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 韬
(山西体育职业学院社会体育系,山西 太原 030006)
追求幸福是人类难以割舍的永恒情结。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人生最高的目标,并且将幸福规定为最高的善,将幸福和至善作为人类生活的根本目的。费尔巴哈也认为,“一切的追求,至少一切健全的追求都是对于幸福的追求。”[1]可以说,人类的一切行为实际上都是指向幸福的。体育,作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也应当关涉人生幸福,让人感受幸福,鼓励、激发人追求幸福、创造幸福。
在西方,人们对幸福的探讨可以追溯到两千多年前的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把幸福与智慧联系起来,强调智慧和知识在人们获得幸福中的重要作用;柏拉图则认为单纯的感性生活不能获得幸福,而单纯的理性生活也不能得到幸福,幸福的生活是一种理性与感性、快乐与智慧混合的生活。在我国,先贤们对幸福的理解也各有不同。孟子曾说,人生有三乐:“父母俱存,兄弟无故,一乐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二乐也;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三乐也!”;范仲淹倡导“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这里的“乐”对个体而言就是一种幸福。
另外,从不同学科视角出发,人们对幸福的理解也不相同。比如,伦理学认为,“幸福是人们感受到或意识到实现了自己的理想和目的而引起的精神上的满足。”[2]生理学认为,“幸福像其他所有的感觉一样,源于躯体,而不是源于大脑,只有当大脑收到来自心脏、皮肤和肌肉的明确信号时,幸福的感觉才会产生,没有躯体我们就不能感觉到幸福。”[3]心理学认为,心理幸福主要指个体心理产生和发展的需要得到满足时的幸福体验。[4]20
综上可见,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学科领域对幸福的理解是不尽相同的。但就幸福的本质而言,都一致认为幸福是一种主观感受,是个体人性得到肯定时的主观感受。正如罗素所说“巨富和赤贫都不能带来幸福”[5]。幸福的获得虽然要以一定的外界条件为基础,但更重要的是人自身的感受性和生活态度。任何外在的条件对幸福的存在并不具有决定意义,幸福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个体的感受力和对生活的良好态度。
由此,我们认为,幸福具有以下显著特征:
一是主观性。幸福是一种主观的心理体验,它与个体特定的背景、经历、体验直接相关。某种观念只有被特定个体体验、内化、认同变为个体主观的东西,才能使个体产生幸福的感受,这种幸福感受是个体亲身体验的,是任何其他个体所无法替代的。就像在教育学中我们经常提倡的那样,“教师要将知识面向一个个具有鲜活生命的个体”,也就是说教师要将知识生动化、实践化,使具有鲜活生命的个体——学生能感知知识、理解知识、内化知识,从而把知识真正融入自身的感知体系中,这样的知识才能被学生真正掌握。
二是差异性。因为幸福是主观的,是基于主体自身的价值判断和标准的,因此,不同个体对幸福的认识和理解就会有很大差异。例如,失学的儿童把能够上学视为最大的幸福,能坐到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他们看来是最幸福的事;而每天苦苦挣扎于应试教育中的学生却把能离开学校,尽情撒欢于郊外视为最大的幸福,在他们眼中,学校反而成为他们最大的不幸。再例如,在缺少家庭温暖的孩子看来,每天能够回到家中,感受父母关爱是他们最大的幸福,他们会珍惜在家的分分秒秒,而对于囿囵于父母关爱中的孩子看来,父母的关爱是他们恶梦的开始,逃离家庭才是他们对幸福生活的追求。由此可见,幸福由于个体自身价值判断和标准的不同而具有显著的差异性。
三是层次性。幸福是分层次的,幸福的层次与需求的层次直接相关。一般来说,物质性需求的满足所获得的幸福层次低于精神性需求的满足所获得的幸福层次。根据马斯洛所提出的需求层次,人有两大需求系统,即基本需求和心理需求,基本需求包括生理需求、安全需求、归属和爱的需求、尊重的需求;心理需求包括认知需求、美的需求、自我实现的需求。这些需求就像阶梯一样,由低到高排列,一种需求的满足必然会滋生出新的更多、更高层次的需求,每一种需求满足的过程都是一种幸福获得的过程,“需求链”不断得到满足的过程就是幸福层次不断上升的过程。当然,幸福层次的高低与个体的理性、德性关系密切,如何处理个体幸福与他人幸福、社会公共福祉之间的关系是判断个体幸福境界的重要指标。
四是超越性。幸福是主客体达到和谐统一时的一种体验,在这个和谐的统一体中,主客双方都需要作出些改变才能共同融入这一体系中。客体需要改变它的形态、结构、功能等使自身成为对主体有益的客体;而主体也需要根据具体情况随时调整“我的需要”,使“我的需要”更加合理化。这里“我的需要”通过不断地调整会形成一个“更大的我”,这个“更大的我”又不断超越自身,扩展自身,使“我”更好地融入主客双方的统一体中。个体在超越中不断感受和谐,获得“更大的我”,在实现“更大的我”的过程中个体会不断感受幸福。
人之所以为人,除了他的社会性之外,其心理属性、生理属性必不可缺,人是其生理属性、心理属性和社会属性的统一体。[4]19体育作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以人的幸福为永恒追求,也应当关涉人的生理幸福、心理幸福和社会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人的幸福包括两部分:自身的幸福和外面的幸福。前者主要指身体健康、健壮等,后者主要指适当的财富和一般生活配备及子女的孝顺、一定的名誉等。”[6]身体的活动是人生理上的本性需要,一定的活动是生理幸福的来源。长期坚持体育锻炼的人与缺乏体育锻炼的人相比,在体型、体态等方面有明显不同,前者多呈现体型均匀,体态优雅、协调,皮肤光泽而红润,而后者则呈现体型不均匀,体态萎靡,皮肤暗哑发黄。另外,体育可以锻炼人体的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可以提高人体对快节奏生活的应变能力和耐受能力。当然,身体的活动也必须与适时的休息相协调才能使人真正享受到生理幸福。休息是对活动的保护,活动是有一定上限的,如果达不到这个上限,我们享受不到生理幸福;反之,如果越过这个上限,它也会给人带来不幸。
现代社会,快节奏的生活使人们的心理趋向浮燥,情绪趋向多变,幸福感也随之越来越减弱。而体育运动可以成为人们调整、顺应新的生活节奏的重要辅助手段。在体育运动中,人们掌握了多种活动技能和快速活动方式,人们能准确、协调、快捷地完成各种生产、生活活动,从而减轻了生活、工作压力带给人的心理不适感。另外,体育运动还可以克服人们对长期从事某一具体工作的抵触、厌倦、焦虑等心理障碍,可以稳定人的心理情绪,控制身心紧张,增强人们在生产、生活中的自信心。因此,体育运动是人们应对当今快速生活节奏的心理调节器。
马克思指出:“人是最名副其实的动物,不仅是一种合群的动物,而且是只有在社会中才能独立的动物”“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7]社会幸福即社会交往的幸福,是人的社会交往需要、欲望、目的得到实现的幸福,良好的社会交往能够使人感到幸福。人们在体育运动中,通过与他人、他物和谐的社会交往,可以改善不良情绪,获得积极情感。在体育运动中,个体更能深刻体会到在与他人互动中所获得的亲和感,彼此间相互了解、相互支持的重要性。人们基于共同的兴趣、爱好和专长参与到体育运动中来,通过运动过程加强了彼此的信任,进而导致幸福感不断深化,达到社会幸福。
构建幸福体育就是要让体育植根于社会、造福于人类,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叶澜教授曾经给教育下过这样一个定义,“教育是直面人的生命,通过人的生命,为了人的生命质量的提高而进行的社会活动。”[8]因此,在体育运动中也应关注人的生命存在,提升生命的质量,树立“生命为本”的思想,实现生命的本真回归。
1.幸福体育应当关怀个体生命的完整性
基于对个体生命完整性的理解,幸福体育不仅要关注个体的身体健康,也要关注个体的精神健康、社会健康。
幸福体育的含义不仅仅是锻炼身体本身,还包括通过体育活动培养个体的各种道德品质和社会交往能力等。体育运动从内容到形式都蕴含着丰富的品德教育内容,如体育运动形式多以集体为单位(如班集体、锻炼小组等),这些集体体育活动一般都有一些常规规定,如课前整队、向教师报告人数、练习排列各种队形、爱护场地、设施和器材等等,这些严格的纪律增强了个体对自身行为的责任感,形成了服从命令与听从指挥的习惯,养成团结互助、相互合作等优良品质,培养了个体勇敢顽强、不畏艰难、坚韧不拔的精神。
2.幸福体育应当关怀个体生命的独特性
法国著名启蒙思想家、教育家卢梭认为,“儿童是有他特有的看法、想法和感情的;如果想用我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去代替他们的看法、想法和感情,那简直是最愚蠢的事情”。[9]每个个体都有自身独特的生命,生命的独特性是个体由于遗传因素、家庭背景、社会环境以及生活经历等方面的不同而形成的。体育要尊重生命,就要尊重每一个独特的生命个体,充分尊重个体的独特个性,根据个体之间的差异,培养有个性的人。幸福体育应当使个体生命的独特性得到充分发挥,尊重其差异,使每个个体在原有的基础上都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3.幸福体育应当关怀个体生命的超越性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教育——财富蕴藏其中》一书中提出:“教育的任务是毫无例外地使所有人的创造才能和创造潜力都能结出丰硕的果实”,并强调“这目标比其他所有目标都重要。”[10]人的生命总在不断生成着新的生命,新的生命又总在不断生成新的意义,这些意义使人的发展永远具有创造性和超越性,使人永远处于生成、发展和超越之中。在传统的体育中,注重服从和模仿,这就限制了个体自我思考的积极性和能力。幸福体育要为个体创造力、想象力等方面的发展留有空间,提高他们参与体育的主动性、积极性,激发创造性。
从哲学上讲,人文主义就是更关注人本身,关注人本身的存在超过物质的存在,关注人的精神层面超过关注人的物质需求,提倡“以人为本”。幸福体育就是要将现代人文精神贯穿于体育中,构建身心统一的体育,追求体育领域真、善、美的高度和谐统一。
1995年10月,日本爱知教育大学社会学家影山健先生在南京师范大学讲学时,介绍了他的Trops运动理论。[4]143“Trops”是“Sports”的反写,意即对传统体育的反动。Trops运动理论有三个特征:一是谁都能从体育中取得快乐;二是共同创造;三是强调运动过程中人与自然的一体化。这实际上就是一种让体育回归人文,构建幸福体育的理念。
1.幸福体育应当树立“终身体育”思想
从个体角度来看,每个个体都应当树立“终身体育”的观念。所谓“终身体育”,就是个体从儿童时代开始,就要培养体育运动爱好,养成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良好习惯,并且在体育锻炼的过程中逐渐掌握各种健身、育德、启智、养生等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不断陶冶情操,净化心灵,从而最终有目的、有意识地坚持身体锻炼、热爱体育运动,塑造全面完美的生命人格,最终树立终身参与体育的观念。体育的基本功能是健身,同时,体育也是塑造人的形体美、心灵美的最好手段。个体的诸多优良品质,比如拼搏精神、团队协作精神、开拓进取精神等都能从具体的体育锻炼过程中潜移默化地形成,而这种形成远比单纯的说教要生动得多、深刻地多,这对个体的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2.幸福体育应当坚持“全民健身”观念
从社会角度来看,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人们对生活质量的追求不断提高,体育因直接关系个体的生命质量而不断受到重视。历史上体育被视为训练“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的愚味思想已一去不复返,“健康是最大财富”的观念已成为21世纪人类的共识。人们希冀通过体育锻炼强身健体、愉悦生活、融入社会,体育成为普通大众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中国成立之初,毛主席就提出“发展体育运动,增强人民体质”的号召,时至今日,幸福体育应当是全体人民共同的福祉,全民健身运动应是惠及每一位社会成员,提高全民族身体素质,体现人们参与体育活动程度的重要标志。
体育作为人类社会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社会之间存在着千丝万缕的联系,关心社会应当是体育存在于社会的题中应有之义。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主体意识的增强,体育运动逐步植根于社会,与社会的联系日益紧密,逐步成为影响社会发展、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因素。
首先,幸福体育应当成为全人类交往的桥梁,促进全世界的和平与繁荣。体育运动是一种适合不同年龄、性别、民族、种族及不同阶层、文化背景的人共同欣赏和参与的高尚活动。全世界的人们在公平竞争、平等参与的平台之上尽展各自的运动天赋,在这一过程中,增进了彼此间的友谊,促进了相互的团结,从而为全世界的和平与繁荣做出了巨大贡献。
其次,幸福体育也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幸福体育中的人们身心都得到了巨大发展,个体作为劳动者的素质也相应大大提高,而每一位劳动者的身心素质又是决定社会经济发展的基本力量。因此,体育运动、劳动者素质提高、社会经济发展三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因果关系。
再次,幸福体育丰富了人们的生活,给人以美的享受,促进了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幸福的体育运动是个体全面、自由、和谐发展的运动,是个体身心的完美展开和实现,也是个体人格和社会人格和谐统一的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是协调发展的,人们在美的享受中感受的幸福体育的恩惠,从而促进社会精神文明的建设。
幸福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古老而恒新,它既是历代思想家苦思冥想的问题,也是普通百姓关心的话题。体育运动作为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作为培养人、塑造人、成就人的活动,应当关涉人生幸福。我们力求构建一个关怀生命、关注人文、关心社会的幸福体育,让体育成为全体人的幸福源泉,成为促进整个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因素,这正是体育的本真意义所在。
[1]费尔巴哈.费尔巴哈哲学著作选集:上卷[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543.
[2]宋希仁,等.伦理学大辞典[M].长春:吉林人民出版社,1989:634.
[3]斯特凡·克莱因.幸福之源[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7:23.
[4]刘次林.幸福教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5]罗素.幸福之路[M].曹荣湘,译.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1997:284.
[6]严标宾,郑雪,邱林.大学生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因素研究[J].华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3(2).
[7]马克思.恩格斯.马克思恩格斯主义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
[9]冯建军.论生命化教育的要义[J].教育研究与实验,2006(5).
[9]卢梭.爱弥儿:上[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6:91.
[10]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财富蕴藏其中[M].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199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