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向峰 高宏利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0003;2.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 思想政治理论教研部,河南 郑州 451191)
作为中华民族内在精神文化世界的重要组成部分,儒学思想的最高理念是“仁”,而最有社会生活实践意义的却是“孝”。孔子开创的儒家学说对商周的祖先崇拜中蕴含的“孝”观念进行了新的诠释,使其从一种宗教伦理上升为一种对家庭生活反思的人生哲学,从宗教祭祀活动变成了深入社会的家庭伦理规范。先秦诸子以及汉唐、宋明时期哲人对儒学孝道思想进行了深入阐发,使儒学孝道思想呈现出从家庭伦理规范到社会国家规范的发展趋势。儒学孝的观念蕴含有超越时代特征的积极成果,其所具有的文化生命力是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源泉。我们应立足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建设目标,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实际需要出发,对儒学孝道思想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研究和挖掘其中蕴含的切合时代特征的优秀成果,在孝道教育和孝道实践的双向互动中激发其内在生机与活力,以改革创新的精神推动儒学孝道文化的当代转化。
正如在旧的经济形态中必然蕴含着生成和发展新经济的内在力量一样,儒学孝道思想“通过一切变化的因而过去了的东西,结成一条神圣的链子,把前代的创获给我们保存下来并传给我们”[1],一旦我们找到了激发其内在活力的动因,则儒学孝道思想必然向着现代化文化的方向速跑[2]。
时至21世纪,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环境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中国人虽依然对孝道文化重视有加,但其所蕴含的时代特征却已迥异。我们应当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的实际需要出发,对中国传统儒学的孝道思想进行实事求是的分析和评价,批判地继承传统的儒学孝道思想,为当代中国社会的伦理道德建设服务,使儒学孝道思想在传承与超越的双向运动中映射时代特征,体现时代精神,促进经济和社会和谐发展,进而实现儒学孝道思想的当代转换。
在探究儒学孝道思想的当代转换时,我们应注意两个基本问题:首先,我们不能忽视中国古代社会封建统治者利用儒家孝道思想为其政权服务的事实,从而必须把儒学孝道思想中的精华和代表中国封建宗法伦理的糟粕区分开来;其次,我们要客观看待儒学孝道思想的时代价值。儒学孝道思想在现代文化发展中的命运取决于相互依赖的层面:一是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对儒学孝道思想的需要及其程度;二是儒学孝道思想在内容、性质和功能上适应当今中国社会需要的程度。总之,我们既不能对儒学孝道思想一概否定加以抛弃,奉行文化虚无主义,又不能固守传统儒家孝道思想一元独尊,奉行文化保守主义。我们应从实事求是的原则出发,准确剖析和客观衡量儒学孝道思想在当代社会的存在状态,寻找其与当代中国社会关联的内在维度,在对现代文化的积极而自觉的创造中实现对儒学孝道思想的弘扬与超越。
审视一种文化或者是思想理论体系的历史命运和时代价值时应该从哲学的高度使用什么样的方法论原则,直接影响着我们对这种文化或者思想理论体系的评价结果。
将平等原则融入传统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清正廉洁、爱岗敬业以及为人民服务的美德之中是时代赋予我们的任务所在。现代孝道文化既继承了传统孝道观的优良精华,又具有很强的时代特色,突出表现在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司法原则融汇为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干群之间以及党群之间的平等互助关系。经济上既相对独立又互相扶助、精神上相互依赖和慰藉以及情感上互相理解支持是平等原则的实质所在。诚如孔子所言:“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于父;臣不可以不争于君。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3]20在当代社会弘扬蕴含儒学孝道思想精华的尊老爱幼、邻里和睦、清正廉洁、爱岗敬业以及为人民服务的伦理道德精华,就要把平等的精神贯穿于其中,促进家庭道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关系的改善,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繁荣和社会和谐。
“和”是儒家为人处世的基本原则,来源于孔子“不偏不倚,谓之中”[4]64的中庸思想。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4]8“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4]141。孟子说:“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儒家主张的“和”就是求同存异,这“和为贵”的思想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也为我们今天构建和谐孝道思想提供了有益视角。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家庭和睦、邻里和谐是社会和谐的基础和集中体现,家庭和睦、邻里和谐不仅是民众日常生活的精神需要,也被看作是良风美俗,因此,追求家庭和睦、乡邻和睦就成为中国传统儒学孝道思想的价值目标之一。在经济社会生活都发生巨大变化的今天,人们之间,特别是家庭成员之间、邻里之间、社会个体之间的交往更要讲求和而不同的交往原则,在对彼此的尊重中重塑和谐美好的家庭关系、邻里关系和社会关系。
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孝道是一项重要的思想内容,它同时也是儒学思想中最基本的范畴之一。“孝”观念的产生是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最早萌芽于古代中国的氏族公社时期,在殷商和西周时期,孝道思想有了较为系统的发展,呈现出建立在祖先崇拜基础上的宗教伦理特征。以孔子为代表的儒家,将“孝”提升为道德之本、教化之源,并在人文关怀的基础上构建起了孝道行为规范,提出了比较完整的“孝”思想理论和文化。
一般而言,“孝”是孝敬、孝顺、孝养;“道”是道路、途径、方法。合而言之,孝道就是为人子女、为人弟子、为人臣子对于父母、师长和君王恭敬顺从、供养侍奉的伦理原则以及方法途径。正如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指出的那样:“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5]孝道观念也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产物,有其产生的必然性,同时在自身的继承与超越中不断发展。通常认为,孝道观念的产生基于两个基本条件:一个是基于血缘关系的延续与传承,这是维系孝道思想的情感纽带;一个是个体家庭经济的形成和完善,这是孝道思想产生的经济基础。
孔子孝道思想是以“孝”为“仁”之本的。众所周知,孔子以“仁”为核心范畴阐发了自己的哲学思想,但孔子“仁”的范畴的形成却是用来解决“礼乐崩坏”的社会伦理道德现实的,他“约礼入仁”,用仁学的观点重新解释了西周的“礼”。孔子将“孝”视为“仁”的出发点和生长点,在他看来:“其为人也孝悌,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为仁之本舆!”[4]2即孝敬父母、友爱兄弟就是“仁”的根本。“孝”虽不是“仁”的最高境界,但却是“仁”得以产生的基础。具体来讲,孔子的孝道思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孝敬父母在孔子孝道思想中居于很重要的位置,他指出:“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有所养:不敬,何以别乎?”[4]14其次,孔子十分重视子承父志,他认为:“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4]7再次,孔子的孝道思想还表现在对亡故之人的尊重上,提出丧之以礼,即“予之不仁也!子生花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4]180。
作为孔子高足的曾子在理论和实践上全面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孝道思想。曾子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4]3实际上,在曾子那里,“孝”已经取代了孔子的“仁”,成为一切道德实践的动机、目标和理由。“居处不庄,非孝也;事君不忠,非孝也;笠官不敬,非孝也:朋友不信,非孝也;战陈无勇,非孝也”[4]141。曾子对孝道观念的发展在于,他认为“孝”已不仅仅是诸种美德之一,而是超越时空、成为人类社会的根本法则,在孝道的具体表征方面,他把养亲、敬亲、从道微谏和慎终追远作为孝道思想的主要内容。
孟子发展了孔子以仁义为核的“内圣”思想学说,对孝道进行了人性论的阐发。孟子孝道思想的基本内涵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对父母生时的奉养,二是对父母死后的丧葬祭祀,三是娶妻生子延续香火。可以看到,除了第三方面以外,孟子对孔子孝道观念的继承是显而易见的。孟子对儒学孝道思想的最大贡献在于把孝道从家庭伦理规范提升为以“仁政”为核心的王道之治的政治伦理规范。“人人亲其亲,长其长,而天下平”[6]173;“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人做到孝敬父母、尊重长者,推及社会,一以贯之,才能做到“天下可运于掌”[6]16。
荀子的孝道则重在教化。如果用“内圣”来形容孟子孝道思想宗旨的话,那么,荀子孝道思想的宗旨指向的则是“外王”。荀子在人性论上不同于孟子的性善论说,主张人性本恶,他认为人们不会自觉趋向孝道,为此,必须以“礼”加以教化。因此,他指出:“故人生不能无群,群而无分则争,争则乱,乱则离,离则弱,弱则不能胜物。故宫室不可得而居也,不可少顷舍礼义之谓也。”[7]为此,荀子主张“隆礼”、“重法”使族权和君权都在服务于君主专制制度的框架下运行。
儒学孝道思想的系统化是《孝经》,《孝经》对孔、曾、孟孝道思想的全面继承发展,标志着儒家孝道理论创造的完成。《孝经》以短小精悍的篇幅,系统阐述了古代中国人视为一切道德根本的孝道思想,成为儒学孝道思想的经典文本。《孝经》的主要思想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孝道是至德要道。《孝经》开篇即提出“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人之行,莫大于孝……夫圣人之孝,又何以加于孝乎?”[3]6孝道是诸德之本和政教之本源,是人们行为的根本准则。其次,《孝经》对“孝”的层次作了合理的划分,提出“五等之孝”即“天子之孝”、“诸侯之孝”、“卿大夫之孝”、“士之孝”、“庶人之孝”。以“庶人之孝”为例,《孝经》指出:“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立身行道,扬名于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夫孝,始于事亲,中于事君,终于立身。”[3]6最后,是提出“忠孝相依”的思想,把孝道同伦理和政治揉为一体,突出了“孝治”的理念,使之适应了中国古代君主专制时期以家族为本位的宗法伦理社会的需要。
时代的发展与社会的进步赋予了儒学孝道文化更多的时代内涵,在当代社会,孝道思想已经远远超出了家庭伦理关系和国家宗法观念的范围,总体呈现出从家庭伦理关系向社会职业道德以及社会公德发展的趋势。以尊老爱幼和邻里和睦为特征的家庭伦理之孝、以清正廉洁和爱岗敬业为特征的职业道德之孝以及以为人民服务为特征的社会公德之孝是我们当今考量儒学孝道思想时代内涵时至少需要关注的几个方面。
尊老爱幼,通俗而言,指尊敬长辈、爱护晚辈。换言之,无论在中国传统社会还是当代社会,都表现为父母尽职尽责抚养子女、子女成年后赡养年老的父母,从家庭内部的结构关系来认定则体现为一种老幼双方相互关心、互相尽责、均衡互惠的平衡和谐关系。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儒学孝道思想中家庭伦理思想的核心组成部分,是维系家庭内部结构稳定的重要价值因素,有助于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也是现代中国人的基本修养之一。
邻里关系是超出家庭之外人们之间最简单、最基本、最受关注的社会关系之一。邻里关系和谐与否直接影响到小环境中人际关系的稳定,进而影响到整个社会的稳定大局。因此,和谐融洽的邻里关系成为维系整个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细胞元素,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如何结合时代特征,适时适地实现传统邻里关系的时代转换,建设以地域性为特征、以认同感为纽带、以“和而不同”为沟通原则的新型邻里关系,是我国当前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任务。
自古以来,中华民族都把清正廉洁作为一种传统美德加以褒扬。古语云:“不受曰廉,不污曰洁。”为官者手中握有权力,如果经受不住贪念,那么势必会伸出本不应伸出之手捞取私利,如此一来,为官者清廉的诉求必然会受到污染,腐败由此滋生。清正廉洁作为党员干部的职业道德价值判断标准之一,是党员领导干部应该具有的基本品质,也是党员干部经受住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严峻考验的需要。
儒家学派创始人孔子认为对待工作的态度应该是“居处恭,执事敬,与人忠”[4]140,这是孔夫子眼中爱岗敬业的原意,意在告诫人们从事任何工作都要怀着敬业之心,如此,才能做好事情。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我国当代的敬业精神应该是指由这一经济基础、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决定的社会意识形态,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准则、规范转化为敬业主体的职业意识、职业观念,并在履行职责时表现出来的精神状态。它具体表现为从业人员热爱自己所从事的职业,以恭敬的态度、执着的精神对待自己的岗位事业,自觉地承担起本职业对社会、对他人的责任和义务,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为人民提供良好的服务,为社会提供优良的产品。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作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旨确立于毛泽东,但其思想渊源可以从中国传统优秀伦理文化尤其是儒学孝道思想中找到思想根源。在新时期探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的时代价值,首先必须阐明其思想根源与时代内涵的价值与意义,其次要廓清为人民服务思想的应用对象绝不仅仅局限于职业道德领域适用于公务员群体,而是贯穿在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一切方面,成为家庭道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乃至个人的品质和行为的指导方针[8]。从儒学孝道的当代内涵来理解为人民服务,它至少包含以下两方面基本内涵。
首先,对中国共产党人来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一种政治宗旨,它是共产党人最根本的政治要求,这是马克思主义党建学说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先进性的内在要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无产阶级政党的政治本色和生命线,是同一切资产阶级政党以及冒牌的无产阶级政党的根本区别,具体来讲,作为中国共产党宗旨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包含了全体党员和干部必须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一切向人民负责。其次,对普通民众来讲,为人民服务是和谐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和谐相处的重要道德原则,它具体化为“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朴素道德理念。它要求人们在社会生活和社会实践当中,尽量做到替别人着想,力求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使自己的行为能够给他人和社会带来有益的后果,正确处理个人与他人、个人与社会的关系,做到团结互助、努力奉献。同时在具体的职业活动中要求人们遵纪守法、诚实劳动,即要求市场经济中的普通劳动者从不同的利益要求出发,在遵纪守法和不危害他人利益的前提下,以诚实的劳动谋求自身利益,为社会提供符合质量要求和有积极效益的劳动成果。
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在总体良好的局面中呈现出的诸多矛盾启示我们,除了要在意识形态领域坚定不移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之外,我们还必须充分发挥中国传统文化中的精华部分,在当代中国社会实践中发挥其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民族思想道德素质的重要作用。我们要积极地在理论上和实践中开展双重批判与双重建构,才能不断推动儒学孝道思想的当代化进程,儒学孝道教育和孝道实践是我们尝试推动儒学孝道思想当代转换的有益视角。
当代科学技术的进步给人们生活带来的不仅仅是物质生活的丰富,随之而来的还有类似于马克思所言“商品拜物教”式物质崇拜,孝道作为一种精神诉求往往被人弃之不理或仅仅拿来装点门面。面对如此情形,及时有效地进行孝道教育,弘扬传统孝道的美德成为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途径。我们必须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和基础,开展多种多样的社会主义孝行孝道教育,使儒学孝道的核心理念和时代内涵深入人心;同时要开展多种多样的孝行体验活动,使契合当代中国现实的孝道理念转化为孝行实践,在“知行统一”中使孝道教育的目的得以真正实现;要立足于现实,对儒学孝道不断作出现代化阐释和发挥,不断更新、充实社会主义孝道思想,广泛利用学校、教育行政部门等各种途径加强孝道的知性教育,使公民认识到现代孝道观念及其在现代生活中的运用以及对家庭、社区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的重要作用;要善于用情感教育的方式,把孝道思想融入民众的日常生活中去,激发其内心深处对德行的向往,在亲情的基础上启发其内心的理性自觉,变被动为主动,使孝道思想的教育更加合理有效。精神的东西必须用精神去解决,实践告诉我们,把一个国家和政党的职业道德和规范转化为人们的内在品质,并在行动中表现出来,成为实践行为,离不开教育这个重要的方面。道德意识的形成和传播不是自发行为,而是需要积极的引导启发、灌输和教育的内化过程。
如果仅仅停留在理论和道德宣传层面止步不前的话,那么富含时代特色的儒学孝道思想在对国人精神世界的塑造中就会流于形式和肤浅。为此,我们必须注重开展多层次的囊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在内的儒学孝道实践。在社会公德的践履方面,要大力提倡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努力营造社会主义社会人和人之间本应当是一种团结互助的友爱关系。事实上,改革开放以来,由于市场经济自身存在的逐利性特征,一部分公民见利忘义、唯利是图,甚至在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到严重危害时,仍然是“见义不为”、“见死不救”,这种情况的存在使我国的社会公德建设一度陷入困境。因此,市场经济条件下,在社会主义道德实践中我们必须重视社会公德教育,大力倡导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在职业道德建设中,我们要把爱岗敬业作为基本的职业操守,提倡各行各业的人们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和献身社会,真正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落实到对岗位的热爱中去。在家庭美德的践履中,真正把尊老爱幼落实到家,使老人能够安享社会成果和实现精神生活的丰富,把爱幼落实到以自身行动实现潜移默化的言传身教中去,使孩子从小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
[1]黑格尔.哲学史讲演录:第1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 ,1959:8.
[2]欧阳康.哲学研究方法论[M].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8:680.
[3]中华传世名著经典丛书·孝经[M].呼和浩特:远方出版社,2004.
[4]杨伯峻.论语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0.
[5]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435.
[6]杨伯峻.孟子译注[M].北京:中华书局,1960.
[7]王先谦.荀子集解:上[M].北京:中华书局,1988:164.
[8]魏英敏.为人民服务伦理意义新探[J].中州学刊,1997(3):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