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建设,丛彩云
“美丽中国”是对中国美好社会的一种口语化的表述。当它正式出现在党的十八大报告中时,立即引起了全国人民热情关注和热烈讨论。但是对于“美丽中国”的涵义,目前许多人只是将之与生态文明联系起来,侧重于从环境和生态的角度去理解。笔者认为这样的理解有局限,“美丽中国”应当包括三层含义和三种情境:
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实现了高速增长,创造了世界经济增长的奇迹。但是,我们的增长还是没有摆脱传统经济发展模式的增长,还是靠拼资源、拼环境的粗放模式。经济高速增长的同时,环境也遭到了很大的破坏。改革开放之前的“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生态景象越来越难以寻觅。生态环境方面的负面效应越来越引起中央的高度重视。历次党代会对资源环境方面的关注越来越强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十六大以来,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党中央相继提出发展低碳经济、循环经济,建立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建设生态文明等新的发展理念和战略举措。十七大报告进一步明确提出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要求,并将到2020年成为生态环境良好的国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之一。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由此可见,打造生态文明,在经济发展的同时保持自然之美,是“美丽中国”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其最基本的要求。
社会和谐主要表现为人、社会、自然及其相互关系的协调上。如果生态环境保护得非常好,但是人们生活很困苦,这样的社会情境称不上是“和谐美丽”;如果社会总体富裕了,但是人们之间的收入极不平均,人们之间形成了收入差异非常明显的不同阶层,社会向心力和凝聚力极度虚弱,这样的社会情境也称不上“和谐美丽”;如果收入分配差距经过政府的努力缩小到了合理范围,但是人们对食品安全非常担心,吃荤怕激素,吃素怕色素,老人跌倒不敢去扶,有人落水没人去救等,这样的社会情境还是称不上“美丽”。所以,作为“美丽中国”,不仅要有人与自然的和谐,更要有人与人的和谐。党的十八大报告非常明确地指出,“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1]这“五位一体”的总布局非常明确地道出了生态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同样重要,这五个方面的统一才能共同构建“美丽中国”的整体。由此可以看出,自然之美和社会之美均是“美丽中国”应有之义,可以说社会的和谐是“美丽中国”的第二重情境。
从外在表现来看,美是人对外在事物与现象的主观感受与判断。美的形式有多种,如“天蓝、地绿、水净”为自然生态之美,“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为社会和谐之美。这些美都是人对外在的反应与感受,是一种对外在事物的评价。从内在本质来看,美是人的内心的一种高尚境界。中国古语中说的“真、善、美”,通俗的解释就分别是真诚,不做作;友善,不邪恶;整洁,心更美。和它党的十八大所提出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表述有别,本意一致,有异曲同工之妙。它们所描述是人的一种理想追求,是人的内心境界,人类追求真、善、美,就是追求品味,追求觉悟,就是追求快乐的人生,这是美的最高境界。当这种美化作了人们的自觉行为,那么,这时的社会就达到了最美的境界。因为,在人们的高度自觉行为中,生态文明之美和社会和谐之美就是相当自然的事情了。
所谓制度,就是人与人打交道的规则。著名的新制度经济学者诺思将纷繁复杂的制度分为了两大类,即正式制度(正式规则)和非正式制度(非正式规则)。
正式制度(正式规则)是人们有意识创造的一系列法则。正式约束包括政治规则、经济规则和契约,以及由这一系列的规则构成的等级结构,从宪法么成文法和不成文法,再到特殊的细则,最后到个别契约,它们共同约束着人们的行为[2]。非正式制度(非正式规则)是人们在长期交往中无意识形成的,具有持久生命力,并构成代代相传文化的一部分。非正式规则包括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意识形态等。其中,意识形态处于核心地位[3]。这种分类方法虽然相对简单,但是非常有效,既能将人类打交道的各类规则都包括进去,又没有出现分类的交叉或重复,因而获得众多学者的一致认可。
在人们的生活当中,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并不是相互割裂的,而是相互交织在一起。它们既有区别,又有联系,共同在引导和制约着人们的相互交往行为。
1.二者的区别
(1)范围不同。从历史视野来看,人们生活空间中的大部分行为主要是在靠非正式制度来约束,正式制度只占了很小的一部分。
(2)变革速度不同。正式制度的变革速度远快于非正式制度的变革,许多正式制度可以在一天中形成,也可以在一天中消除。所谓的“朝令夕改”正是对正式制度可以快速变化的生动描述。而非正式制度它是一种风俗习惯、价值信念、意识形态等深藏在人们内心深处的东西,是短期内极难改变的。
(3)约束力不同。从涵义中可以看出,正式制度的运转有赖于一定的强制约束力,是一种他律行为。而非正式制度的运转主要是靠人们内心的意识形态和风俗习惯等因素影响下的一种主观价值判断来主导。尽管它也存在一定的社会舆论的软约束力,但它毕竟不如正式制度那样有强制力,更多的是人们的一种自律行为。
2.二者的联系——二者兼容才能共同形成良好的实施效果
从效果上来看,非正式制度是一种自律行为,它主要靠人们内心的自觉和社会舆论的软约束力共同维系,它的实施效果最主要的是取决人们的自律程度。而正式制度更多的是依赖于政府对它实施的保障机制。当正式制度与非正式制度发生冲突时,说明正式制度遇到了人们内心的真正“抵触”,这将导致其实施的成本非常高。在这种情况下既使政府采取强制措施来推行也难有非常理想的实施效果。因此,正式制度的制定必须要考虑到与非正式制度的相容。事实上,有些落后国家将发达国家的制度生硬地“照搬”却没有获得良好的实施效果,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与其本国的非正式制度不相容,导致了制度的“水土不服”。
虽然面对目前资源约束趋紧、环境污染严重、生态系统退化的宏观环境,但是,企业追求利润的冲动必然会使它继续有将生态环境保护的责任“扔”给社会的冲动,部分官员基于政绩观的考虑也会仍有适当“照顾”污染企业的动机。所有这些,都有可能导致对环境的继续损害。有些地方甚至对环境的破坏还在加剧,导致涉及环境问题的上访、信访量居高不下,由环境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也不断增多。因此,短期来看,非常有必要出台更严厉、更细致、更具操作性的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等正式制度来遏制这种现象的继续发性。要在优化国地空间开发格局,在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等方面,建立细致的目标体系、考核办法、奖惩机制。此外,还要深化资源性产品价格和税费改革,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这是构建自然之美的不可或缺的手段。
如前所述,社会生活当中的多数行为是靠非正式制度来约束的,正式制度所占比重很小。并且,正式制度尽管可以根据情形快速地制定,但如果与非正式制度不相容,则易出现抵制,导致实施效果大打折扣。不仅如此,社会中还有大量的行为是难以用正式规则来量化约束的。例如,对“美丽中国的”的第二种情境——“和谐社会”情境就是如此。虽然有人对和谐社会的因素进行了量化考核的偿试,例如国家统计局 “和谐社会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课题组根据“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6个方面的要求,提出了25个统计监测指标。但是,这些指标是否能非常恰当地反映以上6个方面的本质特性是非常值得商榷的[4]。中共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把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这六个方面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总要求。其中,公平这个问题就是一直是经济学当中的一大难题,非常难以量化。此外,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等,不仅本身难以定量研究,而且它们又都是动态的概念。这个动态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时间上的变动;二是空间上的变化;三是主体上的错综复杂的变动。因此,这个层面上的和谐氛围的营造,靠正式制度是很难去界定,更别说去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了。这时候就可以看出非正式制度的优势了。学者们把价值信念、伦理规范、道德观念、风俗习惯等都定义为非正式制度,这并不是制度经济学家们喜欢包罗万象,而是发现这些东西虽然无形,但确是在引导和规范着人们的各类行为。并且是以比正式制度更低的实施成本在起作用。
因此,长期来看,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关公民的教育和宣传,即: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得到人们广泛接受并化为代代相传的文化的一部分后,人们的真善美行为将会变成非常普遍的自觉行为。此时,由政府主导、公民及由公民所组成的企业或其他各类社会团体间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环境的形成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同时,国家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也就顺理成章了。
“美丽中国”是科学发展观的发展目标的通俗化描述。构建“美丽中国”的三种情境,离不开制度的建设,尤其是离不开非正式制度的建设。一般来说,短期内,为防止人们的机会主义思想,正式制度必不可少。但是,从长期来看,基于正式制度的有效性依赖于人们内心的价值信念的认可度的这一制度经济学的基本规律,非正式制度将比正式制度更显重要。当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教育与宣传逐步深入人心后,人们有了心灵之美,构建生态文明之美与社会和谐之美才不会遇到人们的逃避或抵制,而是变成高度的自觉行为。这不是一种柏拉图式的“理想国”空想,而是经过努力可以做到的,当社会主义的核心价值观经过广泛宣传教育,能够深入人心,变成正常的引导和衡量人们日常行为的必不可少的一般准则,就像人每天要吃饭睡觉一样正常时,人们的这种自觉践行也就形成了。
[1]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EB/OL].[2012-11-17].http://news.xinhuanet.com/18cpcnc/2012-11/17/c_113711665.htm
[2]诺思.制度、制度变迁与经济绩效[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出版社,1994:64.
[3]袁庆明.新制度经济学[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2005:244.
[4]贾建芳.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内涵[EB/OL].[2007-09-26].http://www.china.com.cn/law/zhuanti/hjtjh/2007-09/26/content_895546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