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 棽
(安徽大学,安徽 合肥 230002)
调查显示,截至2012年12月末,安徽省滁州市小额贷款公司达到了22家,遍及6县一市。发起人主要以企业和个人为主,实收资本达到14.1亿元,从业人员203人,贷款余额15.43亿元。其中发放到“三农”和中小企业的金额是12.94亿元,占总贷款的84%。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近2年来,安徽省滁州市22家小额贷款公司累计向农户投放444笔,向中小企业、个体工商户累计投放1758笔。其中,累计发放“三农”贷款2.8亿,占贷款总额的10%,累计发放中小型企业、个体工商户贷款18.9亿元,占贷款总额的73%。我市2012年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总额占全市贷款余额的比例占35%左右,从这个数据可以看出,小额贷款公司的资本金主要投放在我市“三农”和中小型企业,这大大缓解了我市“三农”和中小型企业贷款难的问题。
与一般商业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有其自身的优势:第一,贷款审批速度快,手续简便,期限以短期贷款为主。截止到2012年12月,我市22家小额贷款公司短期贷款业务占总贷款额的99%。由于小额贷款公司发放贷款主要是通过关系网开展,对当地中小企业和农户的资信状况、贷款用途等比较了解,一般一笔贷款从申请到立项到审批发放、最快的当天就可以办理,最长也不超过4天时间。在贷款期限上,主要是以短期贷款为主,贷款天数设置也很灵活,短则几天,长则数月。是企业非常灵活的一种的融资方式。
调查显示,安徽省滁州市小额贷款公司最高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4倍。最低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0.9倍,平均贷款年利率为20%,总的来说,利率水平处于合理范围之内。由于利率政策空间充分,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灵活性较大。据统计,近三年,安徽省滁州市小额贷款公司实现各项收入当年累计14206.1万元,各项支出4967.41万,实现税后利润6891.78万元。全市22家小额贷款公司均实现了赢利。
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小、个、农”经济的信贷需求,支持了小微实体经济发展,促进了县域经济的繁荣。但是我市的小贷公司在未来能更快更好的依法合规经营和发展壮大方面,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我市个别小额贷款公司存在经营违规情况。一是小额贷款公司在发放贷款过程中实现快捷调查和审核申请贷款者资格,难免出现对客户的信用和资料了解不充分的问题。二是我市小额贷款公司都设有贷款五级制度,但是在实行的过程中个别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五级分类不准确。如天长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一笔5万元的贷款已逾期超过3个月,但在贷款分类中仍归于关注类贷款。三是个别公司存在跨区域放贷的情况。如滁州市某家小额贷款公司在2012年内发生向滁州市辖内的县级市企业发放贷款的情况。综上所述的问题,都将加大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等一系列可能给小额贷款公司带来的损失的可能性风险暴露出来。
《指导意见》中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二是从不超过两个银行金融机构融入的资金,余额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50%。我市22家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主要来源于股本投入,渠道较单一,目前只有一家来安某小额贷款公司从九江银行合肥分行融入1000万元资金。由于《指导意见》中规定,股东的注册资本为实收货币资本,所以我市未出现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存款、融入委托贷款等形式的非法集资活动。据调查结果也暴露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资金来源太过于单一,尽管政策允许小额贷款公司可以从不超过2家的银行机构融入资金,但实际上大多数小额贷款公司都无法从银行融入资金。由于无法融入资金,导致我市小贷公司后续营运资金不足、资金周转率、利润率降低。再者,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拆借方面有所限制。小额贷款公司的身份不是金融机构,不允许其直接从中央银行拆借,所以就不能享受银行同业拆借与存放的优惠利率。
我市目前小额贷款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成本主要是各类税费和人员工资以及办公开支。其中各类税费占主要成本。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政策大部分都是执行普通工商企业的25%所得税、5.56%的营业税及附加这一标准。虽然允许试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当地小额贷款公司制订并实施优惠的地方税收政策,但是目前据调查除了我市琅琊区小额贷款公司享受区政府税收优惠政策以外,其他大部分都没有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以实收资本为4000万的小额贷款公司为例,按照平均18%的年化利率投放市场,并保持全年100%的资金使用率,全年的利息收入在2160万元,若无相关税收等优惠政策,需缴纳121万元的营业税及附加税,去除300万元的人员成本和200万元的管理费用等开支。由于目前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收入来源为利息收入,去除税金、人员成本、办公费用等开支,如果不适当在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的话,小额贷款公司的股权回报率较低,很难吸引更多资本雄厚的投资和民间资本,自身的商业可持续发展也比较困难,同时在扶持中小企业、“三农”方面很难大有作为。
我市大多小额贷款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了现代企业经营架构,机构的设立、变更等事项均经过审批,手续齐全。均能够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悬挂省政府金融办开业批复文件、营业执照、公开承诺标示牌、全省小额贷款公司统一标识。机构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股东、董事、监事和总经理的权责及分工明确;建立了信贷管理制度、会计财务制度、安全保卫管理制度等,各项制度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全市22家公司的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均经过任职资格核准,履职期间未发现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均能主动接受监管,积极落实监管意见。但是,在调查的过程中也发现了虽然大部分小额贷款公司的法人治理架构均已初步建立,但个别公司没有按照架构实际运作;内控制度方面虽已建立了一部分规章制度,但还是不够系统、完善,执行还不够到位。如定远某家小额贷款公司的经营与管理实际由公司董事长的丈夫控制,而公司总经理是挂名,实际不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人才对于任何一家企业的发展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小额贷款公司目前在人员队伍上出现了明显的分层。我市22家小额贷款公司总经理及部门负责人层面大多数是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退休职工,具有银行、担保公司等机构的工作经验,但是普通的业务人员、会计、出纳大都从高校招聘或是公司负责人的家属。年龄在25-40岁之间。虽然学历都在大专以上,但是大部分还是缺乏必要的信贷业务的培训及从业经验,对于风险控制的相关知识没有过多的了解。更不会对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创新发挥重要的作用。这批从业人员还需要长期的从业经验和继续教育的学习才能成为公司的骨干力量。
我市22家小额贷款公司主要发放贷款的对象是以小企业、个体户和低收入人群为主,这些客户既没有足够的自有资产作为担保(抵押)品,也不能提供可信的资信报告(财务报告)和信贷记录。所以公司一般采用保证担保和信用担保对服务对象放款。据我市金融办统计我市小贷公司放款形式主要有:保证担保占95%,信用担保占5%,抵押质押担保占5%。在保证担保中,经常出现保证人提供资料不详实的问题。所以为了消除信贷双方信息不对称的问题,规避因此而出现的逆选择和道德风险。开展小额信贷业务的金融机构通过不同于传统银行信贷技术的理念和方法的创新实践。比如在中国有一批小额贷款公司利用其所独具的血缘和地缘或业缘优势来选择客户,从而有效控制风险。这种方法称为关系型信贷形式。还有就是构建微小企业人工信用分析应用形式,选取一批有:“爱心、责任心”的信贷员经常到企业了解企业经营信息、经营状况变动信息财务数据,客户的基本信息等,回到企业编制微小企业信用分析表。通过这些方法完善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制度。
各项税金一直以来都是小额贷款公司主要的经营成本之一。降低税金支出,是保证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因素。应当给予小额贷款公司与农信社、村镇银行等农村金融机构同等的税收优惠。主要原因有二:首先,小额贷款公司申请和设立是参照其他农村金融机构的,一样受到了政府与银行监管委员会的监督管理,其次,承担的社会责任方面,与农信社、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一样是为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的企业。因此应该同农信社、村镇银行、邮储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同样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我市政府可以参照2009年5月浙江省出台了《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对于小额贷款公司的税收补助,坏账准备金的计提给予相应的优惠政策。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所必要的资金支持主要可以通过三个途径解决:一是鼓励小额贷款公司增资扩股。通过合法的融资渠道,使小额贷款公司在注册资本金方面突破一亿元的大关,为其向村镇银行的发展提供基本保障。二是,政府应积极引导、协调小额贷款公司从银行机构融资。三是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小额贷款公司外部融资渠道的扶持政策,比如:允许向股东借款,允许融入委托贷款、放宽融入资金的比例至净资本的100%等等,进一步引导民间资金阳光化、合法化运作,为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后续资金。
建立和完善小额贷款公司从业人员政策培训、岗前培训、后续教育、从业资格认证等方面的相关制度。随着我国小额信贷近年来取得了实质性发展,中国国内的小额信贷教育、咨询和培训活动日益活跃。比如,2005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在美国花旗集团资助下成立了 “小额信贷培训中心”。2008年5月,上海国际银行金融学院(SIBFI)与中国银行协会、国际金融公司中国项目开发中心共同在四川省南充市主办了小额金融最佳操作实践培训班,2009年3月中国人民银行研究生部与中德微型金融能力建设中心联合主办、国培机构承办了首届小额贷款从业人员和首届政府监管机构监管人员培训班,截止2010年12月底共培训40期,培训学员达到3000人次。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协会可以通过滁州市金融办联系这些组织增加从业人员的素质和继续教育的机会。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通过定期报表制度、高管约谈制度、现场检查制度等强化对小额贷公司的监督管理;监管部门督促小额贷款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管理、风险控制等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引导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投向,督促其坚持“三农、小额、分散”的原则,加大对“三农”贷款的支持力度,提高“三农、小企业”贷款比例,避免跨区域贷款及超限额贷款,有效控制贷款风险;督促小额贷款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为我市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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