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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来稿篇幅一般在1万至2万字之间,特别优秀论文不在此限,本刊尤为欢迎论证充分、挖掘深刻、极具学术价值的洪钟大吕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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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律采用脚注,每页注释单独排序,以圆圈①②③等表示。
一律采用尾注,所有参考文献连续排序,以方括号[1][2][3]等表示。
1.专著、编著、译著、学位论文、论文集
[1]王利明.侵权行为法归责原则研究[M].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4.398.
[2]杨立新.人身权法论[M].北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6.362.
[3][德]曼弗雷德·沃尔夫.物权法[M].吴越,李大雪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2.12.
[4]石少侠.检察权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法学院,2002.
[5]廖增君.对我国假释制度的思考[A].刑法学研究精品集锦[C].北京:法律出版社,2001.672.
2.期刊文章
赵秉志.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与刑法解释关系论[J].河南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2).
3.报纸文章
胡添翼.个体户减少的另类解读[N].新京报,2006-12-21.
4.电子文献
马明亮.争议的妥协——协商性司法在中国的兴起[EB/OL].http://www.chinalawinfo.com,2004-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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