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艳丽
(达州电业局,四川 达州 635000)
电力生产的安全管理,可归纳为在生产过程中对人、设备、环境风险因素的评估、消除和控制的综合管理。因此,电力生产企业在开展安全性评价工作的基础上,通过识别、衡量、分析风险,并在此基础上有效地控制风险,用经济合理的方法来综合处置风险,对企业的安全管理会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并促进安全生产良性循环。
多年来,电力企业在总结事故经验和教训的基础上形成了系统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方法。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原则下,形成了以行政正职为核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三级安全网。建立、健全了“两措”管理、“两票三制”管理、个人防护用品规定、标准化作业制度、班前(后)会、应急预案等一系列安全保证制度。为保证制度的有效实施,建立了春秋两季安全大检查、事故调查、定期安全活动、隐患整改、事故演练、 反违章等落实、检查、监督和评价体系。采用现代风险管理后,不仅不会丢弃传统管理体系中的合理成分,而且会在使其得到继承和发展的同时,进一步对固有的体系进行有效整合,使安全管理更加科学、系统。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是电力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但在落实中一直处于消灭隐患的认识层面上。而对隐患的查找和事故预防措施的制定,一般都以本单位或者同行业的事故经验总结为依据。风险管理则强调超前控制,即在工作之前就对工作环境和场所中可能产生的事故用科学的方法进行检查、预测,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将可能的事故消除在产生之前。对事故的预测不是仅凭经验和事故总结,而是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的区域划分下,根据不同的区域特点,运用现代风险评估技术多角度、全方位进行风险分析,找出危险源,评价其风险程度,并制定对应的控制措施。这样,就更加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原则,使预防目标和手段更加科学。
对于“两票”管理、起重设施及电动工器具管理、安全帽等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规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紧急救灾预案等一系列安全保证制度,经过风险评估后,会发现风险与所制定的防护制度不一定对应,这将给更进一步丰富安全保证制度的内容提供科学的、有针对性的依据。通过风险评估对原安全保证制度一一进行评价,然后根据逐项评价的结果检查保证和防护制度的有效性,查找出其中的漏洞,使安全保证制度更加系统、有效,以真正达到预防的目的。
春、秋两季的安全大检查是电力系统经过几十年的实践形成的一种预防事故的有效方法,其检查内容和活动形式都已基本固定。
在风险管理中,通过有效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不同的企业会发现在季节安全大检查中需要增加不同的检查项目,如北方电网防风沙、防枯水,黄河、长江流域供电企业防汛,南方丘陵地区供电局在雨季防泥石流、滑坡等。对安全管理的检查制度定为1年2次也不一定合理,对高度风险的管理制度可能需要1个月检查1次,而对低风险的管理制度,也许只需2年检查1次,检查间隔应根据该管理制度的风险级别的不同而不同。
风险管理应贯穿于管理的各个领域,做不到全面就意味着管理有漏洞,就不能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全面意味着全员参与,如危险源的辨识过程要有全体工作人员参与,否则将是主观的、片面的、低层次的,从而使风险管理流于形式。在风险评估的过程中,评估小组成员所代表的专业、行业、阶层要全,切忌只有少部分人甚至个人去评价。因为这样的评估结果不具有实用价值,而且难以形成本企业风险评估的统一标准,无法进行高低风险通盘考虑、分级处理。所有领域、环节的风险管理均应按评估、管理,管理措施执行后再评估、责任落实、检查、改进等流程进行。避免为应付评审而草草开场,没有统一计划而简单地按部门划分任务,造成谁发现、谁执行、谁检查的情况,从而出现检查人与执行人不分以及工作过程没有反馈,工作结束后束之高阁的无序与混乱现象。风险管理还应和生产管理有效结合、互相作用,将各管理部分在科学分类的前提下有机结合,形成一个整体,使电力企业的生产真正实现风险预控。
在全面和系统的基础上,采用各种手段不断对危险进行控制、改进,然后重新评估。出现隐患、未遂、事件、事故后,要及时检查管理制度的漏洞,如果发生风险管理外的事件,就要及时补充进风险管理系统。利用信息技术建立行业、集团、地区及设备用户内部的安全信息,并实现交流与共享,将有助于发现新的危险源,及时对风险进行补充评估,检查风险控制情况,及时进行处理,有效地促进风险管理工作的开展。
综合运用风险控制的方法来加强安全管理,还要遵循“合理、切实、可行、最低”的原则。
即有法律和理论根据,尊重科学原理、规章制度、行业规程等。以备用设备为例,为每一个电力设备、元件配备一个备品是使风险最低且最安全的做法,然而,由于一些设备的故障率极低,造成了资金的极大浪费,这显然是不合理的。生产实践中往往仅为故障率高或一旦发生故障危害极大的设备考虑备品或冗余。
即与现场环境条件相一致,从实际出发,始终使安全管理工作符合现实条件的要求。电力生产企业日夜为国民经济、人民生活提供源源不断的电能,而触电却又是造成电力企业人身伤亡事故最频发的原因。电力生产企业为避免触电事故的发生,在安全管理上制订了许多切实可行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如工作前先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设置围栏、悬挂标示牌、执行工作票制度等。
即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为多数人所接受和认同。对高危工作的风险控制,制定的防范措施除了切实合理,还要可行。如高处作业必须搭设脚手架是合理的,但在杆塔上工作时,搭设脚手架是不可行的;而在高处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使用防坠器,转移位置时不能失去后背带的保护,则是防止高处坠落事故的有效可行的具体措施。
即以发生的综合费用最低为原则。所有的手段应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优先考虑效率、经济和环保的原则。
安全风险控制仅是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中的一种手段,其目的是消除和控制危险源,是落实“预防为主”方针的具体方法。因此,通过评估、消除和控制生产过程中的风险,将大大改善工作人员的劳动作业环境,提高设备的安全可靠性,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