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 熙
(西南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重庆 400715)
“人”作为哲学家思考和把握的对象,对其本质的界定从根本上说“受制于哲人理解、把握和评价相关知识领域问题的思维方式,哲学的思维方式不同,为这种哲学思维所理解、把握和评价的相关哲学问题的哲学理论就不同。”[1]47因而在对人本质的认识上,无论是古代朴素辩证思维方式视人为物的朦胧臆想,还是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思考把握存在的非此即彼和抽象统一性,亦或是思辨思维方式下对人自我意识的无限提升皆陷入了自身难以克服的误区。要科学界定人的本质,首先就要对西方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致思理路缺陷进行解剖和反思。
在朴素辩证的哲学思维方式下,对人的追问从神话传说回归到哲人对世界为何物的本体论争辩,朴素直观的感性触动融合奇思妙想的天才猜测,以探求构成万物的某种原初具体物质形态或具体物质始基来思考人为何物成了古希腊朴素辩证思维方式思索人之本质的独特致思理路。因而以赫拉克利特为代表的古希腊朴素辩证思维方式所思考和探索的人的本质,在他那里就变成了按照一定规律(逻各斯)燃烧着的永恒活“火”这一产生世界万物的基质。在德谟克利特那里成了最精细的“原子”(灵魂)构成的结晶,而米利都学派则以“水”、“气”来诠释人的本质,泰利斯也认为人起源于“水”。可见,古代朴素辩证思维方式采取“消人于物(自然)”的方式,试图回避主体意识的干扰,以本体问题为思维的切入点和归宿点来探讨人的本质。由于缺乏具体科学的实证依据,带有强烈的直观猜测性,因而经受不住逻辑的推理和责难。
以亚里士多德为代表的形而上学思维方式在理解、把握和评价具体事物上具有鲜明的拒斥矛盾性、抽象统一性和非此即彼性。与形而上学思维方式相契合的“属+种差”的形式逻辑把人的本质等同于人的各种各样的属性,如“求知是所有人的本性”、“人是本质上文明的动物”、“人是陆栖两脚的动物”、“人是理性的动物”、“人是生活在城邦里的动物”等,置言之,人是具有某种属性的动物。形而上学这种抽象同一的思维方式思考下的人不是“人”,而是具有各种属性的动物,思维的出发点是各种“属性”,最终的落脚点都是“动物”。然而人毕竟是在现实活动中不断生成和发展着的实践着的人,而不仅是具有某种属性的“动物”。抛开人的现实的活动将人的本质等同于某种属性的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最终看到的人也不过是一种特殊的动物。
以黑格尔为代表的思辨思维方式通过概念地把握存在,试图克服朴素辩证思维方式的直观性、外在性和非逻辑性,打破形而上学思维方式拒斥矛盾和抽象统一的形式逻辑,创造出一种将思维的形式和内容有机统一起来的新逻辑——思辨逻辑。在黑格尔思辨逻辑下,人的本质被统摄到创造一切并自我运动的绝对精神,归结为自我意识。马克思指出“人的本质,人,在黑格尔看来=自我意识。”[2]207作为德国古典哲学集大成者,黑格尔在其庞大的唯心主义体系上构建了一个最全面、最富有内容和最深刻的发展学说——辩证法,这使黑格尔对人本质的认识远远超出了前人,把人的本质看作是以“劳动”为中介的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黑格尔“把人的自我产生看作一个过程,把对象化看作非对象化,看作外化和这种外化的扬弃;可见,他抓住了劳动的本质,把对象性的人、现实的因而是真正的人理解为他自己的劳动的结果”[2]205。当然,黑格尔所说的劳动仅仅是“精神的劳动”而并非人类的物质实践生产活动,其从劳动去理解的人并不是处在现实的物质生产活动中的人及其现实的活动,因而不是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所主张的从实践去理解的人。
由于不满意黑格尔采取的“消存在于思维”的方式对将人的本质消解于自我意识,费尔巴哈以人本主义的思维方式对黑格尔的唯心主义体系进行了批判,把思维和存在的同一诉诸感性直观,理解为人本身就是灵魂和肉体、精神和身体、思维和存在的结合。作为感性人学的集大成者,费尔巴哈抓住了人的自然本质,将人的感性欲望与维系生存的自然物质条件视为人的本质,在此基础上升华出人的最高的绝对的本质——理性、爱与意志力。为了揭示人的宗教异化了的类本质,费尔巴哈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中指出:“属神的本质不是别的,正就是属人的本质,或者,说得更好一些,正就是人的本质。”[3]39“宗教至少是基督教就是对人自身的关系,或者,说得更确切一些,就是人对自己的本质的关系。”[3]45
虽然费尔巴哈揭示了宗教是人的本质的异化,企图通过对宗教的批判把人从宗教中解放出来,具有一定的革命意义。然而其对人的本质的认识局限于人本的思维方式,将人的本质要么视为自然存在物,要么视为理性或宗教的“类”本质,以宗教来说明人的本质,试图揭示人的异化的宗教根源。由于没有抓住处在特定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而热衷于对单子式的个人的抽象,因而虽将人抬升到类本质的高度,却将类贬低到一种无声无息的纯粹自然的个人抽象的联合体。其所谈论的人也只是抽象的个人,而不是处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的现实的人。
青年马克思作为青年黑格尔派中最为活跃的一个分子,崇拜黑格尔的哲学思辨,认为“对神的存在的证明不外是对人的本质的自我意识存在的证明,对自我意识存在的逻辑说明。”[4]101然而《莱茵报》时期首次参与政治事务的社会活动,利用黑格尔的“理性自由”去分析物质利益时的处处碰壁使他陷入了“无尽的苦恼”,逐渐对黑格尔的自我意识观产生怀疑并试图通过对黑格尔思辨思维方式的批判来找到解决问题的出口。恰逢费尔巴哈对黑格尔思辨唯心主义宣战的著作即1841的《基督教的本质》以及随后的《未来哲学原理》和《哲学改造的临时刚要》的出版,给了马克思很大的触动,以至于恩格斯在后来的回忆中说“一时间我们都成为了费尔巴哈派了”。
在1843年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中,马克思开始对黑格尔思辨思维方式进行批判,尝试用费尔巴哈人本思维方式思考人的本质问题。这一批判的立足点是现实的人及其现实活动,这正是黑格尔对人本质认识的失足之处,即将人作为某种抽象思想中的单一性的存在。由此观之,当时的马克思已经找到了把握人本质的现实路径,将人置于现实活动中加以讨论,突出人的社会特质,从而避免了抽象的思想臆造。在其后不久的《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提出“人的根本就是人本身”这一命题,沿袭了对黑格尔思辨哲学批判的根本立场,虽然一定程度上超越了费尔巴哈人的本质于自然本质或者爱的宗教本质,然而从理论格局来看依然未能完全摆脱费尔巴哈人本思维方式的影响。
对人的本质的阐发可以在早期的著作中找到很多费尔巴哈的痕迹。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就借用费尔巴哈的术语“类本质”将人视为“类存在物”。即通过实践的双重对象化活动,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确证自己的有意识类本质。马克思高度评价了费尔巴哈的主要功绩,称赞“费尔巴哈的伟大功绩在于证明了哲学.......不过是人的本质的异化的另一种形式和存在方式”[2]211。同时,马克思吸取了黑格尔把劳动看作人的本质的合理思想并扬弃了他的“抽象的精神的劳动”,认为“人的类特性恰恰就是自由的有意识的活动。”[4]46把人的本质看作是劳动的对象化过程。但值得注意的是,作为马克思各种新思想和理论的酝酿和生长的土壤,虽然在《手稿》中马克思的人的本质观在一定程度上受费尔巴哈人本学的影响,但从其对人的本质的相关的阐述中可以看出马克思对费尔巴哈的人本思维方式始终保持着警惕,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开始了对人本思维方式的超越,初步确立了实践的思维方式。如当马克思将人的本质视为“自由自觉的活动”时,已经将实践这种人所特有的活动方式囊括在内了。而随后的《关于费尔巴哈提纲》则是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对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传统哲学思维方式的第一次清算。马克思批判费尔巴哈在人本质认识上的误区,即抛开人所处的社会关系而停留在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上。这种误解根源于方法论上的失误,即“撇开历史的进程,把宗教感情固定为独立的东西,并假定有一种抽象的——孤立的——人的个体”[2]501。“把感性不是看作实践的人、人的感性活动”[2]501。因此,要科学地揭示人的本质,仅仅停留在“单纯的直观”是远远不够的,必须运用实践的思维方式对人的物质实践活动得以进行的世俗基础进行深入解剖,以实践的思维逻辑为视角去理解人的本质的生成和发展规律。
马克思之所以能从根本上克服传统哲学的人本质观的思想缺陷,成功破译人类历史上的“斯芬克斯之谜”,在于其所创立的实践思维方式从根本上颠覆了传统哲学的思维方式,“以主体的实践为思维视角和出发点、立足点和归宿点,以主体实践的内在本性、规律为思考问题的规则、途径和方法去理解和把握现存世界及其事物的生成和发展规律。”[1]67-68在这种全新的哲学致思理路的指导下所揭示的人的本质观具有丰富而深刻的哲学意蕴。
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下所言说的人既不是孤立的离群索居的个人,也不是抽象的蛰伏在云里雾里的神圣,而是处在一定社会交往关系中的现实的人,社会性是人的根本属性,实践是人的本质。关于这一点,传统教科书根据马克思《关于费尔巴哈提纲》中的一句话即“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而断章取义地误将人的社会属性等同于人的本质,从而陷入了传统哲学的圈套。因为费尔巴哈就曾写道:“孤立的,个别的人,不管是作为道德实体或作为思维实体,都未具备人的本质。人的本质只是包含在团体之中,包含的人与人的统一之中,但是这个统一只是建立在‘自我’和‘你’的区别的实在性上面的”[3]182。费尔巴哈之所以没能科学地揭示人的本质,并不在于其没有看到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而在于其所指向的仅仅是抽象的自然的人。马克思上述这句话显然是为了批判费尔巴哈将人的本质归结为抽象的人和爱的宗教而言的。“在现实性上”亦即现实表现,也就是说人的本质通过“社会关系的总和”这种社会性表现出来,所以它是现象、途径、手段,唯独不是人的本质,人的本质是实践。
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下的人的本质并不是孤立的单个人的本质,而是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的人所生成和发展着的社会性实践。“人的本质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从事实践活动,即社会性的实践”[5]99。一方面,实践划清了人与动物的本质区分,人类正是通过劳动这种最基本的实践活动把自己从动物中解放出来成其为人,因此劳动是对人的本质力量的根本确证。另一方面,任何劳动都是处在一定社会关系中的实践活动,脱离社会的劳动只能是抽象的思维活动,不是现实的人的本质力量的真实确证。人的本质不只在于其所处的社会关系状况如何,更于其实践的规定性,质言之,在于其社会关系所决定的社会性实践的具体展现。
哲学永远是一门“在路上”的学问。同样,马克思实践思维方式下人的本质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永恒的事物,而是一个随着人的实践活动的领域的扩大、程度的加深而不断发展变化的过程[6]80。对于人的本质这种发展性,应该从实践的双重对象化活动去理解。实践发展了人的自然属性,“使人的自然需要的对象、内容和满足方式与动物根本不同,赋予了它们的属人性质,发展了人本身所特有的自然属性”[7]96。实践发展了人的社会属性,通过人的实践活动建立起了许许多多高级的社会组织系统和社会关系网络,反过来对人形成社会规约力量,从而使人成为社会人[8]22。实践也发展了人的意识属性,使人成为有意识的生命活动,“有意识的生命活动直接把人同动物的生活活动区别开来”。
实践作为人的本质和存在方式,将人作为社会性的存在物与动物从根本上剥离出来,同时也提供了人的自然属性、社会属性相统一的基础。实践是具体的,是改造世界物质性活动。同时也是抽象的,是思考和解决一切相关哲学问题的思想维度;实践是发展着的实践,社会关系也不会永远在某一点驻足不前,从而规定了人的本质也不会是某个终极的原点。对人的本质的探讨唯有置于具体的社会关系中,从实践去理解,才能在漫长的人类历史长卷中继续谱写新的篇章。
[1]倪志安.马克思主义哲学方法论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5]陈志尚,王善超.人学原理[M].北京:北京出版社,2005.
[6]张景天,贾中海.马克思主义视角下的人[J].内蒙古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2(6):78-82.
[7]倪志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教学疑难问题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8]刘立东.哲学逻辑的内在要求[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3(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