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庆莉
职业教育的本质决定了高职教育必须以培养学生的职业能力为核心,因此,高职院校不能沿用一般高校的人才培养模式,而必须探索一条适合培养职业人才的新模式。
“校企合作”作为高职院校一种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是对传统的以课堂教学为主的人才培养模式的扬弃,“校企合作”拓宽了人才培养的渠道,将人才培养的场所由教室延伸到车间,工学结合,切实提高育人质量。“校企合作”有多种模式,在此,只介绍几种有代表性的模式。
“校企合作”模式是学校将企业的一部分生产线建在学校,在校内实行“理论学习”和“顶岗实训”的结合。这种模式既可以解决企业生产场地不足的矛盾,也可以解决学校实训基地短缺的矛盾,真正做到学校和企业资源共享、利益共分。将企业引进学校,使学生不出校园就可以熟悉企业的生产流程,学校还可以把一部分理论课搬到实训基地去上,避免理论与实际脱节,切实做到学以致用。
“校企合作”模式可以采用两种方式实施,一种是“工读轮换制”,学校把同年级、同专业的学生分为两半,一半在学校上课,一半去企业接受实训,按一定的时间定期轮换;二是“工余上课制”,学生先在学校集中学习理论课,理论课修完之后,剩余课时就可以直接去企业工作,学生可以利用工余时间来学习专业课,并把专业课上学到的知识在工作中加以消化。西方有些国家,如德国的职业技术院校就是采用这种模式。
“校企合作”模式是由企业提供实习基地、设备、原料,企业参与学校的教学计划制定,并指派专业人员参与学校的教学活动;同时,学校也要指派一定的专业课教师帮助企业做员工培训。通过校企双方专业人员的互聘,使学生在日常的教学活动中就能获得企业技术人员的技能指导,企业也因此可以获得专业的员工培训的机会。
“校企合作”模式是招生与招工同步、教学与生产同步、实习与就业联体。学生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生,也是员工,教学内容完全源于企业的需要,学校只是根据企业的需要对学生进行长期或短期的技能培训,培训完成之后,由签订订单的公司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就可以按合同上岗就业。这种合作模式的优点是针对性强,突出了职业教育的灵活性和开放性,培养出来的学生适应性强、就业率高、稳定性好;这种合作模式的缺点是学校太被动,培养多少人、什么时候培养,完全要根据企业的需要。
其一,有利于教育和经济的结合。学校与企业的关系,表面上看“育人”与“用人”的关系,实质上是教育与经济的关系。职业教育必须走教育与经济发展相结合的道路,“校企合作”恰恰起到了桥梁和媒介的作用。
其二,有利于学生就业。通过“校企合作”可以使学校清楚地意识到社会需要什么样的岗位群,企业需要什么样的人,企业需要的人应该具备哪些技术和技能。总之,“校企合作”开展的越深入、越广泛,学校从企业获得的信息就越多、越准确,以此培养的学生也就越受欢迎,就业率也就越高。
其三,有利于“双师型”教师的培养。“高职人才培养特征决定了高职师资队伍要有自己的特点,那就是‘双师型’教师。 ”[1]通过“校企合作”,教师带领学生下厂实习,直接接触生产流程,并与企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一起指导学生实训、实习或共同承担生产、科研任务,丰富自己的实践经验,使之成为“双师型”教师。当然,学校也可以利用企业的人力资源,直接聘请企业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作为兼职教师。这两类“双师型”教师都是学校教学活动的支柱。
其四,有利于推进课程改革。只有实施“校企合作”才能真正把握现代企业的最新发展趋势,将企业急需的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方法充实到教学活动中,使学校可以及时调整课程设置,从本质上推动课程改革,体现教学内容的先进性和前瞻性。
其五,有利于学生职业能力的提高。对于高职院校的毕业生,社会普遍反映“质量较低、动手能力不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差,适应企业生产的时间较长”[2]。实施“校企合作”,能及时了解行业岗位需要的知识结构和能力结构,并据此有针对性地对学生实施能力培养,这不仅可以提高学生的职业能力,还可以明确学生的毕业去向。有了毕业去向就等于给学生及早吃上了“定心丸”,他们学习起来会更安心、研究技术、技能会更用心。
其六,有利于高职院校办学条件的改善。从我国高职教育的现状来看,普遍存在资金不足的问题。目前我国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由于职业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政府拿不出更多的钱来办职业教育,至于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其经费就更少了。实施“校企合作”,让企业参与办学,从而实现校企优势互补,借此弥补学校经费、设备、场地和资料的不足,达到改善办学条件的目的。
实施“校企合作”切忌随意和盲目。学校要明确自己的办学方向,要清楚自己学生的职业需求,要找最适合的企业合作;企业要知道自己需要哪方面的人力资源,学校能否帮助自己建立所需的人力资源库。因此,只有满足校企双方“互需”与“双赢”要求的合作,才是可以实施的合作。
首先,校企双方在观念上要有一致性。“校企合作”不仅要体现双方客观上的相互需求,更要体现双方主观上的观念协同,换言之,校方的办学理念和企业的办厂理念应该有一个契合点,这样双方才能找到合作的平台。其次,在具体实施上也要有一致性,即学校的教学安排要与企业的生产安排协同。
共享共赢是“校企合作”的基本原则,在“校企合作”中企业、学校、学生三者的地位要平等,不能牺牲企业和学校的利益,更不能牺牲学生的利益,不能把学生当作廉价的劳动力。“校企合作”不仅要利于企业办厂、学校办学、学生就业,还要资源共享、合作成果共享、人才共享,真正实现企业、学校、学生三方的共赢共享。
任何形式的教育都是对人的教育,而不是对物的教育,职业教育要从成才教育走向成人教育。校园教育的单一化特点不利于学生的全面发展,实施“校企合作”,不仅使学生得到专业的技能培训,更使学生得到职业道德教育与企业文化熏陶。因此,“校企合作”作为一种全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既起到了很好的“育才”作用,也起到了很好的“育人”作用,使学生能够顺利地实现从社会人向职业人的转换,从学生向合格公民的转换。
“校企合作”犹如校企联姻,关键是要你情我愿。目前,我国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的现状是,学校主动、企业被动、甚至不动。“校企合作”不能只是学校“剃头挑子一头热”,必须要校企双方联手互动。
其一,企业要有积极的态度。态度决定结果,消极的态度必定带来消极的结果,要想取得共赢、共享的合作效果,企业先要转变合作态度。
其二,企业要有长远的眼光。企业在“校企合作”中,至少可以得到两个好处。一是通过实施“校企合作”,企业既提高了未来员工(学生)的职业能力,也对其渗透了企业文化,从而使未来员工(学生)对自己的企业产生认同感,并通过口碑效应,让社会对自己的企业产生认同感;二是“校企合作”可以为企业发展储备人才资源,避免企业遭遇人才荒的风险,特别是技术人才荒的风险。
其三,企业要有科学的合作规划。在“校企合作”中,企业要制定科学的合作规划,并把合作规划纳入到企业的长远发展规划之中,要按照合作规划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校企合作”的实施,只有这样,“校企合作”才不会流于形式,企业与学校才会彼此借势、借力,共谋发展。
其一,学校的培养目标要明确化。学校先要明确自己的培养目标,然后再做充分的市场调查,去除盲目性,在“门当户对”的企业中有针对性地选择合作亲家。
其二,学校的管理制度要社会化。我们不能把“校企合作”简单地理解成教学加实践,“校企合作”涉及企业教育、学校教育、学生自我教育三种教育形式,怎样把企业、学校、学生三种教育主体协调好,使之发挥出各自的积极性,这在管理上是一个大课题,学校的管理制度不能局限在学校范围内,要向社会拓展,要有一个社会化的管理制度来确保 “校企合作”的实施。
其三,学校的教育体系要企业化。“校企合作”不能两层皮,学校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专业的开设、课程的设置、教学手段的创新等,都应由学校和企业共同完成,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学校教学与企业实践的真正结合,实现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零距离对接。
其四,学校与企业的沟通要充分化。“校企合作”要想顺利进行,校企双方不仅要做好合作前的沟通,也要做好合作中的沟通与合作后的沟通,要及时了解彼此的所思、所虑、所困与所需,快速解决合作中的矛盾和问题,唯有这样,才能保证合作渠道的畅通无阻。
综上所述,在校企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基础上,“校企合作”这条人才培养之路一定会越走越远、越走越宽。
[1]俞兰芳.企业参与高职人才培养的实践意义[J].华东经济管理,2006(10).
[2]贺修炎.论高职院校高技能人才培养的校企双向互动合作模式[J].教育与职业,2008(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