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于文武
基于资源共享机制的电子信息研究①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于文武
在全国加速发展信息文化产业的宏观战略下,构建信息资源共享机制取得了一系列突破和成效,但是仍然面临着资源开发力度、资源公开程度、共享机制建设规范和法律法规等方面的困境,以及其他可能存在的明显和隐含的问题。从保障和发展的角度看,中国电子信息共享必须从增加投入主体、创新融资渠道和方式、健全法律法规、充分提高公众参与程度等途径加以促进和发展。
信息资源 共享 电子信息
长期以来,信息化服务主要采取单向联系和发布静态信息两种方式,前者是指用户单向咨询以及下载提供的表格;后者是指法规以及指南等双方不存在任何联系的静态信息。可见,电子信息化建设中存在资源开发投入力度不足、忽视信息开发及传播的环节协调、信息资源网络化及数字化程度低、信息服务数量和质量有待提高和加强等亟待改善的问题。同时,基于双向互动和用户需求的角度,信息不仅存在互动和回应渠道缺乏以至于无法满足宏观决策的问题,也存在信息资源完整度不高、实用性不强、真实性缺乏等质量问题。突出表现在:急需获取的敏感信息少,价值小的信息多;实质信息少,形式信息多;过程强调少,结果公开多;内容涉及少,原则强调多;涉及权力主体的负面信息少,正面信息多;大众主动参与性信息少,被动接受性信息多。
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一向坚持信息公开原则形成鲜明对比的是,我国的好多政策决策、调查报告以及统计数字都习惯性地冠以保密的字样,使得信息保密是常态而信息公开则成为了例外。作为信息生产、使用和发布主体的政府缺乏对信息公开科学性和规范性的统一、清晰认识,无法向公众以及利益相关者通过正规途径公开非保密信息以及涉及其切身利益的规范性文件。这些信息要么闲置或半闲置,要么封闭或半封闭的现实表现严重阻碍了信息公开制度的发展,造成信息公开的渠道乃至方式严重单一和狭窄。长期以来,我国的信息公开形式和途径还仅仅局限于党刊党报、广播电视、专栏布告、政府公报文件等明显的单一形式,内容也仅仅停留在成绩和荣誉的介绍,不论网站整体结构还是信息内容制作都是简单和参差不齐,尚未建立起公众参与程度很高的经常性机制和利用价值很高的网络平台。即使公开,也仅仅是局限于内部的局域公开,同时不同程度存在对公众信息评论和认识等的非法干预。
各行各业不仅是信息资源的提供制造者,也是信息资源的主要利用者,通过信息共享,实现地区之间、行业之间和部门之间的交叉协同,从而有利于各行业的科技进步和政府的科学有效管理。现代市场经济一定程度上而言,也是信息经济的社会,因此,应该努力加快信息流通的速度、扩大信息流通规模、创新信息流通方式和提高信息流通质量。基于此,就必须实现信息在获取、筛选、加工处理、传播以及反馈中的标准化和规范化,否则就难以实现信息资源的整合与共享,无法充分发挥信息价值。但是,目前我国的电子信息系统开发无论从技术而言还是从标准而言,存在着数据库开发难以兼容、政府域名及信箱等网络形象不佳、电子信息管理各自为政、信息系统标准难以统一以至于资源无法共享、电子信息系统建设盲目重复等问题。这些现象不仅造成了信息平台的资源浪费,也因为数据交叉、口径不一、信息流通受阻等原因而造成了信息综合利用和共享的障碍。
电子信息首先要坚持信息安全原则,它不仅关系相关部门的具体工作利益,也关系到国家乃至整个社会的安全和稳定,而要有效坚持这一原则,就必须又要相应的诸如电子版权法、电子交易法、电子文件法、电子身份证法以及数据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否则将不利于时代所要求的政府信息化建设。因此,必须明确法律政策,坚持信息安全前提下的公开流通。
实际上,政府的信息大多数都是在进行社会事务的过程中服务公众和社会的带有共享特性的社会性信息,不是专门被某个部门和个人所有的,针对信息的属性不同,要实现政府部门之间的共享或者社会公众的集体共享,而要做到这一点以实现信息资源的传播和流通,也要有相应法律规范政府人员行为,明确规定其公开和共享信息的义务。
政府在经济活动中,无论是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地区与城乡的协调发展、收入分配差距的合理调节、政治体制改革、法律和经济制度建设、先进文化的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的确立,还是环境保护的投入,政府都应该起到主导作用。但是对于信息资源开发而言,长期以来的政府主导投资,忽视了风险问题、利益约束问题、成本节约问题,责权利的权衡问题,所进行的活动充满着盲目的色彩。因此,为了避免政府将电子政务作为面子和政绩工程加以建设,就必须努力建设基于投资风险和成本效益观念的市场主体多元化的电子政务信息资源开发市场。
基于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电子政务建设是一项耗资巨大的长期事业,不是一蹴而就就可以实现的。因此,仅仅依靠财政作为独立的投资渠道是不可行的,必须根据投资追求效益回报的特性引入国债等社会金融融资以完善现有的投资渠道格局和电子政务建设结构。但是同时,要加强对电子政务资金的宏观管理和社会监管。
产权是财产权利的简称,经济学上的产权更强调产权制度与个人经济行为的内在联系,更重视产权制度对行为主体的激励和约束作用,概况为一句话:产权关注的重点是效率。长期以来,人们经常认为信息资源是具有公共产品特性的典型代表,对其享用包括产权也是具有公有性质的。但是,由于信息资源内容的特殊性,其产权特性表现出一定的模糊性,因此需要发挥产权的保护功能对不同性质的信息资源进行保护。对于对经济人个人利益较少但是社会效益较大的信息资源,国家要发挥产权激励作用,通过建设补贴的方式诱导其市场参与,在拓展个人选择空间的同时增加人文福利关怀。
电子信息资源共享机制的建设和维护必须依靠法律法规的制定、完善和落实,从而真正依靠法律治理电子政务共享领域亟需解决的问题。这不仅有效杜绝了各级政府政务建设中的随意性问题,也使全社会所有领域真正实现了依法治国。这些法律主要包括电子政务管理体制的法规政策、电子政务建设经费投入的法规政策、明确共享机制运行程序、电子政务项目招投标的法规政策等等。
信息资源是现代社会人们不可或缺的重要资源,要求人们必须具有一定的信息素养,也就是对信息获取、筛选、加工处理和反馈的能力,不仅仅是衡量人的信息化的标志,也是信息资源共享的初衷。需要从以下几方面来努力:提高信息识别、检索和评价的能力、提高信息管理能力、提高使用信息技术软件等先进设备和手段的能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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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722
A
1005-5800(2013)03(b)-178-02
本文是2011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青年基金项目(11YJC790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