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返上帝之路——从马拉默德小说《店员》看“犹太人”的生成

2013-08-15 00:54:42郎艳丽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方济各莫里斯弗兰克

郎艳丽

(重庆第二师范学院,重庆400067)

德国著名犹太思想家利奥·拜克(Leo Baeck)在《犹太教的本质》一书中提出:犹太人不是存在的(being),而是生成的(becoming)。“我们的生命由我们所要成为的东西(what we become)来实现,而不是由我们生而秉承的东西来实现,秉承(endowment)和遗传(inheritance)虽然词华典赡,但也可能言之无物(then again nothing),其根本在于我们如何使用他们。”[1][P12]《店员》这部小说就阐述了“犹太人”这一伟大的现世生成。

小说《店员》的故事发生在30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的美国,整个小说都围绕着犹太贫民区犹太移民莫里斯的杂货铺展开。小说主人公弗兰克是一个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非犹太人。他不停地流浪,梦想通过犯罪发财。一天,他与人合伙抢劫了莫里斯的杂货铺,事后受到良心的谴责,于是主动到杂货铺帮忙,以补偿自己犯下的过失。在莫里斯的影响下,弗兰克的道德逐渐升华,并最终成了一名犹太人。马拉默德用弗兰克的转变诠释了“犹太人”的现世生成,完成了“我们的生命由我们所要成为的东西来实现”这一蜕变历程。

一、“犹太人”生成的前提——“善”之召唤

耶和华从天上垂看人的子孙,看有没有寻找他的人。

——《圣经·诗篇14:2》

主说:“你们当寻求我的面。”

——《圣经·诗篇27:8》

《创世纪》开篇就指出:“神就照着自己的形象造人”(《圣经·创世纪1:27》)。然而神的“形象”究竟是什么样子,《圣经》却没有具体描述过。即使曾经与上帝有最直接接触的亚当和夏娃,也仅仅只是听到了上帝威严的声音。每当上帝对人有所警示时,也都只是出现在一异象中。神与亚伯兰立约的时候,“亚伯兰沉沉地睡了,忽然有惊人的大黑暗落在他身上。”(《圣经·创世纪15:12》)神在召唤摩西时,也只是有神的声音从荆棘的火焰中传出来。在西奈山下,以色列人第一次真正认识到了神的存在:“在山上有雷轰、闪电和密云,并且角声甚大……摩西率领百姓出营迎接神,都站在山下。西奈山全山冒烟,因为耶和华在火中降于山上,山的烟气上腾,如烧窑一般,遍山大地震动。”(《圣经·出埃及记19:16》)以后神又多次在雷霆中、云柱中、树丛中彰显他的神迹。上帝是无形的,是如老子《道德经》中所说的“大音”、“大象”,是那个看不见摸不着,却无所不在的“道”。那么上帝究竟是按照什么样的形象塑造了人类呢?

利奥·拜克在《犹太教的本质》中多次说到,上帝就是善,因为只有善是如上帝那样横亘时空,无所不在的,“善是无条件的……善也是普遍的……所以善就是世界的意义”[2][P7]“善的根基因此只能在唯一的神那里去寻找,唯一神本质的展现……所以善起自万有之根源……”。[3][P72]范学德牧师在一次讲道中提到“上帝为什么要我们行善?道理很简单,因为上帝是善,并且是一切善的来源和标准。理所当然的,上帝要求他所创造的新人,要与他的本性——上帝的良善相符合,要与上帝创造的目的——荣耀上帝相符合”。[4]由此看来,上帝并不是按照自己形体而是按照神的本性——良善造出了人类。

然而,生活在尘世的人们总是被物质的欲望所迷惑,而遗忘了上帝在创世之初的赋予——善,善一直被禁锢着、压抑着、雪藏着。可是上帝却一直在寻找能够靠近他的人,等待寻找他的人。亚伯拉罕·海舍尔(Abraham Heschel)在《觅人的上帝》一书中指出,“在赎罪日我们羞愧地呼唤:‘直到人死的那一天,你都在等待着他’回到身边。”[5][P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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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圣人圣方济各是小说中多次出现的意象,他是“弗兰克的守护神”。[6][P251]在弗兰克还是个孤儿的时候,就能时刻感觉到他的存在。弗兰克从小就爱听教士讲圣方济各的故事,并常常被这样的故事感动得流下泪来。弗兰克似乎对圣方济各有种天生的亲近和认同,在萨姆的糖果店,“他(弗兰克)的目光突然被一个和尚的彩色画片所吸引住了。他……凝神看着那张图片,足足有五分钟之久。”[7][P30]而图片上那个脸孔消瘦、长着黑胡子、穿一件褐色粗布衣、光着脚站在洒满阳光的乡村道路上、举起干瘦多毛的手臂、迎着他头上盘旋的飞鸟的和尚,就是圣方济各。圣方济各代表了弗兰克心中潜藏的善,这是一个起点,它为弗兰克以后的蜕变新生埋下了种子。

吴文南在他的论文“论《圣经》中人与上帝的关系”时谈到:“一言以蔽之,人和上帝的关系是悖逆与救赎的关系,如著名的加拿大文艺理论批评家弗莱所说的 U结构:背道 -受罚 -呼求 -得救”。[8][P16]同样的,在遇到莫里斯之前,弗兰克也是与上帝之路背道而驰的。尽管他觉得抢劫是件愚蠢的事情,但还是伙同沃德抢劫了莫里斯。当他看到沃德动手打晕莫里斯的时候,他乱摇手,黑眼珠都快鼓出来了。这显示了弗兰克内心善恶的挣扎,这样的恶中之善与小说后半部分的善中之恶相呼应。

对弗兰克和圣方济各关系的描写,马拉默德采用了从对立到统一的手法。在小说开始的时候,圣方济各所舍弃的正是弗兰克苦苦追求的:当圣方济各舍弃万贯家财的时候,弗兰克正为了仅仅的几块钱而抢劫莫里斯;当圣方济各只依靠极少的食物苦修的时候,弗兰克正躲在莫里斯的杂货铺狼吞虎咽;当圣方济各把雪人当作自己的妻子和孩子的时候,弗兰克却向海伦伸出了欲望之手。但是自从遇到莫里斯之后,弗兰克就开始发生转变,这个被鄙视的犹太佬常常让弗兰克有种想流泪的冲动,弗兰克开始不自觉地模仿莫里斯的行为。于是,弗兰克的形象和圣方济各的形象开始重合起来。以前围绕在圣方济各周围的大量的飞鸟和花朵的意象,也充斥在弗兰克的审美之中。当他第一次爬上升降机偷看海伦洗澡的时候,他看到了海伦的身体,“她的身体是那么的年青、那么柔软、那么可爱,她的胸部看起来就像飞翔的小鸟,她的臀部更像美丽的花朵。”[9][P75]另外,弗兰克“有一次在地下室找了一块松木板,他锯了一小块,用小刀把它刻成某种东西,他意想不到,它竟变成一只展翅飞翔的鸟。外形虽不够匀称,却有一种美感……他试刻别的东西。他决定刻一朵花给她(海伦),终于刻成一朵含苞欲放的玫瑰。雕成后,那玫瑰优雅清秀、花瓣初开、挺拔多姿,像鲜花一样逼真。”[10][P204]

经过生活的磨难,弗兰克与圣方济各融合在了一起:“海伦走近那儿,看到有个人蹲在长凳子边上喂着鸽子。……这个人站起来,鸽子拍拍翅膀也飞了起来,有几只飞到他的手臂和肩膀上,有一只鸽子栖息在他微微弯曲的手指上,啄食他手心里的花生米。另一只肥大的鸽子飞到他的帽子上。……海伦认出这个人就是弗兰克。”[11][P124]

这个展现在读者面前的画面不正是在给飞鸟布道的圣方济各吗?经过苦难的洗礼,弗兰克已经蜕变了,甚至在小说的最后,弗兰克像圣方济各一样吃得越来越少,瘦骨嶙峋。他为别人付出得越来越多,“他从流不尽泪水的眼缝里来看待生活。”[12][P254]

圣方济各形象是弗兰克心中“善”的象征,也是神性的象征,它暗示了潜藏在人内心深处的神性火花。弗兰克的蜕变证明了囚禁在灵魂深处的神性火花,可以通过悔过自新,重新释放出来回复上帝。在莫里斯“善行”的召唤下,弗兰克的神性苏醒了。

二、“犹太人”生成的机制——由“恶”趋“善”

神对亚当和夏娃说:“惟有园当中那颗树上的果子,你们不可吃,也不可摸,免得你们死。”而蛇却对女人说:“你们不一定死,因为神知道,你们吃的日子眼睛就明亮了,你们便如神能知道善恶。”于是,女人见那颗树上的果子好作食物,也悦人眼目,且是可喜爱的,能使人智慧,就摘下果子来吃了;又给她丈夫,她丈夫也吃了。他们二人眼睛就明亮了,才知道自己是赤身裸体,便拿无花果树的叶子,为自己编做裙子。

——《圣经·创世记3:1》

在这里引入《创世纪》的故事并不是想说明基督教的原罪起源,相反,犹太教认为人并不具有原罪。马丁·布伯说:“他(人)像亚当一样犯罪,但不是因 为 亚 当 而 有 罪。”[13][P154]亚 伯 纳 罕 · 科 恩(Abraham Cohen)在《大众塔木德》中描述到:“每一个人身上都有两种冲动——作恶的冲动和行善的冲动,两种冲动不停地争斗着。一个人的品性就取决于哪一种冲动占了上风”。[14][P101]科恩认为,如果人是出于没有欲望而不做违禁的事,这并不是美德。相反,如果能够抑制本就存在的欲望而不去做违禁的事,那才是美德。即使莫里斯那样虔诚的犹太人也还具有恶的冲动,莫里斯纵火那一幕就是心中恶欲的体现,可是莫里斯的可贵之处就在于,他最终控制住了自己的欲望,保持了善良的秉性,扑灭了心中的恶欲之火。

同样,弗兰克也是这样一个既有“作恶的冲动”又有“行善的冲动”的人。在小说中,马拉默德采用大段内心独白的方式,来表现弗兰克的内心冲突。“弗兰克通往新生之路是马拉默德小说故事中最为曲折的,他总是在从善与向恶之间反反复复,即使在犯最严重错误的时候,他的内心里也混杂了向善的冲动。”[15][P31]弗兰克总在不自觉地犯罪,而紧接而来就是内心的忏悔,呈现出“犯罪—悔罪”的循环模式。

我们原晓得律法是属乎灵的,但我是属乎肉体的,是已经卖给罪了的。因为我所作的,我自己不明白;我所愿意的,我并不作;我所恨恶的,我倒去作。

——《圣经·罗马书7:14》

正如弗兰克的矛盾心理,人的行动本就充满困惑和矛盾。面对困惑,人该何去何从?善与恶、道德与现实,该如何选择?

曾经的弗兰克总是东飘西荡,无所事事、他觉得命运总是在作弄自己,让自己一无是处。当他来到莫里斯的杂货铺后,虽然苦难并没有停息,但弗兰克的身心却渐渐找到了归宿。通过与莫里斯的接触,他内心的善开始觉醒,他开始懂得用意志去生活,用神性去驾驭人欲,而不再随波逐流。《店员》刻画了弗兰克从良知觉醒、内心冲突、战胜自我、皈依犹太教的自我净化的全过程。美国文学批评家谢尔顿·J·赫什诺(Sheldon J.Hershinow)认为:“弗兰克是一个寻找父亲的孤儿,而莫里斯是一个失去爱子的悲伤的父亲,想要寻找一个精神替代品。小说的核心原型就是圣经故事中古老的圣子故事的变形。在这个故事中,父亲展现了对任性的儿子永不动摇的父爱。”[16][P46]跟随莫里斯这个精神之父,弗兰克新生了。逾越节过后,他接受了上帝之约——割礼,变成了犹太人。

三、“犹太人”生成的途径

上帝一直在等待人的寻求,等待人的归来。弗兰克流浪多年,终于走上了上帝之路,这条路就是善行,就是行善,就是使自己具有犹太性。弗兰克的转变告诉世人,犹太人不是天生的,而是生成的。马拉默德在《店员》中,为犹太人的现世生成指出了三条途径。

(一)有意义的受难

犹太民族是一个苦难深重的民族,一部犹太史就是一部受难的血泪史。从苦难中,犹太人看到的是上帝对人的惩罚。苦难让犹太民族把自己作为祭祀的羔羊摆放在了赎罪台上,他们期待再次得到神的恩典,并等待最终回归故土的时刻。而且作为上帝的“选民”,犹太人认为他们的受难是神祭的受难,他们愿意为整个人类献出自己。“《店员》这本小说更是犹太人受难的典范之作。”[17][P272]正如弗兰克所看到的,苦难像一块布,犹太人能拿它做衣裳,也正如马拉默德在他的短篇小说《湖畔淑女》借伊萨贝拉之口所表达的,犹太人珍惜他们的过往,也珍视他们所受的苦难。“对于马拉默德来说,犹太性就是生活中的苦难,就是从苦难中发现生活的价值和生命的意义。”[18][P44]弗兰克问莫里斯为什么犹太人受这么多苦?莫里斯回答说“他们受苦,因为他们是犹太人……人活着就要受苦……一个犹太人如果不是为律法受苦,那他受苦也就没有意义了。”[19][P132]对此,在 Bernard Malamud:the prodigal son returns——the assistant一文中,谢尔顿·J·赫什诺这样说到,“莫里斯关于受难的观点非常明确地阐发了小说《店员》的一个核心主题:那就是人都有一种将固有的、不可避免的苦难转换成为有意义的受难的潜在倾向。”[20][P34]

什么样的受难才是有意义的受难呢?在莫里斯看来,只有为了律法的受难才是真正有意义的受难。“对于莫里斯来说,真正的‘律法’就是‘要做好事、要诚实、要善良。对别人也是这样。’”[21][P39]莫里斯“是犹太律法的化身,小说让律法附身在他身上,从而告诉弗兰克:律法就是‘要做好事、要诚实、要善良。’”[22][P273]律法就是善,所以为律法受难就是为善而受难,律法为善的实现提供了现实途径。苦难往往让人升华,使人新生。在小说中弗兰克不停地问自己为什么自找苦吃?他给自己很多答案都不满意,唯一能够让他感到满意的就是:他这样自找苦吃就不会再去做什么更糟的事情了。受难能够洗涤人的心灵,苦痛中的人们往往能够更加真切地感到痛苦的真谛,也就更加明白苦难给人造成的痛楚。正如在《出埃及记》中提到的这样一条令人肃然起敬的教规:“不可欺压寄居的,因为你们在埃及做过寄居的,知道寄居的心。”(《圣经·出埃及记23:9》)

弗兰克问莫里斯为什么而受难,莫里斯告诉他:“我在为你受难。”[23][P133]的确,莫里斯确实是在为弗兰克受难。小说一开始,弗兰克就抢劫了莫里斯的杂货铺,来到杂货铺后他不断地从店铺中偷钱、偷牛奶,最终还强奸了莫里斯的女儿海伦。紧接着在弗兰克的追问下,莫里斯告诉弗兰克:“你是在为我受难。”[24][P133]这两句极具深意的话,是对小说内容的概括。果然,随着小说的发展,莫里斯的话应验了。弗兰克开始为莫里斯受难:他把偷来的钱从银行取出来,添到当天的营业额中。在莫里斯煤气中毒的时候,是他一把把莫里斯从死亡的边缘拖了回来。莫里斯死后,他更是承担起整个生活的重担,他甚至还想供海伦上大学。在经历了一系列的苦难之后,弗兰克彻底新生了,他简直就是死去的莫里斯的再生,读者仿佛看到了年轻时候的莫里斯,他为了让那个可怜的波兰妇女得到3分钱的面包,不得不在凌晨6点就起床。他会因为看到漆匠家贫穷的家境和饥饿的孩子感到心里不舒服,甚至愿意少收一半的欠账,而到最后,他甚至要把自己唯一的3元钱的家当送给他们。而成就这一切就是有意义的受难,即为他人受难。

(二)虔诚地忏悔

忏悔这一宗教仪式在小说《店员》中有明显的体现,但它的宗教意味却大为淡化。弗兰克忏悔的对象不是上帝,不是牧师或者拉比,而是对自己、对他人的忏悔。忏悔在小说中表现得更具体化、生活化,读者很少能够感觉到忏悔的宗教形式和色彩。这也许很符合现代许多犹太学者的主张,为了适应现代化的社会生活,犹太人应该具有更多民族性和文化性,而降低它的宗教性,这不能不说是犹太宗教对美国犹太移民的一种妥协。

《圣经·创世纪》中亚当、夏娃偷吃禁果的故事告诉世人,即使是上帝亲手创造的人也会被诱惑,也有可能去犯错,去忤逆上帝。那么对于犯错的世人应该怎么办呢?这时“正义便要求也给人类一种解毒的药剂去拯救他们。如果邪恶是人易患的疾病,那么就有必要让她具有痊愈的手段。这手段就是忏悔。”[25][P119]因此,人们被告知:“如果一个人去忏悔,那么他就好像去了耶路撒冷,建造了圣殿,竖起了祭坛并献上了《托拉》中列出的所有祭品一般。……‘神所要的祭,就是忧伤的灵’(《诗篇 51:17》,)…… ‘我并不要你们的祭品和牺牲,我只要(忏悔的)言语。’(《大利未记7:2》)”。[26][P120]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弗兰克的善恶挣扎、心灵对话都是不同形式的忏悔。只是忏悔的过程是复杂而痛苦的,弗兰克内心的苦苦挣扎就是最好的证明。弗兰克一直都想告诉莫里斯所有的真相,但他又感到恐惧,好像如果说出来,他的整个生命连血带肉都要给撕成碎片一样。但当他把真相说出来以后,弗兰克心里感到极不平常的舒畅,好像满树的鸟儿在歌唱。而莫里斯则如上帝般洞悉一切,他告诉弗兰克,自己早已知道真相,并愿意原谅他。最后,当弗兰克向海伦和盘托出一切的时候,海伦脸色大变地跑开了,她没有像她的父亲莫里斯那样原谅弗兰克,但是在弗兰克的心里,他却解脱了,他对着海伦远去的背影大声地喊道:“我坦白过了”。其实忏悔的对象不是别人,而是自己的心灵。

(三)走向回归

耶和华以色列的神如此说:我在怒气、忿怒和大恼恨中,将以色列人赶到各国。日后我必从那里将他们招聚出来,领他们回到此地,使他们安然居住。

——《圣经·耶利米书32:37》

犹太教是世界一神教的起源,它是一个追求统一的宗教。利奥·拜克认为这个统一是指犹太教各个时期都存在着一个不变的核心主题,那就是“犹太人自身的存在与未来都指向古老存在的上帝。”[27][P4]人永远都是归属于上帝的,不管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莫里斯、卡帕萨姆和培勒是《店员》中的三家犹太人,但除了莫里斯,其他两家都已经完全美国化了,他们眼中唯一的上帝就是金钱,为牟取利益不择手段。“在这样的一个国家,个人的成功是由离开自己的起源和根的距离来衡量的,走得越远,就越成功。”[28][P10]而莫里斯与这样的社会却格格不入,他会因为多拿别人5分钱而睡不好觉,会因为别人遗留在他柜台上面的1分钱而在大冬天跑过几条大街,还给别人。所以在这样的社会竞争下,他这样的人就注定是个失败者,“他(莫里斯)是一个生活在非犹太人中间的犹太人,是一个被犹太成功者所包围着的犹太失败者。”[29][P35]卡帕是成功的,他靠卖酒挣了大钱;萨姆是成功的,他靠买马赌博,送儿子上了大学;查理是成功的,他靠欺骗拿走了莫里斯的全部身家。然而,不管成功者如何成功,他们都莫明其妙地保持着对莫里斯的依恋。“马拉默德赋予莫里斯的杂货铺许多优秀品质,对于莫里斯来讲,这个杂货铺是压在肩上的十字架,但对于弗兰克和其他人来说,它就变成了一个精神圣地……其他人从莫里斯的杂货铺和莫里斯的陪伴中寻求庇护。”[30][P33]那个查理每年度假回来都会去看望莫里斯,莫里斯也不知道为什么。卡帕可以不顾莫里斯的死活,将店铺出租给莫里斯的竞争对手,但是他却很想叫莫里斯这个失败而穷困的犹太人喜欢他。萨姆家的纳特也一直与海伦保持着断断续续的爱情。这些成功者为什么都会去钦慕莫里斯这样一个失败者呢?无外乎是保留在莫里斯身上的那早已没落的犹太传统,作为犹太人的莫里斯还坚守着自己的犹太性,坚守着那个流传了几千年,被大多数现代犹太人丢失掉了的根。

维多利亚·阿伦斯(Victoria Aarons)认为:“无论多么无意识,个人最终是不能与那使他或她魂牵梦绕的历史或文化语境相分离的。”[31][P113]莫里斯作为犹太家园的守护者,在精神层面上强烈地吸引着查理、卡帕、萨姆等已经堕落的犹太人,尽管物质的胜利已经将他们装点得金碧辉煌,但在他们荒芜的内心深处却依然渴望着那个失落的精神家园,那片遗失的纯洁土地。莫里斯尚且能够让弗兰克这个异教徒走上上帝之路,最终皈依犹太教,那些犹太民族的子民们为何还依然徘徊歧途,不知回归。马拉默德的小说《店员》,用不长的篇幅吹响了回归的号角,呼吁人们唤醒心中潜藏的善,由恶趋善,践行善行,重返上帝之路。

[1][2][3][27]利奥·拜克.犹太教的本质[M].傅永军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2.

[4]引文来自于 http://yb.zhsw.org/user1/34/archives/2010/484.asp

[5]亚伯拉罕·海舍尔.觅人的上帝[M].郭鹏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3.

[6][17][22]Marcus Klein.After Alienation:American Novels in Mid-Century.New York:A Division of Arno Press Inc,1964.

[7][10][11][12][19][23][24]马拉默德.店员[M].杨敬仁等译.扬州:江苏人民出版社,1980.

[8]吴文南.论<圣经>中人与上帝的关系[J].兰州学刊.2006,(4).

[9]Bernard Malamud.The Assistant.New York:Farrar Straus.1957.

[13]大卫·鲁达夫斯基.近现代犹太宗教运动[M].傅有德等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96.

[14][25][26]亚伯拉罕·科恩.大众塔木德[M].盖逊译.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2004.

[15][18][21][30]Kathleen G.Ochshorn.The Heart’s Essential Landscape:Bernard Malamud’s Hero.New York:Peter Lang Publishing Inc,1990.

[16][20]Hershinow J.Sheldon.Bernard Malamud.New York:Frederick Ungar Publishing Co,1980.

[28]Alter Iska.The good man’s dilemma.New York:AMS Press,1981.

[29]Jeffrey Helterman.Understanding Bernard Malamud.Columbia:S.C.University of South Carolina Press,1985.

[31]申劲松.从马拉默德短篇小说——湖畔淑女——看大屠杀与犹太身份的构建[J].国外文学.2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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