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史》对《明史稿》的修订——以《黄淮传》和《胡广传》为例

2013-08-15 00:49马晓娜
关键词:大学士翰林院明史

马晓娜

(南京大学 文学院,江苏 南京210023)

《明史》先后由张玉书、王鸿绪、张廷玉等任总裁,最后由张廷玉等定稿,但没有担任明史馆职名的万斯同用力最多,后王鸿绪就万氏《明史》稿本加以修订,张廷玉等又在王鸿绪《明史稿》的基础上改编成为《明史》。赵翼在《廿二史札记》中说:“近代诸史,自欧阳公《五代史》外,《辽史》简略,《宋史》繁芜,《元史》草率,惟《金史》行文雅洁,叙事简括,稍为可观,然未有如《明史》之完善者。”[1](P659)由此可以看出,《明史》修纂之严密审慎。尽管如此,《明史》还是存在一些讹误。著名学人黄云眉先生在他的《明史考证》中对《明史》进行了详细而周密的考证,对其失实之处加以订正,文字错讹之处加以修改,史料不足之处加以补充。黄先生同时参考了大量的明代史乘,为我们研究《明史》提供了详细的史料,同时也为我们研究《明史》提供了一种研究范式。黄先生在《明史考证》一书中的诸多考证颇有见解。他对《明史》存在的错讹提出质疑,例如他在《明史卷一百四十七(列传第三十五)考证》中关于“亲藩陆梁,人心摇动”条(《胡广传》)的精细辨解,在丰富的史料基础之上,运用严密的逻辑,指出应当为“亲藩陆梁,人心不摇”[2](P1248)。但总体说来,《明史》的编纂还是比较严密的。它在《明史稿》的基础上进行编纂,不仅在编排上做了一些调整,也更正了《明史稿》的一些讹误。现以《黄淮传》和《胡广传》为例,略陈于下,希冀为研究《明史》和《明史稿》之间的关系,提供一些借鉴。

一、“侍讲”与“侍读”

《明史稿》列传第32《黄淮传》:“既而与缙等七人并直文渊阁,迁翰林院编修,进侍讲。”[3](P306)

按:“侍讲”当作“侍读”。《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14载:“(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己丑)升翰林院侍读觧缙为本院侍读学士,侍讲胡靖、编修黄淮、检讨胡俨皆侍读,修撰杨荣、编修杨士奇、检讨金幼孜皆侍讲。”[4](P360)(按:“洪武三十五年”即“建文四年”)明陈建《皇明通纪法传全录》卷13亦载:“(建文四年十一月)升解缙为翰林院,侍讲学士胡广、黄淮、胡俨皆侍读,杨荣、杨士奇、金幼孜皆侍讲。”[5](P237)又明雷礼《皇明大政纪》卷五云:“(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己丑升直文渊阁翰林侍读解缙为侍读学士,侍讲胡靖、编修黄淮、检讨胡俨皆侍读,修撰杨荣、编修杨士奇、检讨金幼孜皆侍讲。”[6](P235)明薛应旗《宪章录》卷15云:“(建文四年)十一月,以解缙为侍读学士,胡靖、黄淮、胡俨并为侍读,杨荣、杨士竒、金幼孜并为侍讲。”[7](P134)诸书均作“侍读”,可证《明史》卷147《黄淮传》作“侍读”[8](P4123),概据《实录》改之。

二、“左”、“右”之误

《明史稿》列传第32《黄淮传》:“永乐五年迁左春坊大学士兼辅导太孙。”[3](P306)

按:“左春坊大学士”,《明史·黄淮传》作“右春坊大学士”[8](P4123),是。《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54载:“(永乐五年十一月)辛亥,升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胡广为翰林院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左春坊左庶子兼翰林院侍读黄淮为右春坊大学士仍兼侍读。”[4](P1228)明雷礼《皇明大政纪》卷五亦载:“(永乐五年十一月)升直文渊阁胡广为翰林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黄淮为右春坊大学士兼翰林院侍读。”[6](P282)又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卷12陈敬宗《荣禄大夫少保户部尚书兼武英殿大学士谥文简黄公淮墓志铭》云:“丁亥升右春坊大学士仍兼侍读。”[9](P321)(“丁亥”即“永乐五年”),是当作“右春坊大学士”。

另,《明史》又言:“明年(永乐六年)与胡广、金幼孜、杨荣、杨士奇同辅导太孙。”[8](P4123)较《明史稿》的记载更为详细。《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60载:“(十一月)甲寅命太子太师淇国公丘福、吏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蹇义、兵部尚书兼詹事府詹事金忠、翰林院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胡广、右春坊大学士兼翰林院侍读黄淮、右春坊右庶子兼翰林院侍读杨荣、左春坊左谕徳兼翰林院侍讲杨士奇、右春坊右谕徳兼翰林院侍读金幼孜、司局洗马姚友直等官辅导皇长孙。”[4](P1361)明陈建《皇明通纪法传全录》卷15亦载:“(永乐六年)十一月,命丘福、蹇义、金忠、胡广、黄淮、杨荣、杨士奇、金幼孜等兼辅皇长孙。”[5](P264)又明雷礼《皇明大政纪》卷六云:“(永乐六年十一月)甲寅勅文武大臣辅导皇长孙,命丘福、蹇义、金忠、胡广、黄淮、杨荣、杨士奇、金幼孜及洗马姚友直等辅导。”[6](P287)诸书均云“于永乐六年十一月辅导皇长孙”,《明史稿》未言之,而《明史》补充之。

三、何时官穜为翰林检讨

《明史稿》列传第三十二《胡广传》:“永乐十六年卒,年四十九,赠礼部尚书,谥文穆。仁宗即位,官其子穜为翰林检讨,加赠广少师。”[3](P307)

按:“官其子穜”当在永乐十七年。《明太宗文皇帝实录 卷147载 永乐十七年十月 庚寅 命故文渊阁大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胡广之子穜为翰林院检讨,俾进学翰林院,盖追念广之劳也。”[4](P2480)明薛应旗《宪章录》卷18亦载:“(永乐十七年)冬十月,命故大学士胡广之子穜为翰林院检讨,俾在院进学,盖追念广也。”[7](P171)又 明 雷 礼 《皇 明 大 政 记 》卷 八 云:“(永乐十七年)十月,命故大学士胡广之子穜为翰林院检讨,俾在院进学。”[6](P378)明焦竑《国朝献征录》卷12杨士奇《文渊阁大学士兼左春坊大学士赠荣禄大夫少师礼部尚书谥文穆胡公广神道碑铭》载:“时仁宗皇帝监国南京,公之丧过焉,遣官临祭,赐赙甚厚,葬毕,其子入谢,官其长子穜为翰林检讨,仁宗既嗣位,加赠荣禄大夫少师礼部尚书。”[9](P323)诸书皆明言是仁宗皇帝“监国南京”时“官其子穜为翰林检讨”,而非仁宗即位之后,盖《明史稿》的著者误读之,把“监国南京”误读为“即位”,而《明史》并未沿袭之,而是在考证的基础上进行了修订,可见其修撰之严谨。

通过《黄淮传》和《胡广传》中这几个条目的对比,包括一、二两条中文字的讹误,还有第二条中史料的补充,第三条中史实的订正,我们约略可以看出《明史》与《明史稿》之关系,以及《明史》以《明史稿》为蓝本,并在《明史稿》的基础之上进行修订的痕迹。当然,二者的关系有待进一步研究与查考。《明史》对《明史稿》的修订,是比较复杂的继承与开拓的关系,包括大的体例之修改。这种修改前人多有论述,本文则主要通过文字层面以及史实的讹误进行阐释,希冀有益于学界。

[1]赵翼.廿二史札记[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

[2]黄云眉.明史考证[M].北京:中华书局,1984.[3]王鸿绪.明史稿[M].敬慎堂刊本.

[4]张辅.明太宗文皇帝实录[M].台北:台湾中研院史语所校印本.

[5]陈建.皇明通纪法传全录[M].明崇祯九年刻本.

[6]雷礼.皇明大政纪[M].明万历刻本.

[7]薛应旗.宪章录[M].明万历二年刻本.

[8]张廷玉.明史[M].北京:中华书局,1974.

[9]焦竑.国朝献征录[M].明万历四十四年徐象橒曼山馆刻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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