营利部门或者社会经济的一个新发展,而是超越了这两个概念的一种新的组织形态。三重底线(triple-bottom line)的引入,更加丰富了社会企业的内涵和发展实践。社会企业的动态性也提示我们,非营利部门要获得可持续性发展,在多大程度上可能或者必须引入竞争机制?社会经济的哪些要素可以吸收到社会企业的发展中来?对于如何理解社会企业的兴起及组织形态,这些都是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二)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企业社会责任

1.社会企业与商业企业、慈善机构

社会企业与传统商业企业相比,组织形式和管理原则基本一致,但目标不同。与商业企业一样,社会企业也需要雇佣员工、生产商品或提供服务,按照一定的价格提供给消费者;关注能够带来社会效益的产品生产和服务提供,也以收回成本为目标,通过对产品和服务收取一定费用或者指定价格来实现。但社会企业的潜在目标及评价标准却和商业企业存在根本差别,商业企业的基本原则是利润最大化,社会企业的评价标准则是“对企业相关人的生活带来福利①穆罕默德·尤努斯:《新的企业模式:创造没有贫困的世界》,鲍小佳译,中信出版社2008年版,第17页。”。Dees 从动机、方法、目标及利益相关者的角度,区分了传统的非营利组织、社会企业和营利性企业。②J.Gregory Dees.Enterprising Nonprofits.Harvard business review,Jan.-Feb.1998,P.60.

社会企业作为企业进入市场参与竞争,将市场经济的竞争优势和原则引入社会改善中,对社会问题的解决带来积极效应,提供了解决弱势群体需求的多元化思路。社会企业与慈善机构相比,二者的组织目标和运作方式完全不同,能否可持续地收回全部成本是一个重要区别。回收成本是社会企业的关键点。在尤努斯(2008)看来,只要项目需要任何外来资助、援助来弥补一定损失,这种项目就应该被列入慈善的范围,当且仅当一个项目能够可持续地收回全部成本、成为一个企业时,才可被称为社会企业。因此,社会企业不是慈善机构,是真正意义上的企业。一个由社会目标驱动的企业只有克服了资金依赖才能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才能自我维持并获得无限的发展机会,同时带来社会效益的改进。

2.社会企业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慈善

企 业 社 会 责 任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CSR)最早出现于20 世纪初的美国,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界定并不统一。目前国际上普遍认同的CSR 理念是, 企业在创造利润、对股东利益负责的同时,还要承担对员工、社会和环境的责任。③王茂林:《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强化企业的社会责任》,《求是》2005年第23期。

我国学者从管理学、法学、伦理学及社会学等不同学科角度,对企业社会责任进行界定,对企业是否要承担及如何承担社会责任进行讨论,并提出了推进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对策。王加灿④王加灿:《基于生命周期理论的企业社会责任管理》,《企业经济》2006年第5期。认为, 企业的社会责任实际上就是对与企业有密切关系的利益相关者承担责任, 尽可能满足各种利益相关者的愿望和要求。崔新健⑤崔新健:《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辨析》,《社会科学》2007年第12期。指出,企业社会责任是一个复合属性的概念。企业的角色是界定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的切入点。企业是责任的主体,企业社会责任的概念应该从企业的角色切入,明确其社会责任的范畴及其评价。企业责任包括经济责任、社会责任和法律责任。经济责任是企业的根本责任,是企业存在的前提。法律责任是企业的基本责任,是企业生存的前提。社会责任是企业的自律责任,是企业发展的影响变量。社会责任是一种选择性责任,是非强制性的责任,做得好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不履行社会责任不一定会影响企业的经营绩效。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并非企业运行的必然要求,这与社会企业存在根本区别。

Alter⑥Kim Alter.Social Enterprise Typology.http://www.virtueventures.com/typology.2007,P.15.依据组织目标,区分了社会企业和企业社会责任。认为营利是社会责任企业和兼具社会责任的营利企业的基本目标,而社会价值则是社会企业和参与创收的非营利组织的基本目标,这是区分组织价值和活动的核心。社会企业有别于企业社会责任,在兼具经济和社会目标的同时,体现了可持续性。

笔者认为,首先要明确企业和社会企业本质目标的不同。企业在发展的过程中,被要求以不危害社会为原则,希望在追逐利润的同时,能有益于社会或回报社会。应该明确的是,企业社会责任是企业经营的一部分,从根本上说,企业管理者要求对企业所有者(股东)负责,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的根本目标。尤努斯(2008)也指出,那些追求企业社会责任的公司,只有在企业社会责任不影响公司追求利润最大化的时候,才会进行企业社会责任的相关活动。若社会需求和获得更高利润的机会重合时,追求利润和企业社会责任才能取得一致,若不一致时,则获得利润优先于企业社会责任,因为公司管理者要对股东负责,公司的唯一底线是财务或利益。因此,企业社会责任的根本性问题和企业的本质相联系。企业的本质并非是为了解决社会问题而成立的,而是追逐利润。社会企业的本质则是社会目标。

就企业慈善而言,从组织形态的角度,Dennis R.Young 认为,社会企业是指营利企业运用部分资源,以促进社会事业,提升公共形象。从根本上来说,企业慈善组织(Corporate- Philanthropist organization)是商业企业,其底线是营利。作为一个以营利为目的的企业,企业慈善的设计是为了公司更加有效地运转。采取企业经营策略,企业慈善依据“开明的自利(enlightened self-interest)”准则运作。①Dennis R.Young ,“Organizational Identity in Nonprofit Organizations:Strategic and Structural Implications,”Nonprofit Management & Leadership,Vol.12,No.2,2001,PP.139-157.C.Smith 也认为,企业慈善在本质上仍是营利性企业,其从事的慈善活动是一种企业战略,是策略性慈善(strategic philanthropy)。②Smith,C.“Desperately Seeking Data,”in D.F.Burlingame &D.R.Young(eds.),Corporate Philanthropy at the Crossroads,Bloomington:Indiana University Press,1996.因此,企业慈善捐赠是企业自愿将部分所得无偿捐献给社会的一种道德行为,企业慈善的概念内涵要小于企业社会责任,企业慈善可以看作是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一部分。

由此可见,企业社会责任不能简单等同企业慈善或社会企业。企业社会责任主要关注的是企业的经营行为及对周围社会的影响。企业在追求利润的同时,兼顾社会责任,实现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本目标是利润最大化。社会企业在遵循市场规则的同时,遵循社会利益原则,追求的是社会目标的实现。企业慈善行为并不必然与企业经营有关,也不代表企业基本的或必须的职责,只是一种企业战略。

3.社会企业与国有企业、福利企业

中国语境中,和社会企业相近的组织形式还有国有企业和社会福利企业。这二者也成为社会企业实践讨论中频繁出现的名词。国有企业是一种特殊企业,它的资本全部或主要由国家投入,归国家所有。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生产经营组织形式同时具有营利和公益的特点。营利性体现为追求国有资产的保值和增值,营利法人不仅有营利目的,且利润在成员间进行分配,国有企业实行国营时,利润上缴国家;公益性体现为国有企业的设立通常是为了实现国家调节经济的目标,这些国有企业的开办主要不是为了营利,是为了国民经济的总体和长远发展或者其他方面的国家和社会利益,政府的意志和利益决定了国有企业的行为。

社会福利企业是集中安置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就业的特殊性经济组织,其福利特征表现为安置残疾人的人数按政府规定占企业生产人员总数的一定比例。福利企业享受国家税收减免,企业利润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和奖金,有条件地提取少部分用于社会福利事业。福利企业按照所有制分为全民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的社会福利企业,兴办主体有民政部直接兴办或街道、乡镇、厂矿等办及残疾人自主创业。

应该明确的是,国有企业的社区投资等配套设施建设等行为应该归入企业社会责任的范畴,这是特定经济社会体制下的特定企业行为;福利企业直接雇佣残疾人和下岗人员,帮助弱势群体就业等行为,属于企业经营活动的范畴。这虽然和社会企业活动有交叉的地方,但还不能因此把福利企业简单归为社会企业的范畴。社会企业是一种私人行为,而国有企业和传统的福利企业则是政府行为。社会企业与国有企业和社会福利企业相比,在企业的行为主体、目标设定和利润分配方式方面存在明显差别,因此,我国语境下的国有企业、福利企业和现代意义上的社会企业存在明显区别。但是,传统的福利企业是否能够,或者如何在现有的社会体制和经济转制条件下实现转型,重新发挥其参与社会事业和服务的角色,值得思考。

综上,社会企业与非营利部门和商业企业相比,在组织目标及动机、价值导向及使命方面存在差异。就组织目标而言,传统非营利部门的组织目标较为单一,因而商业程度和对经济目标的关注度和投入程度低,商业因素不明显;经济目标是商业企业的首要目标,追逐利润的最大化是商业企业存在的根本动因,企业社会责任则是企业策略的一种整合;社会目标是社会企业的根本目标,社会企业的经济目标则是集中于企业的产品和服务本身及财务的可持续性,而非利润的最大化。尽管有学者认为社会企业所采取的组织机制并不十分重要,但组织使命和组织目标相联系,成为与商业企业的一个重要区别。社会使命和价值是社会企业的存在动因,商业企业则是利润最大化导向。社会企业采用更加灵活的运行机制,帮助弱势群体摆脱对国家和福利的依赖,促进社会公平和正义,代表了一种组织发展的新趋势。

三、社会企业:营利与分红

对社会企业内涵及边界的讨论中,笔者发现,一个关键问题还在于,社会企业的利润及分配方式成为社会企业概念界定争议的一个核心问题。对此问题的讨论,可以帮助我们更深刻地理解社会企业的内涵,也更加清晰地理解社会企业的发展实践。

(一)社会企业:营利还是非营利?

社会企业的可持续性要求社会企业要通过商业手段或运作赚取利润,维持组织永续发展,因此营利是社会企业不可回避的重要议题。对于社会企业是否可以营利,以及利润的流向和分配问题再次成为澄清社会企业概念时的一个核心问题。

Anderson 和Dees 明确表示营利并不是社会企业的要点和本质,社会企业仅是寻找新的和更好的方式以建立和坚持社会价值。Pestoff①Pestoff,Victor A.Beyond the Market and State:Social Enterprise and Civil Democracy in a Welfare Society,Aldershot:Ashgate Publishing Company,1998.指出,社会企业蓬勃发展,逐渐成为公共服务的重要替代者。社会企业不以利润最大化为目的,具有清晰的社会目标,能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吸纳更广泛的公民参与,促进社会福利的变革。英国政府②Social Enterprise UK:http://www.socialenterprise.org.uk.也指出,社会企业是一个商业组织,它以社会为主要目标,其利润所得主要用于对社会目标的支持性投资或直接投资到社区当中,而不是为了股东或所有者的利益最大化,它们的资产锁定为社会目的。

由此可见,营利可以维持社会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但组织的主要目标是社会目的和价值,而非追求利润。社会企业可以盈利,但社会企业是“目标驱动型”而不是“利润驱动型”,有承担起改变社会的角色的潜能。利润对社会企业同等重要,社会企业应该获得利润,企业盈余能够帮助社会企业进一步扩大规模,使得更深层次的低收入人群获益。

(二)社会企业:是否分红?如何分红?

对于社会企业的分红问题,也即利润分配方式问题,也直接指涉社会企业的组织目标。那么,社会企业是否分红?如果可以分红,将如何分红?资金的流向和利润分配又该是怎样的?

Defourny(2001)指出,社会企业受有限利润分配的限制,其仅在有限程度上分配利润,避免利润行为的最大化。③Jacques Defourny “Introduction:From Third Sector to Social Enterprise,”in Carol Borzaga & Jacques Defourny(eds.),The Emergence of Social Enterprise,London & New York:Routledge,2001,PP.1-28.从这一点上看来,社会企业和非营利部门具有一致性,但也有差异。非营利组织同样受非分配性约束的限制,不能将利润分配给成员、董事会或任何所有者,非营利组织禁止任何形式的利润分配,营利所得收入用于组织的扩大化经营。社会企业的分红是一种限制性分红。尤努斯(2008)把社会企业定义为一种“无亏损、无分红企业”。社会企业获得的利润将被进一步用于企业投资,最终,利润通过提供低价格、优质服务和便利等方式传递给目标受益群体。

对于社会企业的利润分配,政府和实务界也从社会企业发展实践的角度对此做了相关论述。香港政府认为社会企业是为达致特定社会目的的商业活动。例如提供社会所需的服务(如长者支援服务)或产品、为弱势社群创造就业和培训机会、保护环境、利用本身赚取的利润资助其辖下的社会服务等。社企所得利润主要用作再投资于本身业务,以达到既定的社会目的,而非分派给股东。①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http://www.social-enterprises.gov.hk.香港扶贫委员会通过明确社会企业的组织特征,对其利润分配方式有明确的说明。其认为社会企业主要包含以下特点:(1)同时追求商业及社会目的,这是社会企业的特色;(2)从事商业或贸易活动。认为社会企业的基本特点,就是以企业运作的模式达致社会目的,这是社会企业与传统福利业务的分别。(3)非牟利。社会企业的基本定位是达致社会目的,而非赚取最多利润。虽然不同的法律形式可以让经营者在某种程度上分享收入,但利润所得应主要用于企业或社会上。②香港扶贫委员会:《“从受助到自强”—社会企业的发展—未来方向》,文件第7/2007 号,2007年5月3日第5页。台湾“立法会”则将社会企业指称为“社会企业经营化活动”,指为赚取收入以履行社会目的而进行任何业务活动或策略。③台湾“立法会”秘书处数据研究及图书馆服务部:《台湾的社会企业化经营活动》,资料编号:IN16/06-07。

对于社会企业的利润分配方式,我国民间组织管理局认为,社会企业透过商业手法运作,赚取利润用以贡献社会。所得盈余用于扶助弱势社群、促进小区发展及社会企业本身的投资。社会企业重视社会价值,多于追求最大的企业盈利。社会企业的基本特征主要表现在不是以盈利最大化为目标,但又要追求盈利。

由此可见,社会企业是营利性的,但营利的动机和利润的分配方式都是围绕着社会企业的社会目标进行的,这也再次证明了社会企业与传统商业企业的区别,体现了社会企业的目标驱动型特征。

结语

社会企业的研究中,概念界定一直颇具争议,学者们对其进行了不同角度的论证。要界定社会企业的基本概念,首先要对几个关键性要素做出回应。一是由社会企业的混合体特征而引发的组织属性争论;二是社会企业的组织边界讨论。对于社会企业的未来发展,我们应该明确的是,社会企业这一新兴的实践和研究领域,如何建立本土化的发展机制,推动社会企业相关政策发展和制度支持,探索社会治理体制的改革和创新,促进社会企业的进步和社会影响,以及社会企业应该建立什么样的合法化结构,提高市场竞争力和公益创新能力,引导社会企业的公益化和规范化发展等,这些将是社会企业研究和实务领域的重要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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