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军箭
近年来,我国高校国家助学实践中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主要涉及无偿资助模式、有偿资助模式和延迟付款资助模式。无偿资助模式是以国家助学金资助模式为代表,有偿资助模式是以勤工助学资助模式为代表,延迟付款模式是以助学贷款资助模式为代表。资助与育人得到了广大教育工作者、专家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和重视,有关我国高校国家助学模式在理论研究方面也取得了一些成果。
从国家助学金受助资格认定的角度,李芹等在《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出发谈国家助学金的合理形式》中指出,教育部对经济困难学生概念的解释属于定性描述,没有具体依据,无可量化指标,比较模糊,在认定工作中难以把握;加上各地贫困标准差异,经济情况悬殊,以及认定过程中各种人为因素,造成目前许多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界定并不准确。
从受资助对象的角度,杨钧期等在《国家助学金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探析》中指出,国家助学金其预设的价值指向,是为了解决困难大学生的生存效率问题,而不是“五味俱全”帮助提高低收入家庭的大学生生活的质量和水平,是解决温饱而不是奔小康、发福利。盛军在《国家助学金功能定位问题研究》中指出,发放助学金不是撒胡椒面,不应是为了改善大学生学习条件的赠款,而是为了解决生存问题的资助。助学金的发放要求必须从严,一定是雪中送炭,不能是可有可无,更不能是锦上添花。
从受助者的感恩之心的角度,龚彦忠在《当前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问题及建议》中指出,部分获得者视为天下掉下的馅饼而心安理得,既不一定在学业上起到激励作用,也很难说在心灵上有所感恩,有的甚至认为得到资助是理所当然的,一旦没有反而抱怨学校。刘燕杰在《高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模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中指出,获得时毫不感激,对于学校的各类补助都急于争取,认为助学金是无偿的。缺少最基本的感恩,认为是免费经济资源的分配,体会不到期望与激励,获得少的认为自己应该获得更高额度,未获得的认为自己应该获得。
从对学生价值观扭曲的角度,谢琴等在《对国家助学金的新思考》中指出,国家助学金属于救济式资助,只讲权利,不讲义务;只有获得没有付出。虽解决了经济困难问题,不利于大学生权利义务对等的法制观念,会助长他们不劳而获的消极思想,助长“等、靠、要”,导致他们缺乏积极主动解决困难的精神,把解决困难的希望完全寄托于外界的帮助。刘燕杰在《高校国家助学金发放模式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探讨》中指出,现在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很多不再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来辅助完成学业,而是一味地等待每年一次的高额资助。
从对学生诚信影响的角度,杨钧期等在《国家助学金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探析》中指出,别人因贫困生的特殊身份得到的补助,其数额远远超过了通过努力和良好素质得来的奖学金,这严重挫伤了学生坚守自己底线的积极性,从而使更多学生加入到对国家助学金的争夺行列中来。
从增加助学金的额度和资助面的角度,李芹等在《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出发谈国家助学金的合理形式》中指出,无偿资助给出了太多诱惑。如果在源头上不能解决好认定问题,那么盲目增加政府投入,扩大助学金发放额度,所能取得的社会效果就会大受影响,现有的整个资助体系也会受到影响,即使再扩大投入也无济于事。
从贫困生的认定主体和发放的角度,杨钧期等在《国家助学金资助模式存在的问题探析》中指出,国家助学金应回归到社会救济的性质,发放的主体应相应由大学生所在的当地政府承担,学校配合政府介绍大学生的在校表现。当地政府可以将贫困生的认定与当地低保家庭的认定有机结合起来,这样既可以提高贫困生认定的科学性,也大大减轻了高校的负担。
从强调学业成绩还是注重人文关怀的角度,龚彦忠在《当前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问题及建议》中指出,强调学业成绩,人文关怀削弱;不考虑学业成绩,助学金激励学生奋发向上的功能就会减弱。盛军在《国家助学金功能定位问题研究》中指出,助学金是一种人道关怀的政府补贴,过多强调学生的学业成绩,关怀性质就会弱化。
从助学金资助额的角度,程曦璐等在《仿效低保制度经验推进国家助学金公平性研究》中指出,家庭经济困难程度较大的学生虽然享受了助学金的资助,但是有限的助学金额完全不能从根本上减轻这类人群的经济负担,从而造成助学金在这类群体中失去了实际存在的价值。对于独立院校和艺术类院校等收费相对较高的高等学校,国家助学金制度也没有相应的倾斜政策予以扶持。
从助学金对师生之间、同学之间的影响的角度,谢琴等在《对国家助学金的新思考》中指出,国家助学金有可能是破坏学生之间的友谊,增强学生之间猜忌心理,威胁学生正常生活,以及破坏高校的和谐与稳定的导火索。
从资助内容的角度,胡剑虹在《关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指出,贫困生本身并不是致贫的原因,因此仅在经济上资助贫困生是完全不够的,更需要在人际交往、学业、个人成长等方面给予帮助。贫困生的形成不仅仅是由于物质的匮乏,也由于在精神、能力、社会关系等方面的占有不足,甚至还包括其自身素质及受教育状况等方面的不足。仅仅从经济上来理解和消除贫困,则必然导致资助理念和资助方式的片面性。
从角色的角度,欧水美在《构建“造血”型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中指出,现有的贫困生资助体系的特点是借助贫困生以外的力量来对贫困生进行资助,而且主要是物质的,因本身所具有的局限性,由此产生了许多问题。这种无偿地给予会给贫困生造成一种“角色外”意识,即这种发放是“施舍”,隐含的前提是贫困生是社会的负担而非建设者。
从对贫困生受助后的管理角度,胡剑虹在《关于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指出,高校只是对资金如何发放,名额如何划分等进行严格把关,却忽略了贫困生受助后的管理问题。有的受助学生没有珍惜继续求学的机会,学习状况不佳;有的则是肆意挥霍资助金,甚至产生“等、要、靠”的不良心态。
从助学金转移支付的角度,龚彦忠在《当前国家助学金政策实施:问题及建议》中指出,缩小资助比例,提高各类奖学金的比例和资助额度,设立贫困生奖学金,学习进步奖学金。建议国家从助学金中划出一定比例作为偿付勤工助学的资金,提高单位时间的劳动报酬。盛军在《国家助学金功能定位问题研究》中指出,可以考虑减少助学金的资助量,淡化其“奖”学的作用,而是把资金放在奖学金和补贴给商业银行,鼓励其开展助学贷款。
从银行惜贷的角度,王霞等在《我国高校贫困生资助体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中指出,银行开办国家助学贷款主要来自政府的压力,助学贷款成本高、效率低,银行本就不愿意贷款给贫困生,助学贷款的条件较为苛刻,一旦学生的成绩出现不及格,银行很可能会停止助学贷款。部分贫困生缺乏诚信观念,毕业后不能按约偿还贷款,造成银行财产损失,促使银行更加惜贷,导致贷款的发放与学生的需求差距很大。
从中国助学贷款未来设想的角度,马经在《助学贷款国际比较与中国实践》中指出,实行“一揽子”系统规划,构建中国教育金融框架,修正助学贷款方案的要素,设想创建中国教育银行等。冯莉等在《政府在美、日国家助学体系中的作用及借鉴分析》中指出,建立合理的教育金融框架结构,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毕云在《美国高校资助体系的研究与启示》中指出,建立多种分层的助学贷款形式。打破单一的格局,发展多种贷款形式;完善利息贷款的发放;对违约人进行严厉惩罚的同时,建立合理的还款制度。
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角度,潘樱稚在《国外高校资助模式启示》中指出,为确保中国助学贷款的顺利进行,设立专门机构运作助学贷款,有固定的资金管理机构,由国家统筹安排;严格审核申请,可采取抽样调研的方式;贷款层次化;加强诚信教育,完善追缴制度;推广生源地贷款。方春媛在《当前中国与其他国家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比较和启示》中指出,应该扩大高校学生贷学金资助群体。杨会良等在《日本高校贷学金资助模式与运作及其启示》中指出,建立健全助学贷款管理运作机构与体系;完善国家助学贷款回收机制;建立有效的风险防范机制。
从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与供应的角度,王圆圆在《中美高校助学比较研究》中指出,我国高校的勤工助学工作岗位种类太少,范围偏窄,工作岗位供不应求,工作内容档次不高。在校内,勤工助学活动局限于诸如图书馆管理、食堂勤杂工、卫生区清洁、三助(助教、助管、助研)等岗位,在校外,勤工助学局限于家教等模式,社会的支持和参与度不够。
从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角度,孙倩在《发达国家成熟经验对完善我国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启示》中指出,实行完全弹性制,为学生勤工助学在时间上提供可能;高校应当整合学校用工岗位资源,腾出适合学生勤工助学的岗位;政府和高校应当扶持勤工助学产业的发展,通过大学生勤工助学公司的运作模式广开校外勤工助学的岗位和机会,结合大学生专业优势安排他们从事有一定技术含量的工作。王圆圆在《中美高校助学比较研究》中指出,拓宽勤工助学渠道,为贫困生提供广泛的勤工助学体系;加强对高校勤工助学活动的管理;加强管理的现代化和信息化建设;注重发挥勤工助学的育人功能。方春媛在《当前中国与其他国家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比较和启示》中指出,未来我国高校建立足够多的长期共赢的校内、校企、校区勤工助学岗位,扩大招募非困难生进入勤工助学的行列。
从国家奖学金是否应该实施代偿的角度,王玺在《国外学生资助体系比较及启示》中指出,“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计划”鼓励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贫困生到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工作,相对于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同学来说有失公平。国家奖学金和政府奖学金可以以无息贷款的形式有偿使用,毕业生既可以在毕业后10-15年内还清,也可以参加参与代偿计划。
从资助经费来源的多元化的角度,伍思文在《我国大学生资助制度创新探析》中指出,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尝试吸引社会保险机构参与贷学金出资;积极开展生源地贷款;通过发行彩票和教育债券,开展教育储蓄及接受社会各界捐赠国家助学贷款发展基金,开办非盈利性的社会公益性助学贷款;通过税收优惠鼓励社会企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进行捐赠,扩大助学资金来源。
希望通过分析研究我国高校现有贫困生助学模式存在的问题,进而探索出一条不需要国家每年大量投入,而且能尽量减少资助中存在或产生的消极问题,同时又可持续发展的适合中国国情的资助模式。尤其在资助之后,能提高贫困生的就业竞争力和职业发展,以避免毕业生一毕业就失业或者毕业后仍然处于贫困状态从而影响到其下一代的教育培养这一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