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报纸新闻真实性是多媒体时代客观要求

2013-08-15 00:43董惠民
中国地市报人 2013年12期
关键词:核实通讯员真实性

□董惠民

(宣城日报社,安徽 宣城 242000)

众所周知,真实是新闻事业的生命线,也是新闻报道的原则。离开了真实,新闻工作就无从谈起。维护新闻的真实,是新闻宣传工作的特有性质对新闻工作者的客观要求。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现为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出台的《新闻从业人员规定》,对必须保持新闻真实性提出了明确要求。但是,新闻报道失实的问题时有发生,尤其是进入网络时代以来,纸质媒体在维护新闻真实性方面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笔者认为,应当对此作进一步分析,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以维护新闻事业的生命线。

纸质媒体新闻失实呈现新特点

与其他媒体抢发稿时间,“预写”新闻失实。为了抢发稿时间,少数记者及通讯员选择了预写新闻的方法。但这样做很容易带来一些意想不到的失实现象。例如,笔者在编辑稿件中发现,一位通讯员提前预写了一篇“某地书法家协会下乡送春联”的报道,但报道的新闻还没有到实际发生的时间,便打电话给某地书法家协会核实新闻事实,了解到这是该单位的一项工作计划,后由于天气原因,计划延期。由此可知,如果编辑工作中疏忽不加以核实,这篇报道自然就成了失实报道,一旦见报,将给报社带来许多尴尬。

轻信网络信息,未核实便予以采用失实。在和其他媒体进行竞争时,一些纸质媒体把目光瞄上了网络,一些网络上发布的新闻,被搬上了纸质媒体。殊不知,网络上的消息相当一部分未经核实,甚至一些消息纯粹是道听途说、一家之言;还有的纯属子虚乌有。如:安徽宣城本地一网络发布《××幼儿园入园新生将实行摇号》一文,是某网站道听途说来的,文章发布后引起轩然大波。这种不经核实、信手拈来、以讹传讹的做法,严重影响了媒体的公信力。

片面追求“看点、卖点”,刻意炒作失实。少数纸质媒体,把增加自身的亮点、看点和卖点,作为与其他媒体竞争的“法宝”,甚至一些纸质媒体置事实的客观公正原则而不顾,一味迎合读者需求。比如:某运动员涉嫌服用禁用药品后,有一家纸质媒体在体育专版大加渲染,就该运动员用药是主动还是被动进行了“深度报道”,在有关主管部门尚未得出结论的情况下,竟然在报道中断言该运动员将受到禁赛××年等等。如此片面渲染和低俗迎合,只能使受众嗤之以鼻,其效果与办报人初衷之间的差距可想而知。

纸质媒体如何避免新闻失实

网络时代,给传统的纸质媒体带来了巨大冲击。纸质媒体要谋求生存与发展,确保自己的主流媒体地位,依然首先要根治虚假新闻,提高自己的公信力。笔者认为,纸质媒体杜绝虚假新闻,要从以下几点抓起:

抓住源头,加强新闻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办报水平,关键在人。惟有如此,才能避免因业务能力不强或缺乏工作责任心而出现的新闻报道失实现象。

完善机制,建立适应网络时代特点的新闻审查把关制度。网络时代工作节奏加快,要求新闻从业人员快速运转、高效工作,因而容易出现疏漏。为此,在用文责自负要求新闻工作人员加强工作责任心的同时,必须进一步完善新闻稿件审查制度,增强把关意识。在落实一般新闻稿件按正常渠道送审制度的同时,对涉密性强、科技含量高、涉及外事纪律和民族习惯、宗教政策等敏感、重大问题的报道,不仅要按程序送有关权威机构审定,还应和权威新闻发布机构核定宣传口径,确保新闻的真实性。

传统与现代结合,确保通讯员稿件的真实性。如何解决现代技术条件下通讯员稿件的真实性这一难点问题,值得纸质媒体认真地研究探讨。通讯员作为业余的新闻“操刀人”,很少接受专门新闻职业方面的培训,无论在新闻专业水平和职业操守等方面,都难以与专业新闻从业人员匹敌,加上受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利益驱动”因素影响,不排除有的通讯员很可能置新闻的真实性不顾而草率行事。

报社应当把通讯员作为“编外记者”纳入本单位采编人员培训这个系统的人才工程中来,采取开通联工作会、举办通讯员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加强对通讯员的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教育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强化通讯员的诚信意识,全面提高通讯员的素质,增强维护真实性原则的自觉性,为确保通讯员稿件的真实性提供素质支撑。

组织通讯员学习新闻出版的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等有关部门和机构,先后出台《报刊刊载虚假、失实报道处理办法》、《报刊管理暂行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互联网内容管理办法》等法规,且把虚假新闻纳入行政处罚范围。《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规定(试行)》中明确规定,“新闻采编人员要坚持真实、全面、客观、公正的原则,确保新闻事实准确。要认真核实消息来源,杜绝虚假不实报道”,这既是对媒体的编辑、记者的要求,也是对业余通讯员的要求,通讯员同样要遵之守之。通讯员在熟悉、了解这些法规的基础上,应当自觉接受行业法规约束,遵守普遍的新闻从业行为准则。

对通讯员稿件出现的虚假问题,要严肃查处。查处虚假新闻是维护真实性原则的必要手段,特别是对那些影响恶劣、造成不良后果或有主观故意的虚假新闻及其造假的通讯员,应当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让这些造假者无处可遁。只有依法依规加强对通讯员及其稿件的审核和管理,才能为确保通讯员稿件的真实性提供法规支撑。

坚守把关原则,严格审核通讯员的新闻稿件。报社的编辑在现代技术条件之下,要始终如一地坚守新闻把关防错的一些传统方式和方法,同时创新思维路径,对通讯员的稿件进行严格的审核。对于一般来稿,先大概看看稿件是否合逻辑,是否有悖常识,然后“细究”作者是否可信。同时运用现代技术的便利,加强采编沟通。一个电话,一个邮件,一个Q Q连线,就可以在短时间里迅速解决在编辑过程中遇到的一些充满疑惑的问题。

适应新的形势,在技术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建立现代电子签名、盖章制度。运用这一方法,不仅能收到传统审稿之效,还能大大提高采编沟通和编辑工作的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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