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存礼
(徐州医学院,江苏 徐州 221004)
随着形势的不断变化,大学生党员的教育面临着新的挑战,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入党前积极,入党后消极”,有些大学生党员在入党后明显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不能以一名共产党员的身份来严格要求自己,入党后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并不显著,因此,加强大学生党员的培养,探索一条行之有效的再教育途径刻不容缓。
目前,一些高校基层党组织把主要的精力放在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党员的发展工作上,将党员发展作为硬性任务,简单地认为把好入党关就行。由于重发展轻培养,对学生党员队伍中发现的新问题缺少敏感度,缺乏再教育的理念,不能及时地调查分析和研究,学生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没有被充分发掘和激发,从而在根本上影响了学生党员的再教育,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大学生党员的先进性、模范作用得不到良好的体现和发挥。
在大学生党员的再教育上,由于思想不够重视及基层党组织人员的配备所限,不少基层组织的大党员教育存在方法简单、教育滞后的问题,拘泥于“运动式”、“灌输式”、“说教式”等形式,停留于读报纸、念文件、听报告、看录像等一般层面上,没有吸引力。党内的组织生活成了党员发展和党员转正的通报会,起不到应有的教育效果。探索有效的教育载体,将党员的再教育与当代大学生思想实际结合起来迫在眉睫。
当前一些高校基层党组织没有健全的党员激励制度,缺乏有效的党员监督、评议和考核办法,缺乏针对大学生党员的管理和再教育的具体计划和有效措施,导致一些自制力不强的大学生党员产生自由放任的思想,存在“有组织、无纪律”的现象。部分大学生党员入党后,思想上麻痹,行动上松散,学习成绩下滑,不能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因此,构筑有效的激励约束体制,至关重要。
志愿服务几乎是每个文明社会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是任何人自愿贡献时间和精力,在不为物质报酬的前提下,为推动人类发展、社会进步和社会福利事业而提供的服务。前任联合国秘书长安南曾说:“志愿精神的核心是服务、团结的理想和共同使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的信念。”“奉献、友爱、互助、进步”正是大学生青年志愿者行动倡导的志愿精神。
随着社会的发展,高校教育改革的不断推进,对大学生党员思想政治教育的内容和方式提出了更多的要求。胡锦涛同志在给北京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成员回信中提到“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2009年9月,教育部下发《关于深入推进学生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见》,要求高校把志愿精神作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志愿服务紧扣育人主题、注重社会实践,通过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使大学生党员能够提高服务意识、奉献意识,领会志愿服务的深层理念,从而达到充实精神、纯净心灵、完善人性、提高品质的目的。因此,志愿服务对大学生党员开展有效的思想政治教育搭建了新的平台。
中国共产党的最大政治优势是密切联系群众,最大危险是脱离群众。党的十七大对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大学生党员以志愿者的身份联系和服务群众,是一条十分重要的途径。然而当代大学生党员很少走出校门,以致他们与普通群众的联系脱节。通过参加志愿活动,在实践中认识国情,了解社情、民情,提高了大学生党员对社会中人和事的判断能力,有助于内化道德行为要求,并将思想道德理念转化为实际行动。“三下乡”、“进社区”等志愿服务活动使大学生党员走出校门、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社会实践、社会调查等活动,拉近了大学生党员与普通群众的距离,保持了党员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志愿活动一改传统的开会动员、发文件、提要求、总结、表彰等空洞说教和形式主义做法,能调动大学生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因此,应当充分发挥志愿服务的独特优势,将志愿服务与创先争优活动集合起来。在志愿服务中发挥“五带头”作用,收到服务大局、服务社会、服务群众的优良效果,引导大学生党员学先进、争先进、超先进,不断扩大创先争优活动的覆盖面,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以志愿服务为抓手,能够促进大学生党员的党性修养,提高大学生党员创先争优的行动力。
目前,不少高校的志愿服务,缺乏健全的制度保障,行政色彩过浓,并未能真正内化为大学生党员的自觉行动;由于没有固定的实践基地,志愿服务活动也往往流于形式,缺乏连续性和系统性;在志愿服务活动中也可以看到,因培训不足,很多志愿者欠缺沟通与应变能力,影响了志愿服务的效果等。可见,构建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的长效机制十分必要。
完善的规章制度是大学生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重要保障,高校基层党组织应重视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的建章立制。
首先,推行注册制度,建立一支数量庞大、结构合理、服务能力强的志愿者队伍,完善大学生党员志愿者的资料信息库。其次,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这样既能提高大学生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积极性,又是对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的尊重和肯定。将大学生党员志愿服务的考评结果纳入奖学金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定,能够激发大学生党员参与志愿服务的热情。再次,建立完善的志愿服务活动的反馈制度,对志愿服务活动时间、地点、内容、分工、目标等情况进行详细登记,并由活动组织者、帮扶者服务的质量、效果进行动态跟踪,以助于对大学生党员志愿者的考评和激励。最后,大学生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所需资金来源渠道单一,应当积极探索社会化的运作机制,如通过企业赞助、社会募捐等形式筹措资金,以减轻大学生党员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的经济负担,形成自我运作、自我生存和发展的良性循环。
党性素养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得到不断的锤炼和升华。因此,积极构建实践平台,将大学生党员的再教育植于生动、丰富的志愿活动中,才能促进其将党性观念内化为责任意识,体现为实际行动。
目前,由于服务岗位少,在大学生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时经常出现“僧多粥少”的现象,而且许多志愿服务仅在特定节日、纪念日进行,缺乏长期性和持续性。固定的服务场所,能够为大学生党员参与志愿活动提供可靠保障,也能够为大学生党员走向社会提供重要的渠道。因此,高校基层党组织应建立一批固定的志愿服务基地,在这一过程中,要本着长期合作、优势互补、因地制宜的原则,积极与街道社区、敬老院、福利院等机构进行磋商,达成共识,以便志愿服务活动得以定期、持续,更加规范、更有规模、更有成效地开展。
在志愿服务活动中,由于专业知识不够扎实,再加上部分大学生党员沟通与应变能力欠缺,志愿服务活动陷入尴尬境地的情况屡见不鲜。
志愿服务技能的提高很大程度上依赖于高校、志愿活动组织者提供的培训。因此,应通过各种形式加强大学生党员的教育和培训。一是开设志愿服务培训班,进行系统培训。制定出科学的培训计划,明确培训目标、培训对象、设计培训内容,邀请相关领域的专家进行授课,使大学生党员掌握一些浅显、易教授和学习的知识,加强其纪律意识和合作能力。二是针对性培训,在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前,根据大学生党员志愿者的基本情况和服务地的具体需求,有的放矢地进行针对性培训,使志愿者对有关服务机构、服务的基本情况有个大致的了解,对志愿服务活动所需要的特殊技能进行培训,提高专业素养,切实提高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本领。
总之,志愿服务活动是提升大学生党员党性修养、促进其成长成才的重要途径,具有重要的思想政治教育功能。高校基层党组织应完善志愿服务体系,以志愿服务为载体加强大学生党员的再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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