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毅
(中国人民大学 国际关系学院,北京 100872)
马克思认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社会变革的推动者,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精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社会主义是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型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立、建设、发展的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能够保持活力屹立于世界逐步发展壮大的根本,也是未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总结,也是尊重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人民历史主体地位相统一的基本要求。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真正实现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目标。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保持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是党的执政根基,是党保持生命也活力的保障,更是实现共产党宏伟目标的不竭动力。
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是由马克思首先提出来的。在马克思主义之前,历史是神的意志力的结果或者是英雄人物的推动作用等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的解释比较流行。马克思在全面考察社会历史发展的基础上,第一次正确的提出社会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是人民群众,人民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马克思第一次准确阐明了人民群众在历史的地位和作用:“历史活动是群众的活动,随着历史活动的深入,必将是群众队伍的扩大。”[1]所以马克思认为,社会历史的发展不是神和英雄人物的结果,而是人民群众的活动创造,人民群众才是历史的主体,是自然的改造者,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和社会制度创新的主导者。因此,马克思认为,世界上最伟大的事业就人民的解放事业,他所引导的“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运动”。[2]他所倡导的未来社会也是如他在《共产党宣言》中所构想的,“代替那存在着阶级和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这一切都把人民放在了主要位置,历史上第一次形成了人民在社会历史中的主体地位思想。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都继承了马克思的人民主体地位思想,都认为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具有重要作用。列宁说:“具有优秀精神品质的是少数人,而决定历史结局的却是广大群众”。[4]这同马克思的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具有异曲同工之意。毛泽东也曾经指出:“人民,只有人民,才是创造世界历史的动力。”[5]这也充分说明了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和地位,展现了他关于人民是社会历史发展主体地位的思想。
毛泽东等中国老一辈中央领导集体,正是重视了人民在社会历史发展中的主体作用,充分利用了人民群众的力量,才带领中国人民摆脱了剥削与压迫,建立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新中国。但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也有脱离人民群众的时候,通常这一时期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遭受挫折时期。改革开放后,人民主体地位重新被放在重要位置,“邓小平同志始终相信人民、依靠人民,总是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方针政策和作出决断的出发点和归宿”,[6]从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带入正轨。在把中国共产党规定为“代表最高的人民群众的利益”等“三个代表”方针下,运用“以人文本”的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促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一轮又一轮的飞速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这就在于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坚持和尊重。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社会发展历史的必然选择,是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基本要求,也是党的实践经验总结和党能够巩固执政基础、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根本,因此,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对党的发展和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是党的生命之所在,也是党的价值体现。
(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要求。自有人类历史以来,人民是社会发展中的大多数,也是社会发展的最大推动力,人民创造了历史,是社会历史发展的主体。因此,社会历史的发展必然是人民大众的发展,因为社会发展的程度最终是由生产力所决定的,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因素。只有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促进人自身的发展,才能真正推动社会历史的不断发展、前进。但自从进入阶级社会后,人民总是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地位。因此,社会历史要发展,就必须首先获得人的解放,调动生产力中最重要因素的积极性,以推动社会发展。这就要求充分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把人民置于社会发展的首要地位,实现每一个人的全面发展,从而建立一个每个人充分发展的自由联合体。
(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是由党的性质和宗旨决定的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无产阶级的先锋队,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这就表明,中国共产党来源人民,服务于人民,因此,必然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党章总纲中明确规定:中国共产党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除了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没有自己特殊的利益。党的纲领和政策,正是工人阶级和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科学表现。党在领导群众为实现共产主义理想而奋斗的全部过程中,始终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坚持用共产主义思想教育群众,并在自己的工作中实行群众路线,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把党的正确主张变为群众的自觉行动。”[7]这就是党根本宗旨,从中就可以看出,在党的宗旨中,人民群众是党的根本,党的一切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党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党的基本路线就是走人民群众路线,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紧密联系。所以,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中国共产党的本质和宗旨。
(三)坚持人民主体思想是党的实践经验总结
中国共产党从成立之初就是为人民了人民的解放和当家作主而奋斗的,因此,以毛泽东为首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无论是在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把群众路线作为我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三大法宝之一。“从群众来,到群众中去”成为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基本工作方针,为人民服务成为了中国共产党工作的根本目的,这充分体现了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也正是在这种人民主体地位的思想下,激起了人民的热情,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初步成就。
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了依靠人民群众为人民群众谋利益的方针,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尊重人民的意愿,充分发挥人民的创造性和积极性,开启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新征程。邓小平要求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为检验尺度”,作为中国共产党人做事的基本标准和评判,以此制定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真正把人民作为一切行为出发点和归宿,切实体现了人民的主体地位,也取得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辉煌开始。
上世纪末,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江泽民在继承和发展先人理论的基础上,提出了“三个代表”思想,其核心和灵魂就是“始终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他号召全党要转变作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把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诚心诚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新世纪初,胡锦涛再次提出了“以人为本”为核心的科学发展观,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尊重人民首创精神”。[8]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人民主体地位思想,把人民主体地位提到一个更高的位置。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根本在于发挥人民主体作用。”“实践证明,推动科学发展,一定要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切实体现人民意愿,把全社会的发展积极性引导到推动科学发展上来。”[9]正如胡锦涛所说,历史实践经验表明,我国社会主义革命的成功和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就都是依靠人民群众取得的。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发挥人民的主体作用,这是中国共产党的实践经验总结,也是中国共产党人特有的政治优势之所在。
(四)尊重人民主体思想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
中国革命的胜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取得成功和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都是人民群众支持的结果,离开人民群众的支持这些都不可能实现。虽然这些也需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但党的领导是在人民支持下的领导。党领导的是人民,如果党不能代表广大人民的利益要求,人民就不会跟着党走,党的领导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正如邓小平同志所说:“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群众路线和群众观点是我们的传家宝。党的组织、党员和党的干部,必须同群众打成一片,绝对不能同群众相对立。如果哪个党组织严重脱离群众而不能坚决改正,那就丧失了力量的源泉,就一定要失败,就会被人民抛弃”。[10]因此,党的领导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否则就会动摇其执政基础,为人民所抛弃。
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也依靠人民的主体地位,因为我国是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中国共产党是先锋队,是为人民服务的公仆,人民才是国家的主体和最终的决定者,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必需有人民的支持。没有人民的主体地位,社会的公平正义就不可能存在,人民就会失去积极性和创造性,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就会落空,改革开放就失去了动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就没有保障,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共产主义的宏伟目标就失去了基础。共产党的执政也会出现偏差,失去其执政的人民群众基础,失去人民的信任,最终将失去未来。因此,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党的根本宗旨,是党的执政之基,是党的生命所在。
(五)尊重人民主体思想是党的理论与实践源泉
理论来源实践,实践要深入实际,到人民之中去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都是对社会历史实践的总结,建立在社会现实之上,经过实践检验的、正确的理论体系,这些理论来源于人民,还要回到人民的实践中去检验,最终用于指导人民的行动。这个过程中,每一步都离不开人民,没有人民大众就失去了理论和实践基础,得到的理论必然是臆想的、不切实际的,回到现实之中必然会被人民所否决。因此,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得到正确的理论,指导人民的实践,也才能经得起社会实践的检验;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党才有正确的指导理论,才能指导和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方向,才能使共产主义的宏伟目标顺利实现。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不仅对共产党具有重要意义,而且直接决定了共产党的行为方式和最终目标的实现,甚至影响着党的执政地位的巩固,影响着共产党的生存和发展,决定着党的生命力能否长久保持。
(一)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才能评价工作得失
中国共产党工作的根本目的是为人民服务,是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前提下执行和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利益,因此,工作的好坏由人民说了算,工作的得失应由人民去评价。邓小平就把“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以此作为党的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这种由人民评价是非得失的工作原则就是人民当家作主的具体体现,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无比尊重。
密切联系群众,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党中央做好一切工作的根本指导方针。对人民主体地位的不尊重,执政者就会脱离人民群众、脱离实际,就会由人民的公仆变成人民的主人,形成特权阶层。这是一个半世纪以前马克思就警告后人的,也是被苏联的惨痛教训所证实的。因此,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使执政者为人民着想,为人民办事,才能保证工作的正确方向,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只有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使人民监督党的工作,才敢让人民监督自身工作,以保障工作的正确有效性。
(二)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
中国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是在共产党的领导下完成与不断推进的,但这个“领导”是依靠人民的支持的,而且这个“领导”也是为了人民的利益而服务的,因此,实际上中国共产党的这个“领导”充分的体现了人民主体地位。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改造的成功,顺利地走入了社会主义,并取得了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成就,这离不开人民的支持。可以毫不夸张的说,如果没有人民的支持,就没有今天中国共产党的辉煌成就。所以,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真正保证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和领导地位。
老一代无产阶级革命家尊重人民,为人民奋斗,获得了人民的支持。今天,共产党还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以巩固自身的执政地位。首先,共产党的优秀干部和党员来自于人民群众,是人民的一份子,因此,共产党要保持自身的主导地位,就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以为自己获得优秀领导干部;其次,获得人民的支持与拥护,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保障人民的权利,这就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最后,全面推进党的建设需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党的建设是保持党的生命力的根本,其根本目的是适应世界形势的发展和人民的需要,更好的为人民服务,这需要来自人民群众的创造力和聪明才智,为党的建设建言献策。总之,保持与加强党的执政基础,就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
(三)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保证党的目标实现
实现党的伟大目标需要发挥人民的创造性和建设积极性,这首先要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是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的,但这必须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没有人民的支持,共产党自己建设不了社会主义,也完成不了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只有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才能不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不断前进。因此,“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是由我们党的性质和根本宗旨决定的,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基本原理,体现了我们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目的,也是我们党90年来之所以能够取得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的根本原因”,[11]更是我们党能实现本世纪中叶建成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建设文明、富强的和谐社会与实现共产主义远大目标的基本保障。
(四)尊重人民主体地位才能体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与其它一切剥削阶级与社会的根本区别,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之所在。因为中国共产党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以占全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最广大群众的目前利益和将来利益的统一为出发点的”,[12]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所以能够得到人民的拥护和支持,保持旺盛生命力,能够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集体优势,创造其它社会形态和统治制度所不能比拟的成就。中国改革开放30多年的辉煌成就,就充分证明了尊重人民主体地位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现阶段,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就要时刻将人民群众的衣食冷暖放在心上,把人民的意愿作为想问题、干事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像爱自己的父母那样为老百姓谋利益,带着老百姓奔好日子,绝不能高高在上,鱼肉老百姓,这是我们共产党与那些反动统治者的根本区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的基本体现。
虽然,中国共产党一直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一贯重视人民群众的作用,但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过程中,特权腐败也时有发生,侵犯人民权益的行为也不断出现,有时甚至表现得相当严重。因此,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保障人民的权益,真正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还需进一步加强。正如十八大报告强调:“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发挥人民主人翁精神,坚持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最广泛地动员和组织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积极投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更好保障人民权益,更好保证人民当家作主。”[13]
(一)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要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首先要从人民当家作主做起。要时刻把人民当作党的主人,牢固树立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真正把人民当主人来尊重。这是因为,只有把人民当主人来尊重才能真正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只有保证人民当家作主的地位,人民才有权力监督党的行为,才能使党不断警惕、防止特权腐败,才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真正保证党的活动为人民服务;只有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才能尊重人民的劳动和创造才能相信人民群众、依靠人民群众、始终把人民群众放在心中最高的位置。
(二)将人民群众的利益置于党的核心地位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就要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党的核心位置上,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发展为人民的理念,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党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满足人民的需求,保障人民群众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各项权益,体现人民意志,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人民意愿,特别是在发展中要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就要切实实现人民的利益要求,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时时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放在党的核心地位,实现人民利益的最大化,这就是对人民主体地位的最大尊重。
(三)尊重人民主体地位要坚持走群众路线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就必须坚持走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战胜一切困难的“三大法宝”之一,走群众路线体现了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群众路线就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即从群众中了解情况,找到问题,获取民意,经过提炼、深化变为政策、措施,再回到群众中去进行实践检验,以不断改进与完善。坚持群众路线,保持了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要求,把人民放在了首要位置,是按人民意愿办事,是人民当家作主,从而实现了对人民主体地位的尊重。因此,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党必须自觉坚持走群众路线,把自身置身与群众之中。
(四)正确处理人民主体地位同党的领导之间的关系
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根本,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保障。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党要牢固树立人民主体地位的观念,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在办事中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但也要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的领导地位和先锋队的作用,在党的领导下搞好社会主义建设,引领人民向共产主义前进。在现实实践中要把这两者相互统一起来,既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也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把这二者统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之中,即在党的带领下,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依法治国,实现人民的共同利益,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实行人民治理,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总之,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观点,也是马克思主义要为之奋斗的社会目标,更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共产党的基本要求,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实践都充分证明了这一点。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对中国共产党也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使中国共产党能够注意自身工作的得失,获得人民的拥戴而巩固其执政基础,带领人民顺利实现共产主义的伟大目标,体现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和强大生命力。因此,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是共产党的生命之本。
[1]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287.
[2]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42.
[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十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666.
[4]列宁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79.
[5]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1031.
[6]十六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中)[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6:152.
[7]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重要文献选读(上)[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530.
[8]胡锦涛.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1:15.
[9]胡锦涛.在全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0:12-13.
[10]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368.
[11]王伟光.切实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J].求是杂志,2011,(24).
[12]毛泽东选集(第三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864.
[13]胡锦涛.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